我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白兔,它叫“莫凡”,意思是不平凡。莫凡浑身雪白雪白的,从远处望去就像一个洁白的小毛球,摸起来毛绒绒的。它的耳朵长长的,一听到声音就会“唰”的一下竖起来,直到没有声音了才会恢复常态,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像红宝石一样,嵌在眼眶里。它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来蹦蹦跳跳的。身后有一个短短的尾巴像一个小的毛球,可爱极了。
小白兔吃起食物来可有趣了。它先是左瞧瞧右瞧瞧,生怕别人抢走它的食物。小兔吃胡萝卜时,那才叫好玩呢,它只是把嘴放在胡萝卜上,应该是在闻气味,但是当它把头抬起来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它是在用它的三瓣嘴刮萝卜呢,它可真聪明。
小兔睡觉的时候也很可爱。它把头藏在前肢里,身体一鼓一鼓地,熟睡的时候,还会摆动着它的短尾巴呢。
我家的小兔子还很聪明。有一次我喂完食物忘关门儿啦,等我去找它的时候,它已经不在了,我到处去找,找到了外婆家的菜地里。小兔子正在那儿津津有味的吃菜呢!吃几口就看着我,仿佛在说:“小主人,这里的菜很好吃,特别新鲜,下次我就要来这里吃。”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白兔,既聪明又可爱。
我们家有一个小伙伴,他的寿命长,样子十分呆萌!
它在我们家已经生活五年了,已经成为我们家庭中的一员了。
它长着一对芝麻版的眼珠子黑、绿、白、红组成的皮肤,身上有许多鳞片,好像一层坚硬的铠甲,最有趣的是它的身上有一座“山”。
一个缸子,一点水,一点沙石,一点水草,构成它最理想的生活环境,它是杂食动物,家里吃剩的饭菜、水果,一但投入缸中,都会被它吃个精光,就连家里最讨厌的蟑螂、蜈蚣、蜘蛛,一投入缸中,它都是来者不拒,大吃一顿。
它很淘气,每天总蹬起脚,用前爪摁住缸沿,弄得“噼里啪啦”响,好像吃饱喝足后,没事做运动。
它不但淘气,还很有灵性,晚上,我都会给它换水,我要端缸时,它发现我来了,就不断的往上蹬,好像在求食,我说:“你呀,就知道吃,下去,我是来换水的!”说罢,它便安稳了。在换水时,我把它拿在手里,它舞着爪,我抚摸一下它的脊背,它立刻安静了。洗完沙子,加好水,只要敲敲缸,它就马上进入缸里啊,它是多么有灵性,多么善解人意啊!
它就是乌龟,是我最好的伙伴,我喜欢它,我喜欢它的调皮、可爱、善解人意!
忽然之间,森林王国就热闹起来。有美丽多姿的孔雀在开屏;有神奇、可爱的小狗在荡秋千;有肥肥胖胖的大象在吹喇叭;有胖胖的海豹用它的鼻子在水里转球呢;有踩到球上面木板玩跷跷板的就是憨厚可爱的小熊了;还有就是用三个桃子作道具,把桃子一个个往上抛,又用手迅速接住的表演,它就是又聪明又机灵的小猴了。
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猴的.表演,你看它,身子小小的,三个桃子在它的手上却象变魔术似的,上窜下跳,变幻莫测,左一个,右一个,中间还有一个,抛上去一个,另一个就落了下来,把落下来的再抛上去,旁边的另一个又掉下来,再抛上去……随着桃子的上抛下落,人的心也跟着一起起起落落,紧张不已,同时也让你觉得应接不暇,看得你眼花缭乱。不经意中,我向小猴竖起了大拇指,感叹它的表演带给我们的精彩,我真想对小猴说:“小猴,你太了不起了,你的表演我喜欢!”
我家养了一只小花猫,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四只锋利的爪子,一对灵敏的尖耳朵,最重要的是它的胡须,它可以用胡须测量老鼠的洞穴,它可是抓老鼠的能手,我给它起名叫梦里露莎。
我每天放学回家,它就会飞快的跑到我的面前,对我“喵、喵、喵”叫,我摸了摸它的脑袋,然后,去厨房拿来一盘小鱼给它吃。它低着头,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我看着它心里开心极了!我很注意卫生,几乎每天都要给它洗澡。每次洗澡它都对我点头,我明白它的意思,它在对我说“谢谢你,主人。“ 在睡觉的时候,它却不睡,应为他白天睡,晚上去捉老鼠,它用它那双像宝石一样的眼睛观察黑暗的四周,只要发现老鼠的踪迹,顿时,它敏锐的双眼闪过一道光芒,竖起耳朵、摒住呼吸,猛地扑向老鼠,用牙齿咬住猎物,然后放在嘴边不停的用前爪拍来拍去,却不急着吃的,直到那种老鼠被玩的精疲力尽,它才吃掉它。这就是它捕捉老鼠的过程。它不仅是捕捉老鼠的高手,而且非常可爱。记得有一天,我们在吃早饭,梦里露莎却不见了。我到处去找它,它早已经吃完,用前爪添着脸,见我过来,围着我转圈圈,不停的”喵、喵、喵“叫,这是让我带它出去散步呢,你说他可爱不?
它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总是给我和家人带来欢乐、惊喜。
我也一直忘不了对我产生过影响力的一些人。曾经在深圳出差时,我遇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女人,她跟我聊起她旅行时住过的客栈,聊起在云南某地看到一个老人手上拿着一只饼,晒着太阳靠着墙脚睡过去,然后醒来接着吃饼……聊起自己在深大当客座教授时毫无章法,只讲自己旅途时遇到的经历,用经历去感染人,课堂座无虚席……她当时的言语和表情就深深感染了我,让我看到人生的另一种活法,从此我开始踏上了旅途,一路慢慢走,阅尽无数风景,想法也在慢慢改变,人生变得更开阔积极。
还有一位友人,对美食的描述出神入化,能够把一碗鸡汁面描述得淋漓尽致;能拎着一瓶酒、一个小菜去自己所在城市的酒店,坐在地毯上喝一下午的小酒,透过高层的落地玻璃看自己熟悉的城市,这只是为了变换一下被杂事占得太满的心情,换一种思路去考虑问题……她能把豆芽炖出骨汤味,真正是聪明清灵到极点。她对我的影响力很多年一直存在,我更加热爱生活,更懂得为自己的人生找出口,更懂得如何在烦躁的世事中不从众,不躲避,只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坚持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有一位友人,被我称作“氧气女友”。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着急,什么叫焦虑,从来都是够了,不需要那么多,她是人大的高才生,却选择了当全职太太。她很安心,从来不知道什么抓心就要抓胃之类的驯夫术,她很放松,心无旁骛,天又塌不下来,那么急干吗?一个女人,从来都不是你敢做什么,而是你敢不做什么吗?她是我见过的最敢放弃的人。一看到她,我就觉得的确没什么好焦虑的。她的签名档经常变化,非常灵动:有时是“孩子,月子,日子”;“贤妻,良母,远离江湖”;“出来混,总是要变胖的”……每次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真正大聪明的人,才知道如何放下。她被别人问到在哪儿工作时,相当坦然:家里蹲大学了。别人说什么,跟她何干?她不是为别人在生活。
当然,还有一个,虽然多年来一直很少见面,但是我一直默默关注的朋友。她真是把美好使用到了极致。某些时候,她给我带来了审美方面的巨大影响力,她能把一件白衬衣穿得出神入化,能够把黑灰色的简洁空间演绎到丰富到位,她设计的简·爱系列衣服,有一款名为“干草小径”,是用骑士风格来纪念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邂逅,因为,在那一刻她将他的马惊吓到了……她懂得美,品位相当了得。女人的品位太重要,一个女人,懂得用最精简的方式来为自己加分,懂得经典持久是什么,某些时候,旁人也是为她的精彩鼓掌的。
现在,我常常想,我能产生什么影响力吗?是否正面?是否让朋友们受益?很多时候,你在影响别人时,受益最大的其实是自己。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要数可爱的小金鱼了。
金鱼的颜色五彩缤纷的,有金黄色的,有红色的,还有银色的。金鱼的全身有鱼鳞,仿佛穿了盔甲一样,阳光一照,闪闪发光。金鱼的眼睛有的鼓鼓的,像珍珠一样,有的像两粒黑芝麻一样小小的。金鱼尾巴近看像夏天爷爷扇的小扇子,远看像在天空中飞行的蝴蝶。游起来,尾巴一摇一摆的,十分可爱。
小金鱼可贪吃了。我手里刚拿起鱼食,撒进鱼池里,小金鱼就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游过来,嘴巴张得大大的,好像要一口把所有的鱼食都吃掉一样。吃完后,小金鱼开始摇着尾巴来回转圈儿,好像在说:“好饿呀,我们还没有吃饱呢!”
小金鱼不仅贪吃还很贪睡。有一天,我看到小金鱼在鱼池的底部一动也不动,眼睛圆鼓鼓地瞪着。我敲敲鱼缸,它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害怕地哭起来:“呜呜,我的金鱼死啦!”妈妈听到后走过来,用手拨了一下水面,结果小金鱼立刻游动起来。我满脸疑惑地看着妈妈,妈妈说:“刚才是小金鱼在睡觉呢,但是它没有眼皮,只能睁着眼睡喽!”我听了恍然大悟。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金鱼!
耳边回响着你的歌声、眼前回忆着你的笑,我看见,你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我伸出双手,拼命地向你去,大声地呼喊着你,你却嘴角残笑歌唱着,消失在一片黑暗中,我一人独自在此,你的歌声消失在那另一边,你的笑淹没在黑暗之中。
雨淅淅沥沥地滑落,沾湿了我的发,泪水混着雨珠、滴落,黑暗的地面上荡开了一圈一圈的涟漪,你的歌声又一次响起,你的.笑在黑暗中慢慢浮现,我环抱着双腿,坐下,闭上双眼,感觉着,让雨水冲洗我的心,让歌声唤醒我的灵魂,让笑找回我迷失的梦。
不记得多久以前,我们是同桌,偶然听到你的歌,便想和你一起歌唱,你笑着同意了。我们的歌,一直回荡在那个温暖的午后……
在那以后,我喜欢你的笑,你的歌,你的一切一切都唤醒了我曾遗失的。
也不记得是多久以后了。我们发生了争执,原以为你会原谅我,原谅我所有的错误,可是,你抛弃了我,不理我了,我们成了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在那以后,我沉默了,不爱笑了,不爱歌唱了,我把整个心都锁了,没有阳光,没有……
过了很久很久,突然发现,我的笑依然灿烂,只是少了你;我的歌依然清脆,惟独少了你,我再一次把阳光灌满了心房。
我喜欢你的歌与笑,阳光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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