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下来了,上来一个年轻的戴大沿帽的人,车上人很挤,他站在我身边,在一老大爷身后。他似乎有点腼腆,身子总是向旁“撒”着,像怕沾着我似的,我直觉以为他是个老实人。
半路上,我忽然看见一只肮脏的大手伸进老大爷的裤兜。说真的,这是我第一次遇见这种事,禁不住“啊”了一声,惊奇的望了一眼那大沿帽。他正用眼威逼着我,好像在说:“你再叫,我就绕不了你。”我没赶吱声。不久,大沿帽又一次把手伸进另一个人的裤兜……同时得意而又凶狠的瞅了我几眼。
老大爷终于发现他的钱没有了,焦急的.喊:“我的钱叫人偷走了!我的儿子病了,我卖了家里刚够磅的猪,才凑够住院钱。我的钱啊!我的儿啊!”在这苍凉凄楚的声音中,还夹杂着一两个少钱的叫骂声。车上得人们纷纷拿出自己的几元、几毛钱,递给老大爷。我怀着内疚的心情,拿出仅有的5元钱。不料,大沿帽竟掏出20元钱,还假惺惺的向老大爷说:“小偷可不问穷富,谁有钱偷谁。我作为一个治安干部,不能保护人民,真对不起您。”车上的人都投来赞扬的目光。
这件事使我深深的感到内疚,我没能挺身而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同时,也使我感悟了一个道理:在我们周围,美的丑的同时存在,特别是那些善于伪装,不断的改变着衣着、身份、职业,貌似尊重、完美的人,也可能是最丑陋、最肮脏的人。
我爱运动,尤其是篮球运动。从我认识这项运动起,我就相信,篮球是一种美,而美就在我身边。
篮球的美体现在很多方面,当我坐在家中,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中篮球飞人们的精彩表演——花哨的运球过人,飘逸的.闪人挑篮,势大力沉的空中灌篮,那是一种美,是运动员将人类体能充分爆发出来的美,是让人们理解的篮球之美。说到底,是表现的美,正是这种美,唤起了我体内对篮球的热情与一试身手的冲动。
当我奔跑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时,这另一种美便体现得淋漓尽致,当我投篮成功时,那种完美的投篮动作是一种美;当我用身体挤开对手,抢到篮板,那种力量是一种美;(当我利用以假乱真的动作闪过一名防守队员时,那种灵巧是一种美。这是我用身体感受到的篮球之美。同时,在球场上还具备用心感受的美。在自己体力透支,却要比赛到最后一分钟的坚持是一种美;在集体取得胜利,队员间相互以不同方式庆祝时,那种伟大的团队精神更是一种美。说到底,这是我们用青春年华和激情编织的对抗之美,这种美只属于球场上的我们。
我虽然爱篮球,可学习也丝毫不放松。而这时,由篮球带来的另一种意义的美,又会悄悄来到我身边。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球场上的拼搏精神就会激励着我,让我不要气馁,要坚持到最后。我在思想上吸收了篮球的精神,变成了另一种财富,这也是一种美,是篮球带来的思考之美。
我庆幸生活中有篮球陪伴,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这么多的美,要知道,这么多美在身边环绕,我的生活该是多么的丰富多彩。
我感谢篮球,它让我感到了美的无处不在:我感谢美,它教我如何认识生活——美永远在我的生活中,永远在我身边。
下课了,我转过身去,想跟好朋友徐凌天聊天,可是,徐凌天哭了,于是,我问他的同桌孙家成,徐凌天为什么哭。
原来,孙家成在做作业时,徐凌天在一旁不停地烦他,最后,孙家成不胜其烦了,一拳头上去,就把徐凌天打哭了。身为中队长的我当然要调解,于是,我努力想安慰徐凌天,可他硬是连头都不肯抬起来,没办法,我只好去找朱老师,朱老师都把徐凌天叫去谈话了,徐凌天还是老样子,于是,我对徐凌天说:“徐凌天,你不该烦孙家成的,向他道个歉吧,好吗?”“可是孙家成打我了!”徐凌天边哭边说。听了徐凌天的话,我便对孙家成说:“不管怎样你打人是不对的,向他道歉吧!”孙家成似乎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对,脸涨的通红,他对徐凌天说:“对不起,我不该打你!”徐凌天也向孙家成道歉了,他伸出手,对孙家成说:“我们和好吧!”孙家成同意了。一场小小的风波总算过去了。
其实,孙家成和徐凌天都有错,有错并不可怕,只要你改正错误就是好孩子,可怕的是你没有勇气去承担自己的过失。
我们身边感人的故事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有许多事情让我感动,让座,撑伞……但最使我难望的还是那默默无闻,给人创造光明的黄老伯。 我住的这栋楼年轻人较多,平时大家都是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久而久之,走廊外的照明灯坏了,谁也没想去换灯,整栋楼黑糊糊的,伸手不见五指,一不小心就有摔倒的危险,每晚出门,总是小心翼翼的,弄得我们晚上都不敢轻易出门。但是有一天,事情竟发生了转折,一到八楼的灯泡全被人换上了新得了,整栋楼灯火通明,走上楼梯,给人温馨的感觉,但大家都西心安理得谁也不去探究这幕后的好人是谁,从此以后,只要有灯坏了,总会在第二天奇迹般的修好,大家都敢激这位好人,为了弄清这幕后好人的真面目,
我便精心策划出了一场戏…… 我把我家门前的走廊灯换上了一个废灯泡,晚上,只有我家门前一片漆黑,我站在防盗门前,从猫眼往外看,豪无
动静,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试着,我心急如焚,烦燥的走来走去,心不在焉的聆听门外的动静,突然,一真请微的脚步声传入耳中,我赶紧贴着猫眼,只见一个黑影走来,左手哪这受店筒,右手扛着人字梯,蹒跚地走上楼,来到门口,他轻轻的放好人字梯,稍微闯口气就慢慢地往人字梯上爬,爬稳后,他用嘴含住小手电筒,把旧灯泡拆下来放入口袋,又从口袋里拿出的灯泡换上,灯亮了,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年迈的黄老伯,黄老伯看着亮堂堂的灯,咧嘴笑了。我看着黄老伯渐渐离去的身影,我为我们的行为感到脸红,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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