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一个书呆子,说话不看对象,总爱咬文嚼字。有一次睡觉被蝎子螫了,便摇头晃脑地喊道:“贤妻,速燃银烛,你夫为虫所袭!”一连说了几遍,他的妻子怎么也听不明白。
他更着急了,说道:“身如琵琶,尾似钢锥,叫声贤妻,打个亮儿,看是什么东西。”
他的妻子还是不知怎么回事。结果他痛得熬不住了,一气之下道:“老婆,快点灯,蝎子螫了我啦!痛死我了!”
这则笑话提示我们,讲话时一定要先看对象,这一点是绝不能忽视的。
我国古代有个叫许允的人在吏部做官,提拔了很多同乡。魏明帝觉察之后,便派人去抓他。
他的妻子为了揽过局面,告诉许允:“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因为她深知跟九五之尊的皇帝打交道,难于求情,却可以“理”相争,依皇帝的身份地位是不可能随便以情断事的,皇帝以国为大,以公为重,只有以理断事和以理说话,才能维护好国家利益和作为一国之主的身份。
所以,在魏明帝审讯许允的时候,许允直率地回答说:“陛下规定的用人原则是‘举尔所知’,我的同乡我最了解,请陛下考察他们是否合格,如果不称职,臣愿受处罚。”
魏明帝派人考察许允提拔的同乡,他们确实很称职,于是不仅将许允释放了,还赏了一套新衣服。根据是封建王朝制定的个人荐举的任官制度,许允提拔同乡一事,不管妥不妥当,都合乎皇帝在其身份地位上所认可的“理”。这可以说是善于根据说话对象的身份地位来选择说话方式的绝好例子了。
荀子说:“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
这句话中的“未可与言”,似乎与整个对象相关。那个人或那些人不宜说。正像***说的,对牛弹琴,除了讽刺对象,还有讽刺主体的含义,谁让你把琴拿去对不适宜的人弹?
孔子带着他的几名学生出外讲学、游览,一路上十分辛苦。这一天,孔子一行人来到一个村庄,他们在一片树荫下休息,正准备吃点干粮、喝点水,不料,孔子的马挣脱了缰绳,跑到庄稼地里去吃了人家的麦苗。一个农夫上前抓住马嚼子,将马扣下了。
子贡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之一,一贯能言善辩。他凭着不凡的口才,自告奋勇地上前去企图说服那个农夫,争取和解。可是,他说话文绉绉,满口之乎者也,天上地下,将大道理讲了一串又一串,尽管费尽口舌,可农夫就是听不进去。
有一位刚刚跟随孔子不久的新学生,论学识、才干远不如子贡。当他看到子贡与农夫僵持不下的情景时,便对孔子说:“老师,请让我去试试看。”
于是他走到农夫面前,笑着对农夫说:“你并不是在遥远的东海种田,我们也不是在遥远的西海耕地,我们彼此靠得很近,相隔不远,我的马怎么可能不吃你的庄稼呢?再说了,说不定哪天你的.牛也会吃掉我的庄稼哩,你说是不是?我们该彼此谅解才是。”
农夫听了这番话,觉得很在理,责怪的意思也消释了,于是将马还给了孔子。旁边几个农夫也互相议论说:“像这样说话才算有口才,哪像刚才那个人,说话不中听。”
看起来,说话必须看对象、看场合,否则,你再能言善辩,别人不买你的账也是白搭。
抓住事物(即说明对象)的特征是说明文写作的首要注意事项。阅读说明文自然也要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事物的特征就是这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事物的特征主要体现于构造、形态、性质、变化、成因、功用等方面。说明文对事物特征的概括有几种情况:一是说明单个事物的特征,二是综合说明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三是抽象出事物的本质特征。
那么在阅读说明文时怎样找出事物的特征呢?
(1)从文中的语句中找出文章的说明要点,而这个要点往往就是该文说明对象的特征。比如《苏州园林》,文中说:“务必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总是一幅完美的图画。”这一句正是的核心。它就是苏州园林的总特征。为了准确地说明事物,有的文章还常常用下定义的方法来揭示事物的基本特征。这个定义就是事物的特征。如《奇妙的克隆》一文,作者以简洁准确、概括性极强的语言,给“克隆”下了一个定义,揭示出克隆这一事物有别于有性繁殖的本质属性,使“克隆”的基本特征明晰地展现了出来:“来自一个祖先,无性繁殖出的一群个体。”
(2)从文中概括、提炼出事物的基本物征。文中如果没有明显交待事物的特征,这就需要我们用自己的话来概括或提炼。为了弄清作者说明的事物具有哪些方面的特征,又是从哪些角度进行介绍的,这就要求读者自己采取逐层逐段地加以归纳概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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