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您好!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已经5年过去了,我非常的想念您。现在我就谈一谈这几年来我的变化吧!
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小女孩,连一块小手绢都不会洗,是您站在一旁耐心地指导我:先用水把手绢泡一泡,让它全身都湿湿的。然后再抹上肥皂,把它全身都洗得白白的,最后再用清水洗干净就行了。刚洗第一次,我还很不熟练,总是手忙脚乱的,气得我丢下手绢不洗了。气死我了,这怎么这么难洗啊?洗了这么久,两手都沾满了泡泡,还是洗不干净。没事,慢慢来,老师对你有信心,你一定能学会的,继续吧!
在您的鼓励下,我重拾起信心,洗了起来,在您的指导下,我终于学会了洗手绢。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只懂得加、减法,一、二、三、四......知识少得可怜,是您教我读拼音,写汉字,为我小学生活打下了基础。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学到了更多知识,人要有上进心,要不断汲取更多的`知识,因为学海无涯,在现代社会,人如果没有知识,是不能在社会立足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风,长大为祖国、为社会做贡献。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我对老师的感谢是说不完的,就让这一份感谢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吧!有时间就写封信告诉我您那边的事,您这几年的变化吧。
祝:
事事顺利!
身体健康!
全家幸福!
您的学生:张雅萍
还记得那是我上小学的时候,脾气任性又有点儿得理不让人,为此爸爸经常给我“上课”。我知道这样不好,尽量克制自己,想改掉这坏脾气。一天课间,同桌小a在挪桌子的\'时候,把我的钢笔碰到地上摔坏了。当时我很生气,那是妈妈送我的礼物,可转念一想,宽容从现在做起吧,别为了一支笔伤了和气。只要他道歉,我就原谅他了。可是没想到,都中午放学了,小a仍像没事人一样,一句话也没说,更别提道歉,一溜烟跑了。我的火直往外冒,暗暗想:下午一定要找他理论理论。
到了家,我余怒未消,跟爸爸讲了“钢笔事件”。“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呢,把我宝贝女儿气成这样…”爸爸乐呵呵地说。“停停!后面的话我替您说‘做人要大度,吃亏是福’。对吧?”看着爸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赶紧打了个暂停的手势。“呦!还是女儿了解我,我就是这意思,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别计较了。”爸爸依旧温和地劝我。“您怎么老向着别人呀,不行,我得让他赔我钢笔!”我气呼呼地说完,一转身,回屋睡觉去了,把爸爸一人晾在了客厅。
午睡起来,我的火气已经消了大半,想想爸爸那句常挂嘴边的“吃亏是福”,似乎也有些道理。枕边有爸爸留的字条“闺女,别生气了,爸爸不是在帮他说话,是觉得这点小事不值得。也许他是一个羞涩的孩子,不好意思跟你道歉。多些宽容你就多些快乐。”爸爸的话像一股暖暖的风,把我心中仅存的一丝怒火吹散了。我决定原谅小a了。
到了班里,让我很意外的是,课桌上赫然放着一支新钢笔,还有一张字条,那熟悉的字体写着“对不起”。多亏没急着找人理论,要不就冤枉人家了。我心里想。偷偷瞟了一眼小a,他正装模作样地看着书,我潇洒地写下“没关系”,连同那支笔推给了他。小a笑了,我也笑了…
播种宽容,收获快乐!爸爸影响了我,改变了我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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