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就开始追求精神品质,建筑也是如此,因此在中国建筑大量性建造之后,我们越来越注重建筑的文化精神品质,而对于建筑中赋予文化特色的方法在此总结为两种:一种就是在对建筑做理性思维之后的文化性表达,这种往往过于形式化,属于技术流;还有一种就是首先考虑建筑所处的历史环境和文化氛围,并尽力从中产生灵感,提取信息,然后做理性的分析表达,这是思想流,更加具有哲学思辨的建筑空间,这是我们追求但却难以达到的。《建筑类型学》这本书为作者汪丽君的博士论文,文中所讲主要讲的就是一种提取历史本体进行创作的建筑设计方法。
文中首先提出建筑的最根本问题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功能与形式的辩证关系问题,而新一代的建筑师们也很快就意识到空间与场所才是建筑命题的主旨。其中建筑类型学的主要代表罗西就说到:“实际上建筑是由它的整个历史伴随形成的;建筑产生于它的自身合理性,只有通过这种生存过程,建筑才能与它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这是从建筑的大环境来表达建筑与其所处场所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以类型学为核心的新理性主义美学明确指出,设计来源于原型,但必须超出原型,只有这样,历史与现实、个人与社会、特殊性与普遍性才可以通过设计的过程实现完美结合,而著名建筑师西扎曾经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建筑的一切美感都来自于历史,这更加肯定了建筑在历史环境中的重要性,甚至表达了一种建筑永远无法超越历史,而只是借用和发扬历史的涵义,
而对于历史文化内涵在建筑上的继承的断代使得人们对自己居住的城市的认同感逐渐消退,城市空间的人情味尽失,这迫切的需要我们冲破传统建筑的表层,用现代的语言去表达传统建筑中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的勇气。
本书中奖类型学分为三种:原型类型学、范型类型学、第三种类型学。原型类型学是将任何建筑的发展都归结于建筑的原始类型上;范型类型学它是将手段——结果、原因——结果的辩证方法同经济准则结合以替代古代的适用、坚固、美观的三位一体说;第三种类型学以新理性主义为代表,标志着当代建筑类型学的形成。新理性主义是运用古典原型的现代主义,从本质上讲仍是古典性主义。它不是通过运用现代材料和结构等技术,而是运用接近自然的、传统的或有传统和自然感的材料,结合新结构和构造技术来追求现代的“古典美”。新理性主义认为建筑师的任务就是寻找活在人们集体记忆中的“原型”形式,并在这种原型中挖掘永恒的价值,从而生成富有历史感的新意。
而类型学的设计方法就是首先构造出一套“元语言”,即对构成建筑几何要素词汇和基本句法进行构造,当对这套“元语言”构造完毕之后,再去考虑如何用这套“元语言”去构造具体的建筑作品,即“对象语言”。类型学的创作过程是理性与知觉的统一,这种类型学的应用分为两步:首先是对象分析,从对历史和地域模型形式的抽象中获取类型;其次是建构赋形,将类型结合具体场景还原到形式。
维德勒认为,建筑类型学包括三个方面:
1、类型学继承了历史上的建筑形式;
2、类型学继承了特殊的建筑片段和轮廓;
3、类型学是在新的文脉中将这些片段***的尝试。它通过探寻城市空间类型的选择和转换来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性、和谐,因此而维持城市的空间秩序。类型学的最终目的是要以类型的处理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类型的思想将城市形体环境的秩序结构作为具有意义的实体来感知,它是城市形体环境组织的恒定法则。
功能主义将类型简化成只是布局上的图案、交通路线的网格,完全否定了建筑的自律性价值;并且认为在城市的分类上,功能因素远超过都市景观或造型因素。类型学的形式不是光秃秃的形式,而是同原型相关的具有深刻内涵的形式,它强调类型选择来自于传统,但忽略建筑风格上的连续性,它所要创造和重构的“共同的现实”,必须是在纵向和横向两种时空中呈现出来的,既有历史存在的合理性价值,同时也有现实存在的合理性价值,既具有现实可能性,又具有某种超越性。
最后,笔者认为类型学强调“建筑的本份”——即对建筑本源的回归;现代建筑类型学理论事实上是在寻求建筑的一种解脱,寻找形式自身的价值。并提出每个时代都需要解释,需要重新解释,需要了解过去;保护过去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能做的一切便是提供新的解释。这种说法很独到的讲出了我们现在所应该做的就是利用一种新的建筑思潮来应对这个现代不断发展的城市,我们如何既体现出城市与建筑的当代性又表现出建筑的历史延续性,这都是我们当下值得研究和付出的,以此来寻找我们失忆已久的城市与建筑,并不是那种形式上的简单提取,而是一种空间,一种思想,更或是对我们一种生活习惯的理解。
《城市设计新理论》一书系统的描述了作者在1978年所做的关于城市设计的实验,并为我们构想了一套全新的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在这套新的理论中,他们强调了一种整体性的创建。“创建城市整体性的任务只能作为一个过程来处理,它不能单独靠设计来解决。而只有当城市成形的过程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整体性的问题才能得以解决”。显然,“最重要的是过程创造整体性,而不仅仅在于形式。如果我们创造出一个适宜的过程,就有希望再次出现具有整体感的城市”。同时,作者将这本书称作定义这一过程的第一步。
的确,在我们分析欧洲过去城市发展的历程时,会发现许多城市如威尼斯、罗马等,都具有一种亲切的整体性,在这些城市中,无论是大的饭店、商店和公共花园,还是小的阳台和装饰物,在外观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出有机的统一。然而,在现代城市的设计、规划似乎都忙于解决单个结构或执行法规的规定,难以产生有机的整体感。书中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一种以“单一”来创造整体性的过程,即“single makes wholes”。
集建筑师与规划师于一身的C·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和他的同事提出一种新的城市设计理论,其目的是为了再现城市有机发展过程。为了找到创建日益增长的城市整体性发展所需要的各种法规,作者提出了一套初步法则,共七条,它们体现了实际发展的过程,与城市日益发展要求相吻合。
1、渐进的发展。任何建筑项目都不可过大,要确保一种合理的大小混合比,保证在渐进发展中有一种合理的功能分配。
2、较大整体性的发展。每个建设项目必须有助于在城市中形成至少一种更大的整体结构,它比起该项目自身要更大更重要。经营某项工程的每个人必须清楚的'知道这项工程将试图帮助哪一种更大的正在出现的整体结构,并知道它将如何有助于产生这些整体结构。
3、构想。这条法则确定单个建筑项目的内容和特点,要求建筑是“由健全的现有建筑的构想中产生,而不是由头脑内的某个概念产生”,“每个项目都必须先被感受和体验,然后才能将其表达为一种构想”,即它是什么,建在哪?
4、正向城市空间。“每座建筑在其附近都必须创建既有机联系又优美典雅的公共场所”,保证行人空间、花园、街道、停车场由周围的建筑物形成,同时建筑的体量必须是简洁美观的。
5、大型建筑物的布置。“入口、主要通道、各建筑模块的主要分隔、内部露天广场、日照以及建筑物内部的运转都应与该建筑物在街道和周围街区的位置协调一致”。从而使得建筑的布置显得有条理。
6、施工。包括了两个层次的内容:建筑的总体和细部。就是说,要求建筑的整个施工和外观上形成整体性“,保证建筑构造和细部的完整特征。
7、中心的形成。这条细则如作者所说,目的在于解决不同规模真题的集合形状问题,它要求每个整体不但要自成中心,还要在它周围发散成一个中心体系。
随后作者对这些法则进行了试验,并与许多研究生一起,对旧金山高密集区进行模拟城市再设计。启动了一项涉及大约90种不同的设计问题的项目,包括仓库、饭店、渔用码头、音乐厅和公共广场。这种大范围的实验都按工程顺序一个个记录存档,并用楼层平面图、立面图、街道网络、立体投影图和按比例缩小的模型照片对各项工程如何满足这七条法则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城市设计新理论》一书为城市问题的讨论提供了一种完全新型的理论框架,极大地弥补了今天的城市所存在的缺陷。
强调城市的整体性,其实是强调一种系统性—系统内的因素之间都是紧密相关的。这个是最近一直的阅读的书籍的当代城市理论的共同方向,即:将城市作为一个复杂自适应系统来看待,将城市作为一种拥有多链接的网状结构来看待。提倡一种小规模、渐进式的城市建立和发展、更性的方式。这个应该和北京当下旧城更新的“微循环”是一致的。当代城市观点不是一种或者说不赞成一种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态生长,而是强调以一种更合理的、反而是更富有深层秩序和组织性的方式来进行。其实是在强调一种更紧密合理的组织性。一种民主制度的组织性。
但是作者有一定的对于农业时代小型城镇的迷恋,这个会造成其一定的偏差。他的东西更适合进行小型区域的具体的城市设计,似乎还不能够被称之为一种整体性的完成的城市思想。
作者的设计组织方法、设计过程思路有个非常新的、好的东西:如何将个人的“拍脑瓜”创造纳入城市的发展中来,使城市更加富有人性色彩。
作者其实强调了个人感性创造的重要性,而且创造了一种类似于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民主国家体制的设计制度来筛选和融合这种创造力,而且作者还强调了将街道和广场等城市开放空间设计为积极空间、芦原信义所谓的“p”空间的重要性。此外还强调了图底的紧密关系。城市开放空间成为了整个城市的足够的”粘合剂“,成为了组构元素,正是这些开放空间将一个城市一层一层的逐步组构起来。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