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公共场合不能大声喧哗作文600字)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公共场合不能大声喧哗作文6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1-11 00:43:15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公共场合不能大声喧哗作文600字)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一】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的题记。那时候,习惯于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班吉天生智障,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痴呆儿,他脑海中流淌的意识,纯粹而简单,相对于之后杰生的描述,可以说较为粗犷。因为即使班吉能够写作,水平也不会多么高明,至多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天的事便笔一挥写下去,文字无论如何都谈不上优美细腻。但正是因为他低智商,单纯无知,由他的视角望去,整个世界才显得那么真实。他前前后后回想起数个时期发生的事,无忧无虑的童年,改名的那天晚上,凯蒂失身,凯蒂结婚,等等。在班吉的世界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只有看得见看不见,闻得见闻不见,听得见听不见这些分别。常人的内心与外界交织,班吉则只用五官感知世界,或者可以说,感官地感知世界。他的意识,真正的由“感”而发。可以想见,这个家庭人员比较多,有等级制度但不森严,仆人对班吉并不够尊重,全家只有凯蒂和父母对班吉有亲人的感情。我想起七十年代的电影版《简爱》,开场古旧的欧式音乐,昏暗的山坳,阴云密布的天空,年代久远的独门宅第,衣衫整洁紧闭双唇的欧洲男女,——在班吉的眼里,我想象着他的家庭也是这样的.一派场景。似乎他的家庭氛围从来与快乐安详无关,在通篇的描述中我仅仅在班吉提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略微感到轻松。他大哭大吼大闹,他看到黑夜来了又去,他不伸鼻子也闻得到死亡的气味儿——他仿佛一个能够预知灾难与悲剧的愚者,作者仿佛在字里行间暗示,班吉平时哼哼唧唧仿佛展现着这个家族毫无生机的气氛,班吉哭哭啼啼则作为某一次不幸事件的隐喻,班吉闻到了病,闻到了死则毫无掩饰地证明悲剧的降临。以感官代替心灵触碰并反映世界,我想这就是班吉部分的特点。

杰生是哈佛的高材生,却内心压抑,决定自***。和班吉恰恰相反,他的思想敏感得像个女孩,而他又明显具有悲观主义倾向,于是,家族的衰落使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一片昏暗;原本天真善良的妹妹失去贞洁,也成为自己的错,自己要负上臆想中“乱来”的责任;父亲的思想明明腐朽不堪,他却被其深深影响,不可自拔。家里的奴仆是下等人,学校的同学不可一世,他都不愿也无法与之倾诉心声。久久郁结于心中的负面情感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用我们现在人的话说就是,心里怎么也想不开,于是想到了死,想到了以死亡结束并代替苟活。可是他自***之前要交代的事怎么会如此之多,去很多地方见各种人物,每个略过他眼前的事物都一一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过程中甚至产生这样的怀疑,他如此留恋人间,何必选择死亡。然而我转念一想,死前的人,眼睛格外清澈,思想格外清晰,世界在他的眼中,也格外透明和真实,的确是这样。

昆丁部分我并没有读,但仅就前两个人物来看,作者选择两个相对普通人来讲比较特殊的人物,由他们的双目反射那个色彩灰暗落寞的时代,真可谓苦心经营独具匠心。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二】

小说中的语言风格是非常值得考究的。语言,不仅能反映出作家的文字功底,同样能显出作家自身独特的风格魅力。贝克特在自己的作品中,就非常重视语言技巧的运用。通过分析,不难发现,贝克特喜欢运用语言幽默来达到自我讽刺的效果。这种在语言上的讽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很多作家都是比较擅长运用的。贝克特笔下具体的人物特征都被有意模糊了,只是留下比较单一的、落魄的流浪者这样的大众形象。在自己的作品中的这种自我讽刺恰恰是一种自嘲行为,也能在作品之外对读者起到稍微的警示作用。但是,这种讽刺往往是透过其他的带有某种寓意的事物来表现的,读者并不能马上就品读出这种讽刺意味,必须仔细品读之后才能。这种讽刺不仅仅只是体现在《莫洛伊》中,在贝克特的其他作品中,这种风格也是十分突出的。贝克特这种语言上的讽刺,恰恰是贝克特对现实有着极为清醒的状态下的一种最真实的反映。这种反映落实到《莫洛伊》中,就是莫朗与莫洛伊的不断自我寻找。

自我寻找这个主题,在很多作家的很多经典作品中都有涉猎,但是像贝克特这般深入研究的作家就是凤毛麟角了。自我寻找,是在经过了长时间的迷茫之后,在自我监视和自我鉴定之后的一种正面的状态,同时是对世事的一种顿悟。一般的文学作品中,都是通过具体的人物以及人物身上发生的变化,来体现出作者的观点和感情的。这是残酷冷漠的现实社会环境下,人们的一种普遍行为。《莫洛伊》中,主角莫朗和莫洛伊是自我寻找的最好实践者,虽然他们自我寻找的初衷是为了寻找亲人,但是在寻找亲人之外,他们同样是在对自我的一种追忆和反思。他们以流浪者的姿态出现,虽然流浪者身似浮萍,无依无靠,到处流浪,居无定所,随遇而安,但是这种看似颠沛流离的状态谁说不是最好的状态呢?行走在不同的地方,见到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风土人情之外,面对着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事实上,贝克特在《莫洛伊》中呈现的状态并不是陌生,反而是一种亲近感。这种亲近感是因为流浪,是因为自我追寻。

《莫洛伊》这部小说中,除了主角们以流浪者作为自我寻找的身份外,贝克特更是另辟蹊径地以“我”的姿态来看待这些事情。但是贝克特在《莫洛伊》中反其道而行,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正是因为贝克特对自我追寻有着最真实、最贴切的感受,所以在《莫洛伊》中,以“我”的姿态来叙事,以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这样的方式来讲述故事,更能客观周到的叙述,也能够给读者足够的空间,事实上是更具说服力的。贝克特曾经在战争爆发时亲身参与进去,同样也在战争进行的时候便尝生灵涂炭之苦,更是在战争之后不得不面对亲人失踪的痛楚。所以,对于《莫洛伊》中莫洛伊与莫朗踏上千里寻亲之路,他有亲身体会。贝克特将这种体会融会贯通,使得作品的每个字、每句话、每个停顿、每个转折都透露出亲和力,能够让读者心领神会。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三】

智慧的诗人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他告诉我们,人生路上切莫等待,光阴似箭,要好好把握住这大好的青春。

与其在苦苦的等待中度日如年,不如轰轰烈烈地过把瘾就死。

我一直以来就十分敬佩那只钻进葡萄园吃葡萄的狐狸。因为它的不甘等待。

一个围着栅栏的葡萄园,园中成熟了的葡萄令人垂涎三尺。可是栅栏太密了,狐狸钻不进去,可是它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更没有苦苦地等待着有人开启那扇门。它饿上了几天,钻进葡萄园,在饱尝了葡萄的鲜美之后,它并没有躺下睡觉,等待着主人的毒打。它又饿上了几天,离开了葡萄园。

我十分敬佩狐狸的行为,然而有人却嘲笑它:饿馊了进去又饿馊了出来,什么也没得到。错,大错特错。狐狸品尝到了葡萄的美味!而那些遇到困难只知道等待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品尝到葡萄的美味,即使等到葡萄“瓜熟蒂落”之时,也绝无可能。

人生莫等待,等待会落空,只有怀揣着拼搏的豪情,用晶莹的青春作义无返顾的投入,才有可能收获成功的欢笑。

四顾今日,海峡两岸,白浪排空,“三通”心桥已架,叶落归根呼声日高,此情可诗成追忆,彩云归日不远矣。

倘若,海峡两岸的同胞不为祖国统一而努力奋斗,而是随其自然,等待着台x分子哪一天将台湾双手奉上的话,那么,祖国永远也不能统一,台x分子“一中一x”“两个中国”的妄想也必将得逞。

我们不能等待,即使有人说:“希望,可以让等待不再绵长。”

是的,希望是可以让等待不再绵长。难道我们就要抱着希望躺在床上默默地等待着成功的降临吗?

孟子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我们要努力学习,练就一身非凡的才能,为祖国,为社会做贡献,切莫等待。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四】

贝克特除了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剖白,同样在精神领域对小说中的人物进行一一解构。贝克特试图在精神领域上的探索来警示世人,只有达到精神上的欢愉,才是真正的人生意义。流浪的人在身体以及物质上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的,他们只是在不同的地方,不断地流浪,不断地追寻,在不同的寻找中,让自己的心灵得到慰藉。精神上的追逐,确切地说,精神上的救赎,这不仅是小说中的人物的一大突破,也是贝克特对自身不断审视、不断要求的结果。莫洛伊不断重复地寻找着自己的母亲,虽然母亲是一个具体的人物,但是“母亲”身上所承载的意义事实上是非常多的。莫洛伊通过这样一种行为,达到心灵上的安宁,事实上也是作者贝克特心灵上的一种宁静。

《莫洛伊》的故事情节总的来说是比较简单的,结构也比较松散,故事在细节处理上,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瑕疵,但是这些都不会影响《莫洛伊》成为经典之作。在《莫洛伊》中,时间这个概念是非常模糊的,主人公对外界的态度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对外界发生的事情一直都是抱着一种冷漠的态度,但是,另一方面,又总是会忍不住关注着外面发生的一切。外面的事情或多或少都会影响着莫洛伊对待事物的看法。自我鉴定是在对自己认识非常清楚的情况下,对自己从前的所作所为的一种深刻的反映。能够进行自我鉴定,不仅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的领悟已经不是一般的水平,而且还体现出作者对生活有着清醒的认识。自我鉴定同时是对自己行为的一种重新审视,这是对自己负责,能够重新正视过去的人,特别是能重新重视过去所犯的错,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在这一点上,不能说莫洛伊做得非常好,但是最起码的,他的这个行为就非常令人敬佩。莫洛伊的自我鉴定虽然是他一个人的行为,但是这是出于责任,更是出于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

在《莫洛伊》中,无论是小说中的莫洛伊,还是莫朗,自我鉴定和自我追寻都是在一种无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并不是贝克特的故意设计,而是故事的本来走向,贝克特不仅是顺着自己的思路,也是顺着事物发展的规律安排故事。而《莫洛伊》中莫朗和莫洛伊不断流浪,不断寻找心灵上的栖息之地,不断寻找精神上的救赎。在现实社会中,在各种压力的作用下,人们总是会向往没有压抑、没有痛苦的世界,而这样的世界,这样的社会,在现实面前,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莫洛伊》里的人物不断地在精神领域进行着反思,不断地自我鉴定,在不断地否定和肯定中,才能慢慢地拨开眼前的.雾,找到继续前进的路。在《莫洛伊》中,贝克特做了最大,同时也是最好的尝试。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五】

威廉。福克纳的长篇小说《喧哗与***动》,用我通常赞赏的口吻说,是“有巨大的信息含量”的小说。此前,对于福克纳,只闻其声,未读其作。只是知道他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大家。我在图书馆某个阴暗角落无意发现它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收集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集子里,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这些赫赫有名的大师们的作品摆在一起。我将它带回家,用了几乎整整两个星期,每天陆续读一点,完成了它。我得说,如果阅读这本书的读者没有足够的耐心,几乎是无法读完这本具有高超的创作艺术的小说的。这是福克纳最为喜欢的作品,也被认为是一本小说创作的教科书。什么是我认为的“具有巨大的信息量”的小说呢?我认为它首先在胸襟上体现了一种广阔,深深触及灵魂,超越时间的局限,让五十年一百年后的读者读来,仍然感觉新鲜。它的具体表现并非一般线性叙事的那类以情节推动的小说,无论情节如何精彩,总是显现出某种单薄,它有一种让人一下子难以言清的思想性文学性上的交融互汇。

这本书以通篇的意流识手法,描写了一个没落的美国南方种植园家族在时代的崩溃。我总是不愿意在一个书评中来详细介绍一个小说的故事梗概,这绝不能体现出作者在创作一部作品时的所有精神气质。如果我从自己的阅读感受出发,尽可能表达出作者不同寻常的创作艺术,这才是我写一个书评的最初愿望。

在最初的那些没有连贯性的意识流里,恐怕每一个读者都会感觉到,当你粗粗读几页的时候,感觉是多么困难。人物意识根本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大段大段从一个意识跳跃到一个意识,只在有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来给你提示,或者,以某种气味,某样东西给一点提示,这些零乱的、无序的意识流手法,很奇特地,在阅读中虽然让人感觉到相当的不厌其烦,但是,当你耐心读完后,却会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阅读过程中的这个问题,到了最后,却变成一幅幅鲜明而图象,让人感觉是这样的印象深刻。福克纳彻底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具体在刻化人物性格时,从外部世界逐少过渡到内心世界,他反其道而行之,以意识的流动,引领着读者在阅读本身的过程中去参与作者的.创作意图,最后,他以生花妙笔,拨开重重迷雾,让我们来到阳光之下。而在那些大篇幅的意识流里,各种场影不断以人物内心的意识交错,表面看起来完全没有秩序,但是在阅读结束之后,这些场景就如油画中一层又一层的叠加色彩,显现出丰富的明朗的层次。

福克纳同样在这篇小说的构思上独辟蹊径。小说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以四个主要人物,从各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看来构成了一个漂亮的四重奏乐章。各个部分固然不是相对独立,而有大量的事件上的交叉,完全抛开了线性叙事上的时间推移关系,而将它打乱在可能的任何一个部分。福克纳在每个部分的标题里,都用一个具体的日子来描写这个人物在这一天的活动以及意识。康普生家历史中的这四天,都与基督受难的四个主要日子有关联。这种手法,被称为是“神话模式”。所谓的神话模式,就是在创作中,有意识地使故事、人物、结构,大致与人们熟知的一个神话故事平行。如我们熟知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实际上就是套用了荷马史诗《奥德修斯》的神话的一个典型。我想福克纳采用这种神话模式,除了给这部作品添加了一种神密的色彩之外,也使故事本身从一个家庭的日常琐事中完全突破出来,带有一个探讨人命运问题的寓意。这就使得这部作品带有一种广泛的思想深度。 当我从最初的不习惯中解放出来,渐渐被福克纳在大量的意识流里,通过那些并不平常的思绪活动逐渐地看清楚一系列相当鲜明、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形象我们虽然无法去形象他们的面貌(福克纳根本就不会用这种通常的人物描写的白描手法,但是我们无一例外地能准确地把握了这些人物的精神状态。哪怕是一个在主要人物的意识里想象的一个根本没有露过面的次要角色,也通过主要人物的意识流,显得跃然纸上,无法从脑海中抹去对他们的印象。

福克纳终生都在不断地写“家乡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福克纳语,这句话本身就多么具有诗意。哪怕他那邮票般大小的家乡,是通过想象虚构的一个在地图上没有的地方,但这怎么能构成这块地方发生过的那些虚构的历史,未曾在世界其他地方已然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呢?这总是福克纳的伟大的地方。福克纳正是以高超的.小说创作技巧,毫不流俗地对美国的南方社会作了写照。

福克纳以他的小说直指现代西方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疏远与难以沟通的问题,精神的净化与得救的问题。它的小说如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直指人们心灵世界的所有隐秘。正是因此,福克纳的作品中中所发出的痛苦呐喊才如此深入人心,拨动了我们不轻易也害怕去触及的一些问题。福克纳的这部小说,显现了一种反映了精神实质的神似。它对人性的内心生活的掘进了达到了相当的深度。他采用的多角度叙事手法,极大地增加了作品的层次感与真实感。 我想福克纳是那种真正对小说创作艺术做出了贡献的伟大作家。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令人信服。同时在这部作品中极为广阔地展现了一种时代的精神。如果你是一个希望通过一本轻松的书来打发无聊时光的人,我劝你别去读它,因为你根本不能得到通常意义上的那种乐趣。如果你是一个想在小说艺术价值方面有所增进的人,我热烈地向您推荐这本书,你从这本书中获得的一定远远超过你所能想象到的------也许在这时候,用这句话来说,才是对“巨大的信息含量”的贴切比喻。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六】

贝克特对现实有非常敏感、非常现实的感应,在他的小说里,则表现为小说中的人物总是比较迷茫,在极端痛苦的境地下开始进行自我监视。这种自我监视是对现实的一种无奈的反映,也是人物在极端压抑下的一种呐喊。在《莫洛伊》中,贝克特选用了一种比较独特的方式来体现人物自身的这种自我监视,那就是以故事中的人物作为最主要的叙事者来讲述故事。在人物的自我讲述中,将故事主要人物的各种生理特征,以及自身情感很好地体现出来。

《莫洛伊》中的人物并不像我们通常见到的那些小说人物,在通常的小说里,人物都有特定的生活背景,围绕着故事的发展,总是会有很多辅助的资料或者信息作为人物命运的铺垫。但是在贝克特的小说中,这些所谓的重要的条件都是忽略不计的。在《莫洛伊》中,大多数的人物都是被虚拟化的人物,他们没有具体的人物特征,只有一点,他们都是以流浪汉这个最显著的形象存在。人的内心世界是丰富的、敏感的,很多时候也是脆弱的。每个人的情感同时也是复杂的、微妙的。贝克特通过细致地揣摩人物的内心世界,在人的最真实的情感反映下衬托出时代的变化、深灰的变化、人的变化。

很多人认《莫洛伊》的故事不够动人,没有很大的起伏,但是,很显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是这部小说的优点。贝克特本身是深受法国战争的影响的,由于曾经亲身经历过战争的洗礼,在对战争的残酷上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在《莫洛伊》的小说中,贝克特对于战争的描写是非常细致的,在故事的开头,便是以战争开头,他在母亲的房子里开始回忆以前的一切,这样的记忆是痛苦的。以前的经历并不是愉快的,莫洛伊本来是不想回忆的,但是,没有办法。故事中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莫朗,这个与莫洛伊有着共同记忆的人,在现实的洗礼下,不仅强烈展示出对现实的无奈与迷茫,而且在这种迷茫之下,更多的是自我监视。

公共场合莫喧哗作文【七】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的题记。那时候,习惯于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班吉天生智障,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痴呆儿,他脑海中流淌的意识,纯粹而简单,相对于之后杰生的描述,可以说较为粗犷。因为即使班吉能够写作,水平也不会多么高明,至多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天的事便笔一挥写下去,文字无论如何都谈不上优美细腻。但正是因为他低智商,单纯无知,由他的视角望去,整个世界才显得那么真实。他前前后后回想起数个时期发生的事,无忧无虑的童年,改名的那天晚上,凯蒂失身,凯蒂结婚,等等。在班吉的世界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只有看得见看不见,闻得见闻不见,听得见听不见这些分别。常人的内心与外界交织,班吉则只用五官感知世界,或者可以说,感官地感知世界。他的意识,真正的由“感”而发。可以想见,这个家庭人员比较多,有等级制度但不森严,仆人对班吉并不够尊重,全家只有凯蒂和父母对班吉有亲人的感情。我想起七十年代的电影版《简爱》,开场古旧的欧式音乐,昏暗的山坳,阴云密布的天空,年代久远的独门宅第,衣衫整洁紧闭双唇的欧洲男女,——在班吉的眼里,我想象着他的家庭也是这样的一派场景。似乎他的家庭氛围从来与快乐安详无关,在通篇的描述中我仅仅在班吉提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略微感到轻松。他大哭大吼大闹,他看到黑夜来了又去,他不伸鼻子也闻得到死亡的气味儿——他仿佛一个能够预知灾难与悲剧的愚者,作者仿佛在字里行间暗示,班吉平时哼哼唧唧仿佛展现着这个家族毫无生机的气氛,班吉哭哭啼啼则作为某一次不幸事件的隐喻,班吉闻到了病,闻到了死则毫无掩饰地证明悲剧的降临。以感官代替心灵触碰并反映世界,我想这就是班吉部分的特点。

杰生是哈佛的高材生,却内心压抑,决定自***。和班吉恰恰相反,他的思想敏感得像个女孩,而他又明显具有悲观主义倾向,于是,家族的衰落使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一片昏暗;原本天真善良的妹妹失去贞洁,也成为自己的错,自己要负上臆想中“乱来”的责任;父亲的思想明明腐朽不堪,他却被其深深影响,不可自拔。家里的奴仆是下等人,学校的同学不可一世,他都不愿也无法与之倾诉心声。久久郁结于心中的负面情感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用我们现在人的话说就是,心里怎么也想不开,于是想到了死,想到了以死亡结束并代替苟活。可是他自***之前要交代的事怎么会如此之多,去很多地方见各种人物,每个略过他眼前的事物都一一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过程中甚至产生这样的怀疑,他如此留恋人间,何必选择死亡。然而我转念一想,死前的人,眼睛格外清澈,思想格外清晰,世界在他的眼中,也格外透明和真实,的确是这样。

昆丁部分我并没有读,但仅就前两个人物来看,作者选择两个相对普通人来讲比较特殊的人物,由他们的双目反射那个色彩灰暗落寞的时代,真可谓苦心经营独具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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