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钱钟书的作文(钱钟书先生简介作文)

赞美钱钟书的作文(钱钟书先生简介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1-09 01:37:24
赞美钱钟书的作文(钱钟书先生简介作文)

赞美钱钟书的作文【一】

20xx年11月26日,我们广东财经大学xx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举行了一次团日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我读我阅,书香博客”。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全班分为三个读书小组,每个小组一起读一本书,在活动当日以组为单位向全班展示读书心得。我所在的小组这次所读的书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人生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和看法。

《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写作于1944年,并在1946年完成的一部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当时钱钟书正羁局于沦陷后的上海,情绪低落,内心惆怅,就像作者本人所说的那样:“两手里忧世伤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小说创作的时间正是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的时候,而作者的经历与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颇为相似:都是出身于中国的一个书香门第,1930年代留学于英国和法国,1938年初回国。故事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线索,描写了抗日战争初期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理变化和生活变迁,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围城》以戏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出了在全面抗战的大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内心的彷徨和空虚。“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大概就是围城的含义吧。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们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他们一次次次冲出“围城”,却又来到下一个“围城”的入口,爱情、事业、家庭皆是“围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分子们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在这部书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描写,运用犀利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剖析了人性与道德上的弱点。反观我们当今的社会,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陷在“围城”中无法脱身,才有了所谓的“房奴”、“蚁族”,他们亲手为自己戴上了一把沉重的锁拷,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也许,生活的确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这并不是我们被***,利益,虚荣所困住上进脚步的借口。这本书在今天看来也是可以给许多被禁锢、被压制、被体制化的人一些启示的,在揭示了人类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之后,我们应该反省自己,是不是该突破心中的“围城”,去找寻自己内心的真实梦想了呢?不再为了虚荣而装做道貌岸然,抛开现实的枷锁,开辟一片自己的天地。

读完《围城》,我们大家都受益匪浅,只要你不被束缚,冲出那些落后、迂腐、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人生就不再是一座“围城”。

赞美钱钟书的作文【二】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赞美钱钟书的作文【三】

命运就像一座围城

每个人都想获得自己人生的自主权,想要掐住命运的咽喉,去击败自己的命运。而我一直认为,正是因为命运的不可知我们才无法预知命运,那又何谈改变命运?也许此刻你所做的所谓改变命运的事,恰恰就是命运本身。这是一个不可解的悖论,命运就像一座围城。

作家钱钟书的笔下生活就是一座无穷尽的围城,从一座围城到另一座围城,方鸿渐扭曲了自我,变成了一个悲哀的存在。

方鸿渐的软弱

方鸿渐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软弱”,软弱就意味着妥协。从“克莱登大学”到遇见苏文纨、唐晓芙,再到情敌赵辛楣、妻子孙柔嘉,这一座座城捆住了软弱的他。

”没有梦,也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在最终失去孙柔嘉时,万念俱灰的他走向了麻木,丧失了生命最基础的感觉,可那又何尝不是另外一座围城呢?我们从一座城逃向另一座城,生活的尽头是一座死亡的城堡,永远困住我们。

从全书第一章,从方鸿渐坐船回到家乡江南某镇的1937年开始,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几乎都是失败的。他最大的性格特点是软弱,说得好听点儿也可以叫做“善良”,然而于他的一生而言,这样的性格特点毫无用处。他对爱情软弱,他对事业软弱,他最终一无所有,成了最最平庸的人。是平庸,不是平凡。方鸿渐是个平庸的人,在婚姻,在事业,在人生的围城里苦苦挣扎又无能为力。

方鸿渐软弱,他放弃了爱慕自己的苏文纨,却也没有勇气追求自己深爱的唐晓芙。方鸿渐被动,他去三闾大学教书时在“信任危机”出现后没有坚持自我,而是被动挨打,最终遭到众人排挤,含恨离去。方鸿渐无能,在香港和孙柔嘉结婚后,他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没有办法调和孙柔嘉和自己家庭的茅盾,最终令孙柔嘉无法忍受方家的“古板”而独自离开。之前的种种都为方鸿渐最终的悲剧埋下了伏笔。这样一个生活在夹缝中的人,也许走到哪里,哪里都是他的围城。

没用的人

在人生的围城里,方鸿渐这个小人物就像社会的多余人一样,生活在一座孤岛上,这本身就是围困他的最大的一座城。好朋友赵辛楣说他“是个没用的人”。他为此很生气,可事实就是如此,方鸿渐确实很没用,善良有余、坚韧不足,一事无成。在一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方鸿渐是一群被扭曲的人的群像。作家钱钟书以细腻的笔触在讲述一代人的真实生活状况,生活的围城紧紧地捆住了一群人。可是,又能怎样呢?挣扎过后呢?也只是从一个围城到另一个围城里去。

书里除了方鸿渐,还有几个女子,她们各具特点,却同样在命运的围城里浮沉。方鸿渐是被孙柔嘉骗进了婚姻的。这个既柔又嘉的女孩子掌控了生活,事业,婚姻,也掌控了方鸿渐的生活,事业,婚姻。婚姻是方鸿渐的围城,可又何尝不是孙柔嘉的围城?他们拼尽全力,只不过换了一个囚禁自己的笼子。方鸿渐是个好人,除了唐晓芙这个虚无缥缈的单纯女孩,方鸿渐是书里最好的男人了,可正如赵辛楣所说他也是个最没用的人。可是孙柔嘉还是选择了方鸿渐,生活就是这样处处充满了奇妙。

这不仅仅只是一个爱情故事。尽管《围城》里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可我觉得人的一生本身就是一座围城。我们拼命来到这个世界上,可是来得第一天我们就哭了,所以这一生注定了要受苦。然而人们即便知道活着艰辛,可还是会为了活着弄得遍体鳞伤。而死亡却像是人生最大的一座围城。我们从一座围城里逃到另一座围城里,而最终都是要迈向死亡的围城。

赞美钱钟书的作文【四】

许多人说,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他本人却并不以为自己有那么“神”。他只是好读书,肯下功夫,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遍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所以他读的书虽然很多,也不易遗忘。

他做笔记的习惯是在牛津大学图书馆(Bodleian——他译为饱蠹楼读书时养成的。因为饱蠹楼的图书向例不外借。到那里去读书,只准携带笔记本和铅笔,书上不准留下任何痕迹,只能边读边记。钟书的“饱蠹楼书记”第一册上写着如下几句:“廿五年(一九三六年二月起,与绛约间日赴大学图书馆读书,各携笔札,露钞雪纂、聊补三箧之无,铁画银钩,虚说千毫之秃,是为引。”第二册有题辞如下:“心如椰子纳群书,金匮青箱总不如,提要勾玄留指爪,忘筌他日并无鱼。(默存题,季康以狼鸡杂毫笔书于灯下”这都是用毛笔写的,显然不是在饱蠹楼边读边记,而是经过反刍,然后写成的笔记。

做笔记很费时间。钟书做一遍笔记的时间,约莫是读这本书的一倍。他说,一本书,第二遍再读,总会发现读第一遍时会有很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之后才发现。

钟书读书做笔记成了习惯。但养成这习惯,也因为我们多年来没个安顿的居处,没地方藏书。他爱买书,新书的来源也很多,不过多数的书是从各图书馆借的。他读完并做完笔记,就把借来的书还掉,自己的书往往随手送人了。钟书深谙“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道理,有书就赶紧读,读完总做笔记。无数的书在我家流进流出,存留的只是笔记,所以我家没有大量藏书。

钟书的`笔记从国外到国内,从上海到北京,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从铁箱、木箱、纸箱,以至麻袋、枕套里出出进进,几经折磨,有部分笔记本已字迹模糊,纸张破损。钟书每天总爱翻阅一两册中文或外文笔记,常把精彩的片段读给我听。我曾想为他补裰破旧笔记,他却阻止了我。他说:“有些都没用了。”哪些没用了呢?对谁都没用了吗?我当时没问,以后也没想到问。

钟书去世后,我找出大量笔记,经反复整理,分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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