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我眼中的网红作文)

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我眼中的网红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2-26 11:04:16
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我眼中的网红作文)

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一】

法国作家莫洛亚说,“人人能因被人认识而得益”,网络传播使这种效应呈几何级数扩大。在利益驱动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网红自我炒作和投机的行为,由此催生网红商业模式的泡沫。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义平认为,网红现象会助长一部分人通过各种途径试图一夜暴富的浮躁风气,当这个社会中人都不那么平静、都想一夜暴富的时候,这个社会就是不正常的,再者,迅速成名的网红又多是昙花一现。因为真正的“红”在现代社会需要持续的能力的支持,网红不会提供这一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如果说网红可以创造价值和GDP的话,它只会推高GDP的泡沫。相比之下,农业方面的GDP涉及到“谁来养活中国”,制造业方面的GDP涉及到“中国的强大预付”,网红不创造任何物质财富,只不过是物质财富的一种再分配。

对照古典经济学的说法,劳动是创造财富的一个重要途径,“网红商业模式对GDP是否有贡献?”值得我们去思考,但毋庸置疑的是,内地的经济增长需要高质量的经济效益。而网红在用人气换取物质财富的同时,作为传播主体也在传递着不同形式的文化。作为欧洲万像电影节主席,贾振丹希望网红中能够出现更多对社会有正面影响力的人,来引导产业、习俗或是社会道德。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人们展示着对艺术、游戏、运动、美食等领域的演绎,但网络直播门槛的降低,使得网络直播内容良莠不齐。中国播音主持业界学术元老、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退休教授吴郁认为,过去的直播是针对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现在的直播门槛降低了,年轻人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记录生活或自我表现时希望得到首肯,是对“成功”较片面的理解,同时使得这一虚拟世界出现踩底线和打擦边球的情况,应该多向积极阳光的方向去引导。

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二】

说起2007年,文化不多,文化事件却倒不少,不管你是走马观花回眸一瞥,还是“侧目而视”仔细打捞,映入眼帘的大抵是“一地鸡毛”而已。漫长360多天沉淀下来的文化积累,如果用“没文化”来形容,那大概是最合适不过的,而就拿这些“不能称化”的“文化”来说,它们既不像“鸟巢”那样有个“骨架”,也不像“水立方”那般有张皮肤。

盘点2007年的“文化”,虽说寥然甚亏令人寒碜,但说头儿多少有一点:“快乐男生”一成功举办电视台就笑了,作协副主席陈忠实书会受骗就哭了;博客点击突至网络第三当年明月就笑了,众歌星的演唱会票价都超过2000元许多追星族就哭了;于丹一走上“百家讲坛”就笑了,“超女”们一看到“超级男生”举办就哭了;“嫦娥一号”成功飞入太空中国人民就笑了,韩寒看到了郭敬明被破格批准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就哭了……笑了哭,哭了笑,或真实,或虚拟,2007年中国的文化“历程”就这样了。

不过也的确,现在的我们,真的就是“没文化”;如今的中国,也就是“缺文化”。看看电视上被众人所津津乐道,且每个参赛选手个个都自称是“江湖中人”的“武林大会”,你就会明白:三分的舞蹈“干货”,原来是可是被稀释成一档30多分钟的名牌节目来做的。不愧是武术“原产国”的做法。再看看《红楼梦》再拍的准备“花絮”,其间的“龙套”走得百姓果真是“眼花缭乱”没有一点“头绪”,光一个林黛玉的扮演者都能“如火如荼”上这么长时间,在众人都把它作为一个成名机会的情况下,有关单位还像搞“学问”似的举办了一个“选秀大赛”。这作为四大名着之一的《红楼梦》也着实是名副其实的够“红”的,不仅带动了其间的演员“红”了起来,而且还带动了其相关的投资商家的钞票“红”了起来,真的是落实了“共同富裕”的伟大宏旨。如果曹雪芹先生九泉有知,不知道会不会“红”得给“乐”活过来?另外,同为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那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准备重拍的剧本连一个字都还没有“加点”,宣传的“新闻”却都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了。可是“言立”半年后,却还没见到这些爱“临时抱佛脚”的炒作者们有所“立足”。如此接二连三的“蛊惑”民心,“欺诈”百姓,不知道这些被金钱遮蔽了双眸的“鼓腰包”们到底想干些什么?中国有句俗语叫:“流言止于智者。”但屡次被“诈”之后为什么类似的“流言”还没有停止呢?可见那些自称是“文化人”的“文化人”并不是所谓的“智者”。

再看看如今被人高度追捧的“百家讲坛”,那可是独领着中国国学教育“文化”,“名家云集”的名台,别看是一座和老师上课教学并没有什么区别的三尺讲台,可那上面站的都是所谓的“名家”。“名家”们只要能站在上面“啼笑皆非”般的把孔子说成丧家狗,把庄子说成处处求人等米下锅的“乞丐”,然后再加上自己满腹经纶般的长篇大论,给台下的观众讲上几个已经“生米煮成熟饭”的`故事,然后就大功告成,名利双收。如此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风水宝台”,可想而知台下那些其它的名家对这座“台子”觊觎的颈项伸得有多么不可高攀。然而就是这种有悖于人类正常思维导向的“导举”,“名家”给“吹口气”还能在百姓中间“刮阵旋风”,这可见我们骄傲无知的现代白领人对中国家传统文化熟知的“白领”化。也可见在文化可陈的今天,“娱乐圈”都已经被我们拿来充当“文化圈”了。而单就从“文化人”的角度看,著名学者钱理群都豪不客气地说“我们这一代最没文化”,可想而知我们“君子固穷”的程度。其实,他说的“这一代”,也多包括了比他年轻的一代又一代。

美术家韩美林说过:“没有文化的文化是可怕的。”而文化和经济又是相辅相成,彼此融合的,所以说我们现代的经济也是“没文化”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许嘉璐不是说过吗:“没有文化的经济再发达也是建在沙滩上的高楼大厦。”这句话形容现在的中国经济那可是“天衣无缝”。现在中国的楼房耸立得是够高的,可那是终究只是建立在“沙滩”之上的高楼大厦。一句真话的力量,抵得上整个世界。

透过“真话”和2007年的文化“足印”可以“以管窥豹”,看出在人心浮躁的现代社会,所有人都已被名利蒙上了“海市蜃楼”般的面纱,生活在世俗的假像和权力的保姆的怀抱之中,可以看出我们的文化体制存在着种种死穴,我们的文化基因也存在着种种缺陷,但是对于那些爱管文化的“文化官”却春风得意的满以为“文化风景这边独好”的状况,我想起了马季先生的一句相声来形容当今中国的“文化”和“文化人”:吹牛的人,上嘴唇着天,下中嘴唇接地。

事实上,在这个一见噱头、一听炒作,“fans”团们可就会喜滋滋乐呵呵屁颠颠地掏出上百元钱去影院观赏“大片”的年代,谁还可以被称为真正“有文化”的“资深”者呢?

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三】

从“芙蓉姐姐”“凤姐”的时代时开始,网红就进入了我们的注意范围,这个群体真正爆发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直播而迅速崛起的。从艾克里里到papi酱,从微博到B站,各类网红在各种平台上层次不穷,最早的网红其实靠着段子火起来的,比如陈安妮这些人,而最近以火爆朋友圈的一个自称“集美貌与才于一身”的女子以papi酱获1200万融资、估值3亿人民币。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早已和网络深度融合,网红的一些行为与语言已经能很大程度影响观看者。我们不反对“网红”,但在市场经济下,不少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片面追求自我价值和利益,淡化社会责任感。低俗、粗制滥造的网络文化也随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如罗玉凤炒作、郭美美炫富、papi酱粗口等捏造炮制低俗内容。“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催人奋进的伟大时代,我们进行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伟大的时代需要正确的价值观,需要真正的网红,所以我们得保持理性,要理智的对待功和利,不能一味的去“拜金”模仿图慕虚名。

网络红人对我们的影响其实很大部分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我们要坚守自我,做最好的自己,不受部分网红负面的的影响,社会需要真正的网红,也需要那些能够带给我们精神鼓舞的人成为网红。坚守美好,在平凡的世界中做好自己,我们都能成为“网红”。

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四】

每一个人在社交媒体上的帐号都是这个人的自媒体,都是宣传自己给自己打品牌的平台,只要你关注时尚艺术体育关注潮流关注有品位的生活方式,一定会在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上追踪一些人。当你打开手机看到他们实时更新的状态新发的照片视频和文章的时候,有一种微妙的感觉叫做我们好像在经历同一件事情,就这样产生了,于是你开始学起大号的生活方式穿衣打扮等等,读他读过的书,看他看过的'电影,用他用过的产品,粉丝经济就这样产生了。

但是新鲜事物在中国的发展就是这样的淘气,在社交媒体狂欢的年代,不知从何时起中国的大部分一线明星忙着发广告,二三线明星忙着抱大腿,四五线明星忙着做微商,十八线明星忙着开淘宝店.... 眼看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越来越鸡肋,漫天飞的假脸更是让人的审美越来越疲劳。

当今对网红看法的作文【五】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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