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下午,我们国韵作文班的学生一起去浍河大堤上放风筝。当时天气有点儿冷,但同学们都兴致勃勃的骑着自行车向大堤驶去。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目的地。站在浍河大堤上,远处是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麦子,好像是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好奇地望着这个变化万千的世界。金黄的油菜花散发出浓郁的香气,为春天增添了迷人的气息。弯弯曲曲的浍河水躺在大地母亲的怀抱,每天都缓缓地向东流淌着。
先组装风筝,老师从车上取下风筝,先均匀地铺展开来,上面的燕子真是栩栩如生。老师先把线系在风筝的下面,再把塑料条横放在风筝上面,两端插入卡口里,这样就装好了。
开始放风筝了。刘晓宇举着风筝,孟老师一手握着线,只听孟老师说了一声:“放”,刘晓宇就松开了手,风筝慢悠悠地往上飞。孟老师以为飞得差不多高了,就放慢了脚步,没想到风筝从空中像一颗流星似的落了下来。接下来老师让我跟刘晓宇一齐放风筝,刘晓宇举起风筝迎风站立着,我慢慢边放线边往后退,差不多离开他五六米时我站住了。“放”,我说完,就赶紧拉着线跑了起来,边跑边放线,“快,快放线!”刘晓宇大叫着。眼见风筝慢慢升起来,突然,一阵横风吹过,风筝又一次忽忽悠悠地从空中掉了下来。这时候,天上下起了丝丝春雨,孟老师让我们收起风筝回去了。
真希望有时间能约同学们再次放风筝,今天的放风筝虽然失利了,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耐心跟细心。
春天是放风筝最好的季节了,我最喜欢在这个时候放风筝了。
草地上,我扯着线在奔跑着。天空中,风筝迎着温暖的春风飞舞着。
你看,我的风筝像一只美丽的小燕子,因为我长大想变成一只燕子,到广阔而蔚蓝的天空中去翱翔。
看啊,天上的风筝有的是一架飞机,有的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有的是一只老鹰,有的是一只田鼠,有的是圣诞老人……它们在空中翩翩起舞着。有两个小朋友在玩老鹰捉虾田鼠的游戏,他们一边跑,一边追赶着,手里的老鹰跟田鼠风筝时而疏远,时而靠近,真是不相上下。我看着看着,手里的风筝跟别人的风筝绕在了一起,我只好收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线解开,我这时才知道放风筝也有学问,就连最起码的收线、放飞都要练好。大全
我们的风筝在天空中越来越高,越飞越远。
放风筝是一件有意义的活动,既能锻炼了身体,又能增强了体质。
今天阳光明媚,风跟日丽,真是一个放风筝的好日子,我拿了一只漂亮的风筝,打算去壶山公园玩。
公园里的人可真多呀!这里放风筝的人也很多。天上的风筝各种各样,有老鹰、小鸟、福娃、美人鱼天上的许多风筝就犹如许多小鸟在天空中展翅飞翔,看得我是眼花缭乱,真是好看啊!
我迫不及待地系好风筝线,就开始放了。起初,风筝放得很底,也许我还没有掌握好放风筝的窍门,风筝一下子就掉下来了,可我并不灰心,反反复复地来回奔跑着。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一会儿,风筝渐渐地高了起来。我飞快地在公园里跑着,真想大声呼喊,我的风筝也飞上天了,直到我跑得大汗淋漓的时候,我抬头一看,“呀”!我大叫一声,我的风筝已经飞得很高了,高过了公园里的所有风筝,那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
在空中翩翩起舞的风筝就像老鹰一样在空中展翅飞翔,自由自在地,好像要挣脱我手中的线,再向蓝天飞去。我真想变成一只风筝,飞呀飞呀,飞到很高很远的云层,采几朵白云回来,放在教室里,让同学们在云朵里穿来穿去,那该多好啊!
一直到我跑到筋疲力尽了,我才恋恋不舍的收回我的。“啊!下次再带你来这里玩吧!”我自言自语地对风筝说。
还记得大概是上小学的时候,一个人放暑假在家无事可做,便开始读《红楼梦》。但那个时候字还没认识几个,写是我最最头疼的事情,因此看《红楼梦》这样的书简直如同嚼蜡。每每躺在凉席上看一会儿就昏昏睡去,最后大概只读了十几回便扔在一边,实在是有点对不起曹公。
说来惭愧,这一扔就是十几年。直到病了,闲下来了,才有时间和***去读一读那些经典,补一补功课。其中首先要读的自然还是《红楼梦》。中国近代的文人志士,似乎没有一个不推崇《红楼梦》的。王蒙最爱读的就是《红楼梦》,说《红楼梦》是需要反复读的。张爱玲称人生三大遗憾之一就是“曹本红楼恨不全”。
于是春节前先是细细读了周汝昌精校的八十回本《红楼梦》,后来觉得不过瘾,又找同事借来高鹗续的后四十回,前几日才总算是全部看完。
对于《红楼梦》,已有无数大家撰文评论,更有大批的红学家在为之毕生研究,我实在不敢妄加点评。不过谈点自己的感受也未为不可。
首先一点,《红楼梦》确实是值得一读,不,值得反复读的一部好书。这有些废话了,但的确如此。曹公的语言精美且到位,把每个人物都塑造的惟妙惟肖。比较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可以发现曹公笔下人物的语言都个性十足,寥寥数笔便将一个人的性格刻画得格外鲜明,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入选中学语文课本写凤姐出场那段。而高鹗续的`则显得文字太过平实,人物语言缺乏个性和差异。此外,书中还有大量的诗词楹联。单从语言上来讲,《红楼梦》就值得好好地读。
其次,曹公的写作手法耐人回味。文中处处设伏,前后呼应。后人云,全书没有一处闲笔,皆有蕴意。书中又用谐音做了很多“假笔”,例如用所谓的“贾雨村言”借指“假语村言”,由此虚实结合,既使艺术升华,又针砭了世事。
再次,曹公在书中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疑问。例如,秦可卿的身世和死因,宝黛二人的年龄,薛宝琴所作十个灯谜的谜底,等等。而最大的疑问就是最后贾府的兴衰以及宝黛钗三人的结局。这些疑问引得后人不断地研究、考证、争论,这也是《红楼梦》吸引人的地方之一。难怪张爱玲会恨曹本红楼不全。不过,残缺的《红楼梦》大概就像断臂的维纳斯一样,正是因为有了缺憾才变得更美。
以上便是自己初读《红楼梦》的一点感受,在此欢迎大家拍砖。
听讲解阿姨说:“原来的西湖比现在小多了,也没有现在那么美丽,可以称得上‘丑湖’了。湖里面积满勒令淤泥,长满了野草。直到白居易带领杭州人民进行疏浚,筑起了白堤;几百年后,苏东坡筑起了苏堤,清除了湖里的淤泥,在湖边栽上了红红的桃树,碧绿的`柳树,经过许多代人的努力,西湖才变得今天那么美丽。”
杭州不仅西湖美,城市也很美,到处是高楼大厦。我们在陈列馆看到了现在杭州的建筑,也看到了过去的杭州的建筑。我们看到了杭州城市千百年来的变化发展过程。
从西湖的变化,杭州城市的变化,我们知道了劳动人民的伟大,知道了杭州的历史文化,更激发了我们努力学习,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的决心。
春风拂过冰凉的大地,带来了刚冒芽的小草,带走了冬天的寒冷与荒芜;时光似流水,把我带到新的阶段,童年,只是时光彼岸的一个记忆。
周六,我刚上二年级的小表妹然然到我们家来玩。正巧下午爸爸要去植物园开个会,就问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他开会时我们可以在园内游玩。然然听了立马高兴起来,大大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叫嚷着要去放风筝。正好春天来了,想想那里的景色一定很美,于是大家都欣然同意。
一到植物园,刚下车就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风儿柔柔地拂过脸颊,土地里钻出些嫩绿的小芽,阳光洒下一束束金色的光辉,透过树枝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我们的心情大好,找到一大块草坪,周围也没有很高的树,还真是个放风筝的好地方。
然然打起了精神,拿出风筝迫不及待地想放起来。一阵风吹来,风筝终于起来了,然然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无忧无虑地在风中牵着她的风筝快乐地奔跑。童年的故事,又一次浮现在脑海。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经常来植物园参加会议或活动。每次我也会高高兴兴地跟来,拿起风筝不管风向技巧地乱跑一气。有时会被石子绊倒磕到膝盖,看看周围没人,忍着泪水假装没事又爬起来继续跑,过一会儿就忘掉了,直到别人发现问起后又想起来,还不忘大哭一场;还有时风筝挂在树上,不想让爸爸知道,于是把本来爸爸都可以够到的风筝,自己偷偷地拉风筝线尝试拽下来,却因此不知扯烂了多少风筝;还有时跑累了一屁股就坐在地上休息,然后不小心睡过去,把开完会回来的爸爸吓一跳……那些童年时的影像,与现在然然奔跑时的身影逐渐重合,那无忧无虑的自由身影,正是我们金色的童年。
我追上然然的脚步,又感到那在风中飞翔的感觉。清凉的风吹过耳际,头发也轻轻地飞扬起来,周围的景色或人仿佛已经消失,只有我自由的奔跑在自己的世界里,笑声弥漫在一片片开满鲜花的草地上,我一路跑过去,阳光跟花香在我身后,忘记了一切的烦恼……
夕阳把整个天地渲染成了金红色,我闭上眼睛,仿佛还能看到那抹奔跑的身影。童年已离去,但是那段温馨美好的童年记忆,那春风,那风筝,还在脑海里珍藏着。
这是写在开头的话。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故事的开头,是前世今生的故事,只是要还的.却是灌溉的恩情,而不是凄美的爱情。
今天再看这一句,读出了无情的味道。
最初的最初,我是一株绛珠草,你给我浇了水。后来的后来,我下世为人,用眼泪还了你都水。
开始你对我有恩,过程我要还你的恩,最后还完了。
这个过程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最后结束时你我的再无干系。似乎适用了那句,岁月静好,各自为安。
所以宝黛无缘其实是必然,林妹妹的泪尽而终也是必然。不知道看到这里,还有多少人会羡慕宝黛的爱情,会幻想宝黛如果在一起会是怎样的情景。
有句诗说,有情还似无情。大约便是这样,宝黛的爱情是有情。可起始初衷是无关爱情,或者可以幻想,黛玉魂归之后,又是那一株绛珠草,是否会与神瑛在一起,也算全了似我这般将红楼将宝黛的爱情看得如此感性的读者吧。
只是无论如何,这样的结局也只能是他人而续,并不是真正的结局了。
而我,已从绛珠草这最初的话语里读出了冷冷无情的味道。
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一袭白衫,像说一件寻常的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一样,将自己的一世,将自己这一世所存在的作用与目的便交代出去了。
这一世,用眼泪还了灌溉之恩,你我再无牵扯。因为我一世的眼泪,也偿还的过你了。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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