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小弟神气的说:“整个家族中,我的功劳最大,我敢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铅笔大哥说:“你怎么能这样呢?你在家族中是年龄最小的,大家处处让着你,照顾你,你还神气起来了!”“我才不管这么多呢!总之,我的功劳最大!”橡皮小弟说。“你真是忘恩负义的家伙!”它们俩吵得不可开交。
尺子姐姐连忙劝阻:“好了,你们别再吵了,大家都在休息呢!”铅笔大哥也不甘示弱:“我的'功劳最大,主人可以用我在本子大叔的肚皮上写出漂亮的字。”橡皮小弟急忙反驳:“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主人写错了字,可以用我擦干净。”“可没有我,你什么用处都没有,所以我的功劳比你大。”铅笔大哥身高气昂地说。此时,铅笔和橡皮不知道,尺子姐姐已经叫醒了所有伙伴,大家商量了一个好方法。大家走到它俩面前,齐声说:“文具盒大姐功劳最大。”
尺子姐姐趁这个机会生气的说:“文具盒大姐天天保护我们,我们待在它的怀里不受寒冷、不受疼痛。可是它呢?却默默无闻地工作着,就算受苦受累也不能说,因为它不想让我们伤心啊!比起它的功劳,你们只是鸡毛蒜皮啊!”
经过尺子姐姐的劝说,大哥和小弟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还保证以后不自高自大,要和大家一起努力工作。从此以后,这个大家族又团结一心,为大家服务。大哥和小弟也成了好哥们!
先说第一大题,是选择题,考的是所谓的语文基础知识的掌握。上来便是教人闻风丧胆的天下第一题,考拼音,多少英雄好汉折戟与此,老师尝云:“第一题皆送分题也。”果然送分,不过是送给出卷老师。“小弟出来乍到,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老兄太客气了,且看下一题。”考生一看,大呼后悔,该在第一题上磨蹭几分钟,好做心理准备。第二题乃字形,其畸形程度毫不逊于第一题,A,B,C,D俨然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不做DNA鉴定,鬼才知道谁真谁假,“对了,我会用语感。”纯正的普通话,字正腔圆,一两题做完,才知道出卷者的意图就是为了让你明白语文同英语的差别。罢了罢了,再看第三题,第三题一惯来讲是修改病句,读一遍,怎么四个都对,不可能,一定有错的,深入读几遍,咦?不好,好象四个都是错的。生离死别了好久,挥泪斩了三个,由天吧!爬出了前三题的幽暗昏惑,只有第四题才绽放出一点人性的光辉,排序或文学常识。排序体现能力,考“标”;文学常识展现知识素养,考“本”。让真正喜欢文学懂文学的人找回了一丝自信。
前三题说是考基础,但试问又有多少文学大家做这种题目能做全对呢?恐怕很少,因为他们所着的文学大作里也会有一些错字,病句。难道就说他们基础不行根基不稳?同样的句子,放在名着里便是名句,放在语文试卷里则是病句,这只怕会让热爱文学的人心寒。名人讲演,其间难免会有一些字音错误,若是被耳尖又极富责任心的优秀学子听到,少不得会大呼错了错了,随即跳将起来纠正发音,维护真理,不言而喻,下面便是“献身”了。
着实滑稽,想想也没什么意思,真理是少数人发现的,但却掌握在多数人手上。即便是真理,也未必不会成为谬误,所谓通假字,其实许多也就是古人写的错别字而已,只是由于众人都将错就错,错别字也就被办了证,成了我们现在拼死要记的东西了。
原本所谓的事实与真理,也会被轻易打倒,有据可查的“据”也会变得子虚乌有,《现代汉语大辞典》常常修订,不就是在干这事么?比如“空穴来风”一词,原意为:有洞穴才有风进来,比喻消息和传说的产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同样一个成语,到了后来的修订版中,引申意却正好相反,比喻消息和传说的产生是完全没有原因的,管中窥豹,由此可见一斑。
再说阅读,近些年高考阅读题分值在攀高的'趋势,分值走高,文章也愈见水平,可出的题却愈发玄乎了。常常题目一出,让人摸不着头脑,瞪圆双眼,绞尽脑汁,也没发现题目是在说文章的。总有这么几道题,问某个字用得好不好,请说理由。答曰:不好。但凡见这两个字,评卷老师便会翻翻白眼,坦然而诚恳地吐出两个字:白痴。随即一个交叉的符号落于纸间,尘埃落定。那就说“好”,但具体好在哪里,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一个通用的法子——打擦边球,既然是打擦边球,自然是球做得越大,越容易擦边,于是乎一篇阅读做下来,好似写了一篇六百字文章,答案终究是简单的,长篇大论,多是废话,有用的只有寥寥数字而已,这还要看评卷老师爽不爽帮你找到它。还有的题问作者为何要发出这样的感叹,不用看,答案中定然会有与国仇家恨、作者背景相关的文字,其实欣赏文学作品考虑作者背景这没错,但却万不可陷入这个死胡同里,并不是所有的作品写出来的时候,作者都想到了国家和社会,也许只是一时触景生情发出的喟叹,具体是什么情感,恐怕连作者本人也未必知道,因为文章是感性的。而现在出的阅读题,明明是作者的闲情文字,却硬要和劳什子国仇家恨扯上关系,好像作者每一次动笔之前都要在心中默念三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并为黎民苍生祈祷求福一般。
着实教人恼火,怪不得有传言说韩寒写按自己文章出的阅读题却考不及格,张爱玲国文不过,真是讽刺。现今有许多阅读题出的与文意相去甚远,高考乃人生之重大关口,如此出题,岂不怕招人唾骂。
最后说说,作文分值很高,这是对的。文学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写文章。既是写文章,除去题目,其余便不该再做限定。单纯的考生总是一味的信“评分标准”,却忽视了“评分细则”,这种错误与混淆“原则”和“原则上”的所产生的后果是一样的。只要与万恶的社会、丑陋的政府接上火,任你思想再深刻,文采再斐然,也是徒然。于是乎,众多考生避开交锋,纷纷拥上高楼,怀古伤今,你拽了李白的一条胳膊,我扯了苏轼的一条腿,屈原投江投了又投,韩愈胯下钻了又钻。任题千遍,我意不变,以不变应万变,写作文,就得讲究个无招胜有招。怪不得,我一朋友说,他在初三抄了一个排比句式,以后每次作文都能博得个波浪线,拿个高分。基本上是:“人生就像一个五味瓶,装着酸甜苦辣咸”云云。
有人说,高考写作文,就像是“戴着镣铐跳舞”,笔者认为形容的十分贴切,可搞不明白的是国家教育部门为什么要给学生戴上镣铐,无论从政治上还是文学教育上来说,我以为都是弊大于利。
有一个很著名的实验,说一只青蛙被放入一个瓶子里,扣上带了孔的盖子,青蛙刚开始还会努力撞击瓶盖,意图跳出去,可反复跳了许多次后,发现没用,时候久了,将盖子打开,青蛙便再也不会跳出去了。同样,长时间的“戴着镣铐”,受着拘束与压迫的人,也终究会失去创造力与斗志。
中学语文教育,是为了让学生提高文学素养,培养文学悟性和对生活的感悟能力,同时也为将来走文学之路的热爱文学的学生打基础,因此尤为重要。而现今的语文教育模式与原意却大相径庭,适得其反,这终归不是大多数人想要的。
以生物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使生物 经济 成为了各个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着重投资并展开激烈争夺的领域。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 科学 技术像基因技术这样对人类社会既存的伦理观念与准则提出了如此广泛、严峻的.冲击和挑战,从转基因动植物、胚胎干细胞、克隆人到基因诊断、基因 治疗 、基因修饰,纷纷要求社会伦理道德给予正确的价值评判,继而要求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相应做出调整,专利法作为直接调整保护科技成果及其利用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也要回应这些冲击和挑战。
对专利申请进行伦理道德考量的过滤机制是通过专利法中的公序良俗规则得以实现。WWW.133229.CoM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欧洲专利法公约和日本专利法也有类似公序良俗的规则。美国专利法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判例法的 发展 使得法律实践操作中将公序良俗解释为实用性的要求。
《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国家主权、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专利制度应有助于实现保护遗传资源的目标。目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专利 法律 制度保护遗传资源。为防止遗传资源流失专利法修改剑指“基因窃取”。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医药研发和动植物新品种开发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不经生物资源来源地国家的同意,擅自利用他国生物资源进行医药开发,并申请专利,获得垄断利益。我国野生大豆遗传资源流失、“北京鸭”遗传资源流失,就是典型的案例。很多国人只知道“北京烤鸭”好吃,却不知道“北京烤鸭”是以
自然物种诉讼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其他公益诉讼更难获得人们的认可,因为“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影响已经根深蒂固。但是随着环境伦理观和现代法理学的发展,有关自然权利及其法律化的讨论己日益深化,并且在一些国家开始了自然物种诉讼的实践。意大利、美国、挪威、德国、菲律宾等国于20 世纪60 年代后纷纷制定了《动物福利法》; 印度也在法律中规定了动物的诉讼权利。日本通过一个行政公益诉讼判例承认了野生鸟类的诉讼资格。我国在这方面也有所突破,北京大学法学院几位教授和学生因为松花江污染提起的以自然物( 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 作为共同原告的诉讼,也成为国内第一起以自然物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1. 自然物种诉讼的理论基石: 蔡守秋教授认为,承认自然体的权利,对于保护环境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有积极意义,法律可以从只保护人的权利向同时保护人和自然的权利发展。高利红教授也倾向于承认动物的法律权利。她认为,法律是人类理性的一种表达形式,当我们认识到人与动物都是更大的整体的组成部分,法律完全可以重新约定动物的法律地位,赋予动物法律权利,这种约定不是仅仅出于人类自身狭隘的私利,而是出于人与动物之间的联系。“种际公平”和“自然物种权利”的讨论必然要反映在对诉讼法的冲击上,即是否考虑其他生命体对其所享有的权利而具有诉讼资格以及如何实现他们的诉权等。对于这个问题,虽然根据现行的诉讼法理论和规定,承认其他物种的诉讼资格还有些困难。但人类权利发展的历史也表明,权利体系是不断充实完善的。在当今社会,生态主义、环境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已得到广泛认同,在福利国家迈向环境国家的过程中,自然的权利主体地位的承认也成为可能。所以,虽然由于自然权利理论的不严谨性而遭到很多批评,但自然的价值仍得到广泛的赞同。
2. 国外实践: 从20 世纪70 年代起,美国就有以动植物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记载。自然物种诉讼要获得法院的承认,需有两个条件: 一是法律对动植物的法律地位有明确的规定; 二是被告对自然物种的当事人地位不产生异议并同意人类作为原告,而人类原告提起的是公民诉讼。总体看来,即使在美国,由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的影响,自然权利理论也还未成为司法判决的主流法理依据,美国的自然权利诉讼仍处在探索和相持阶段。
根据《宪法》第11 条和《环境保护法》第26 - 28 条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日常的环境监管权,对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 条进一步规定,破坏海洋环境并“给国家造成损失的”,由有关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其他资源管理部门如土地、森林、草原、水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人的身份,对破坏自然资源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由此不难看出环境保护部门也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之一。因此,有学者建议应当赋予环境行政机关环境公益诉讼权,作为原告对侵害公众或国家环境资源权益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维护公共的环境利益。但是,( 1 环保行政部门一般都隶属于地方政府,很难不受政府干预。我国目前很多地方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遏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地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引起的。( 2 大部分的环境专业鉴定和检测机构均隶属于环境行政部门,在环境公益诉讼中,他们本身可能是当事人,对于他们做出的结论,法院应当如何审查和认定也是建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这种“金米”含有来自黄水仙和各种细菌的基因,这些基因产生胡萝卜素,它使胡萝卜呈现橘红色,为人体提供维生素a。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了将基因插入稻米植株的研究。维生素a缺乏是发展
在给投资者的信中,休·格兰特称:“当我们不能控制天气、生产面积甚至现货价格,我们仍然可以控制住那个直接使我们业务增长的因素——种子。”种子里面的转基因链,是孟山都持续裂变出金子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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