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即网络红人,是因时代的变迁和网络的飞速发展而催生的一股新势力。也许在他们当中,有些人确实有真才实学,但更多的皆是因“猎奇”行为满足了大众扭曲而又极力压抑的***而“红”。对此,我深感担忧。
一如网红“温婉”,在十几岁的青春年华却不用功读书,小小年纪开豪车、化浓妆、出入夜间场所和酒吧。以正常人的健康思维,她是这个社会的蛀虫与毒瘤,迟早会被社会遗弃。可是现在,她只因一段摇头晃脑的视频便爆红网络,成了无数人的“女神”和效仿对象。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在我看来,这是因为人们太惧怕辛苦努力后的无果而又太渴望名利双收的“潇洒”快感了。“我们辛辛苦苦寒窗苦读,还不如人家温婉们随手一拍赚得多呢,那我们读书干嘛?”可是朋友,你只看到她此刻的光鲜滋润,却没看到她将来的悲惨一个思想不积极、拜金而又不务正业的人,她有未来可言吗?到那时,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又将如何自处?
与之相类的,为了将南京大屠***中惨绝人寰的暴行公之于众的华裔女作家张纯如没有“红”,而拿令人痛心疾首的民族伤痛作谈资、作笑料的“陈一发儿”“红”了;为中国“天眼”事业呕心沥血的科学家南仁东没有“红”,而因未成年生子的杨清柠“红”了和平年代,英雄无人问津,网红却人尽皆知!
当网红们缩在金钱里醉生梦死,抑或是躲在屏幕后嘲笑着我们内心的浮躁与空虚时,我们在干什么?我们沦陷在廉价的笑声,庸俗的感官刺激中无法自拔;我们沉溺于感官娱乐,完全扭曲了“三观”,更遑论“礼、义、廉、耻”?我们还谈什么高道德、高修养?
“存在即合理”,“网红”本无错。但是当主角抛弃了底线的约束,当看客遗失了判断的准绳,当“猎奇”变成了网络的主旋律时,人将不人,国将不国!
所以,我们不得不呐喊,“网红”,请真的值得“红”!
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信息平台。然而,当频繁的与互联网接触以后,人们深刻得认识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让文化信息飞速传播的同时,也让一些有害信息在其中大行其道,甚为泛滥。
相比较于传统电视广播媒体,互联网在信息审核方面几乎是低门槛,无论什么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够参与其中,随意传播分享信息。而作为实体的人,在传统电视广播媒体当中往往可以涌现出许多名人明星,因为他们的出现经过了电视广播媒体的重重审核,因此这类名人明星往往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在为人处事,德行体貌等方面都有一定水准。而互联网的新起,也造就了一些出名的人,这样因为网络而走红的人,被人们称之为网红。网红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名人明星,他们往往不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往往是因为一些突发事件经过网友传播分享酝酿而变得有名气。
近年来,人们对于网红现象的讨论的很多,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网红的社会影响。一个网红的出现,究竟是对社会素养有提高,还是降低了社会道德水平,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与仔细看待的。在我看来,网红的出现看来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网红却必需要具备素养,因为既然红了有了名气,就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够作出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这些年网红逐渐给人们形成了低俗的印象,可实际上在广大网民群体当中也不乏道德素养高的人。这就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要积极弘扬正能量,摈弃一些凑热闹、肆意起哄的歪风邪气。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网红”也是近些年来提出的新名词,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霍金从“偶像”转变为“网红”,问题出在,吃瓜群众对霍金的盲目崇拜。人们因此还赋予他“网红”的头衔。作为科学巨人,他无疑是成功的,但作为“偶像”,他却是“失败”的。
现在很多人认为网络也是教育的一种途径,通过网络,可以轻松学习一些需要读大量书籍才能整合出来的知识,可网络上可不少“网红”却作为反面教材,传播负能量,抛弃自身的素养和道德尊严,以达到可以成名的虚荣和轻松的捞钱。这会给青少年带来的恶性教育。已报道过不少青少年为了给主播打钱而造成恶劣影响。也有人发布校园霸凌的事件,居然有网友因为被霸凌者长得丑,而在评论区大声叫好。吃瓜群众觉得有意思就盲目跟风,于是霸凌事件越来越严重。网络有个很大的恶性是以讹传讹,总将一些话一些事断章取义,于是恶传恶,终成了恶性行为。这是人趋恶心理的折射,盲目的跟风会让本就混乱的网络更是乱的找不到真实。
并非“网红”都是如此,也有高质量的通过自身专业素养给网络传递正能量的`网红,他们就能被称之为“偶像”。“网红”不止是满足了吃瓜群众和粉丝的审美,更也有些“网红”以丑恶的姿态爆红网络。前段时间网络上发布一女子虐狗的视频,让该女子瞬间爆红网络,无数抨击声斥责声都把这类现象捧到更高的页面,这让有关部门重视起此事,让他们受到一定的制裁。但此类“网红”毕竟还是少数,虐待动物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且知道的人少不代表做的人少。
如果网络非得成为教育的一种途径,不如让网络教育真善而不是伪善。偶像的存在是为了给群众以榜样弘扬正能量,传播真善美,鼓动更多人试着去美化世界,也成为给青少年教育的一种途径。所以我们可以尽自己所能去做公益,去宣传这世界的美来对抗不美,我们并非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可以尽量给予这个世界以爱以善。
在现在这个电子产品铺天盖地、网络神通广大的时代,一个新兴职业蓬勃升起——网红。
这群有着搞笑的本领,姣好的面容,出从的上位水平的人。他们每天只需要在网络上随便发一条消息,便会引来世人驻足观瞧。有了群众基础,便有了阅读量;有了阅读量,便会有一大群拿着钱请他们做代言等一系列的金钱交易。网红这一职业,有钱有名有光环。于是许多人便挤破脑袋的想钻进这一行业,为此不惜伤害自己来引起世人关注,无下限的博出位,甚至是触犯道德与法律。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我是一个喜欢网红的人,我喜欢像papi酱那样能带给我们能量的网红,我喜欢像艾克里里那样能带给我们欢笑的网红……我喜欢网红,我喜欢能让我觉得值得的网红。
即使你有在彪悍的出位水平,并不能让别人真正的欣赏你喜欢你,那么,你成为网红的意义何在?人并不能只追求利和益,而要追求做一个快乐的自己,自己喜欢的自己。
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就是我的人生意义。我不是网红,但我喜欢真实的自己。
一提到网红,大家所想的,一定是什么楚楚动人的姑娘,可是卸妆后却是个大妈;什么美味无比的食物,实则难以下咽;什么清荣峻茂的天堂,却只是门前的水沟……这些网红其实是“网骗”,其背后的原因令人不耻。
前年冬天,我们一家人在武汉游玩时路过一家名为“秃师傅”的蛋糕店,我马上回忆起这不就是爆红网络的那家蛋糕店吗?网上的主播都在吃这种蛋糕,都在说如何如何好吃。于是,我进店,买了一个“招牌”起司蛋糕,品尝后,全家骂娘。这什么吗!明明就是去了皮的超大号达利园小蛋糕吗!这样的骗人经营一定不会长久,不出所料,下一年,此店果然关门大吉。
回家后,我马上把父母手机中的抖音卸载。
有次和同学聚会,在一家网红餐厅,聒噪的口水歌,人头攒动的吧台,只有我一个人面对悲剧般的“食品”。同学在那拍照,他们东拍拍西拍拍,我顿时明白“网红”只是一个面具,给自己戴的面具。
这个面具是什么?是商业的炒作。店家会给“网红”们好处费。人们都来吃,是一种攀比,“网红在吃,大家在吃,我和他们有什么区别,我也吃!”这便是人们吃“网红”食品的根本原因。因我吃,故我在;因我吃,故我红。这全是虚荣心在作怪。
出现以上情况,是人们没有正确的批判思维,“大家都说好吃,一定好吃!”“我觉得不好吃,大家一定会笑我不懂,我也得说好吃!”这样,屎一样的食物成了抢手货。这可不是嘛!燕窝好吃嘛?鱼翅好吃嘛?鹅肝好吃嘛?不用说,不好吃。人云亦云,商业炒作,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这样“网红”食品,深入生活,却毫无营养,可是,人们还在上演着以讹传讹的闹剧。没有人说出第一声“不!”这时便需要一位英雄,挺身而出,大骂“网红”,揭露他们对社会的误导作用。
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一块小小的.“起司蛋糕”竟引出如此大的哲学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交软件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博得到人们的眼球,而现今有部分人靠出格的言行及贩卖低俗劣质内容出位,成为低俗网红,我们必须抵制他们。
其实,网红本身这个身份并无可厚非。最初有人靠的是个人的才华赢得网友的关注,网友亦可从他们身上学到知识。他们确实值得别人的尊重。
但现今许多人却是靠着出格的言行博得别人的.眼球。这类低俗网红对个人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对他们进行抵制。
低俗网红散播的内容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触及网络,网络对他们的影响十分巨大。试想若是低俗网红在网络上传播黄色,暴力等不良信息,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恐怕不能保证了啊。例如刘梓晨等人,靠整容得面目全非而博得青少年网友的眼球,他们甚至还传播黄色短视频,其下方评论者大多是青少年。青少年好奇心,盲目心理极强,虽说大多数人都在责骂刘梓晨等人的不是,但难保会有部分青少年受到他们的影响,造成心理不健康甚至扭曲。为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抵制低俗网红是当务之急。
低俗网红亦会对一个国家的文化带来不利影响。一个国家的流行文化本应是健康有节操的,但现今网红爆满,他们“人多势众”,对低俗内容进行传播,许多人在耳濡目染之下必定会受到影响。例如一个小伙子哭喊的“蓝瘦香菇”情谊便可传遍全国各地,着必定无法使国家文化得到进步,只会越多的落后。所以说抵制低俗网红是必行的啊!
再看,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而言,低俗网红也是有弊无利的。现今许多网红依托团队运营并吸取大量金钱,他们借着博人眼球的优势进行广告或骗取网友的钱财。若是国家的大部分资金运营靠着这种方式,国家根本不可能富起来。在一个国家中,必须有健全的经济运营体系,国家才能富强,而不是“网红式”的获取暴利,我们应该制止这种不明智的现象。
抵制低俗网红,需要我们从个人做起,明辨低俗网红,不受他们诱导,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应从法律方面惩罚进行非法活动的低俗网红,只有低俗网红的逐渐减少,才能有一个更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21世纪,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大数据处理的时代,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足不出户,手捧手机,眼望电脑,便能了解到这个社会前进的方向,了解到当今时代所需要的物质。但,网络传递的信息就真的是千真万确吗?面对网络上的种种新闻,我们应全盘接受吗?莫被网络蒙蔽了双眼。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弊端。网络是新时代科学家们研发出来方便人们生活、丰富人们知识的新产品。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各种新闻和新鲜事物。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今天的成就完全得益于互联网。可以说,互联网成就了马云,马云创新了互联网。显而易见,这是网络对人有益的表现。反观材料中的小女孩,因梦想着当练习生,年纪轻轻却想着离家出走。可见,网络对当今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颇为严重。看着舞台上风光靓丽的明星,自己也幻想着能够踏上该舞台。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多数产生在当代青少年的思想中。可他们知道,现实世界中这些所谓的练习生也有艰苦奋斗的过程,饱含多少辛酸的眼泪才有如此成就?网络使他们的眼光变得狭窄,完全偏离正道。假若这两个小女孩出走成功,换来的又是一对父母的痛心和可惜。
网络既能成就人生,也能使你堕入深渊。当今社会,绝多数工作者都梦想着自己能成为网红。他们都认为网红赚钱容易,又不需要努力工作,只需要拍拍视频就能出名。这种想法在当今社会来看,并不出奇。游手好闲的人整天捧着通过“某音”来刷小视频,并且看得津津乐道。日复一日,所剩无几的上进心也被消耗殆尽,幻想着高额的收入和轻松的工作。殊不知,网红也需承担外界舆论的压力,稍有不措言辞和不正当行为便会被“封***”。表面上的轻松实则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成败之举仅在一瞬间。
网络只是一个给我们了解世界的工具,并不是所有事物都是万能的。正确辨别网络是非,莫让网络遮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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