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数九天的作文(翱翔九天的作文)

写数九天的作文(翱翔九天的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1-11 00:27:45
写数九天的作文(翱翔九天的作文)

写数九天的作文【一】

首先,我惊奇于自己对古龙武侠小说的偏好。相对而言,古龙的武侠我最喜欢,而不是金庸的。现如今,爱慕金庸武侠著作的人们似乎多于喜欢古龙武侠著作的人。而在影视界,金庸的著作更是深受青睐。

但是我却独独只爱古龙的武侠世界。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读者,对于他们所写的武侠的理解与感悟自然只能浮于表面了。但是在我看来,金庸武侠对人文、社会、学术的探讨的严肃氛围更为明显,可以说金庸大师笔下生出的武侠是个真正的武侠。

而古龙的武侠则异于金庸的严肃感。古龙的武侠甚至有时候像个情侠。呵呵,我想那多半是主角们的潇洒与大无畏的江湖作风罢~。表面上看来,古龙的小说玩味颇重,游戏的成分数多,不似金庸那般一板一眼,(当然,肯定有人觉得金庸笔下的武侠亦是潇洒~,但是我就个人的感觉,似乎古龙的人物更活的自由自在些~我想,只有自由才能衬出一个人的潇洒吧~)但是,我要说的是,古龙的小说其实是做到了平凡化~。古龙的小说,是平凡之中见真理,看似平平的江湖生活,流浪人的普通的对话,但若斟字酌句得来品,却是别有一番感觉!~

古龙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一位人物便是那四条眉毛的怪人——陆小凤~。因此,鄙人甚是偏爱“陆小凤系列”的武侠啊!~ (只是古龙的武侠每次拍成电视就不好,我真得很郁闷,为虾米大家只精心的拍金庸的作品?!~~~真心的期盼能有位贤士把陆小凤系列的武侠好好的重拍下啊!!~ )我最喜欢陆小凤系列的《凤舞九天》啦~其实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这部的电视剧拍得最好!~(暴汗……)

即使是看电视,我依然能够感觉得到古龙小说的妙笔之处!!人物与人物之间对话的'字里行间都非常有韵味!~影响最深的就是陆小凤与宫九的一小段对话啦!~当陆小凤揭穿宫九就是太平王世子的身份的时候,宫九曾经以身后厅堂里的一幅“苍鹰捉蛇”为鉴来要挟陆小凤,想要威胁他交出沙曼。记得陆小凤这样对宫九说的:

陆:如果我是你,我倒是希望我们之间是一场猫和老鼠的游戏,而不是苍鹰和蛇。

宫:哦?为什么?

陆:因为蛇有毒牙。

嘻嘻!~是不是很厉害!~很有味道吧?

另外,我也很喜欢古龙小说里的所设立的各种人物。比如陆小凤、花满楼、司空摘星等等。尤其是花满楼。这个人物的设定真得太奇特了!我当初认识花满楼还是看的小说,当知道花满楼遽然是个瞎子时,大吃一惊!那样举止优雅、武艺高强的人,每一个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看不出他是个瞎子!然而,他很快乐的生活着,很热爱生命,并且有着陆小凤这样一群朋友。

而司空摘星,第一眼看上去真得很平凡,衣衫简陋,形象简单,说话的语言也最简单。不像陆小凤和花满楼他们时不时冒一两句文绉绉的话。他的语言向来朴素,但是不失风趣幽默~。他也是个十分聪明的人!如果不是他想到用炸药,那宫九的死就没那么简单了……

其次,我猛然感觉到金庸与古龙等名家的作品,与现代的所谓名噪一时的武侠写手们的差别。

其实,一个作家,他要完成一部精彩的作品,好的写作功底自然是要有的,因为那是基础。但是现在的文风却变成了只有华丽妖娆的词藻堆砌而成的文章和小说。或许年轻的写手们真的是要表达些什么,但是他们的弊病就在于只会用自己的语言去阐释自己的观点。有时候想一想,或许大家都理解错了一件事,那就是有个性的风格,并不是指只用自己的语言写小说、去与读者交流。否则就会导致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在读者哪里就得不到理解和共鸣,甚至是连发觉都没有发觉。那大概是一个作者最大的悲哀了吧。

这就是现在文学界所存在的一个问题。试问大家,你看的那些书,看到了什么?我想大多数都只看了个故事,或许很感人,蕴藏在心里可能会有一段时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你什么感悟和道理都没有得到。

而在看名家的作品时就完全不一样了哦!~你会发现,在欣赏的过程中,自己会在潜移默化中学到很多东西,作家们并没有刻意的要表现,但是你却自觉地发现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他们的小说中,故事情节紧凑有序,并且想要表达的内容非常清楚,没有多余的废话,不该有的人不会出现,不该有的废话也不会从人们的口中讲出。而这一切都在浑然不觉中表现出来,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呵呵,所以我更喜欢名家的著作啊!更喜欢潇洒的古龙的作品。逍遥而不懒散,人物特点鲜明而不失真!值得一提的还有情节的设置啦!~悬疑推理设置的恰到好处!一环扣一环,复杂却又脉络清晰。这一点处理得好,自然引人入胜,我就是觉得古龙的这一点,胜于金庸哟!~而现在的写手们往往想营造几个悬念,却经常乱七八糟,让读者头昏不已啊。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这篇日志的名字虽然叫《〈凤舞九天〉》,但实际上,我只是想借看过《凤舞九天》后的感受来以自己的方式谈谈自己的对古龙武侠著作的独到之处的理解。呵呵~若有误解之处,还望诸位看客海涵哟!~

写数九天的作文【二】

仿佛昨天就不是自己的,仿佛昨天理应承受一切,仿佛昨天从来都不那么重要。是不是因为刚刚相识乃至今后即将认识的人再也看不到你的昨天了,那么昨天的事无论悲喜离合,无论苦痛欢乐,昨天的人无论是陪你走过似悠悠午后的一个童年还是曾制造如魔般的恐惧在你的世界里嚣张跋扈,让你无所适从,都会因为你晚上静静地、悄悄地躺上床,缓缓合上双眼而变成梦的一部分?你闭上眼睛,就看见了昨天和过往正在死亡。

把记忆留给昨天。

仿佛记忆这个东西是个过去式,因为它让你难堪不已,所以它只能成为过去式,和今天乃至明天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你也应该知道的一点是,当往事成为记忆的时候,它将比现实更加现实。就像冬季干涸的山涧溪流在某个雷鸣的午后蓄成浩荡凶狠的滚滚山洪席卷而来。你将措不及防,惊愕之余已是狼藉一片。能真正影响你的事,总是不留给你丝毫缓和的空间和时间,让你细思那是什么,何况如何应对。是的,它影响你,凌虐你时是毫不掩饰的——在你以为它已成为过往,死在昨晚合眼之后——你措手不及,因为你以为消失了不存在的东西其实早已蛰伏在你的血液里,与你消耗厮磨,你却全然不知道它是什么。你总是认为,记忆已经被你打包扔向了昨天。每个昨天,你都把它当做一个垃圾桶,不多不少地装着一些记忆,你闭上眼睛看见了昨天的死亡。昨天已在梦境中死亡,今天又在梦境中诞生,你睁开眼睛发现,这梦竟是真的——今天诞生了。那么,当你睁开眼的时候,你确定就不再是一个梦境了吗?

哈,我又在和你开玩笑了。只是把记忆留给昨天真的有可能的话,那么我们每天可能都要做一件事情了,那就是清理。昨天如果是个垃圾桶,你就只能是个清洁工。今天的你会在清理和接触所谓的记忆时附着并最终生长出你自己的气味。你在昨天哭泣,那么今天的你或许有忧伤的气味儿;你在昨天开怀大笑,那么今天的你或许有阳光般的气味儿;当然如果昨天的你浑浑噩噩,那么今天的你或许会有落魄的气味儿。我这样说只是打个比方。其实,我并不知道我究竟想和你说些什么,看了你的信,我能说些什么呢。我只能像现在这样回信给你,我想或许我可以和你分享一些故事。

当然,你一定猜到了,我又要和你说一说我爸爸的故事。从前,我总是喜欢在信中和你提起的那个被我形容成:矮胖黝黑而又幽默隐忍,整天乐呵呵的,听到别人的夸奖——无论是夸他还是夸他的女儿我,无论是别人夸他还是他的女儿我夸——就会毫不掩饰地咧起嘴巴,巴不得那满嘴参差的黄牙都能晒个太阳似的,得意着,还总是忘不了保持应有的谦虚态度,口是心非地飘出几句和他的黄牙一样灿烂满足的“哪里,哪里”,“是你过奖了,过奖咯——”,你知道,他心里可从来没这样想过。或者有时他会对着我抛来一个充满骄傲而又的不屑眼神,同时竖起大拇指从他的胸口出发,在他的面前,我的眼前,画出一道半圆的弧线,伴随着两个酒窝的深陷唱着《欢乐颂》似的冲着我说:“哼,也不看看你爸是谁!”,我相信,这句话毋庸置疑是出自真心实意的。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都会跟着他乐呵呵地笑,或是乐呵呵地笑着说,真后悔夸了他那么一句。我们就这样乐呵呵地度过了许多其实并不让人欢乐的时光。我说过,每当我遇到这种事总是当时很愉快,很久很久以后,想起来又会感到很无奈。

这种无奈的感觉并非其来有自。

前几天和妹妹打电话,我劝诫她不要胡乱花钱买一些没营养的垃圾食品。除了对身体有害以外,我还特意强调了爸爸挣钱的辛苦。我对老爸的劳累与辛苦大概是在高中时才感受到一些,如今我已经大三,对爸爸的担忧也变得越加深重起来。只是太晚了,做子女的暂不说体恤父母,单从对父母的辛劳有所意识来看,高中也实在是太晚了。或许你会反对我跟妹妹说这样的话,你会觉得小孩子的生活本就应该像无忧无虑的小天使在纯洁的童年天空自由自在与五彩的蝴蝶一起翩翩起舞。也许吧,你也大可放心,妹妹对此的回答的确是无忧无虑的童言,所以,她和我十二年前像她这么大时一样,还只是一个天真快乐的孩子。其实我并没有想让她就此改变一些什么。对于我,这只是一个时机,让我说出一些她应该知道的东西。她感受不到,可是我还是如此迫切地希望她能够知道。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想,这是一个无能的女儿在面对自己的无能而无措、无奈又极需找到一个突破口去让自己好过一些时的自私行为。好吧,我坦诚,这不是一个姐姐该做之事。可是,九天,你是否发现我们总是喜欢做这样的事呢——以各种正义之名,仁、义、礼、孝等等去干预别人,其实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些罢了。当正义被当成一种幌子以达到一种利己的目的时,它是否会因为目的的改变而变成另外的东西。或者换句话说,正义能不能以一种手段的形式存在而被人接受呢?我如今能和你说出这些,都是事后反思的结果,在我和妹妹通电话时我是绝对不会想到的.。那么,回到原先的话题,你想知道我那可爱的妹妹在听完我至善至孝的劝诫后是怎么回答我的吗?现在就让我来告诉你吧。电话那头是一个还不满十周岁的小女孩,说话的语气和音调就如同她略带婴儿肥的肉嘟嘟的小脸一样稚气未脱,我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

那天电话的那头传来欢快的语调:“爸爸是个大富翁!”

那时,我压抑着心里的不满以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反问道:“你真以为你爸爸是富翁吗?!”天知道我当时为什么对一个未满十周岁孩童的话斤斤计较到让自己生气。我想,我是在气自己,却把对自己的气撒在了妹妹的身上。

紧接着,电话那头传来妹妹倍加坚定而又骄傲的声音:“我爸爸本来就是大富翁!”

亲爱的九天,你知道我听完后是怎样的反应吗?现在,我真想听听你的想法,你认识的我,你觉得你认识的我会在此时做出怎样的反应呢?可是,我更迫不及待地要和你说下去。我听到妹妹说的话“我爸爸本来就是大富翁!”,竟然忍不住笑起来,你别误会是什么苦笑或是自我嘲讽,我只是,只是突然间感受到了这句话如此温馨。我笑着跟着妹妹也说了一句“哈哈,对啊,爸爸本来就是大富翁!”

你知道吗?在2000年,我第一次去杭州的那个暑假,那时候我才九岁,比妹妹现在还要小一些。某个燥热难耐的夜晚,我和爸爸一起躺在一张上下铺的下铺上,躺在一张竹制凉席上。床头边的风扇卯足了劲儿朝着我们竭尽全力地旋转自己的五片风叶,好像要在那个炎热的夏夜为我们奉献全部——哪怕,就像很多事情一样,即使竭尽所能也终究只能是徒劳无功——我只能告诉你那劲儿足足冲上了风扇的最大档,没有人能够阻止得了它。就在那样的夏夜,我的爸爸就像我静静地躺在他旁边一样静静地躺在我旁边。我忘记我们之前都在聊些什么,只是记得后来他很开心地对我说:“两年,就两年。两年以后我带你和***到泰国去过年。我们可以看到泰国的人妖。”九岁,哪里知道什么泰国,什么人妖。

写数九天的作文【三】

因为好奇,刚到九天洞性急的爸爸就冲进了洞里,差点滑了一跤。

九天洞里面全是石头,有些叫石笋,有些叫石柱,有的叫石钟乳,导游阿姨告诉我们那从下往上生长的.石头叫石笋,从上往下生长的叫石钟乳,那长成了柱子的叫石柱。

九天洞内有彩灯,在灯光的照耀下,景色优美,奇形怪状的石头惟妙惟肖。 哦!那是什么?我们在一个地方看见了这样一副画面:鸡的爪子、龙的身子、鱼的鳞片,大家猜一猜这是什么?嘿!它就是威武的龙王爷!一股淡淡的泉水流了下来,阿姨说,龙王爷跑到这里卖矿泉水了,我们哈哈大笑,小学四年级作文《九天洞作文》。龙王的对岸躺着懒洋洋的猪八戒,正睡大觉呢!它那长长的鼻子、大大的肚子,像极了。我们在洞里还看见了一个人,谁?美猴王孙悟空!他正被压在五行山下,喊救命呢!我们还看见了“兵马俑”、“小张家界”、“倒挂莲花”、“羊”、“牛”、“猴子”、“凤凰蛋”“青蛙偷看仙女洗澡”.......

今天看到的九天洞真美呀!虽然我们在黑暗中旅行,但是九天洞让我们一饱眼福、大开眼界!

写数九天的作文【四】

??《鹤啸九天》有感600字

那时我就那么喜欢云飞还珠,如今还是一样。简单谈谈对剧中几个主要人物的感受。

云飞是这部剧里真正堪称英雄的人物:刚强侠义、率性执着、重感情、有骨气。从小就备遭磨难险阻,后来受到整个武林的误解,却从未低头。他始终在和困厄的命运作斗争,和邪恶不公作战,用一腔热血来报答他的亲人与爱人,令人心折心动。而还珠郡主,则是俏丽活泼,敢爱敢恨,甘愿抛弃郡主的身份追随云飞,痴情无悔。而她在当时武林人(包括如烟也怀疑)全都误解云飞的情况下,慧眼独识,给予云飞极大的信任和鼓励,不惜和皇族、家人作对,更是让人不得不佩服其勇敢以及有眼光。我相信云飞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还珠,而不仅仅是感动。因为这样一个美丽聪慧又深情执着的.女孩子是值得他爱的。两人历经重重生死险阻终于得到圆满结局,令人欣慰。

至于从小养尊处优的慕容天峰,我就是看不出他有什么多突出的优点。最多不过知书达礼、文雅有风度罢了。但是这个人物性格、经历上都很平庸,根本不能和从磨难中不断拔新的云飞相比。如烟不爱云飞却爱上他实在显得莫名其妙。恐怕如烟喜欢那种公子哥儿也是出于某种虚荣心吧。所以我也无法喜欢如烟。但最后的结局我有点想不通,为什么编剧要安排天峰死去呢?难道编剧觉得如烟最后还是该为云飞所得才说得过去?

我承认云飞最初喜欢的是如烟。因为他们青梅竹马,相互照顾。一个懵懂少年是很容易喜欢身边对他好的女孩子的(再说武当山又没有别的女孩)。如烟还两次救过云飞的性命,云飞对她的爱里很自然地也包含了感激的成分。但是剧中陪伴云飞最多的、和他共患难的始终还是还珠。所以还珠才是云飞真正的红颜知己。另外,刚开始时我觉得如烟也很喜欢云飞,但是自从了解了天峰后才把感情转移到天峰身上的。事实证明,云飞是真正的英雄,天峰却老像个陪衬角色,没出什么彩。所以只有没眼光的如烟才会去爱他。

写数九天的作文【五】

这个展览的名称叫“感受楚风湘韵,聆听血液中祖先的声音——凤舞九天楚文物展”,共展出了300多件出土的楚文物。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文物就是越王勾践铜剑和玉覆面。

刚一听到越王勾践铜剑这个名字时,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呢?难道越王和这把铜剑有关系吗?后来才知道,这还有一个历史故事呢:越王勾践曾卧薪尝胆,一举击败吴王夫差,上演了春秋争霸最经典的一幕。勾践用的正是这把剑,剑也由此得名。

越王勾践铜剑的剑刃非常光亮,锋利无比,上面有棱形花纹,还刻有一些文字。我还了解到,由于在铸剑过程中加了一些合金材料,所以这把剑才变得非常有韧劲。看着剑身上闪射的寒光,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越王勾践铜剑虽然被深埋在地下2500多年,但是没有任何锈迹,至今仍然锋利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二十层白纸划破。我心想:真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啊!

接着,我的眼球又被“玉覆面”深深吸引了。古人认为,将玉覆面盖在死者面部,可保护尸身不腐,使魂魄再生。展览中的这件玉覆面是一整块玉制作而成。一大块玉被刻成人脸形状,下巴偏长。其中头发、眉毛、耳朵和胡须为阴刻,眼睛、鼻孔和微张的嘴为镂空。整张面具做工精细,比例协调。我不由暗暗地想:古代的工艺真高超啊!

我还看到了许多精美别致的文物,如:王子午铜鼎、曾侯乙铜冰鉴、青铜鹿角立凤、人物龙凤锦画、彩绘凤鸟纹木雕漆座屏……

快要离开时,我想:为什么展览中有那么多展品都跟凤凰有关呢?后来我了解到,原来,古人相信能带死者的'灵魂生入九天之上,这也是展览名叫“凤舞九天”的原因。

我觉得,楚国能工巧匠的手艺非常高超,现在根本比不了。楚国的文化内涵也非常深,包含了精湛的冶金、漆工艺、纺织。诗人屈原也生在楚国。其次,楚国还是五霸、七雄之一呢。我为我是一个小楚人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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