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勤于修改并不是指教师要包教包改,而是要让学生养成勤于修改的习惯。《语文新课表》中也提出:“要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袁微子老前辈曾主张:“写作文提倡学生自己修改,老师少去改它,改得越少越好。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后加批语”。对于袁老的上述主张,我非常赞同,批改学生的作文,首先要相信学生,尊重学生的意见,对于学生作文中的错别字、误用词语、标点符号及病句等,切忌一改到底,教师只需简单提示修改的方法,或者用各种符号标出该修改的字、词、句、段,至于具体应怎样改,则由学生自己去完成。事实上有的句子有的段落更正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假如教师包改则束缚了学生的思路。学生修改作文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师生共议共改、小组合作修改、同桌对改、个人自改等。看来“好文章是改出来的”这句话不无道理。勤于修改就是要让学生享受习作修改所获得成功的愉悦,从而不断提高习作的能力。
三年级作文起步说难不难,说不难也难。只要教师引导学生做一个生活的有心人,去亲近大自然,感受生活,体验生活,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充分发挥想象力,相信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能力都会一步一步地得到提高。
“作文就是用笔写话”。作文是技能,不是知识,空讲文章作法是无济于事的。一定要勤动笔,少束缚,要放手让学生写,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思路写自己想写的内容,既是“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要把练笔渗透到阅读教学之中、各科学习之中、日常生活之中,只靠每学期几次习作,是不可能形成很强的作文能力的。作文还是一种习惯,良好的习惯有赖于长时间的培养,习惯的养成靠历练,而一旦习作习惯养成必然具有很强的作文能力,将会影响一生。因此,教师要把勤于动笔的习惯培养贯穿于习作教学的全过程。要让学生在认真观察和积累的基础上勤于练笔。例如让学生将观察到的情况用一两句话记录下来,作素材笔记等。另外写日记也是练笔的最佳途径,还是积累材料的最好方式。由于日记的内容很广,可写听到的、可写看到的、也可写想到的。总之,自己的喜怒哀乐都可无拘无束地表现出来。这样就让学生有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也能够写真实的`事情。比如:每组织学生看完一场电影,开展了一次体育竞赛,搞完一次大扫除等,都可让学生把当时的情景和感受用日记的形式写出来。
“网红”也是近些年来提出的新名词,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霍金从“偶像”转变为“网红”,问题出在,吃瓜群众对霍金的盲目崇拜。人们因此还赋予他“网红”的头衔。作为科学巨人,他无疑是成功的,但作为“偶像”,他却是“失败”的。
现在很多人认为网络也是教育的一种途径,通过网络,可以轻松学习一些需要读大量书籍才能整合出来的知识,可网络上可不少“网红”却作为反面教材,传播负能量,抛弃自身的素养和道德尊严,以达到可以成名的虚荣和轻松的捞钱。这会给青少年带来的恶性教育。已报道过不少青少年为了给主播打钱而造成恶劣影响。也有人发布校园霸凌的事件,居然有网友因为被霸凌者长得丑,而在评论区大声叫好。吃瓜群众觉得有意思就盲目跟风,于是霸凌事件越来越严重。网络有个很大的恶性是以讹传讹,总将一些话一些事断章取义,于是恶传恶,终成了恶性行为。这是人趋恶心理的折射,盲目的跟风会让本就混乱的网络更是乱的找不到真实。
并非“网红”都是如此,也有高质量的通过自身专业素养给网络传递正能量的`网红,他们就能被称之为“偶像”。“网红”不止是满足了吃瓜群众和粉丝的审美,更也有些“网红”以丑恶的姿态爆红网络。前段时间网络上发布一女子虐狗的视频,让该女子瞬间爆红网络,无数抨击声斥责声都把这类现象捧到更高的页面,这让有关部门重视起此事,让他们受到一定的制裁。但此类“网红”毕竟还是少数,虐待动物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且知道的人少不代表做的人少。
如果网络非得成为教育的一种途径,不如让网络教育真善而不是伪善。偶像的存在是为了给群众以榜样弘扬正能量,传播真善美,鼓动更多人试着去美化世界,也成为给青少年教育的一种途径。所以我们可以尽自己所能去做公益,去宣传这世界的美来对抗不美,我们并非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可以尽量给予这个世界以爱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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