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是个体探寻自我安全边界的阶段,具体表现为个体时不时做出包括校园欺凌在内的一些出格的举动,此时如果行为人受到家庭、学校或者社会正确的引导及适度的干预、疏导、惩罚,会起到良好的矫治作用,会让个体人格更加健康,从而遏制、大大减少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汤平说。
结合自己多年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建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要重视专业化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的辅导和甄别,一旦发现有暴力倾向或者被暴力倾向的学生,要及早进行干预,心理健康辅导老师处理不了的',要及时转介给专业机构;学校对于触犯校纪校规乃至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防止这类学生的行为错误升级。同时,不断提升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教育水平,防止因为教师的原因而孤立个别学生,比如,有的老师会经常性地批评甚至取笑学习成绩不好、做作业不认真的学生,从而使其成为校园欺凌的潜在对象。
2002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12月7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颁布施行。2015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各中小学校建设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在上述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各地中小学不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然而,各中小学校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的专业化水平差别较大,实际情况不容乐观。
“心理健康辅导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实践中要避免用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模式去操作。”汤平说。同时,她建议,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都需要进行心理辅导。
“被欺凌者往往对求助目标、求助地方以及求助方式不明确。建立预防欺凌热线电话,让受欺凌学生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徐光兴建议。
临近采访结束,李安向记者透露,他曾制作了50集普法动画剧,故事情节主要围绕青少年暴力、犯罪行为来展开,运用生动形象的动画形式,使法律意识深入青少年内心。他将上述普法动画剧赠予一些学校和家长,并且获得他们的一致认可。但是,因学校和家长更注重文化课,渐渐地他们认为,观看普法动画剧消耗学生精力,因而并没有留给学生足够的观看时间。
“从根本上减少欺凌行为,并不是简单地传授学生法律知识。课堂上不仅应有与法律相关课程的一席之地,授课方式更应有所创新。”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有勒索钱物,还有辱骂殴打,更有脱衣扇耳,暴力程度令人震惊,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关注。针对该问题,基层干部群众提出多项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处理校园欺凌只能援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处理。而实际处罚很少,力度也不够,有的只是赔钱了事,不足以对此现象产生震慑。因此,需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监护人、学校、社区、公安、司法等的职责;同时司法机关应加大对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的惩罚力度,各方形成合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强化舆论宣传,设立“反校园欺凌宣传周”。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披露欺凌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引起家长、老师对教育欺凌事件的重视。同时,通过设立“反校园欺凌宣传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
家庭、学校、社区及公安加强协作。家长要重视道德教育,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违反法纪要承担责任。落实学校分管副校长职责,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同时要充分发挥校规校纪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作用。学校应成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老师要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在校园范围内应普遍安装监控摄像头,不留死角。学校应和家长、社区、公安等共同成立反校园欺凌小组,专门负责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畅通学生申诉渠道。
净化影视、游戏及网络空间。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影视、游戏及网络中的暴力、欺凌、色情等内容的审查管理,减少其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实现道德素养的提升。
要求各校成立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委员会,整合家庭和社会资源,成立一支由校级领导、职能部门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学校法制副校长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共同协作,明确职责,专门负责管理校园欺凌问题。同时,该市重点在建立健全机制上着手,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建立校园反欺凌预警机制,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形式对校园反欺凌进行宣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欺凌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建立安全联络员机制,每个班级指定专人作为安全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本班学生矛盾、团体关系等不稳定因素,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班主任,信息收集情况实行“周收集、月通报、年考评”;建立校园反欺凌应急机制,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做到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各处室能形成合力,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果断处置;建立校园反欺凌考核机制,将校园欺凌行为防治、反欺凌工作等纳入学校优秀班级、班主任、德育导师考核中,学校的欺凌行为综合治理情况纳入市、县(区)美丽校园、平安校园、生态校园的考核中。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栖居着冲融明媚的青春笑靥,让人终生眷恋。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校园欺凌就这样散射性地对一代学生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足见其大害矣!那么为什么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会在本纯洁美好的校园发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况曾言“人之性恶”,所以必须“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施暴者童年没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导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个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恶劣性质,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长、学校往往“好面子”,不愿将事情闹大毁了自家脸面,却忽视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响,只会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不缺乏极具保护意识的家庭,但校园欺凌仍在发生,只因在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迟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见,法律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且对于某些事件,迟到即意味着缺席!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
在和谐的学校中,同学互相帮助,相互学习、探讨问题。操场边,远远地便听见琅琅书声,在刹那间构成一曲美妙和谐的乐曲,一切似乎是那么美好,温柔的阳光“似乎”洒落在每个人身上,快乐“似乎”无处不在。
然而,在这美妙的乐曲中仍有一些烦人的噪音扰乱众人,影响众人的身心健康,使之畏惧,使之恐慌,在社会日益迅速发展的今天,校园欺凌却不再是偶尔划过天空的流星,它像一团可怕的火焰迅速燃烧着,悄悄地、可怕地蔓延着,愈来愈旺盛,难以制止。
那么,本该宁静和谐的校园,为何屡次发生这些悲剧,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少女,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等联系在一起?校园暴力话题异常沉重,面对校园暴力,学生不知所措,家长教育者束手无策。
诚然,校园暴力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对其遏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归根结底,只有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往往在浓浓的关爱中成长。极端宠爱中成长的孩子,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别人必须听从于我的错觉,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正是这种过于极端的个人中心思想,造就孩子惟我独尊的畸形心态,使得孩子遇事只注重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存在的偏狭性格。一旦他人不能满足自身利益,就立刻采取一些过分的行为进行报复,给予他人所谓的“惩罚”。其中就不乏通过伤害对方身体或者性命来发泄自身愤怒的残忍的“江湖仇***行为”。
再者,学校教育惩戒功能逐渐丧失,在当前不尽合理的义务教育法规的限制之下,绝大多数学校很难处分一个学生。惩戒功能的丧失,助长了极端心理的自由萌发,暴力者变得无知,无所畏惧。其次,学校的`弱势也导致老师处理纷争的权威地位下降,对一些性情暴戾的孩子纯粹讲道理感化是无用的,但老师们所能做的往往只能如此。他们很为难。导致许多学生认为老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头来还是要靠自己以及小团体的力量才能解除心头恨。
值的注意的是,当下愈来愈多的网络游戏出现在应用市场,这其中难免会有涉及暴力、道德等层面的问题。在虚拟世界特定形象当中,玩家感受到虚拟的暴力快感加以施用于现实,殊不知自身早已被影响甚至被左右,盲目跟从,最后酿成不可避免的惨剧。
因此,青春年少的学生应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秩序观,培养博大的胸襟,切勿因小事引发大祸端。学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学会换位思考,改变极端思想,以礼待人,以情相知。
校园需要阳光,让阳光为“苍白”的心灵注入生机、希望,谱写一首属于青春的和谐曲,让我们丢弃欺凌,在阳光下快乐前行。
校园,是求知者的乐园,是探索者的天地,那里充满了我们快乐的身影,洒满了我们成功的泪水,到处洋溢着我们欢乐的笑声,校园,就是我们青年学子的海洋,海洋虽然美丽,但其中依然存在那凶神恶煞的鲨鱼,校园生活虽然丰富多彩,但不良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平安,是我们所有人的心愿,教师,希望同学们平平安安;家长,希望孩子平平安安;我,更希望让自己的兄弟姐妹,学姊,学长平平安安……
我认为校园不平安的因素主要有两大方面:来自校园的主要有校园环境隐患、不当的教育方法以及同学们之间的语言欺凌。来自校外的主要有抢劫、勒索、交通事故和意外伤亡等。在校园里,只有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懂得自我保护的常识,学会安全自护,才能消除、减少生活中的隐患,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生活。一旦校园里发生火灾,首先要选择正确的逃生或自救方法。为了给我们这些青年学子创造一个平安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我校领导、老师们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我们听“遇火灾,地震在校如何逃生”的讲座。前些日子,我们全校同学,在老师和消防护卫队的带领下,进行了激动人心的救火演习,在长达10分钟的“救火”过程中,同学们都积极配合,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在那次不同寻常演习中,虽然我们没要参加到救火中去,但我们也同样认认真真地观摩了救火的全程,懂得了许多……
构建平安校园,是我们大家的应尽责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参天大树的起点是一粒小小的种子,万丈高楼的起点是一块平常的基石,平安校园的起点是每一位同学的维护,每一位同学平安!
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创建平安校园吧!让这些令我们不安与无奈的坏人坏事永远的烟消云散,让草儿不再枯萎;让花儿不再凋谢;让我们的笑容永远挂在脸上;平安校园永远伴随着我们茁壮成长!
校园,是我们学习的乐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但校园有时也会出现“恶魔”的身影,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这就是”校园欺凌”现象。
在校园中,也许会有人因为一个误会,或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许会有人因为羡慕人家长得比自己好看、漂亮、有气质等因嫉生恨而对人恶言相向、拳打脚踢。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说明校园有暴力发生。那么,我们应如何去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呢?
今天,我校参加了检察院组织的“法制进校园”活动,聆听了检察官以“反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这是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头戏。检察官为了有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给我们全校师生播放了一个常见的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得出主人公翔翔因为长得好看被其他同学围殴,饱受人身攻击和讥讽辱骂,害的主人公伤痕累累,受到精神上的影响。这些围殴、辱骂别人的学生最终收到法律的惩戒。这让我们懂得校园欺凌是负法律责任的。
检察官还跟我们讲了校园欺凌的方式和行为表现。比如说:‘轻轻一脚惹来牢狱之灾、为了小事大动干戈使不得、欺凌不为荣、网络交友须谨慎等。最后检察官教我们如何预防与应对校园欺凌:一是法律意识不可少,举手投足要三思;二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不要以暴制暴。三是遇到侵害不要慌,求助大人来帮忙;四是保护自己不要受伤,见义勇为把人帮。
这节讲座,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在校园生活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校园欺凌,并学会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我呼吁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共建文明和谐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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