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动物莫过于蜗牛了。我喜欢蜗牛的原因,堪比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下面让我给你略举一二吧! 我之所以喜欢蜗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跟蜗牛的性格很像。嘘,不要笑,听我说!蜗牛总是不紧不慢的,向着自己的目标,默默地努力,明知不可能的事,还是不肯放弃,决心要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我也正是如一个蜗牛一样的人。大大的外壳,软软的身躯,近似透明水晶的肌肤,两只细细长长的大眼睛,组合起来,便是可爱的小蜗牛。它可爱的外表,也是决定我喜欢它的重要因素。还有,是因为它寄托着我小学时期最美好的友谊。小学时,好友Q掀起了一阵“养蜗热”。每逢雨天,我们都会跑到操场后面的高墙后面去找蜗牛,雨水打湿了我们的衣服也在所不惜,只会用笑声来概括我们的心情,蜗牛便是我们友谊的见证。我喜欢蜗牛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蜗牛的爱家精神,蜗牛的恒心,蜗牛的耐心,蜗牛的决心……这些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最后,用句广告来做结尾:“蜗牛——为梦想而生!”
说它是头牛,不会拉犁头。说它力气小,背着屋子走。哈哈!猜不出来了吧!那就是可爱的软体动物蜗牛。 我养的蜗牛有一对长长的触角,小小的眼睛,身上背了一个屋子,屋子是往左旋的。星期天的早上,我一起床就给蜗牛喂了香甜可口的确菜叶子,它们迫不及待地爬到叶子上,慢吞吞地吃了起来。下午四点,它们开始运动了,它们沿着盒子边用腹足慢慢地爬行,它爬得时候,头上的触角伸得老长。要是你碰它一下,它的触角就会收起来,然后再慢慢地伸出来。我把蜗牛放进一个装满水的杯子里,水惊动蜗牛,她就会爬出来。蜗牛要睡觉了,它把整个身子缩进自己的屋子里,美美地睡上一觉。
我喜欢这可爱的软体动物—蜗牛!
今天下午,我在花园的草丛里,看见了几只蜗牛。我捉了一只大点的拿回家观察。
蜗牛的背上有一个很漂亮的“小房子”,它的身子就隐藏在这个房子里。(我很奇怪,它怎么没有被这房子压扁呢?)蜗牛好象没有骨头似的,而且身子像被雨淋过一样,湿漉漉的。它的头上有一对细细的“天线”,那就是它的触角啦!它是一个怕热的小家伙,阳光一射到它的“小房子”上,它就迫不及待的从“小房子”里钻出来了。它爬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道白白的痕迹,这是因为它动作缓慢,要分泌黏液,帮助行走。
我突然来了好奇心,蜗牛到底有没有嘴巴的呢?我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于是就上网查了资料。原来,蜗牛的.嘴巴和针尖差不多大小,却有25600颗牙齿。天哪,真让人异想不到啊!它的嘴里还有一条锯齿状的舌头,科学家们称它为“齿舌”。
这么一个小小的蜗牛,真让我惊奇!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以前,我总是不珍惜时间,整天只顾着玩,无所事事。因为我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明天还有后天,我总是玩不够的。有时,姐姐提醒我赶快去读书。我说:“赛车好好玩呀,明天再读书也不迟。”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落后别人一大截。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时间老人的礼物》,里面的主人公明明整天只顾着玩,到老的时候只落得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明白小时候老师说的格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今天,我回到家,我就看见了我们家的新成员——蜗牛。蜗牛小小的,长长的触角,可爱极了!我把菜叶放进盒子里,可蜗牛像一个不屈服的勇士,怎么也不肯吃,我只好去写作业了,但是,当我写好出来的时候,看见菜叶已经被蜗牛吃光了,我这才知道,有人在的时候,蜗牛不敢吃,人不在的时候,蜗牛就放心大胆地吃了。第二天早上,是国庆长假,我早早地起了床,把蜗牛带到楼下,让它们进行比赛,我挑出前三名再度比赛。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最小最不起眼的“小小”竟拿了冠军,我真是对它刮目相看,那只最大最肥的蜗牛在第一场比赛中,竟然拿了最后一名,我都快气疯了。我最喜欢“小可”,因为,它比全部的蜗牛都善良,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昨天,我看见“灵儿”被“大胖”欺负了,要不是“小可”出手相救,“灵儿”就挂了。我喜欢我的蜗牛,它们给我的生活添加了不少快乐,我希望永远和它们在一起。小作者通过认真观察,发现并描写了小蜗牛许多有趣的现象,让人觉得这些小家伙超级可爱。观察细致、语言生动,是这篇习作值得学习的地方。
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我和妈妈去图书馆借书,其中有本漫画叫《创世纪》,是法国漫画家让·埃菲尔创作的。第二天,它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漫画了。
这本书讲的是地球上刚开始什么都没有,上帝觉得没意思,就和小天使们召开了一场会议,要在六天内造出所有的东西。他们第一天造了天空,第二天造了大地,第三天造了水,第四天造了植物,第五天造了动物,第六天造了人类。
最好笑的是上帝创造动物和植物的`地方。小天使们造动物的方式很有意思。他们先画好各种奇奇怪怪的图纸、再按照图纸做骨头,骨头做好后和泥做肌肉和器官,最后用美丽的花布做皮肤。这样,千奇百怪的动物就产生了。狗和猫之所以打架是因为有两个小天使做好他们后打了起来,狗和猫就学会了。比目鱼变平是因为比目鱼很脏,上帝让小天使洗干净可谁知,小天使却把它烫平了。而猫有爪子则是魔鬼的恶作剧。真佩服他有真么多奇思妙想。
造植物也很有创意。上帝有天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一根绳子,上帝把它剪成一段段的再插进泥土里就成了甘草。上帝做草皮时,用针把草一根根缝了上去。造三叶草时,他拿一根小棍和三片叶子缝起来就可以了。而魔鬼把它当成扑克里的草花,于是又在三叶草田里种了红桃、黑桃、方片。
这本奇妙的漫画是让·埃菲尔把自己几十年画出的漫画精心挑选后重新编辑画成的。他不但热爱艺术,而且热爱和平。他是爱国者,又是反法西斯的无畏战士,为保卫世界和平做出了杰出贡献。因为他爱人类、爱和平才能画出这么多有趣的漫画。我以后做什么都要像他一样,数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精雕细琢。并且,认认真真,争取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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