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灯火下一对父子正在吃饭,安静的饭桌上父亲面无表情,静静地吃着碗里的饭。儿子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自己的父亲,不远处的书包里静静地躺着这次测验的卷子。79分的卷子既不算好也不算太差,但是对一向成绩优秀的儿子来说,就有点失水准了。
“这次考得怎么样了?”良久,沉默是金的父亲终于发话了。
“7……79分。”无法从父亲的语气中感受到任何感情的儿子小心回答了父亲的提问,并紧紧盯着父亲那张好像盤石般坚毅的脸。
没有表情!即使是听到儿子成绩下降的'时候,那张熟悉的脸庞就像一潭死水一样波澜不惊。看到这里,儿子有些失望地低下了头,默默吃着碗里的饭。
曾几何时,父亲会对自己的成功感到欣慰,会为自己的失败而感到可惜,父子俩一起高兴一起伤心,可是现在的父亲……脸上麻木的表情,没有丝毫的感情,儿子的成败仿佛跟他没有关系一样。
多少次儿子拿着第一的成绩在父亲面前炫耀,父亲也仅仅只有一声简简单单的回应。同学们所说的进步的奖励、成功的庆祝,这一切儿子都不曾拥有。同时,同学们所说的父母对成绩下降的怒火、严厉的呵责,到了父亲这里连一个简单的表情也换不到。想到这里,儿子不禁有些神伤。
又是一阵无言的沉默,只有咀嚼下咽的声音。
忽然父亲放下碗筷,儿子有些惊喜地抬头。“你想吃些什么?我明天去买。”父亲没头没尾的话语让儿子有些惊讶,木然的回答之后,又是一阵可怕的沉默。
儿子低头细想父亲刚才的话:这是在关心我吗?如此简单的话语让儿子难以抓住其中的意义。
望着父亲起身离去的背影,儿子有些茫然。看着洗碗池前父亲忙碌的背影,儿子忽然觉得有种想哭的冲动,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也许吧,这就是父亲关心人的方式!虽然很简单,也很容易伤人,但这也是一种爱吧!儿子忽然觉得父亲的表情不再木讷了,像死水一样的父亲仿佛又增添了新的活力。儿子赶紧上前与父亲并肩站在一起,帮他洗碗。忽然儿子好像看到父亲笑了,笑得像铁树开花一样灿烂。
这也是一种爱,饭桌上无言的爱。
我今天要跟大家讲我的一次不同凡响得考试。
“我不学了,不学了,再也不学了”我的房间里着一阵阵声音。原来是这学期我的英语成级逐渐下降我妈妈就必须让我每天都背单词。我一开始还行但是后来我就不想学了。但是我胆小我还不敢出声,但是我忍着忍着,忍到最后就没有着了。(因为人的忍耐程度是有限的我就河东狮吼起来。最后爸爸跟我讲这一次不仅是让我的成绩提高还是在考验我的耐心。但是这一次我没有通过考验但是值得我欣慰的是我的英语成绩还是提高了。这让我这一段时间里中算没有浪费。经过这一次不同凡响的考试,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只有经得起磨练的人在能成为一个成功者,成功这是要经过磨练的; 成功的条件在于勇气和自信,而勇气和自信乃是由健全的思想和健康的体魄而来。
这就是我一次不同凡响的考试。
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场结束,我们几个好朋友轻松地走出考场,小A说:“这次谁考得好,谁就请客好不好?”大家纷纷表示同意。
两天后,考试成绩下来了,我考得最好。我很兴奋带大家来到一家人气很旺的冰淇淋店,请每人一支冰激凌。我接过找回来的零钱握在手心,乐呵呵边吃边走出小店。
我们有说有笑,一会儿讨论去哪里玩玩,一会儿又讨论今年夏季的时装流行什么,不知不觉就吃完了冰激凌。
这时,我才有时间整理手里的零钱。我掏出钱包正准备把钱放进去,突然发现手里竟然多出了50元钱。
“奇怪了,我明明给店员50元钱,怎么手里还有50元呢?”
好朋友也发现了这个奇怪的事情,随即大叫起来:
“郑阳,你发财了!”
“你真是中了头彩,好事都让你遇到了。”
“请客请客!”
……
我捏着手里的那50元钱,看着叽叽喳喳兴奋的朋友,我心里想,老师一直教育我们要讲诚信,现在,这……这也是一次对我的考验的,是一次特殊的考试,我怎么能交一个糊涂的答卷呢?
我迅速跑回那家冷饮店,把多余的.前还回人家。随后,我又掏出钱包,再次为每位好朋友买了一支冰激凌,这是我对自己又一次考试成绩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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