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刚上初中时,刚开始我是去二班的,就是因为我不好好学习,还有就是不听老师的话,就被编到了三班。
记得在二班的时候,我一开始的时候我也在好好的学习,后来我就后几个同学玩,玩玩就不想学习了,成绩开始下降了,一次差过一次。
后来班主任就找我去谈话,说我为什么成绩下降的'这么厉害。我那时真是无言以对,不敢说话,他叫我好好学习。班主任这次找我去淡话,简直是没有用,我不但没有听进去,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想学习。
我到八年级下册,就被编到了三班,还换了一个班主任。我那时还是一样不想学习,后来有一次,我上课说话被班长记名了,后来我班长就告诉班主任了,和我一样被记名的还有几个同学,班主任一看到那些名字,就叫我和被记名的同学一同叫过了科室,班主任一见到就发火了,叫我们下自修后,在操场跑二十圈步。我自从被跑了二十圈步自后,我脚疼了一周,我那时好恨班主任啊。到了后来我班变成了一个一个个老师都说我们班不但成绩差,上课还是很多了说话、睡觉,一个个老师都去班主任那里说我们。一个老师都不想教我们,就只有班主任、化学老师,政治老师,就这几个老师想教我们,就连学校领导也说我们班,还说班主任。因为班主任也是学校
领导。说我班是学校领导是班主任,说班主任是怎么教我们的 。就这样我就明白了班主任的苦处,我也改变了对学习的态度。
还开始对学习有了兴趣,人们总说“学习使我快乐”。现在我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了。
班主任每星期五都会和我们说一些安全知识,而且还是说了好几次。比如:不要骑电动车、摩托车来学校,就连自行车也不可以骑;还有就是在家不要充着电玩手机,在家使用煤气一定要通风...
他没次星期五都说好几次,你们说我们会不烦吗? 肯定烦啊。不过他也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还为了我们的健康着想。 他没星期五都会在广播里叫我们俭身自爱,不是自己都东西就不要拿,因为我们学校里有些人偷东西的。
这就是我的两个班主任,他不仅有责任心、很爱学生…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还是从剧中那些女孩或者女人说起吧。
最早出现关于爱情的是江映帆,我也不晓得她是第几角,但是她算的上是我很佩服的女性之一。一开始,她就很清楚她爱的是谁,给翔希提供资金让他开律师事务所,默默帮他承担很多工作上的东西。但是,她一直不开口,因为她知道翔希的重心在哪里。当他没那么多经济上的压力时,她向他提出来了却换来一句对不起。她恨过也发泄过,说实话,我开始并不喜欢她。但是,那一刻,她看着他的背影对自己说这是她最后一次看他的背影了,从此她就放弃了对他的依恋。我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强人般的女生,敢爱敢恨,懂得放手。别人不爱自己本来就是自己控制不了的事,我们总要学会走出来遇到那个最对的他。所以她也是剧中最早得到幸福的,跟她完全是两个星球的飞竹对她穷追不舍最终打动佳人。
这剧中我一直以为是神一般存在的女生是吴咏洁,因为温先生我一直都没怎么记得她的名字。这样一个单纯的缺乏爱的不知道怎么生活的外星猫,注定会遇到这样一个懂得她的语言的王子。于是,剧中最容易引人yy的温先生出现在了她的身边。很搞笑的竟然是吴小姐最早意识到自己对振华的感觉是喜欢,虽然前提是依赖,但是最后她的耳朵出了问题时,为了不给振华带来麻烦,她懂得要离开。也只怪但也庆幸,振华懂得的'还不算太迟。他们两人,一人总是礼貌待人,虽然对每个人都很好,都却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以爱情的方式;另外一个,不懂的太多,但是却勇敢。一个追一个躲,但其实两人总是在一个频道上。
最后这对男一女一,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不太想讲,因为他们的故事多了去了,无非就是欢喜冤家。但是我确实极其喜欢翔希的,这样一个大男孩,会偷偷瞒着振华给温蒂买巧克力,会跟后照镜抢巧克力,永远都是嘴上说的快于心里的。两人的性格几乎一样,刀子嘴豆腐心,似乎总能碰的像两个刺猬。所幸的是他们的背后有太多人比他们本身知晓他们的感情,也一直护卫他们俩自己都不知道早已存在的爱情。所以,最后的幸福也水到渠成。至于静竹,我就不多说了,同样是一个对别人尽心尽力,对自己少根筋的人。
看了这部剧,我突然就对爱释怀了,这么多年了我依然单身,其实也没什么,有时有些寂寞没关系,因为那些总会来的。我才不会像《耳洞》的江止水一样,因为寂寞,依赖赵景铭的爱;因为不甘心,当唐君然“说那我现在对你好还来的及吗”的时候,她还是陷进去,也许只是贪图一时的快感;因为害怕伤害,不肯承认对韩晨阳的爱,让他见证了自己所有的不堪和卑微。虽然还好韩晨阳对她的爱真的太深太宽容也太霸道,才使得故事有好结尾,但我还是不喜欢这样有些公主味道的女生。我不相信全世界的高富帅都会围着那么一个白富美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是吗?所以,我还是更喜欢两个爸爸里面的那些贴近生活的爱情。而总有一天爱情就轻易地变成了亲情。老了的时候,谁还会在意曾经的那些疯狂?所以,一切顺其自然,不要将自己逼到角落里了,记得,珍惜眼前的幸福。
摸着空空的耳垂,我笑了,为自己曾经不可自拔的暗恋,也为自己有时候的寂寞。可能有天我也会去打耳洞吧,毕竟,女生不能放弃那么一点美好的东西,只是我只会为眼前的幸福而打,而不是消逝的爱,因为那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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