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清晨,是谁为我们打开学校的大门?每天傍晚,是谁为我们批改作业?是老师。老师为了祖国的花朵洒下了辛勤的汗水,为了我们的未来付出了太多太多……
记得有一次,我的家庭作业没有写完,来到学校,组长向我要昨天的家庭作业。我说:“没有写完。”组长便拿起其他几位同学的作业交给老师。老师便“请”我到办公室里。我一听,哎,不好了!暴风雨就要来临了。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办公室,抬起头来一看老师,老师的脸上乌云密布,好像要把我吃了似的,把我吓得冒了一身冷汗。
老师怒气冲天地对我说:“你昨天的家庭作业为什么没有做完?”我低着头说不出话来。经过一番教训,终于雨过天晴了。但是我非常生气。不就是一次家庭作业,至于批评得那么狠吗?
现在,我才知道老师是为了我好,才批评得那么狠。老师,谢谢您!为了让我的学习成绩提高,您一直对我十分关心。老师,您像海面上的航标灯,指引着我们航行;您像蜡烛,点燃了自己,照亮了我们。
我的老师长地不高,小小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目光中露出几丝威严。别看老师外貌不是非常漂亮,教起学来那叫一个认真!完全可以用“专注”来形容。
有一次,老师在课堂上教我们生字,原本应该很枯燥乏味的内容在我们眼中好像一块蛋糕或一杯果汁一样等着我们去品尝。老师讲的太精彩、太有趣了,我们被老师讲的内容深深的迷住了。可见老师为了给我们讲课下了多大的功夫!有几次,我回味起写字课,心里不免有些疑问,平时认真地近乎古板的老师怎能讲出那样有趣、那样令我们着迷的写字课?现在我明白了,让老师那样辛苦的,是我们的成绩。老师见我们的成绩日日提高,怎能不更加努力的教导我们?就像园丁一样,看见花儿日日茁壮,怎能不更加勤劳的为花儿浇水、施肥?
最后,我想对老师说:老师,您辛苦了!老师,我爱您!
愉快的暑假结束了,又到了开学的时候了,我像以往一样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
在开学的第一天,我认识了许多新老师,周老师是第一个和我们见面的老师。她走进教室的时候,同学们都在议论纷纷,她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然后,她起了个头:“春眠不觉晓,”我们心领神会地跟着她背诵: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等我们背诵完后,老师笑着问我们:这首诗的.题目叫什么?我们异口同声地说:《春晓》。老师笑着说:“哈哈!你们知道我的名字?错了!我叫晓春,刚好我的名字和这首诗名调过来。你们记住了?叫我一声。”同学们就大声叫:晓春!顿时教室里一片欢笑声,老师接着说:“我姓周,直呼其名可是个不礼貌的学生,因为我的年龄比你们大,以后叫我什么?”同学们齐声说“周老师!”老师听了也开心地笑了,我们更加开心,因为这种自我介绍我们觉得很有趣!周老师是个风趣的老师!
在这么多的老师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们班主任周老师。周老师是教我们语文的,她身材均匀,留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总是面带微笑。她很和蔼,什么时候都把我们当作她的朋友。从开学到现在她还没有批评过任何一个学生,总是和颜悦色、耐心细致地教导每一位学生,这一点使我们非常喜欢她。她给我们讲课非常生动,很多很难的问题经过她一讲,我们很快就明白了,连那些学习成绩差、上课不爱听课的同学,在上语文课时也听得津津有味。她给我们布置的书面作业非常少,以前我们每学完一课就抄写生字很多遍,但周老师却只要我们听写过关,就不用抄写生字了。我觉得这种方法很好,既可以减轻我们的负担,也可以避免我们对语文课产生乏味感,增强了我们学习语文的兴趣,真是个一举两得的好方法。
我真喜欢我们的语文老师。
每年,我都要换一个新同桌,今年当然也不例外,今年,我的新同桌是——孔祥翔。
孔祥翔唱歌非常棒,他标音谱十分快,我要十分钟才能标完,他只要两分钟!他的体育也非常棒,跳绳、跳高、跳远样样拿手。他也时分幽默,总能让人哈哈大笑。他也是一副热心肠,记得那天:
我在做一道数学题,可是无论怎样都做不鼓出来,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眼看就要下课了,我还是做不出来,这时,孔祥翔给我稍微点拨了一下我立马就做出来了,这时下课铃响了,我长舒了一口气,“孔祥翔,谢谢你!”“不客气!”
我觉得我要取长部短,把孔祥翔体育方面的长处在我身上“发扬光大”。是自己的成绩能有一个体育方面的优!
这就是我的新同桌——孔祥翔。
我的新同桌是全班最胖的男生。他叫包雨堃,是本周刚换来的。他全身肥嘟嘟的,圆圆的脸,五官端正,鼻梁上架着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他的头发中间长,两边短,像极了“洋葱头”。
包雨堃是一个非常“萌”的人,很喜欢吃肉,特别是鸭腿。他每天都要去一次食堂,看看第二天的菜单上是否有鸭腿。星期五一大早,包雨堃就开始惦记中午的鸭腿了,下课时不停地念叨:“鸭腿,鸭腿。”中午,吃饭的铃声刚响起,他就紧攥着饭碗准备排在第一个了。当老师一宣布下课,他立刻奔了上去,排了一个好位置。只见他拿着碗,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盘中的鸭腿,生怕大的被其他同学盛去。他一边看着鸭腿,一边使劲地闻着肉香,不知不觉口水就流了下来。轮到他了,他一边把碗递给盛菜的老师,一边说:“鸭腿大一些,菜少一些,肉汁再多加一点!”盛完了,包雨堃捧着碗跑到位子上,先把“小心肝”鸭腿放在一边,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和菜,最后拿起鸭腿一掰为二,大口撕咬起来。等啃完了肉,他还舍不得扔,非把骨头舔得亮晶晶的才肯罢休。由于吃得太忘我,他的脸上满是肉汁,活像一只大花猫。我忍着笑,对他说:“包雨堃,快去洗个脸吧。”他用手在嘴边擦了擦,果然有许多肉汁,就不好意思地跑去洗脸了。
他不仅吃相很萌,跑步也很萌。每次跑步,他都会拼尽全力向前冲两圈。到后来,他累了,速度也慢了下来,两手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最后竟变成了双手弯曲,放在胸前不动了,好像袋鼠一样,那样子简直太可爱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萌宝”包雨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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