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庄子》里所有的文章都一定是庄子本人所做,大家要正确看待,读《庄子》要用心去领会,考别人教的话,顶多是他人消化过的看法,我们要先有一定的理解,再结合各种观点去更好地领会其中的奥妙。再说这本书又要翻译,《庄子》原文内容又多,怎么可能是全本呢,选的时候自然要注意。很多人喜欢拿历史人物的局限性来诟病他们,切不可如此,试想再过20年有谁能保证后人不拿我们的局限性来诟病我们呢?……
当当网上书店网友bleue读《庄子——中华经典藏书》有感:“古来谈哲学以老、庄并称,谈文学以庄屈并称。”同时,闻一多认为,庄子具备了一个杰出文学家和诗人的基本素质:“他那婴儿哭着要捉月亮似的天真,那神秘的惆怅,圣睿的憧憬,无边无际的企慕,无崖际的艳羡,便使他成为最真实的诗人。”其次,庄子是一个文学家,那么《庄子》的文学性何在?闻一多说:“南华的文辞是千真万确的文学,人人都承认。可是《庄子》的文学价值还不只是在文辞上。实在连他的哲学都不像寻常那一种矜严的、峻刻的、料峭的一味皱眉头,绞脑子的东西;他的思想本身便是一首绝妙的诗。”这里闻一多以诗人特有的多情与灵敏,体悟到了《庄子》文章中诗性特征:一是其抒情性,庄子“是一个抒情的天才”。闻氏引述了明人吴世尚对《庄子·则阳》中“旧国旧都,望之怅然”的评论:“庄子妙得于诗”,并补充道:“这里果然是一首妙绝的诗——外形同本质都是诗。”闻一多不仅于庄子情感外露的地方看到了诗意,而且在玄妙莫测的哲理中悟出了庄子的深情。如他对“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理解:“庄子仿佛说:那‘无’处便是我们真正的故乡。他苦的是不能忘情于他的故乡。”闻一多在庄子哲学中探究到的情感趋向,让人感到庄子对生活体验的深刻和情感的浓烈,并进……
看完大家的读后感,再来回顾一下《庄子——中华经典藏书》的主要内容:《庄子》是继《老子》之后体现道家学说的一部极其重要的作品。现今通行的《庄子》一书,分为“内篇”、“外篇”、“杂篇”三部分,共三十三篇。以其深邃的思想内容和奇诡的创作手法,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是一部洋溢着浪漫主义的散文集……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切斯特的马,罗切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为某种思想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爱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扑灭火。罗切斯特告诉简·爱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切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切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切斯特坚持要简·爱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爱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切斯特却邀请简·爱跳舞,简·爱感觉到自己对罗切斯特产生感情。
一天,罗切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爱算命时,简·爱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切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切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爱。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爱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切斯特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爱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令人恐怖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的面罩撕成两半。罗切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的面罩真的成了两半。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婚纱的面罩。
简·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爱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爱。圣约翰发现简·爱是他的表妹,简·爱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爱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爱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爱的答复,就在简·爱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伤了一只手臂并且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爱赶到农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对于至今才读《平凡的世界》十分汗颜,这又一次强烈昭示了原先书读得少得可怜,缺课太多。庆幸的是,我终于接触到了它,不仅仅是接触,而是被强烈吸引、深深震撼,特别是在逐渐走向成熟、懂得思考的三十六岁,读这样一部关于人性、人生、生活、情感的宏篇巨著,感到恰逢其时。
《平凡的世界》,从一开篇便被吸引住了,平生还从未有一本书能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那如潺潺流水般朴实无华的文字,沁人心脾,其间流露出的情真意切的感悟,充满哲理的思考给我深刻的启迪,引发强烈的共鸣。无论在哪里,无论当时当地是如何的喧闹与嘈杂,只要目光接触那些文字,情绪情感就会被拉入小说中的那时那境,体会感悟着剧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为他们或忧伤或欢欣,或感动泪流或轻声叹息或幸福微笑。
读《平凡的世界》,一是作者文笔自然平实,让人读起来非常非常地舒服,不似现在的某些文章故作深沉,表面文辞飞扬,实则提炼不出精髓要义。二是作者对自然环境的描写细致入微,而且景物描写与人物心情、世事变迁相呼应,可谓一大特色。《平凡的世界》十个春秋冬夏,季节流转,世事变迁,也映衬着人物命运的起起伏伏。三是作者总能在叙述故事情节和描写人物内心活动时。
自然而然地推出自己对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人性、情感的归纳总结,恰到好处,发人深省。四是作者在全书的描写中始终能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可以说,《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人生奋斗的励志书。当然这部书包含的思想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于我而言这一点是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它洋溢着的那种生生不息、执着进取的精神!除了《平凡的世界》,另一本让我感觉同样充满这种力量的是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
读罢《平凡的世界》,又看《早晨从中午开始》。一种强烈而深刻的感受,路遥真正是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全部热情和激情在写作。他是理想的践行者,用近乎残酷的方式、非凡的毅力,身体力行了他关于人生的宣言:“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活得更为充实。”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自荐信,同时,我也很荣幸能有这次机会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xx,今年23岁,是广西中医药大学2011级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来自美丽的广西北流市。
三年多来, 在老师同学的帮助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理论知识;取得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和计算机二级证书。具备扎实的英语交流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同时,也掌握了排版等技术。相信我的知识能让我在工作中熟练应用,增添色彩,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学校内外各种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加强与提升。
另外,我也通过做各种兼职来提升自己对销售的认识和锻炼我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发传单,在学校摆地摊,向同学推销兼职卡,银行卡等.在暑假的话,我也去了广西昊天有限公司手机卖场进行手机销售,还有在1235工作室销售电子产品的经历等。让我的销售能力及各方面的素质得到很好的锻炼。
这次我选择这个职位除了专业对口以外,我觉得我也十分喜欢这个职位,相信它能让我充分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体现自身的价值,我也认为我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贵公司事业发达、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
2014年5月11日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偷盗并***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用心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齐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死去。
第一次知道《活着》是高二第二学期的一节语文课上,一同学在正式上课之前分享了这本书。那时我觉得福贵这个人真是太惨了,现在再看,福贵的人生不正是千千万万中国普通人民的人生吗?人呐,光是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活在世上本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说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福贵不知道这些话,但他对生活从未绝望从未放弃活着不正是对这些话最好的诠释吗?活着就是活着,何必纠结于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活着》这书,讲的是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因嗜赌,把自家的祖产输光了,自己从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变成佃农,他的爹被他气死(虽然他爹没有苛责福贵,但我觉得他爹的那口气就是没顺过来),怀着孕的妻子家珍被岳父带走。那时的福贵,上有风烛残年的母亲,下有总角垂髫之女,住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他没有抱怨,而是想着如何养活一家人。后来,他被抓去当壮丁,老娘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而变聋变哑,儿子有庆因被抽血过多而亡,福贵也没有丧失过对活着的希望。再后来,凤霞难产离世,相濡以沫的妻子病逝,女婿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相依为命的外孙噎死。福贵亲手把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埋葬了,你以为他应该会活得很痛苦,甚至过不下去了,但福贵偏不,他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里提到“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此它是生活本身。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没有以“悲剧”来看福贵,现在再读,仍没觉得福贵是个“苦难者”。我想了想,并不是自己麻木了——至少我能感知到祥子是个苦难者,也不是福贵的一生不是悲剧,这也许正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方式造成的差异吧。余华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福贵本人并不认为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所以,在福贵的叙述中,他的一生是有苦难,但他拥有的更多是美好的时刻和事物。老娘是世上最好的母亲,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凤霞有庆都是世上最好的孩子,女婿和外孙自然也是世上最好最好的。福贵心底的回忆里全装着美好,读者自然而然受其感染,大约记起的也是福贵一家的美好时光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词语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看吧,作者这样说“活着”,活着多难,得忍受不能得自由。人生在世,谁不曾濒临绝望,谁没有在深夜崩溃,可谁又不是哭着把饭吃了,咬紧牙关继续活着,福贵是这样,你我皆如此。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这七苦,除了“怨憎会”,其余的,福贵皆经历过(战场上九死一生),可福贵觉得自己苦吗?并没有。不是他对生活麻木了,而是他能在那些糟糕透了的事情中,发现自己身边人带来的光,家人的光照亮了福贵的整个人生。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一丝甜就能填满。福贵拥有“甜”,所以,他能挺过各种苦难,纵使年迈一人,他也能活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人生多的是眼泪无法冲刷掉的“万念俱灰”,也有那些让你痛到无法哭泣的事,“所以真正坚强的人,都是越想哭反而笑得越大声,怀揣着痛苦和悲伤,即使如此也要带着它们笑着前行。”福贵和福贵,渐渐远去,在霞光满天的傍晚,在炊烟袅袅的乡村里,老人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是一部经典之作,不缺少读者和对它的赞美之词。以自己的鉴赏能力,难以跳脱出已有的评论。可阅读非得有深刻独特的见解吗?正如人生,非得有活着的意义么?如果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苦苦追问活着的意义,想想福贵的一生,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把日子走下去,而不是想下去,也许,生活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所描述的,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状态和心情体验。学习的内容是做人做事,因此学习的时间并不仅在课堂上,在书本里,而是在日常的时时刻刻。“时习之”就是要时时刻刻加以练习和温习,通过实践得来的知识才是真知。生活是一切知识的源泉,这就要求我们“时习之”,勤思考,多练习,时刻不忘学习,保持一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生活态度。
世间什么最难?做人最难。拼上三年两载的工夫做成一两件事不难,做人却是一辈子的事,弄不好一辈子也不会做人。不会做人怎么做事?“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孔子的弟子评价孔子为:温、良、恭、俭、让。做人首先要注重品德修养,其次才谈得上学识,我想,这大概也是孔子学识渊博的原因吧。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道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懂得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一个人才能够站在道德的立场,真心对待他人。
孔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这句话是孔子赞美颜回高尚品德和情操的。其实,人活在世上是否幸福、快乐,关键在于心态,贫或富只是一种外在因素,真正有学识的人是不会受其左右的。
生活中有很多人,总是担心自己的才华不被人知,悄无声息的被埋没了,埋怨没有慧眼识己的伯乐,这些担心都有些多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真正紧要的问题,并不在于人知,而在于知人。知人总会在关键时刻对一个人的命运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论语》还教会我一项道理,人必须学会多种本领,做一个能文能武的通才,不仅要对专业要精通,对其他领域也要能懂能做。
“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一切功名利禄不过是过眼烟云,得而复失,失而复得都会经常发生,只有将功名利禄看淡看开,才能“事去而心随空”
《论语》,一本包含了道理的圣贤之书。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读后不但深受教育外,还能激发读者,积极向上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它深深地吸引我读下去……
十年的时间(1975-1985)演绎了感人至深的生活画卷,那里有气势磅礴的”斗争“,有汹涌澎湃的激情,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少年不羁的豪气。那是一个交织着”情“的世界:暖人的亲情、可贵的友情、真挚的爱情。
书中的主人公孙少平,虽然是个农民出身的孩子,他却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他学生时代的恋人,给了他精神上的支柱,从此,让他的生命有了意义,生活有了目标。
他的恋人,一个省委高***女儿,从不以自己的身份引以为荣,相反,却为认识少平而自豪,她在日记中有这样一句话”在那个偏远地方,我有一个多么伟大“挖煤丈夫”……可见少平在她心目中的位置有重要。
他们曾有一个浪漫的两年之约,那是在一个美丽的地方,一个梦幻的地方,2年后,无论对方在那里?都要准时来到这个地方,可他的恋人却永远的失约了,葬身在那场洪水中,她的心就像雪莲一样洁白,她用年轻的生命,诠释的那个年代的青年,铺就了一条可歌可泣壮举。
少平按相约的时间,来到那个美丽的地方,却没有了他的恋人,所有的景色,顿时在他眼里都黯然失色,他伫立那课伤心树下,一步千徘徊,含泪离去,晓霞走了,而记忆在少平心里,却永远不会风化。
我从少平身上学到了两点:一是对生活的客观认识,不放弃希望,有一份执着进取之心;二是他对书的爱好,是书让他具有与众不同的气质,也是书让他与田晓霞成为最亲密的朋友。
书者,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书喜爱的无论如何都是让人可敬的。读一本好书,如同饮一杯香茗,其味,只有自己知道,它会让你浮想联翩,爱不释手,它就像一首无声的歌,有声的诗,在人们心目中荡起永远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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