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童年,才能明白,童年是一张白纸,在上面不经意画上几笔,却能让自已记忆一辈子。
童年的天空是湛蓝的,偶尔飘过几朵,天马行空,让人遐想连篇;童年的小河永远是清澈的,光着身子在里面肆无忌惮地嬉戏,鱼儿在身边窜来窜去;童年伙伴儿的脸上是天真、幼稚的,脸上总挂着顽皮的笑容,至今不忘。细细品味,还是童年的故事多,真,美。
经历了青年,才能明白,青年是玉,玉一样纯粹。
那时总爱意气风发,爱憎分明,眼睛里很难容下一粒沙子,总爱做梦,多姿多彩,花般绚烂,总爱努力,气吞山河,气定神闲,总爱交友,两肋插刀,豪言壮语。多年之后,依然发现,那时令自己怦然心动的,仍然是最美的、最真的。多年之后,脑子里的那点东西,原来都是那时原始积累的。多年之后,才发现,真正有共同语言,彼此相知的那些朋友,原来是自己在小学、初中、高中时的老同学,哪怕,当时不曾熟悉。
经历了生死,才能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生命还要珍贵。
除非是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大是大非,大仁大义面前,个人生命显得渺小,还有什么东西值得我们为此牺牲我们宝贵的生命呢?官位不重要,重要的是平常人要有一颗平常的心。金钱不重要要,重要的是取之有道,用之有度,金钱只能买到看病的药,却买不到活生生的命。经历了生死,才能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健康的生命更让人感到快乐。一个人,哪怕一生一事无成,只要他(或她能长命百岁,就应该是最为成功的人生。
经历过才明白原来我们的每一段经历我们都应该要珍惜,原来我们的人生这么短暂,我们如果不努力,就会一事无成……
当你经历过,希望你可以长大,希望你可以懂得更多!
在人的一生中,有很多个让人无法忘记的那一刻;是它们编织出了我们美好的人生。
而至今为止,令我无法忘记,时刻浮现在眼前的就是5.12大地震时的场景。
当我们还沉浸在朗朗的读书声时,当我们还在感慨有美满的家庭、友好的朋友时,老天似乎和我们开了一个玩笑,霎时间,天摇地坠,我们远在千里之外的同胞们正在接受着老天爷这个残酷的玩笑。
但是,他们却勇敢的面对了。
那一刻,当8岁的林浩用他幼小的手臂抬出同学,给同学以生的希望时全国上下为之动容。
那一刻,当“可乐男孩”被抬出来,而和解放军叔叔要可乐时,他给沉浸在悲痛之中的国人们带来了一丝欢乐,像是用他的微笑和幽默告诉我们,中国人不可能被这一点挫折打倒、中国人一定会再站起来的。
那一刻,当人民警察蒋晓娟顾不得自己家中等着喂奶的孩子,而给在这次灾难中与父母失去联系的孩子喂奶时,她让我们感受到了母性的光辉。
当观看英雄少年的颁奖典礼,看着那一个个孩子和他们感人的事迹,那一刻我们知道了,我们祖国的未来是美好的。他们让大人不再把我们当成小孩子,也不再有人说我们是养尊处优的小皇帝、小公主,是他们让大人们看到了我们的变化,知道了我们是有责任、有理想的新一代。
而在地震后,发生的那一刻太多太多了。我们无法细细的说明、一一的列举,我们只能在这里向感动过我们的人致敬,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是他们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学会了承担责任,是他们让我们变得成熟起来。
今年,举办了伦敦奥运会,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为了它的到来,足足等到凌晨,它的开幕式那么隆重。为奥运会又添加了另一番神秘的色彩。
刘翔,众所周知,他也参加了这场奥运会。
摄像头到了刘翔的面前,只见他身穿一套红色的运动服。阳光下,他显得是那么地自信,那么地活力、光芒。他丝毫没有表现出紧张的神容,到是以一种微笑的方式来对待他这场比赛的看法。此时的他,是那么地轻松。
枪声响起,他就像一支离弦的箭一般,飞出了跑道,我激动不已,专注地盯着这个遥遥领先的红太阳,它是那么地活力无穷呀!就如同火红的太阳,光芒万丈。要到过第一个栏的时候,他轻轻一跃便跳了过去,我开心的大喊“刘翔,加油……”我更期待他的表现了。很快,到了第二个栏的时候,只见其他选手都已经成功地跃过。可,刘翔,便跪坐在了地上,他抱着自己的脚,想站起来,但疼痛却使得他失去了站起来的力气。医护人员把他扶到跑道外,准备让他坐轮椅。令人惊奇的'是,他的一年告诉了他,不论如何,自己都要坚持地走到终点。就这样,他吃力的一跳一跳的在跑道外艰难地向重点跳去,在路过栏杆时,他亲吻了一下栏杆。我想,这是他对奥运事业的热爱和对跑步的痴迷和不懈追求精神的体现吧!
就这样,他跳到了终点。虽然,他没有赢得比赛,但他的精神却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与肯定,我想:值得学习的你,是个男人,你是好样的。
最后,记者在他出院时采访了他。他的脚后跟缝了20多针,由于还没有完全长好,那个伤痕看起来是那么的触目惊心。但我想,他应该并没有感到疼痛和挫败吧!相反,他是笑着的,他积极、乐观的精神和奥运的精神一样,所以,在我们心中,他仍然是一位很出色的运动员。
不知,你们知道著名的乒乓球运动员邓亚萍吗?在她将近退役时,她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这时,非常欣赏她的原国际奥委会主席马兰奇提名邓亚萍为国际奥委会运动员会员,由于要经常交谈、讨论,可她却不会英文。于是,委员会员要给她一个翻译员,一次开会,译员因故晚来,邓亚萍很着急,她看出有的委员露出了非常不敬和不屑的眼神!这个眼神深深地刺激了邓亚萍一定要在英语上有所突破!她向领导提出学习英语的要求。
年底,年龄24岁的她到清华大学外语系报道,老师让她写出26个英语字母,在别人眼中这简直可谓是:“张飞吃豆小菜一碟。”可在她看来,就是难上天呀!要知道她从8岁就开始练球,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于是,她则就必须要重新拾起课本,去攻读英语专业。可想,困难可想而知。但却以一种永不言弃的“死磕”精神,她给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
一切要从零开始;坚持三个第一;从课本第一页学起;从第一个字母,第一个单词背起;每天必须保证14个小时的学习时间。
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刻苦专研,在剑桥800多年历史上就诞生了一个唯一具有世界冠军头衔的经济学博士!
一个别人不易察觉的轻蔑眼神,“刺激”出了一个世界名牌大学博士,这“刺激”的力量竟是如此之大呀!
我想,这句“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足以解释吧!不论面对羞辱与歧视的“刺激”,还是善良与好意的误会的“刺激”,一个真正自尊自强的人应该积极的对待它,将它作为人生新的折点。从而奋起、而拼搏!这样就可以把“刺激”化作激励,让“刺激”引爆成功。
这一次,我懂了。
一个人的一生中要经历很多的事情。在这么多的事情一定有一个曾经让你懂得一个道理的事情。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懂得了什么道理。但是我明白了一个我永远斗忘不了的道理。
在一次暑假。我的叔叔让我和他一起去黄山爬山。我当然很乐意去了。于是我们早早的预定了火车票。也早早的到了。
到了黄山以后。叔叔对我说:“你一会别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就累的起不来了啊!”我看了看黄山。于是夸下海口说:“我一定会比你先到山顶的”
当我们吃过午饭后。我们就来到了黄山跟前。“321出发。”
叔叔刚说完话。我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嗖”的一身就跑上山了。一开始。我把叔叔甩了很远。渐渐地。我没有力气了。叔叔也慢慢跟了上来。叔叔跟上来以后。说:“不要泄气。继续往上爬。”我说:“我不爬了。太累了。”叔叔听我说完话后。用失望的眼神看着我。然后也没有说话就接着往上爬。
当我在看叔叔爬的时候。他虽然没有力气了。而且满身摔的都是伤。但是他还是坚持不懈的往上爬。我虽然被影响了。我也明白了叔叔那时候看着我的那种失望的眼神。
于是我又坚持爬了上去。不管在途中我摔了多少次。有多么累。但我还是坚持不懈的往上爬。终于我和叔叔都爬是了山坡。但是我没有比叔叔先到。当我们在山顶往下看的时候。我有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成就。
叔叔用欣慰的口气说:“没想到你也能爬上了啊!”我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但是。这一次。我懂了。我以后遇到挫折的时候。一定不要放弃。像爬山一样。坚持就是胜利!
呱呱坠地,石破天惊的哭声划过天际,苍天为之动容。
蹒跚学步,歪歪扭扭的脚步跨越人生,大地为之震撼。
人的一生,究竟要有过多少次经历,有过多少个第一次?
人生的第一次,留下了多少个温磬美好的回忆?留下了多少个痛苦不堪的思索?留下了多少个值得用心追忆的足迹?
一次次的痛苦,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快乐,一次次的微笑。一切的一切皆源于曾经经历。
我喜欢尝试未来,更喜欢追忆过去。经历过了爱,使我懂得要更加珍惜。经历过了痛,使我懂得要更加刚毅。经历过了成功,使我懂得了要更加自信。经历过了失败,使我懂得了要更加清醒。每次不同寻常的经历,都会在我内心深处刻下浓重的一笔。每次不同寻常的经历,也使我变得更加成熟稳重。
我选择,我快乐。我尝试,我成功。在物欲横流,功利心态充斥人类心灵的现实生活中,我无法做到完全回避,在一次次的经历过后,蓦然间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还是象当年那样的傻,近乎于可爱的傻。
我曾自信地对自己说,走自己的路!这个信念曾是那样地坚定,坚定到几乎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曾为这句话所做过的付出。
多少次,我曾为自己要坚持的信念独行在风雨之中,任由风雨飘零在冰冷在面颊上。又有多少次,我亦曾为自己要坚持的信念彷徨在星月之下,任由星月洒满寒意在心头间。我曾经孤独地羡慕过那些胸无大志的常人,却又觉得于心不甘。又曾经踌蹰地欣赏过那些高深莫测的圣人,却又觉似水中望月。
我是一个恋旧的人,我喜欢追忆过去,喜欢用痛苦浸泡思想,喜欢让自己的思絮随心所欲地在无垠天地间任意驰骋。
或许,若干年后,当我回首往事,我可以找到无限多个今生的遗憾,但我绝不会后悔,因为我尝试过,我经历过,我也懂得过,我不会因执着于自己不曾尝试而耿耿于怀,仅管我曾失败过。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而罗丹则说:世界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经历过了,才会明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才会明白这就是老子讲的自然法则,是人、地、天、道之法。
经历过了,才会明白,你已经学会了用罗丹那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看到,即使是失败了,你依然美丽。
说话的是我们的物理课代表,他是我们最新的物理课代表。他16岁的年龄,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但是看起来很强壮的样子,仿佛一阵大风都吹不倒的样子。
他的嗓门很大,很多人不喜欢他那喊起来房子都被他震塌的大嗓门。他很爱说话,而且说话声音特别大,所有的老师都喊他大嗓门,他还总是欺负人,这让别人更加讨厌他。一到下课的时候他就开始说话。下课他经常去玩同学的象棋,一玩起来就停不下来的喊,还自带动作。惹得有些正在教室上自习的同学不得安宁,我很讨厌他。
有一次,他和我们班的一个同学上自习课闹矛盾了,他就拿起他同桌的那一堆书砸向那个同学,结果没有砸准,却误伤了我,不过我没什么事,但是他的同桌生气了,他还总是欺负他同桌,有好几次都把他同桌弄哭了。同学们都觉得他很讨厌。我对他的讨厌也不由得加深了一分。
尤其是他那大嗓门。我记得有一次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事情,好多人都在看,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他看了一会进来了,说了起来,连声音带动作开始模仿,说话的声音仿佛全校的`人都听见了一样。
后来我看到的他却恰恰相反
有一次上物理课时,老师让做题,全班都在做题,他也在做题,他看上去很安静。也许这就是他学习很好的原因吧!
还有一次,全校的同学都安排打扫卫生,老师也开始安排劳动,男生拖操场,女生打扫教室。老师刚安排完,他便很快的就跑了出去,从外面拿上拖布便开始拖地。他很勤劳,老师安排什么,他不挑活,二话不说,拿起劳动工具就干活。
虽然他平时大大咧咧,教室里总是响起他那大嗓门,但是他有时会特别安静。
他学习不错,别看他那大嗓门天天响,但是他还是会去认真的学习。
每次老师让劳动或者别的老师来通知打扫卫生的时候,他总会喊一声“我来!”但现在他那有特色的大嗓门也不再是那么的讨厌了。
我总喜欢倚靠在窗边,一个人静静地阅读。那种感觉很好。我很喜欢阅读,读名家名作,读同龄人的佳作......我认为,那是一种享受。细细地品味,总能从中读懂很多。书读得是不少了,但写作水平却一直没能提高多少,甚至还停留在小学阶段。
记得小学时,刚开始写作,我很喜欢模仿作文选上的文章,于是每逢要写作文时总要翻翻作文书,看到自己认为好的文章便细细品读,最后才下笔。很快便自以为已经学会写作,其实不然。后来,我慢慢地知道何谓好文章。于是,从那以后,我开始热爱写作,我不会再随意模仿别人的文章,我喜欢自己创作,我有自己的写作方式。写完一篇文章后,我总会习惯地读一读,与作文书中的文章作比较。有时,我会顿生一种自豪感,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文章出自我手。我便享受着写作的乐趣。
今天闲暇之时,我无意翻了翻练笔本。我缓缓地看了一次。啊!这是我写出来的文章。怎么会这样?文笔平平,事例不够典型,根本没有可读性。真是糟糕透了。再翻翻同学的练笔,写得真不错!文笔挺好的,颇似散文,比我的好多了。
升上了六年级,我就开始阅读初中生的文章了。我常常感叹道:他们的文采真好!写出来的文章真棒!我到初中的时候能不能写出这样优秀的文章呢?当时的我是多么期待那一刻的到来啊!
如今,看到同学写出来的优秀文章,我很是羡慕。此时,我也是倚靠在窗边。我思考了片刻,我顿时醒悟过来。同学是那么认真地对待写作,认真地完成。而我自初一以来,总是应付式地完成作文,根本就没有认真地写,又怎么能写得出好文章呢?
一阵微风吹来,我笑了。那一刻,我读懂了: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地做,才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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