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旧在这片成就了别人的雪地里艰难的挪动着身子……
“扑通”,这已经是我第无数次摔倒在这片雪地里。起先的时候摔在由松软的雪铺成的地上并不觉得疼,甚至还有种舒适感!可是过了这么久,雪似乎已经被我们压的十分坚硬,每次摔倒都会疼痛不已,直至身体麻痹,现在再无任何感觉……
其实我知道,大伙当中,数我体质最差!可当时就是这片梦寐以求的地方,让我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探险!
如今,一切都是徒劳。我唯一希望自己活着出去。
拖着被冻掉脚趾的双脚在风雪中挪步,被冻的'毫无知觉的下体早已感觉不到疼痛。因为没有了脚趾,所以走起路来显得十分滑稽……
又到了一个站点,资源依旧少的可怜。我注视着我的队友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走出去的希望。而我却不在对自己抱有希望,我深知我残疾的双腿只能将我留在这里……
我走出站点,向远处缓缓挪去。直到再也走不动了,我就任由自己倒在冰冷的雪地上。我试图用自己身体仅有的余温,融化这南极的雪。
“队友们,再见了。后面的路要坚持走下去!我,累了……再也走不动了,况且在走下去只会连累你们。我要去见上帝了,我要到他面前去求情,让他保佑你们,离开这个地方!”
我就任由大雪一层层的把我覆盖,我没有反抗,因为那只是徒劳。现在,我只想安稳的,睡上一觉……
有时往往身边的一些不起眼的工人,有时他们就是最好的爱国典范。 我的爷爷就是他今年65岁,3月份的时候,别人介绍爷爷去刷油漆,那半个月我记得清清楚楚,每天我6点就要从家走了,爷爷他6点半就要上班了,只见他骑个摩托车骑到“龙都”,除了吃中饭,和午休的两个小时外,他基本上都待在油漆里,每天晚上6点下班,记得有一天,我问爷爷,我说:“爷爷,天天这么累跑去干嘛啊?油漆味对身体不好!”爷爷的回答使我惊呆了,他说:“不然呢!人家缺个人,正好我50几岁的时候也弄过人家那些城市里的房子,油漆不怕,又不是会死人的。”
听了这样的回答,我真的惊呆了,有一次,我让爷爷带我去,看了爷爷的表现,我真的'好想哭,所有人中,属爷爷最大,看他一丝不苟的刷着,他们照顾爷爷,让爷爷刷最矮的地方,可看着还是爷爷刷的很吃力。中午,他们的午饭并不是很好。
就这样,我到了什么叫累,我体会到了工人的苦。 做为一名中国人,连最起码的礼仪都不懂,还配当中国人吗?中国也有一些渣,不懂的爱国,保护祖国,人人有责!
许多人认为,只有伟大的人才能在人群中闪闪发光,才能配得上“伟大”这顶头衔,可我认为最适合这头衔的应该是那些平凡人。
拿清洁工来说,他们的待遇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他们付出的一定是最多的。每天清晨,在人们还沉浸在美梦之中,他们早已开始了一天的忙碌。拿起熟悉的扫把再宽阔的大道上再一次重复着一成不变的动作。
他们低着头,挥动着扫把让每一处都一尘不染,阳光愈来愈强烈,清洁工们完成了第一次任务匆匆离去了,他们离去的背影充满着疲劳。人们相继出门,看到周围整洁的环境却视而不见,也许很多人不知道这是清洁工们用自己睡觉的时间来打扫的。
中午悄然来临,这群“魔法师”悄无声息的出现了,再次施展了自己的魔法,再次让大地焕发出勃勃生机。这样一群人每天为人们提供干净的环境,也有人破坏他们的成果,但他们从没说过一句怨言;也从没喊过累;更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岗位!
在这我想说这就是伟大!伟大就是这种人身上难能可贵的品质,一种甘愿付出的美德。我认为伟大就是他们最好的加冕!因为平凡造就伟大,向他们这种人致敬!
今天,发生了一件事,我从一个面容憔悴的清洁员阿婆和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中悟出了两个令人铭记在心的道理。
大课间活动结束后,同学们正好对准备回教室。忽然间,队伍前段传来了一阵阵惊吓声,接着,同学们一个个乱作一团,只见吴学东同学双眼直直的望着地板上那不知从那儿冒出来的排泄物:“哎呦!怎么会有一些粪便在地上?”“艹,是谁如此恶心?”这时,周某某跑到水龙头旁,用水清洗鞋底:“可恶,哪来的屎,害我踩到了!”
“是孙某某做的!”不知谁在队伍里喊道,很快,孙某某同学就招来了许多人的鄙夷。
就在此时,已经有一个人无声无息的来到了排泄物的旁边,先用一桶沙覆盖在上面,接着拿起手中的扫把把它们扫到了畚斗内,然后握起拖把,施好水,在上面使劲的拖来拖去,重复十几遍。直到一点痕迹都没有时才肯罢休。没错,他就是学校那衣不华贵的清洁员阿婆。
你瞧她的皮肤蜡黄蜡黄的,日里肯定没时间去保养,而“鱼尾纹”也爬上了他的脸,就像是一张“蜘蛛网”,她的手非常龟裂,还生出了老茧。而上身穿着浅灰色的土毛衣,下身穿着浅蓝的裤子以及那双浅绿色的布鞋。就是这样平凡的清洁员婆婆,真是像花生一样如此的朴实无华呀!还用一位同学,也让我收获了许多。而他则是黄嘉炜的同学:喻某某。
当孙某某肚子痛时,他并没有用恶毒的语言区咒骂他,而是去帮助他。没有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他尽可能的用温和的语气全安慰他、递给他一些纸巾、到医务室找一些止泻药回来,让孙某某服用。他花了很长时间在关心孙某某同学。再看看我们,全都在一旁议论他,现在想起这件事,我就羞愧万分。我应该和喻某某一样去关心他的。本就应该做的事请,可我却在一旁袖手旁观。
有一件事,像刀疤一样刻在了我的心里,那是一个难忘的夜晚,那个夏天的晚上让我到什么叫父爱。
那天晚上,妈妈正好上夜班,只有我和爸爸在家,我睡在床上,感觉肚子不舒服,后来疼得厉害,我忍不住这样大疼痛,便大哭了起来。爸爸被我的哭声所惊醒,拿来体温表,一量量出个38度,爸爸是医生,可以看出我发烧了,就换上衣服,背起我向医院飞奔。
到了医院,医生给我喝了些退烧的药,我才觉得好了一些。这时,我看到爸爸长长得叹了一口气,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了。回来的路上,爸爸不停地问我“儿子,好些了吗?还疼吗?”“好多了!”我总是这样回答,过了一会,我发现路上怎么静悄悄的,咦,怎么一个人也没有?原来太晚了,人们都睡了,路上异常的安静,似乎连爸爸的心跳声都可以听的到。
回到家,天都快亮了,爸爸困得直打哈欠,但看到我没事了,心里还是高兴的。
多么难忘的一个夜晚,同样也是多么伟大的父爱,爸爸,我爱你,我一定要用心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您。
虽然父亲外表是坚强的,是稳重如泰山的但是在每一位父亲的心中都有最脆弱最柔软的一部分,那,就是浓浓的父爱父爱不同于母爱:母爱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而父爱,则是默默中的关怀相比而言,父爱更加伟大因为父爱,只是默默地付出
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话:我只是在尽一个父亲的责任。面对孩子,我的身份已经无足轻重了,即便我不是一个所谓的知识分子,而只是肩扛锄头的一介莽夫,在孩子生病后,命运只赋予了我一个角色——那就是父亲。
他是一个真正平凡而又伟大的父亲。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父亲的角色》。他是一所重点大学中文系的教授。不幸得很,他的儿子3岁半就身患绝症。于是,他不得不抛弃文化人的清高,在街上叫卖冰棍。每当熟悉的人走过时,他都羞得直想钻地缝。更难堪的是每当年轻的母亲对孩子说:“你若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只能像他一样卖冰棍!”听了这样的话,他心里阵阵绞痛,但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如今,他已年逾古稀了,而他的儿子还活得好好的。这是个奇迹,是这位伟大的父亲用惊人的毅力创造的。
父爱是伟大的。虽然父亲外表是坚强的,是稳重如泰山的。但是在每一位父亲的心中都有最脆弱、最柔软的一部分,那,就是浓浓的父爱。父爱不同于母爱:母爱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而父爱,则是默默中的关怀。相比而言,父爱更加伟大。因为父爱,只是默默地付出。
正当我泪流满面地看完了这一篇文章时,心中感慨万分。想到:世人的父亲何尝不是这样呢?与此同时,我想到深深印在心中的那一幕:那是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当时,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雨水浸满了大地。而我就在这时病了。望着窗外磅礴的大雨,母亲只有无奈地叹息,父亲则在默默地抚摸着我。忽然,他背起我,拿了一把伞,走出家门,飞快地向医院跑去。母亲见了,只管大喊父亲回来。当父亲打着伞,在两尺多深地水中奔跑着时,我感觉到了那伟大的父爱。到了医院,父亲把我扶在座位上,这时,我看见了浑身都被雨淋湿了的父亲,泪水夺眶而出。他看见了,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忍着眼泪,摇了摇头。在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何为父爱。我真正地明白了,明白了那伟大的父爱。
高尔基说过:父爱就像一本震撼心灵的书,读懂了这本书,就读懂了整个人生。的确,父爱令人学会默默地付出。而看了这篇《父亲的角色》后,我终于知道了父爱是多么的伟大!
20世纪,有这样一批天才,他们以几乎“与世隔绝”的状态拼命码字,擦亮了“文学”这块“金字招牌”;那些年,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在病榻上交出了《追忆似水年华》的手稿;艾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为文学圈奉上了《尤利西斯》。就在整个欧洲都仰起高傲的头颅,将文字打造的桂冠戴在额上的时候,三个美国人也点燃了心火,向对岸的大师们发起挑战,他们分别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天使,望故乡》的作者托马斯·沃尔夫,以及《永别了,武器》的作者海明威。
这三个人,无论经历还是性情都大相径庭,却以振聋发聩的大手笔为20世纪美国文学登上巅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请相信,他们跟所有天才作家一样,在成名之前都是穷光蛋,擅长与孤独为伍,脾气各有各的古怪,甚至称得上是“有毛病”的。所以他们注定要先苦练筋骨,抱紧对文学的执念,眼巴巴地等着有“贵人”伸出一只手,送他们上青云。
幸运的是,他们遇到的是同一位贵人;这位贵人不是什么大文豪,熟悉他的人曾经吐槽他拼写能力差、不会用标点符号,阅读速度“慢得像头牛”。可正是这样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神之手”,一把擒住了困境中的天才们,他说服了出版社资助贫困中的菲茨杰拉德,把他从绝望里救了出来;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拼着老命与海明威死磕小说手稿里那些“屎屁尿”的脏字眼,让他的东西得以见天日;与托马斯·沃尔夫的拉锯战更是惊天动地,愣是把他数千页的手稿压缩、删减、整合,让读者能够享受阅读的快感,领略托马斯诗一般精致瑰丽的文学语言。
这位贵人唤作麦克斯·珀金斯,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伟大的编辑之一,他在斯克里布纳出版社担任主编的时候,以敏锐的直觉、超凡的眼光,“收割”起一批名垂千古的天才作家。作为伯乐中的“战斗机”,珀金斯一直西装笔挺地站在天才们的背后,为他们打亮希望之灯。
就在这台标准的“天才收割机”入土69年后,有心的电影人终于按捺不住崇敬之情,将他的故事搬上了大银幕。一直致力于拍摄莎翁作品的英国导演迈克尔·格兰达吉,用昏黄的底调渲染出一个时代的荣光,他截取了麦克斯·珀金斯与托马斯·沃尔夫的交往片断,将抛到一边,带着某种深刻到几近尖锐的企图心,打造出电影《天才捕手》。
毫无疑问,《天才捕手》是有针对性的,那就是细究天才与“天才捕手”之间撞击出的火花。凭借《国王的演讲》拿下奥斯卡影帝桂冠的英国戏骨科林·费尔斯诠释了这位目光如炬的“捕手”珀金斯;电影打从一开始,就在不停强调他的“正常”,有个正常美满的家庭,穿着举止是最正常的绅士风,上班的时候也会理智地判断哪些书可以赚钱,哪些却不行。但是,当他拿起了一个陌生青年的书稿并开始阅读的时候,他沉沦了,一切都朝着与“世故”背道而驰的方向狂奔,当时还默默无闻的托马斯·沃尔夫以惊才绝艳的文字抓住了他的灵魂。
扮演托马斯·沃尔夫的英国演员裘德·洛则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他孤傲、单纯、热情,对文学有最偏执的理解,甚至完全看不起自己赖以养家糊口的编剧工作。裘德·洛从前也曾在《天才雷普利》之类的作品里扮演过面容俊俏且如火如荼的男神角色;但是这一次,在“天才捕手”面前,他是不畏现实折磨的标准“文学青年”,外形意外得邋遢。
电影告诉我们,如果说这两位大人物的相识是托马斯的坚持与才华促成的;那么他们的交往以及交锋,却是“固执”搭建出来的效果。要知道,《天使,望故乡》的中文版小说超过了400页,起码有近百万字。之后,托马斯将《时间与河流》原手稿拿到珀金斯的办公室时,是请三个壮汉用箱子装着抬进来的,这意味着,珀金斯得用“慢得像牛一样”的速度读完好几百万字的小说。审稿也许只是费时而已,但是他还得承担起“剪刀手”的职责,在删减篇幅的情节里,我们看到的是托马斯暴跳如雷、张扬舞爪地跟珀金斯大吵,他们甚至会因为一句话、一个字而翻脸拍桌。凭借我自己的出版小说,遇到这样的“魔鬼编辑”确实是很头痛的事情,他看起来就像你的天敌,要把你辛苦耕耘得到的收成轻易减半;可电影却迅速地让我对珀金斯产生了新的认知,面对疯子一般的天才,他是既疼爱又烦恼的,这些作家本身与平凡社会格格不入,要让他们的东西能为世人所接受,就必须做到“壮士断腕”。
另一个有意思的角色,自然是凭借《洛城机密》红遍全球的澳洲实力派演员盖·皮尔斯扮演的菲茨杰拉德;如果说珀金斯对托马斯·沃尔夫只是单纯的知遇提携之恩,那么另一边他几乎是拯救了菲茨杰拉德的人生,盖·皮尔斯以颓糜而绝望的腔调精确演绎了一位天才在酒精中迷失自我的状态,相形托马斯的高产,他已经写不出半个字;也是珀金斯一次又一次拜访他,把他从泥潭里拉出来。这是珀金斯的执念在“作祟”,天才一时的堕落无伤大雅,他宁愿放弃与家人外出度假的机会,也要留在他们身边,指引他们的方向。而珀金斯与放浪不羁的海明威之相处,电影只用了一场戏便交待了,那场戏里,珀金斯也是非常坚持要让这位大作家改掉坏毛病,以符合出版需要。
繁简分明的电影脉络,勾勒了一位看似平常的“怪咖”,珀金斯衣冠楚楚的外表下隐藏的炽烈雄心被挖掘的淋漓尽致;甚至连妮可·基德曼扮演的托马斯情人也要对他心生怨恨,因为他让自己的丈夫变成了“名流”,他不再只属于她一个人了。
精确且传统范儿十足的英伦气质,令《天才捕手》抛开了一切花俏的“炫技”成分,得到了66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提名及31届西班牙戈雅最佳欧洲电影奖提名。
之所以会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青睐,是因为无论在文学还是电影领域,所有的天才都需要拥有这样一台“收割机”,让“怀才不遇”的遗憾压缩到极少数的范围。在这个奇幻动作大片吸引了最多眼球的捞金时代,也正是那些坚持捍卫作品尊严的电影人,令“天才”这种难能可贵的生物得以延续,乃至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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