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它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作品描写了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奥斯汀在此书中运用喜剧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伊丽莎白从恋爱到结婚自我发现的心路历程。这部小说中通过班内特家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也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在恋爱婚姻过程中,究竟应该把什么放在首位:是美貌、金钱、地位、感恩、还是爱情?《傲慢与偏见》给了我们一个肯定的答案: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绝对不会幸福的,只追求美貌,满足情欲,不讲道德情操,感情就不能持久,其结果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痛苦,而且还会使家人焦急,受到牵累,给社会造成负担;只有不断克服自己的弱点,彼此坦陈心曲、真心相爱、患难与共、保持高尚的情操,才能获得美满的婚姻。恋爱结婚不仅要使自己幸福,而且还要承担家庭责任,对社会有益,才是令人称道的。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闪烁着斗志意味的爱情轻喜剧,实则说明了人必须通过行动和自省才有希望,人的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从行动和自省中淬炼获得。即使知识儿女私情的往来,人本身的行动却深具意义。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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