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四口之家,有帅气的爸爸、美丽的妈妈、我、还有我的捣蛋鬼小弟。要说这捣蛋鬼的称号,那非我的小弟弟莫属了。我给你们讲讲我小弟的雄伟事迹吧:星期天下午,我刚从朋友家回来,就看到爸爸在找什么。“爸,你找啥那?”我疑惑的问。爸爸说“我刚买的新鞋不见了”。然后又开始到处找自己的鞋。我看到我的小弟弟正趴在狗窝旁笑的呲牙咧嘴,我好奇的走过去,“你干嘛哪?”弟弟没有理我,专注地看着狗窝里发生的事。我也低下头来看有什么好笑的,“那不是爸爸的鞋吗”我惊呼。爸爸闻声赶来,看着里边的狗狗真在撕咬爸爸的鞋。“谁弄得”爸爸生气地问,不用猜啦肯定是我的小弟弟办的“好"事呗。果不其然。我的小弟弟被我老爸赠送一顿红烧排骨。刚被我老爸打一顿的弟弟,刚刚还哭得梨花带雨,现在可好,又来找我的事了,既然把我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打碎了。“哎,你能消停会不”,我强忍着怒气说。弟弟看我生气了,跑到离我十米处,生怕烧到他是的。我顿时无语了。我的捣鬼小弟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啊!
这个学期,操场变了一个样子。以前是破破烂烂的,而现在重新整修,铺上PU跑道,一完工大家都想赶快到操场上见识一下。
下课了,大家纷纷跑到操场上。有的打球,有的跳绳,也有的在打羽毛球,大家都很高兴。
每次第三节下课,我就马上跑到操场和同学打球。有一次,我们在打球时,没想到有一位大哥哥要跟我们一起玩,我们很高兴的答应了。
那位大哥哥刚开始都没接我们的球,我们以为他不会接,没想到他后来用一只手接住了我们的球,大家都很惊奇,就想,他怎么能用一只手接球呢!
还有一次,那位大哥哥很用力的丢球,被本班的一位同学接住了,我们都大声欢呼,那位大哥哥垂头丧气的走了,这是我最难忘的。
我们的操场很大,又很漂亮,我们一定要好好的爱护它、利用它。
回到上海,与阔别十余年的她见面,她依旧梳着羊角辫,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如果不是我知道,很难把她和世界五百强企业的HR联系到一起。十年的打拼里,她的每一个老板,都夸她能慧眼识人。
“你是怎样在一堆又一堆的烂贝壳里,发现一粒又一粒珍珠的?”看她一脸的.不谙世事,我不禁有些疑惑地问。
她看着我一脸迷茫,笑了笑:“很简单啊,我知道他是谁,就像你要知道你是谁一样!”
原本就稀里糊涂的我,愈加迷糊了。
她端起还氤氲着香气的摩卡,轻抿一口,问我:“现在是什么季节啊?”
我愣了愣,看着窗外的艳阳天,懒懒地回答她“夏季”。
“哦,”她故作惊讶,又说,“你注意到他们的穿着没有?”
扫视四周,大都是T恤、衬衫、裙子……我说:“这不都是夏季标志性的穿着吗?有什么好奇怪的?这跟识人有什么关系?”
她并不回答我,“是啊,这些服饰一下子就能让你辨清季节,可以让你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穿,什么时候不能穿!”
“嗯。”我只好耐住性子。
“你再想想,是不是还有一些服饰,它们四季皆宜,没有明显的特点,只要你想,就可以穿戴。但你每次却穿得很纠结,是不是?”她睁大眼睛看我,很认真。
我想了想,还真是这回事,每次想着反正什么时候都能穿,还不如等下次,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等着下次。
“还有一些服饰呢,它可能会让你在一场晚会上出尽风头,让你在一场宴席中享受万千宠爱,可只要过很短很短的时日,它便再无用武之地,是吗?”
“是的”,我好像有点明白她想说什么。
她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其实呢,我用人也会把它们分成三类,一类呢,像华丽丽的晚礼服,拥有很多的荣耀,这也尝试过,那也尝试过,可没有一件事情能坚持做下去,没有特别地成功过。这类人大都华而不实,看起来很好,但很容易过期!”
“还有一类人呢,就如一件四季皆宜的衣服,过去是四平八稳,对未来也无欲无求,不犯什么过错,也没作出过特别的贡献。这类人你看不出他的好,也说不出他的不好,用在哪都让你安心,但也失了更好的希望!”她喝一口摩卡,顿了顿继续说。
“那还有一类呢?”
“还有一类,他们好似夏季的衬衫、冬天的羽绒服,棱角分明,他们的优点很特别,同样,他们的缺点也很突出,你能说出他的好,也可以指出他们的不足。用他们,你只需要扬长避短,往往就能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收获!”她说完,长长地舒一口气。
与她作别的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她的那句“你要知道你是谁”!
是的,行走世间,你是一尾草,你就努力地长叶;你是一朵花,你就努力地绽放;你是一棵树,你就努力地结果。你要知道你是谁,你只有知道你是谁,才会站在属于自己的地方,绽放出属于你的光芒,在职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大家好,我就是这篇作文的主人公,我叫刘晓彤,今年十四岁了,是一个楚楚动人的一个小女孩。
我个子不高,但是我有一双雪亮雪亮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的下面还有一个不高也不挺的小鼻子,哦,对了,我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我还梳着一个高高的像毽子一样的辫子。怎么样?我长得漂亮吧!
我喜欢读书,每次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总是把它们攒起来,在偷偷的跑到书店买自己喜欢的书来读,而且我买回来的书我总是喜欢一口气把它们给读完,然后再读个十遍八遍,这个我都没有问题。每天我只要看到一些书,就会半天不出来,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海洋里遨游,是我最大的快乐。因此,我就有了“驻书虫”这个外号。
我还喜欢打篮球,人家都说个子高的才适合打篮球,不过我认为,个子矮也一样能打篮球。就比如我,虽然不厉害,但也绝不甘拜下风。
我不但喜欢读书、打篮球,我还喜欢玩电脑游戏,什么3366小游戏,还有炫舞,都是我的最爱,每当看到电脑我也抑郁会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读书、喜欢打篮球、喜欢玩电脑游戏的我。
活着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厌恶虚伪了,我崇拜真实,我爱看真实的东西,爱说真实的话,哪怕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我也会毫不忌讳的讲出来,然而,仔细想来,却发现自己依然是虚伪的活着,活在虚伪里。正因为如此,我才找不到真实的自我了,所以,我会常常发自肺腑的问自己我是谁?
人活一世,有些人活的风风光光,有些人却猥猥琐琐,有些人潇潇洒洒,有些人却踉踉跄跄,作为不甘落后与平庸的人,我不能迷失在这个世界里,人活着总得拿出点儿活着的证据,而我一无所有,所以我得寻找那些活着的证据,我必须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审视自己,重塑自己。
我还很年轻,路还很漫长,有些目标没有达到,有些理想没有实现,前方总是新鲜的,如果趁现在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我有一个聪明可爱的胖弟弟,红扑扑的脸好像一个大苹果,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调皮的大眼睛,可爱极了!
弟弟很聪明,我和弟弟经常一起做游戏,我们最喜欢的游戏是脑筋急转弯,这个游戏的规则是:各占领一个屋子,大妈当我们的裁判,并给我们出题,答对了就可以向前走一步,谁先占领了另一个人的屋子就算胜利了,第一题是:什么马不能动?我先举起了手,说:“木马”。“你答对了,可以向前一步了。”大妈高兴地说。我高兴地向前走了一步。第二题是:小林买了两束花,小刚买了三束花,绑在一起送给老师,老师收到几束花?大妈的话音刚落,弟弟就举起了手说:“一束花。”大妈说:“儿子太棒了,你答对了。”就这样一道又一道的打下去,答道第十二题,弟弟就差一步到我屋了,我紧张极了,我怎没也不能输给弟弟呀,在大妈还没说出题我就说出了答案,弟弟说哥哥犯规了,最后一步还是他赢了呵呵,我说没关系,下次我一定要赢过弟弟。
这就是我可爱调皮聪明的胖弟弟,很好玩吧,有时真的比我还聪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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