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小在一起张大。她的名字叫李灵,小名萌萌。她是我儿时最好的伙伴。她长着一张瓜子脸,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笑起来还有一对小酒窝。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大约是在我三岁那年,我去姥姥家玩耍,正巧碰见她,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李灵。从此我们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发生在我们俩身上的事数也数不清,在记忆的心扉中,小时侯的事情就象一副流光溢彩的画页,一页比一页精彩,也象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开始,我们在一起学舞蹈。每次她都翻不过去侧手翻。于是,我就开始帮助她……这些点点滴滴让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可是,好景不长,不久我们两个就发生了矛盾。开始是她骂我一句,我骂她一句,最后谁也不理谁。直到我主动跟她和好,这场“战争”才喊停。尽管我们的交往遇到了不少困难,但我还是交到了“生死之交”——李灵。
后来我们还一起去学英语,我们经常为了一个单词的发音而争的面红耳赤。一起去学水粉画,常常互相笑话对方脸上因为不小心而涂上的颜料,一起跳皮筋、踢沙包……每当我伤心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哭;每当我高兴的时候她陪我一起笑。正当我们俩人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李灵转学了。我十分伤心。于是我开始不断的给李灵写信,我不知疲倦的写呀写……有一次我从梦中醒来,透过窗户看到了皎洁的月光,窗外不时传出孩子的嬉笑声。我不禁想起了李灵转学的事,又大声的哭了起来。我开始埋怨老天爷,我的好朋友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走啊……我嘴里喃喃的说:“李灵不要走,不要走啊!”可事实是无情的,李灵转学的事是无法挽回了。我开始想念李灵了。李灵——我的好朋友,我何时才能再见到你呀!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妈妈,他对我非常负责任。在学习方面上,只要我缺了什么,妈妈就会给我买。
记得有一次,我记得非常的清楚。那一天,我的妈妈骑着电动车送我上校车。我上了校车以后,就把包放在了那里做好了。妈妈说:“先检查一下,看看缺什么衣服,或者缺什么作业。最主要的是作业,看看有没有完成,如果没有完成,现在还有时间补。再看看缺什么书。”
我就打开了包检查了一遍,呀!忘带了一本书。于是,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忘带了一本书。”妈妈说:“现在还来得及,我们马上回家拿着一本书吧!”我马上下了车。看见了妈妈正在找电动车,原来,电动车被爸爸骑走了。妈妈看见了旁边有亲人,便问道:“有没有电动车呀?如果有的话,就让我骑一下。倘若没有的话,别的车也行。”“我这里有电动车,给你骑去吧!”妈妈说也不说谢谢,急忙骑着电动车走了。妈妈骑的电动车非常的快,我从没有看见过妈妈骑电动车骑得这么快。妈妈一边骑电动车一边说:“记住,下次一定不要忘带书,走之前要把书都看一看,看看有没有缺什么。”说着说着,我们便到了家。我和妈妈急忙跑到家里,一起找那一本书。终于找到了。我和妈妈马上骑着电动车到小车那里去,但是妈妈还不停地告诉我说:“记住,下次一定不要忘带书,走之前要把书都看一看,看看有没有缺什么。”刚说完,便到了校车那里,妈妈朝我挥了挥手,我也朝妈妈挥了挥手。
这就是在学习方面负责任的妈妈。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我原本对自己的人生怀满信心,可是,一次考试把我打垮了,从此我对人生根本没有希望。
这时,张老师的一句话,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有一天,我们正在上《种一片太阳花》,张老师说“课文里的太阳花很坚强。作为一个人,要是不坚强,就容易被打倒,所以那些学习不好的学生只要认真,坚强起来,也一样可以变成天才。”听了这话,我改变了对人生的看法。是呀,只要坚强起来,就一定会成功。人生不过是一场游戏,是一场有意义的游戏,只有坚强才有自己的归宿。从此以后,我就坚强了起来,向着目标进发。现在,我已经成了我们班的“东方不败”。
还有一次,我本来是一个不喜欢看书的'人,家里人都说我只会看电视,可是老师说:“读书吧,多得知识,绝对不是坏事。”由此,我想起高尔基说的:“热爱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后来,我就立下了一个志向,就是考上清华、北大,来报答老师和父母的恩情。
我总忘不了那几句话,这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几句话,因为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让我健康成长!
让我想想,噢,想起来啦!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他。
他有一对大耳朵,一张小嘴,一双灵巧的小手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他在班里学习名列前茅。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他的学习成绩很不好,经常被老师批评。后来,他非常勤奋,努力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
最让我敬佩的是他做什么事都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有一次,他看到别人都在滑旱冰,他也想滑,于是他便每天学习滑旱冰。经过一次次的跌倒,他又从跌倒的地上爬起来继续练习。最后,他终于学会了滑旱冰。还有一次,他非常想学骑自行车,于是他便努力地去学。他刚刚上自行车,只听“啪”的一声,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摔得的胳膊上、腿上都是伤痕。但是他咬牙坚持,心里发誓:决不放弃。终于他能够很熟练的骑自行车了。
你看我这脑子,都忘记你他是谁了吧。告诉你吧,他就是我。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有人喜欢自己的爸爸,有人喜欢自己的好朋友,有人喜欢自己的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微笑时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妈妈个子不高,瘦瘦的,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在我心里,妈妈一直是我最不喜欢的人。因为她就知道让我学习、学习、再学习。记得四年级暑假里的一天,我好不容易把作业写完了,准备去外面玩玩。刚要出门的时候被妈妈看到了。她问我去干什么,我如实告诉了她。“作业写完了吗?”妈妈严厉的问道。“写完了。”我回答。“那你就不会看看书吗?就知道玩儿。”在一旁的爸爸说话了:“既然孩子写完了,就让去玩玩嘛,孩子嘛,不玩怎么行。”“那你问她为什么每次都考不好?还不都因为她不好好学?去,回屋看书去。”我被吓得像一只遇到猫咪的小老鼠,赶快回屋了。从那以后,我就更不喜欢我的妈妈了,甚至可以说开始讨厌她了。
有一次,我在玩电脑时,无意间打开了妈妈的文件夹,其中有一封信。由于我当时很好奇,就打开看了一下。那是一封妈妈写给姐姐的信。信上写的,都是妈妈的心里话。妈妈说:这么多年来,她整天忙着上班、做家务,一直没有时间用关心我们。很多时候,她只是把我们丢给书本,希望我们能通过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去学习读书和做人的道理......,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原来妈妈是那么的爱我们,而我却误会了她。那天晚上睡觉前,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我以前净惹您生气,请原谅我。”妈妈说:“没事儿,我很高兴,因为你长大了。”妈妈笑了,我看到她眼里有泪光在闪动......
从那以后,我渐渐改变了自己对妈妈的看法,我越来越喜欢她了。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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