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我告你一个小秘密哟!我有一个奇葩同桌,我第一次遇见呢!不过她学习很出色的。
他喜欢学习,而且他学习的时候太过于认真了!就说数学课吧。老师叫他回答问题,至少得叫三两声才能听见!他跟我说:“怎么我回回一百分儿呢!”我真想分给一些不及格的学生!不要再让他再给我们拖后腿了!因为后腿拖得有点儿太可怕了!
他喜欢帮助别人!他把助人当作一种快乐游戏,使他有更多的机友。帮助每一个人,正是帮助自己成长!记得那次:“叮叮叮”,开始考试了,在这种情况下!一位同学正在四处借2b铅笔时,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一支铅笔借给了她。而自己只能用那支已经秃了的铅笔。有的人会觉得他挺傻的!不,那是一种善的快乐!那种快乐,是由心而发的!只有获得帮助他人后,他人给的微笑,那就是快乐。不一般的快乐,帮助他人同时手留余香!
他喜欢像不倒翁一样的摇晃!老师叫他回答问题,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开始摇啊摇。我们还给他编了个乐曲!“不倒翁”,还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呢。“不倒翁”这名字中包含了他的坚持不屑与艰辛。他的体育不好,但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不倒翁,永远不会倒下的!
他会讲许多关于奇葩的事情。对他来说奇葩已经成为了生活!我的奇葩同桌,给我太多教益。
这周有一位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提到一个节目叫《奇葩说》,非常有趣。讲的是有关辩论的话题,这让我感到非常好奇,于是就决定看一下。
我看的那集,辩论的话题是:请问一个同学打另外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是否打回去?还是告老师?他们的辩论进行的非常激烈。有的大人建议告老师,因为觉只有大人们才能解决问题,如果打回去的话,小孩子是没有分寸的;但是也有大人们认为要打回去,打回去才能不显的你软弱,这样的话那个同学,就觉得你不好欺负,而且他们觉得告诉老师的方法是没用的,没有打回去那么直接、那么爽,并且这么一反击,以后也不会***扰你了。他们就以自己的.观点进行辩论,吵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可惜最后还是“告老师”,也就是反方胜利!
这胜方的观点,我非常不认同。我认为,应该打回去!
告老师不一定能达到你理象中的结果,而且更有可能的,是那个同学会再来欺负你,因为对你告老师的这种方式,会激怒他。对于你来说,如果你这样一直告诉老师的话,老师以后觉得烦了,就不会理你了、或不相信你了,也许就开始讨厌你了。
比如说,我们班有个同学,由于他非常爱打小报告,最后有个同学打了他,他报告给老师,老师压根就对他置之不理。如果不打小报告,而是打回去,则可以告诉那个同学我不是好惹的,别惹我;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何况是我呢!不仅如此,如果发生了令人生气的事情,比如把我打出血了;我不仅会打过去,而且还会告诉管理纪律的老师。就是说,打回去是必选项,如果情节严重,同时报告老师,从两个方面,毕其战于一役。这样一来,从此,在同学们中间也会树立起凛然不可侵犯的形象。
看完这个节目以后,我忽然觉得,原来辩论不是什么干燥无味的事情,恰恰相反,还很有趣。我也多么希望,我们学校也能组织几次辩论啊!
经历了6年的小学生活,在这个暑假终于步入了初中的校园。心中有许多的憧憬,幻想着,盼望着,期待着……
可是接下来的同桌让我大失所望,也许是我想象力太差了吧。我的同桌是一个放头大耳,胖胖的女孩,走起路来喜欢把手放在胸前来回摇摆,好似一个笨手笨脚的娃娃,极其可爱。但是她的坏毛病太多了,让我哭笑不得,也让我十分感动。
那是我和她做同桌的第一天,她就与我“约法三章”:1。只要是我的东西都不可以在她的桌子上出现。2。我只要有“违纪”的事就告老师(如:上课不认真听讲,有小动作,传纸条,吃糖,和她绊嘴等等)。听到这些,我心想;这个人大脑要毛病吧,怎末神马都要管,她又不是我妈好受不了呀。下课,我和周围的人在一起说话,声音大了一些(因为学校要求轻声教室,不让大声说话),她就马上跑到老师的办公室告状。我见她进去,就马上装作在看书,老师在窗外望了一眼,没见到什么,就走了。我的心里暗自发笑;这回我看你怎末办,在老师面前失去了信誉,看你怎末打小报告。她回到教室,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也没有理她。她肯定气得不轻。
渐渐地,过去了一多月了,在这一个月中办公室成了她的“娱乐场所”,每一天都在打我的小报告,老师也渐渐地听烦了,听厌了。但她好像并不在意。我每天都在遵守着她的规定,慢慢的我发现,她似乎把我的小毛病都约束好了,原来我非常的霸道,总要占着别人的桌子,上课从不悉心听讲,好多小动作。现在上课我懂得了该怎样听讲(以为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太好,上课不认真听讲,每次她都告老师)。都是拜她所赐,心里还生出不少感激。
是我的这个“奇葩同桌”改变了我,是我对学习产生兴趣,促使现在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奇葩说》,一个我不知道是否看全了过往四季的节目,但是留在我心里的感觉很舒服:一个有温度又有趣的节目。开头跟录制背景不会很长,也不会说太多录制难度跟学员心酸的幕后经历,说到底,这是一个不用太多的刻意来博取同情的节目,我想这就是它的特别之处:用欢笑代替辛劳,呈现给观众最好的一面。
本期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样一道辩题:
面对女友的“求生欲”测试,演戏还是做自己?
正方李思恒:听完很舒服还有逻辑,完全跟辩手表现出来的气质不一样,出人意料。
反方臧鸿飞:这是个老奇葩,从节目中也能看出这是一个有故事、有话题跟有羁绊的人。一个真实的人但是表情中透露着哀伤;一个想要表达太多但是没有贴近观众的心;一个努力做自己却有些孤独的男人。尊重、理解、平等、说谎、指鹿为马、尊严和卑微等这些词出现在他的辩论中,一下子就把题目的基调定的非常的压抑和沉重,我觉得这不是我们观众想要的,观众来看这档节目是为了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顺便看看羡慕下别人的才华和想要偶尔听到一些貌似深奥的人生哲言,但是我们却不想在3分钟里听到的全是道理。说实话,看完他的这段,我内心是抵触的。不是觉得没有道理,是觉得太有道理了,就像初中老师在对我的解题步骤指三道四,但是态度中没有对我解题过程有足够的耐心和理解,没有试着在我的角度去给我指导,所以我并不感激。
把怒发冲冠说成兴奋,是没有多少人会买账的。
自我认知、相处模式、商品化、物化自己,全部是严肃的字眼,很少有人会喜欢整天跟这些词打交道,李思恒完全是以一个普通人的正常反应一一回绝了他的严肃邀请,观众的投票也刚好说明了人追求欢乐躲避痛苦的特点。
总结的时候:臧鸿飞依然强调平等,其他的言论并没有打动观众。
他输给了人性和分寸。当然,主持人的人情给了他机会,能够理解,这才是人性:我们都希望身边的人能过的好一点,不希望他们过早的被生活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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