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xx,今年十岁。个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很匀称,我长着一双浓眉大眼,人人都说我是一个英俊的男子汉!我喜欢穿T恤和短裤,很方便又大方。
我的爱好是游泳和冰球,在学校课间还喜欢和同学踢足球。在家里,写完作业就会找小朋友一起玩。
我的优点多极了,善于交朋友,有爱心,学东西也很快。比如游泳,很多人六七节课能学会的,我三次课就会了。
但是我的缺点可是致命的,本来都会的却做得一塌糊涂。大家现在知道我的'缺点了吧?粗心和马虎就是我最致命的缺点,做作业又很粗心,做得好就怪了。
希望大家能和我做好朋友!
我是一名男生,五官端正,而且长得又英俊。我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我的思想品德很好,有一颗善良的心。特别是我不会乱扔垃圾,会扔到垃圾桶里。很少人有这个习惯,这个习惯是了解我的人都知道的。我也会帮助我的家人、老师、同学和陌生人等等吧!
我的学习同样也很好,得过很多奖,其中学科的有:电脑、和数学。我的各门科目都是学得很好的。我也非常聪明。
我体育比较好,每节课的热身长跑,我都是第一个跑完。我的体育成绩当然也不错。我喜欢踢球、打羽毛球、打乒乓球、爬山和旅游。
我能积极参加劳动,劳动时从不逃跑,而且认真、负责地完成劳动任务。
聪明的人会避开世俗而回归自己,愚蠢的人会迎合世俗而迷失自己。
——题记
我们生活在世俗中,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想法。有些人会逆流而走,有些人则追求世俗直到被淹没。也许我们从小到大都会被名誉,职位,世俗眼光等套子一层层包裹住,当我们试图把世俗的套子挣开后,可能会发现反倒被世俗的眼光当做异类。但那又如何,与其天天戴着面具强颜欢笑,那不如挣脱它站在世俗的逆流,活出想活的自己。以淡泊的眼光,以乐观的心态,在世俗中出淤泥而不染。
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志士在历史的篇章中为我们展现了什么叫做聪明的人,什么叫做愚蠢的人,什么是高雅,什么是粗俗。
陶渊明,他深居简出我们都明白是因为什么,当时的社会处处笼罩着黑暗与腐朽,官场上弥漫着的铜臭味令人连连作呕,这就是世俗。人人想尽一切办法买官,行贿为的只是过上“安逸”的生活,这就是愚人。陶渊明真的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拥有一种高尚的品性和节操才能让他安心地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却依旧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境。
不得不说他是一位时代的智者,世俗束缚不了他的`想法,世俗的暗流也冲不走他的淡泊名利与静享自由。
俗话说“流芳百世,遗臭万年。”如果说陶渊明是流芳百世的最佳代言人,那么指鹿为马的事件便是遗臭万年的最好代表作。
天气晴朗的那天,大臣们疑惑的望着眼前那只所谓的“马”,在听完赵高的描述之后,纷纷鼓掌附和道:“真的一匹百年难遇的千里马啊,好马,果然是好马啊!”一群被世俗蒙蔽双眼的人还在庆幸自己躲过了一场大劫,乐滋滋的他们没想到那么用心地去迎合赵高却在不久后的阴天也死了,也许他们临死前还傻傻地不知道是为什么。
一群人,一群黑暗的人,一群虚伪的人,一群颠倒是非的人。这不正是在昭告天下,迎合世俗与权力,不会是很好的下场。
世俗是一个坏东西,它会束缚我们的思想行为,让我们变成在社会行走的木偶。每个人的高尚都会被自己藏在心里,我们每个人都有向世俗逆流走去的权利。我们是独一无二的,并不是世俗的复制品。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跟着自己的心走,做一个有想法的人,作用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人。
别让世俗束缚了自己的想法。
粗心的小唐博:
你好!
我和你是同一个人。每天,我们一起上学,一起生活,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今天,我给你写信,是为了让你知道自己的`缺点,尽快改正。
从前,你做事总是挺认真的,学习也挺刻苦,可是,这些天来,你一反常态,尽干一些粗心大意的事。
还记得上次吗?我们班进行数学小测验的前一天,你本来应该在家里好好复习功课,可你却坐在电视机前纹丝不动,好像被电视勾去了魂。结果,你一直看到了深夜十二点,哪还有时间复习呢?第二天早晨,我想,说不定你还会早早起床去复习一阵。可你却睡过了头儿,还差点误了。当时,你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早饭就往学校跑,幸亏赶上了考试,我一直为你担心,真害怕你又出什么差错。果然,不出我所料,你考试的时候脑子昏昏沉沉,连思考都不思考,就往卷子上写答案;做完以后,连检查都不检查,就交给了老师。交卷后,你马上一阵风似的跑出教室,下楼玩去了,鬼知道你错了多少道题呢!
其实,你只要平时做事认真仔细,学习再刻苦一些,我想,类似上回考试的事儿就会很少发生了。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就写到这里。
祝你
在新的一学年里
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你的影子:唐博
年8月14日
我嘛,总是留着平头,我的眉毛挺浓,眼睛很黑、亮亮的,虽然不大。镶在我这张脸上倒也挺合适。嘴闭起来挺好看的。哦,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名字了,我叫王蒙。
小学时,我和同学相处得都很好。我不爱生气,整天乐呵呵的。生气会气死脑细胞,所以我和同学发生矛盾时,我基本上能够忍让。同学请我办事,我总是尽力而为,可有时我也很腼腆,那是在别人夸奖我的时候。有时还挺莽撞,妈妈说我是“小冒失鬼”。
粗心就是我一个很大的毛病,因此作业时常出错。可我就不信改不了。你们看吧,新学期里我一定改掉它,由“大粗心”变成个“小细心”。
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那些小说、杂志、科技作品,我拿起来就放不下——迷住啦!我常被书中的情节和人物所感动,一会儿抽泣、一会儿咯咯大笑,完全是身临其境。
别看我挺瘦,我还喜欢体育呢!我特喜欢打乒乓球,在班里还算是个高手。我还喜欢音乐、美术,妈妈说我兴趣挺广泛的。
好,就谈到这儿,欢迎大家和我交个朋友。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人家说,喜欢蓝色的人性格活泼直率,有极加的变通能力。说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到我的性格,我的确是个有个性、敢作敢为、敢说话的人。一次,妈妈带我去她的同学家玩。刚到那位阿姨家,我便见到一位小妹妹躲阿姨家,好像很怕生。我见到此景,便知道可以表现以下我的交友能力啦。我坐到了那位小妹妹身边,伸出手,说道:“来,我们交个朋友吧!”她也伸出手,和我握了握。聊了一会儿,我和那位小妹妹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我的'口才,我的人缘特别的好,上课发言也总有我的份。我长大想当一名律师,难道从小开始练习口才不是我长大当律师打下的基础吗?
我有许多爱好。但最让我喜爱的还是看书。我喜爱阅读,不单是它能教我许多知识,它还能我心情愉快,变的开朗活泼。一天,我在学校处的很不愉快,百般无厌地回到家。见到父母亲,因为心情不好,而跟他们大吵一架。这时,心情落到了最地层,我躲在房间,无意中翻开一本逗你笑一笑的笑话书,书里又浮县出我百看不厌的的笑话。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逗笑了。我的心情仿佛又好了许多,回忆起刚才对父母亲的不不对,真实惭愧不已呀!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
我今年11岁,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瓜子脸,皮肤有点白,因为剪发了,头发有点短,但还能扎起来。书是我最好的伙伴:那里也有书,哪里就有我(有点夸张,呵呵。看书时,我脸上一会儿"阴云密布”,一会儿“四季如春”,看来我是完全陶醉在书海里了,以致我的眼睛有些近视呢!
我喜欢玩电脑,喜欢和同学们聊聊天,玩玩游戏,有时心情不开心是,玩一会电脑,心情就能开心起来。我今天才看见我的姐姐(不是亲姐姐,她叫谢安然也在这个小荷网里面发表,并且交了很多的朋友,她很开心,每天都要登陆小荷作文网,她说这很好玩,叫我也进小荷作文网里面看看,她给我了网站,我便进来了!
我还是初级,希望大家以后多指点指点,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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