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下城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国琴,区妇联主席魏爱琴、区委办副主任沈立峰、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伟到长寿桥小学进行“六一”慰问。
在看完同学们的表演之后,这一行“领导”就和董校长走出了多功能厅,我看着手中早已写好问题的采访本,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到底去不去采访区教育局局长黄伟伯伯?去采访吧,怕等下老师批评我擅自离队,不去采访吧,这是一个绝佳的采访机会,作为小记者的我有怎么能错过呢?就这么思索了五分钟,我一咬牙,跑出了多功能厅。
幸好,黄伯伯还没走,他正和董校长说着话。我赶紧跑过去,但又不好意思打断他们的谈话,只好棍子似的杵在一边。烈日炎炎,我早已满头大汗。终于,董校长和黄局长的谈话结束了,但他们好像没注意到我,径直走向了准备送他走的车。我急得大喊:“黄伯伯,请留步!我想采访一下您!”这招果然奏效,黄伯伯笑眯眯地转过头:“哟,还有小记者要采访我呢!”
我赶紧向他提问:“请问黄伯伯,经过您今天的参观,您觉得我们长寿桥小学有哪些优点?”“我觉得呢,长寿桥小学的校园非常整洁、干净、绿化也很好,还有刚刚的才艺表演,我可以看出,长寿桥小学的学生都是多才多艺、热爱学校的。”
“黄伯伯,我知道您是区教育局的局长,今年的小升初政策改革了,您觉得这个新政策有哪些优点?”“对,今年是小升初政策改革实行的第一年,这个政策呢,主要是比较公平,让所有的学生都有一个机会,不过,话说回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校才是最好的!”“嗯。”我点点头,在采访本上记录着,“谢谢黄伯伯!”
对呀,黄伯伯的这句话说的很对,适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再纠结什么公办名办,只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你总会是佼佼者!
同学们,你们一定很喜欢课外书吧?你们身边发生过有关课外书的趣事吗?我跟我的“好朋友”课外书可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呢!不信的话,请看下面的精彩故事,你一定会捧腹大笑的。
首先,我来讲讲我刚认识课外书的趣事。记得我三岁那年,过“六一”儿童节时,妈妈送给我一个神秘的大礼:课外书。我惊讶地看着这个珍贵的礼物,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装,心里既高兴,又好奇。看到书皮上写着三个五颜六色的字,忍不住好奇地问妈妈:“妈妈,这些是什么字,你教我好吗?”妈妈抓住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点着慢慢教我读。我每学会一个字,便手舞足蹈地跳起来,高兴极了。从那以后,我便和课外书结下了缘。脚一迈出家门,看到认识的字,我就会自豪地说:“妈妈我认识那个字!”幼稚的童心无比地欢喜。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招牌上的“川”字,好奇地问:“三字怎么睡觉了呢?”逗得旁人哈哈大笑。
渐渐地,我跟课外书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走路、吃饭,做什么事情都忍不住在看书。爸爸发现了,把我叫到身边,幽默地说:“丹丹,你不能养成这个坏习惯,要不然以后会再长两只眼睛的`。”我吓坏了,我可不要变成长着四只眼的丑八怪,从此我改掉了这个坏习惯,让我的视力不再下降,但是,我跟课外书的交情还是一样深哦!
课外书这个朋友跟我过了难忘的岁月,这些日子有哭有笑,有喜有悲,使我有了巨大的收获:我学到的知识越来越多了,作方越来越好了,全都是课外书帮的忙,我非常感谢它!
听完我与课外书的故事后,你也想跟课外书交朋友吧?没问题,我一定会把它介绍给你们认识的。
我跟课外书的故事是永远都不会结束的,因为课外书会永远陪伴我,不会终止。下次再来谈课外书吧!
狗熊喜欢睡在树洞里,鸟儿喜欢栖息在树上,人喜欢睡在温暖的被窝里,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谁住的才是最好的呢?小编告诉你: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会羡慕别人。但适合别人的真的适合自己吗?有些人向往薪水高的工作而去追求,但她从没有想过这个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却因为不适合而搞砸,或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所以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曾经有一只兔子在寻觅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一颗闪耀的钻石,于是引来动物界伙伴们的羡慕,但它却说:“我要这钻石有什么用,又不能填饱肚子”。于是他把那颗宝石往远出一丢,重新去寻找适合自己的食物。正如这只兔子所说的,一个对自己毫无用处的物品,为何要留在身边,留在身边反而是种负担。从中我们也懂得了一个道理: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俗话说:“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有一位姑婆,一生都穿着不合脚的大鞋。可每当别人问她为什么穿大鞋的时候,她都会这样回答:“大鞋和小鞋价钱一样,为什么不买大的呢?”在现实生活中就有许多这样的姑婆,明明不适合自己却过分追求,比如没有音乐天赋的人,偏偏要当歌手。没有表演天赋的人,偏偏要成为一名演员,有些人明知道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只因自己的喜好,所以去强求某些东西,最终搞的一团糟。去追求适合自己的东西吧,或许会收获不一样的精彩人生。
生活就是一杯白开水,无论是热是冷,只要温度适合自己就好,生活又有着万千口味,酸甜苦辣咸,只要适合自己就好,让我们选择适合自己的吧,因为这样才是最好的选择。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这是个沁凉的夜,月色非常美,是个适合读书的夜,我把窗子打开,让凉凉的风吹进屋里,我走向书桌,把厚重的书本翻开,月光的亮度刚刚好,帮我把书本上的字照得一清二楚,能在这种神祕的.夜晚阅读自己喜爱的书本,真是幸福!在这样的情景下,一点都不会觉得烦躁、无聊,不过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我清楚的听到滴答嘀答的声音,我知道那是时钟的声音,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好希望我能有四十八个小时。
转眼间已经五点了,我的眼皮是这么告诉我的,但是我还是想再看一下,喜欢叮我的蚊子一直在我的耳朵旁催促着,我很谢谢它,并给了它最热烈的掌声。我看完了!我看完了!感觉好充实,我站起来望着朦胧的月光,天色逐渐转亮,开始有鸟鸣的声音,我希望下一次能再和那个月亮、那个风、以及那只蚊子的灵魂碰面,这次“夜读”的经验将是我心中无法磨灭的回忆。
《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着任溶溶/译,讲的是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
小女孩弗恩养了一只落脚猪,取名为威尔伯,她十分喜爱它。但后来威尔伯长大了,父母不同意再养时,它被卖到了霍默·朱克曼舅舅的谷仓里。在谷仓门口,也就是猪栏上的方有一只灰色大蜘蛛叫夏洛。在那里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一个可怕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天快冷了就意味着意威尔伯快要被***掉,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知道后害怕的叫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这时娇小的夏洛对它说“我有办法让你不死,但你不许再哭!”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霍默·朱克曼舅舅决定不***威尔伯,这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上,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凡事多为朋友着想。
天已微微发亮,我们走出宿舍,一抬头,两颗星星嵌在天空。一明一暗,一大一小,像两盏小橘灯。它们洒下微弱的光芒,照着学校的教学楼,给教学楼蒙上了一层梦幻的面纱。向远处望去,天边有一道紫红色的朝霞,美丽动人。在这美丽的清晨,我们迈进教室,准备晨读。
带着对一天美好生活的憧憬,翻开语文书,让美丽的文字在眼里流动,让琅琅的读书声在校园回荡……读冰心的《母亲》,让我感受到她对母亲的思念;读鲁迅的《社戏》,让我看到封建社会思想的陈腐;读朱自清的《春》,让我到春的多姿多彩;读列夫·托尔斯泰的《七颗钻石》,让我感悟到了人性的美好……每一次阅读,都会冒出新的想法和感受,不知不觉中发现语文课本竟也是那么有趣。
诗词的世界精彩纷呈。读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体会到他报效祖国的一腔热血;读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体会到他对亲人的美好祝愿;读李清照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我体会到一种淡淡的伤感。
我最喜欢的是辛弃疾的《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站在高高的北固亭中,望着滚滚长江水,感慨着千古兴亡之事,让人一下子就感觉到他的豪放大气,以及浓浓的爱国之情。辛弃疾的词,总是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晨读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我,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也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我甚至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闲暇时拿出一本书,细细地品味一段温暖的文字。
我爱晨读,它让我每天都有好心情,伴我日日成长。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