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形小,翅尖而窄,凹尾,喙短,足弱小。羽衣单色,或有带金属光泽的蓝或绿色;大多数种类两性相似。燕消耗大量的时间在空中捕捉昆虫,是最灵活的雀形类之一。在树洞或树缝中营巢,或在沙岸上钻穴,或把泥黏在墙上或突出部上为巢;每产37卵,有时卵有斑点。除最寒冷地区和极偏远的岛屿外,世界性分布。
燕子是人类的益鸟,主要以蚊、蝇等昆虫为主食,几个月就能吃掉25万只昆虫,所以我们不能伤害它。。燕子在冬天来临之前的秋季,它们总要进行每年一度的长途旅行——成群结队地由北方飞向遥远的南方,去那里享受温暖的阳光和湿润的天气,而将严冬的冰霜和凛冽的寒风留给了从不南飞过冬的山雀、松鸡和雷鸟。
表面上看,是北国冬天的寒冷使得燕子离乡背井去南方过冬,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再由南方返回本乡本土生儿育女、安居乐业。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原来燕子是以昆虫为食的,且它们从来就习惯于在空中捕食飞虫,而不善于在树缝和地隙中搜寻昆虫食物,也不能橡松鸡和雷鸟那样杂食浆果,种子和在冬季改吃树叶(针叶树种即使在冬季也不落叶)。
可是,在北方的冬季是没有飞虫可供燕子捕食的,燕子又不能像啄木鸟和旋木雀那样去发掘潜伏下来的昆虫的幼虫、虫蛹和虫卵。食物的匮乏使燕子不得不每年都要来一次秋去春来的南北大迁徙,以得到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燕子也就成了鸟类家族中的“游牧民族”了。
“年年此时燕归来”。早在几千年前,人们就知道燕子秋去春回的飞迁规律。相传春秋时代,吴王宫中的宫女为了探求燕子迁徙的规律,曾将一只燕子的脚爪剪去,看它是否在第二年仍旧飞回原地。无独有偶,晋代有个叫傅咸的,亦用此法观测,结果这只缺爪的燕子在次年春天又飞回来。燕子一般在夜里飞迁,尤其是在风清月朗时飞得很快很高,白天则在地面休息觅食。
对燕子的飞迁习性,古代的诗人曾这样描述:“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自古以来,人们乐于让燕子在自己的房屋中筑巢,生儿育女,并引以为吉祥、有福的事。尽管燕子窝下面的地上常被弄的很脏,人们也不在意。燕子是季节性很强的候鸟,人们称它“报春归来的春燕”、“翩然归来的报春燕”等。只要见到燕子,似乎就是提醒人们:春天来了!古人曾有:“莺啼燕语报新年”之佳句。人们总是把燕子跟春天联系起来。
相传燕子于春天社日北来,秋天社日南归,故很多诗人都把它当做春天的象征加以美化和歌颂;燕子素以雌雄颉颃,飞则相随,以此而成为爱情的象征;燕子秋去春回,不忘旧巢,“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燕子无心,却见证了时事的变迁;燕子的栖息不定留给了诗人丰富的想象空间,表现羁旅情愁,状写漂泊流浪之苦。
我的表妹虽然年纪小,但是她会做的甜点可多了!她会做美味可口的蛋达,还会做香喷喷的奶茶呢!
记得那一天,我们去她家,发现她上星全神贯注地为我们制精美的下午茶。我看到厨房的桌子上有一包蛋达皮,三个鸡蛋,一瓶牛奶,还有一包白砂糖,表妹把蛋液给打均匀了,倒入刚退完冰的蛋达皮,放入烤盘中,再把烤盘放进烤箱,调到180度烤20分钟后,蛋挞就能出炉了!
把蛋挞放入烤箱以后,表妹又拿出了制作奶茶的种种工具和材料比如牛奶,红糖等。她把这些材料都倒入锅中,再放在电磁炉上,拿出大勺子,不停的搅拌。过了一会儿,一股浓郁的,香喷喷的奶茶味,就从锅里跑了出来,跑到了我的鼻子里,简直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
这时,我们听到了一声滴,原来是蛋达熟了!表妹把蛋达和奶茶分别装在盘子和杯子里分给大家享用。
我先拿了一块蛋挞,第一口咬下去皮是酥酥的口感,接着是软软的,甜甜的味道,真是外酥里嫩,太好吃了!接着我又拿起一杯奶茶喝下去,一股浓郁的奶茶味就冒了出来,真好喝。
我的表妹这么小就会做这么美味的甜品,我相信她将来肯定是个不错的甜品师。
我以前听说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话,可一直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直到有一天,我明白了……
那是一个傍晚,太阳已经落下了山坡,天空中一片漆黑。我开了灯,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电视节目。突然,“啪”的一声,房间里黑了下来。我意识到,是停电了。
我呆在椅子上,想起电视旁有一根小小的红蜡烛。于是我拿起了蜡烛,找到火柴,点燃了它。
房间里立即充满了柔柔的烛光。我坐在蜡烛边,看着它那跳动的火焰,和它那慢慢流下来的红色的烛泪,终于明白了那句话的道理。是啊,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正需要蜡烛那种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的为他人服务而不求回报、无怨无悔的`精神吗?再想想我们这些“小皇帝”“小公主”们,个个都被家长们娇生惯养着,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正是需要蜡烛这种燃烧自己而照亮他人的那种精神吗……
“啪”的一声,灯亮了,来电了。我看着桌上的一些烛泪,陷入了沉思……
我有一个好同桌,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水汪汪的大眼睛下面有一个大鼻子。他有一张黑黑的脸,上面还隐约可以看到一些雀斑。
一天,我去上学,发现没带笔盒,我急忙跑回家拿笔盒。到了学校,老师让我们先练一下字,我打开笔盒一看,里面没有一支笔,同桌看到了,就说我粗心,但是他边说边从笔盒里拿出一支笔,他说:“这支笔送给你,下一次一定要带笔,不要再让我送笔给你。”握着他送的笔,感觉好舒服。他就是我的好同桌,魏靖明。
他的脸上经常有着开心的笑容,他就像是一个“开心果”,他还经常讲好笑的话给我听,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那小子真好,他乐于助人;那小子真好,他勤奋好学;那小子真好,他勤劳能干;那小子真好,他是我要好的同桌。
我希望你们身边也有这种好同学。
她叫朱可欣,她是我们男生中公认的“大坏蛋”。每次去领成绩单总是一甩马尾辫,娇气地要人老命。
她一丁点也不胆小,反而很胆大,总是仗着她妈妈是学校里的老师去欺压一些同学(其中有我)。只要一有人冒犯她,就使劲地侮辱他(她)。有一次,我说她心眼不好,正巧被她听见了,她就仰着头对我说:“喂!潘贤睿,你在说谁心眼坏呀?”我的声音一下子变地小蚊子嗡嗡:“说你呢。”她还故意把头伸过来:“我告诉你,我是个十全十美弄得女生,你再说我的坏话,小心我告我妈。”你看这不就表示她很坏吗?
她很想控制他的朋友(我觉得),有一天,王梓豫要离开她的团队,她不肯。因此展开了一场罕见的团队大战。她的“手下”张旻昊还掐了王梓豫的脖子!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呀,看来她的坏和狠还能传染呢!
嗨!朱可欣那小妞可真坏呀!
他是我的同桌,名叫王一安,他是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更是一个超级无敌的“书呆子”。
他个子高高的,一双有神的大眼睛闪着智慧,高鼻梁上驾着一幅黑框眼镜,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除了是个“书呆子”,也是个“帅气王”。
他还是我们班的班长,非常幽默的班级领袖,管教同学的时候,他也用幽默的方式管教,因此,同学们也看好他,听他的话。老师也对他充满了信心。他的幽默智慧来自于他读过的书呀!
在课间,我们都在玩的时候,他在静静地看书,放学后,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时,他也经常在路边的长凳上坐着,静静地看会自己心仪的书,特别专注,就好像洪水来了都打扰不了他看书的兴趣似的。
有一次,上科学课时,当老师问:“是谁发明的造纸术呢?”我们班里鸦雀无声,连掉了一根针都能听见。我瞪了一眼老师想:这谁能知道呀?你又没教!哼!太欺负人了!就在这时,王一安高高地举起了手,声音清脆地说:“蔡伦。”老师向他举起了一个大拇指,此时,我们都在心里叹息自己没有多看书啊!
经过这件事,我更加佩服王一安这个书呆子了,要多读书,也做一枚书呆子。
提起小书虫,我就要推荐我的朋友—李想了。
你看,她长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上面还架着副眼镜,像一位知识渊博的博士。一看,就知道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一次大课间活动结束,李想早早的来到教室。我回来时,已经看到她在座位上了,正拿着一本书,钻钻课桌肚里看。很快,上课铃响了,这节是数学课。我看她课前准备也没有做好,就赶紧催她:“李想,你课前准备也没有做好,就不怕老师批评吗?”她一声不吭,像耳聋了似的,完全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我见她不吭声,便再次大喊。这下才把她“揪”了出来。“啊?”她不知所措。唉,这个小书虫,上课了也不知道。我只好把事情来龙去脉讲给她听,这下她才明白,上课了。幸好叶老师来的较晚,否则非狠狠的批评她不可。
还有一次的体活课,要求全班同学全部参加。李想还是一直在教室里看书,一直到下课铃响,都没有来参加活动。后来,叶老师知道后,就批评了她。看来,看书也要安排在恰当的时间,否则会耽误其他事情。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小书虫”—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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