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
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暑假里,妈妈为我买了一本《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可好看了,我爱不释手,一回到家,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故事中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一位叫“盖比特”的老爷爷用木头做出来的。他可以说话,可以走路,还能上学呢。“皮诺曹”和老爷爷相依为命,生活很快乐。
故事发生在“皮诺曹”的一次上学路上。他被“老狐狸”和“坏蛋猫”抓走了,卖给了马戏团老板。马戏团老板看到“皮诺曹”不同寻常,就让他为自己赚钱,为观众表演。随后,又把“皮诺曹”送到了欢乐谷。“欢乐谷”里没有大人,没有学校,“皮诺曹”在这里尽情的玩乐,尽情的吃喝,过的不亦乐乎。
可是,没过多久,“皮诺曹”的良心——哲明理来到的时候,欢乐谷里却变成了荒凉破败的世界,“皮诺曹”也变成了一头驴子。直到这时,“皮诺曹”十分后悔,他在街道垂头丧气的说:“我要不这样该多好啊,现在,我是一头丑陋的、令人厌恶的驴子!”
不久,“皮诺曹”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到了“盖比特”老爷爷为了救“皮诺曹”,被鲸鱼吞到了肚子里,情况十分危险。为了救爷爷,“皮诺曹”毅然的跳进海里找鲸鱼,在鱼肚里,“皮诺曹”和“盖比特”老爷爷终于相聚了,为了逃出鱼肚,“皮诺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救出了老爷爷。读到这里,我眼睛湿润了。“皮诺曹”你真是一位男子汉,你的善良、诚实、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到这里,我真希望“皮诺曹”再活过来,再和喜欢他的老爷爷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皮诺曹”的精神感动了蓝仙子,她不仅救活了“皮诺曹”,还利用魔法把他变成了有生命的、真正的人。
读完合上书,感觉自己也和“皮诺曹”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让我如梦如幻,身临其境。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前几日,梦到少年时的数学老师。
回忆少年时,满心欢喜的是一个人看杂书、看小说的光景。埋在书堆里,好似世界打开了另一扇窗户。而有老师教导的时光,总是愁苦不堪。大概每个人都遇上过没什么耐心的、简单粗暴的、甚至阴阳怪气的老师。
我的少年阶段,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初中时,叛逆顽劣。上高中后,貌似比现在更要呆一些。话很少,也不怎么与人交往。对同学,对老师,印象都很淡漠。
记得高一入学报到时,是个大晴天。班主任看了看我的名字,抬起头,闲闲地问:你的分数并不够,是怎么分到重点班的?
我脸涨得通红,说不出话。当年,我勉强考上高中,就高出分数线几分。是我爸托人说的话,才让我进的重点班。班里每个人的学号,是按分数高低排列的.。我是倒数第二个。
第一堂课,分配班干部。我默默坐着,神游。突然,听到老师喊我名字,分我当学习委员。一时没搞清楚情况,随即又羞又恼。我说为什么要如此取笑我!我妈说,这是激励法……
好吧,从那一刻起,我开始好好学习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日子一天天过着,我的测验成绩一次比一次好。不止语文,是各门功课逐步推进。于此同时,我变得越来越呆。除了正常学习,偷偷看小说,就是在神游。幻想自己是外星人,有一天同类会从天而降,把我接走之类的。
有一天上数学课,同桌在我耳边小声说,你看,老师像不像在跳探戈。
我定睛一看,才看清楚。他穿一件白衬衫,乍看普通,仔细看,上面竟有镂空的花……他拿着教鞭,好像是在解一个难解的方程式。从这一头,跳到那一头,再猛一回头,跳回那一头。语气激昂,姿态竟真的很像跳舞,像跳探戈。
突然我俩就忍俊不禁了。他看着我们窃窃私语,以及止不住的笑,停住,深深地看了我们一眼。我们,也就噤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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