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情是始终无法让我忘怀的。记得那是一个早晨,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片废墟。这是一个神奇的小山村,这里是奇迹的发源地,因为是在这里一位母亲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了自己孩子未来的路。
是这样的,有一天,村子里下了一场大雨,大雨越下越大,下了一天一夜后,就变小了,朦朦胧胧的\'又继续了三天,就在三天后的上午,悲剧发生了,由于雨水太多造成了泥石流滑坡,整座小山村变成了一片泥地,哭声,弥漫在整座小山村,是这里变得死气沉沉。救护人员在一座水泥板下发现了惊人的一幕,一位母亲用自己的双手支撑着烂石块,身体下躺着一个2岁的小男孩,在那女人身上发现了一个纸条‘孩子,对不起,妈妈不能照管你了,给你最后的礼物就是给你一个未来,答应妈妈,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彻底湿润了,这是多么珍贵的礼物啊,世界上哪有可以与此相提并论的礼物啊。爸爸妈妈是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无论我们怎么样他们总是义无返顾的爱着我们,保护着我们。
爸爸妈妈,我想对你们说,我爱你们,我以后一定会董事,听你们的话,不再让你们操心啦。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日,令人震惊的一天,一位母亲用生命换孩子未来的道路。
可能我也有被全世界忘记的一天吧,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可以让他们认识一个新的我。
假如朋友忘记我……一天,走到我的朋友面前,他们不记得我没关系。我重新认识他们,把他们不喜欢的地方改掉,变成一个全新的我去认识他们,变得比以前更好,让他们印象更深。
假如老师们和同学忘记我……走进班级教室,同学和老师都不记得我,我可以以一个转学生的身份重新来到这个班级。改掉上课走神等各种小毛病,改掉同学们不喜欢的小毛病,成为一个全新的同学,让老师们、同学们重新认识我,认识一个全新的我。
假如亲人忘记我……回到家里,发现亲人们都不知道我是谁……我告诉父母我是他们的孩子,他们不记得我,做了DNA,我改掉所有他们不喜欢的毛病,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就是他们的孩子。
被全世界忘记有时候不是坏事。也许是让他们重新认识你的一个机会。
可能我也有被全世界忘记的一天吧,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可以让他们认识一个新的我。
举如朋友忘记我……一天,走到我的朋友面前,他们不记得我没关系。我重新认识他们,把他们不喜欢的地方改掉,变成一个全新的我去认识他们,变得比以前更好,让他们印象更深。
举如老师们和同学忘记我……走进班级教室,同学和老师都不记得我,我可以以一个转学生的身份重新来到这个班级。改掉上课走神等各种小毛病,改掉同学们不喜欢的小毛病,成为一个全新的同学,让老师们、同学们重新认识我,认识一个全新的我。
举如亲人忘记我……回到家里,发现亲人们都不知道我是谁……我告诉父母我是他们的孩子,他们不记得我,做了DNA,我改掉所有他们不喜欢的毛病,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就是他们的孩子。
被全世界忘记有时候不是坏事。也许是让他们重新认识你的一个机会。
那一幕如相片般定格于记忆。
迎面而来的风吹疼脸颊,雨点随着冷风滑过耳旁,我裹了裹外套,望着四周稀稀散散的人群,面无表情,来来往往。
一阵短暂的恍惚,一滴雨从我的领口缝中滴入,寒颤将我拉回神来,我甩了甩头,强迫自己不去回想,继续向前走去。
雨中的城市显得有些萧瑟,昨日那树上的一窝鸟儿今天也不见了。走至这条熟悉的林荫道深处,行人也很难见到了。
雨渐渐有加大的势头,这里离家还有一段距离,环顾周围一扇扇紧闭的店门,看来躲雨也没有地方了。
雨点随着我的脚步更加急促了,天也渐渐暗了下来,眼看着,淋一场雨是免不了的了,原本就糟糕的心情因为这雨更加阴霾。
忽地急中生智,想起还有一条巷子是通往小区的捷径,我一路奔到巷口,眼前的景象不禁让我有些失落,一条本不宽的小路上遍布青苔,两边有几座民居的门锁仍是那种老式的大铁锁,爬满了锈渍,屋檐下的燕窝也早已破落,旧电线耷拉着挂在墙头。
越向巷中走,越能感受到那种幽静与沧桑和时间所带来的痕迹,与这座城市显得格格不入。
雨越下越大,向前奔跑的过程中,竟发现一扇门是开着的,我不由得向里面望去,一团艳红仿佛要夺门而出。
那是一院鲜花。
一片艳红充斥着我的整个眼睑,红海中缀有几点淡紫,风从大门吹入,花儿们便随之摆动,花瓣上的雨珠更因花儿的倾斜而飘落,又时刻有从天而降的雨珠加入这场舞会。这一幕与巷里的萧索又是那样的不协调。
我惊愕之余,发现已有一名老者从屋舍中走出,站在花旁,他顶着一把有些年头的尼龙伞,头发已大半花白,但欣赏花的目光炯炯,充满慈爱,皱纹早已爬满额头,嘴角却带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花、人、伞、雨、巷、城、画。
那老者似乎注意到了我,我这一身淋雨的样子,着实有些狼狈。他将雨伞递给我,满是老茧的手上还粘着些泥土,声音是意料之中的浑厚:“小伙子,雨要大了,快回家吧”。我有些迟疑地拿起了伞,他又笑了笑。
喧嚣的城市,他是唯一的“生活家”。
雨未停,身后的门灯也被他打开了,昏暗的灯光下拖出一条长长的身影。
现在,我每次看见花,就回想起那位赠伞老人,和那片花丛。
愿雨季不再,花开如夕
知道现在的我多么紧张吗,你听得见我急促的呼吸声吗,我再也不能自由地去呼吸。记得谁说过:人生必须有一次属于自己的飞翔。对,哪怕会掉下来也没关系。
这座城市有许多密密麻麻、长短不一的小巷子。它们就像血管一样分布在诚实的表面,流淌着超市温热的血液。这些血管,大多数被高楼拦腰切断,渐渐变得残缺不堪,但也丝毫不会影响它的生命力。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合着城市的呼吸声。那是城市前进的声音。可是现在的我就像怪物一样躺在城市最狭隘的巷子里,快要死掉。
可是我不想去,那不是我想要的。所有我告诉自己:我想要飞起来,就现在好吗?我想血液像喧杂的城市一样滚烫,一点点徘徊在我身体里,让所有的思绪跳跃起来,让我拥有的是激情而不是苍白的躯体。对了,我不想去忘记一些事,那样我怕我会连自己也忘记。无数次的在梦里总感觉有一双手在向我招手,它想带我去飞翔。是你在召唤我吗?
现在我的心好像平静了些。我在努力地奔跑着,幻想就这样一直跑可以跑到路的尽头,可是真的`存在尽头吗?我在不停地寻找着答案,并且在思索着一个问题:尽头那面会是什么?我好想知道。我也曾问过朋友,一些说路是一辈子走不完的,无止境地去步行,尽头也许并没有什么,或许你会发现沿途中美丽的风景;另一些说如果真的存在尽头,那一定是一个可怕的地方,一个没有阳光没有生命的地方;再一些人也像我一样在寻找答案。
如果对于三种人的态度,第一种我挺欣赏,人不在乎你最终可以得到什么,享受生活的点滴才是真谛。第二种的回答,我想说如果在我想象中的尽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烟雾弥漫,生机勃勃,那对于你们的回答是不是两个极端呢?至于第三种,正是我的回答,我一直在想,一直在寻找。
现在可不可以给我一双翅膀让我飞去路的尽头看一看,让翅膀拖着我,让我不这么累。就像我的伴侣拉着我手奔跑一样,他拥有这世界最温暖的手。就像这样带我飞起来好吗?我不知道现在我到底想的是什么,或许当明天一觉醒来我又忘记了什么,现在的一切都不属于我,现在我想飞想不停奔跑的心也许到了明天将被打碎。
现在我想的,似乎我又忘记了?
当期末考试结束的时候,预示着我将要厉害这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城市了……当我准备离开哈尔滨的时候,我和同学们都到了学校,我们周瑾大门的时候,我顿时明白了,这一切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这些都是我最美好的回忆!我们来到教室的时我的脑海里浮现了我们在一起时的画面。
记得在一次测验中,最后一道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于是我绞尽脑汁地思考,还是一点思路也没有,这是我的同桌已经答好了卷子检查了,而且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平时无话不说,无忙不帮的。于是我在草稿纸上写上了:最后一题怎么做?然后拍了下她,把纸条给了她。她低下头,飞快地在草稿纸上写下了几个字,我心想:朋友到底是朋友,有困难时会帮忙。她迅速将纸条给了我,我满心欢喜打开了纸条,却一下愣住了“自己想,再说我就告老师了!”这句话令我大吃一惊,平时对我如此要好的同学,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无情?下课铃终于响了,她带着一张纸来到了我这里,我一见她就火冒三张,还没找她算账,她自己送上门来了。见我爱理不理,对我说:“好了,别生气了,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呢?来,我给你讲讲吧!”说完。她便仔仔细细地把这道题讲给我听。讲完后她舒口气说:“好了,这回不生气了吧?”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对她的不满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留在心里的只有对她的感激。
想到这里我笑了,笑的非常开心,后来我想到操场上走走,他们一起陪着我来到了操场。在操场上我放肆地奔跑,用鼻子深深呼吸这里的空气,发现它比原先更可爱更清新了。跑累了,我们躺在操场中,一起回忆我们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一直到我该向机场出发的时候,我们抱在了一起,并说:“我们永远都是好哥们儿!”回到家后我带好行李和家人一起向机场出发了。到了机场,我发现了那些熟悉的身影,是他们!我的哥们儿们!他们来机场送我了。当我准备进安检时,听见他们一起喊:我们等你回来!听到这,我向他们挥了挥手,面带微笑地哭了出来。
现在想起这些点点滴滴,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仿佛一切都是昨天发生的事情,我要将这些美好的回忆保留起来,在以后的日子慢慢回味……
女孩能在那只木箱里闻到灰尘和时光的味道,潮湿,带着股淡淡的霉味,女孩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贯穿了永恒的沉淀与纪念。她收集了不同的明信片,把墙面当作地图,一张一张贴好,一站一站到达。渐渐地,箱子装满了,她敲敲补补,腾出一块更大的空间。有时候,坐在角落里累了,便会随着那略带涩意的味道浅浅睡去,就连梦里的画面也是由黑白老照片拼成的.,像一部无声默片。
女孩家在一个又黑又直的死胡同里,阳光越过隔住喧嚣的老墙照进来,树影斑驳,让人舍不得触碰。巷口卖包子的老人住在女孩家隔壁,老人手艺精湛,精神抖擞,除去苍苍的白发,分明还年轻着。女孩觉得很有趣,不止一遍地问老人多大了,老人和蔼地笑着,肩背起伏,仿佛用尽力气地说:“太老了,记不清了。”女孩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着:若能同老人一样在岁月的馥郁中老去,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后来,城市里兴起了复古风,旧衣裳、坏挂坠,一切染着锈迹的东西都变得分外珍贵。女孩对所谓的“复古风”很陌生,尽管是看起来精致而陈旧的物件,但女孩嗅不到那种熟悉的令人心安的气息,她黑亮的眸子明明灭灭,努力挺起腰板,透着倔强的美。
女孩没有想到的是故事竟是这样结尾的:街头卖包子的老人来收废品,母亲便把大箱子一起给了老人。女孩的眼睛淹没在阴影中,她的双手握得很紧,转身冲了出去。
老人的铺子提前收了,他端着烟袋坐在夕阳下,身子微微蜷起,像个婴儿。女孩走到老人面前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她酝酿好的措辞、带着怒意的疑问突然安静了。女孩不安地窥向老人身后柴扉半掩的屋子,零落的碎片重叠交错,的确是有那么一只箱子的。老人的目光很淡,很厚,又不同于浑浊,直直地盯着女孩,一瞬间,慌乱、迷茫,她跑进了巷子。
一堵墙拦住了女孩,她才想起来,这是一个死胡同,女孩习惯性地摸了摸铜匙,突然觉得不那么留恋。
晚霞红艳,映亮了半边天,女孩又缩在角落里回忆,突然发现,箱子里曾经被视为一切的字句、图案竟然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她不愿相信,回首间,恰好望见不远处徐徐飘散的白烟,无影无踪。她想起了老人。
女孩尝试着去改变自己的习惯,她甚至没有说一句话,便把木箱的铜匙塞进了垃圾桶,过去的都不存在了,没有什么比现在更重要,女孩知道为什么人们都爱上复古了。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慰藉。时间的洪流冲走了身边太多的东西,包括生命,既然已经离开,就走得干干净净,选择了远方就不要留念过去。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学会说服自己。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人、事、物总有一天会消逝,女孩还有更大的梦想要实现,在原地踏步,是失败者的表现。
因为失去,所以懂得拥有的不易,把握身边的机遇,才有更多的回忆可以珍惜。她不怕,她不悔,女孩知道,她丢掉的,不只是旧时光,更是一种压抑与束缚。
合上日记本,女孩拉开帘幕。窗外,阳光正好,她歪着脑袋,忽然意识到忘记本身就是一段美好的记忆,而那样的秘密又有谁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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