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今天,终于读完了英国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 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
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把他的财产分给法国人民,然他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再1778年巴士底狱被攻占后,他因一忠实奴仆的来信恳求,回到久违的法国开始他的营救工作,然而在他刚踏上法国领土时就被抓进了福斯狱,以逃亡贵族的罪名罪名将她送上审判台。
马内特医生,露西也纷纷来到法国拯救他,罗端刚好在法国,利用马内特蹲过巴士底狱地影响将他救出,然而,命运总会让善良的人们多灾多难。就在他被释放的当天晚上又被抓起来,这次是马内特在狱中的手稿被小人所利用,将自己的女婿送上了断头台,这时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一家的卡顿发挥了他过人的律师职能,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换的露西一家的幸福,在露西心目中树立起一个永远高大的形象,这是伟大的爱与被爱。
卡顿是一个有头脑,非常聪明,洞察力非常强的职业律师,倘若在今天,他一定可以称法律界的名流,而在那时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他只能用酒来浇灌所有的烦恼,以及生不逢时给他带来的巨大创伤。在别人眼中他总是懒散的,堕落的,当然除了露西。
此外,还有普洛斯小姐,露西的忠诚的佣人和朋友,杰端这由坏到好的人物,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原来我一直为止倾叹的法国人民并非我想象中那么完美,在这本书中更多地展现了他们革命时的邪恶的本性。
爱情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大概从人类产生起就伴随着爱情的诞生吧,古往今来美好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所歌颂,有人说爱情是新鲜刺激的热恋生活,是一种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期盼,是想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美好愿望,有人说爱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温暖,是举案齐眉、相夫教子的恬静安然。
以前上历史课时看到法国暴虐的国王路易十四、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作为看官的我们应该拍手叫好,因为广大人民终于从水深火热中解放出来了,但是革命往往是一种人民情感积压的大爆发,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狂热的革命者甚至可以称之为“复仇者”,这些人在进行了革命之后便坐在先前暴君的位置上进行施暴,其中不乏有无辜的受害者,像路西一家就是这样,他们心狠到连小孩子也不放过,这与之前的暴君有什么两样?
我相信,在文学爱好者的名著清单里,总是不乏《双城记》的身影。利用初三毕业漫长的假期,我领略了这本世界名著的非凡魅力。
《双城记》的作者——在世界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狄更斯先生,用他神奇的一支笔,为我们描绘出法国大革命时期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认不出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必须继续做鞋。他的从未谋面的女儿露西前往巴黎,将其带往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下,他忘掉了过去并重新学会了像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掉。那儿的恐怖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地等候着法兰西的敌人们……《双城记》以马奈特医生一家的经历为主线索,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冤狱、爱情和复仇等多重主题,情节惊心动魄、险象环生。作家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艺术手法,为我们讲述了三个既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可谓精彩纷呈,令人叹为观止。
诚如作者所说:“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书中的人物,就是按照作者的意图而创作的。诚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温柔多情的露西、高尚正直 的达内、仁爱无私的卡顿、热情敦厚的洛瑞先生、刚直忠诚的普x斯小姐,无疑都是“爱”的家族的成员;而埃弗雷蒙德兄弟则是“恶”的代表,德发日太太是“恨”的化身。最后,作者用埃弗雷蒙德兄弟的灭亡和德发日太太的失败告诉我们,爱总能战胜恨,爱,这个古往今来永恒的主题,永远是拯救人类的不二法门!
在《双城记》众多人物中,卡顿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他才华出众,却甘当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在内心修筑了厚厚的一堵墙,将自己尘封在角落里。他爱露西,但他说:“希望你有时能够想起,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为了保全你所爱的人的生命,他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爱,在凡尘俗世中闪烁着震撼人心的光芒。这种超脱世俗的至为纯洁、至为崇高的爱,虽然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无私地付出,不求一点儿的回报。卡顿替代达内走上了断头台,他不是英雄,却做了比英雄更伟大的事情。他的爱为血腥的大革命添上了一抹人性的光辉,这光辉仿佛朝阳一般,将夜晚的黑暗一扫而空。卡顿永生,仁爱永生!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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