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了对《无声告白》的阅读。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样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期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期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下。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小姑娘阴错阳差发现了母亲保留的外婆的烹饪书,看着被泪水浸湿的纸张,误以为是母亲的眼泪。她暗暗发誓,只要母亲能回来,她会尽力去完成母亲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期望。而母亲回来了,错误开始了,她这短暂的一生,承载了母亲不甘平凡的梦想,被压得喘但是气。父亲是一个中国人,在黄头发、蓝眼睛的美国人中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遭到歧视和嘲笑是再正常但是的。自己的卑微弱小在儿子内斯的身上显露,“游泳事件”让他以为儿子也要重蹈覆辙。反而他却觉得迪莉娅是受欢迎的姑娘,有着和身边人一样的蓝眼睛,那么漂亮可爱。因此,迪莉娅短暂的一生承载了父亲“合群”、“要受欢迎”的理念,用一生,去弥补父亲小时候的阴影。
爱的重量把迪莉娅压垮了。这是爱吗爱她,请给她选取的权利,让她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不是在她生日的时候,母亲送解剖书、父亲送连衣裙,告诉她去实现长久以来她不喜欢的“梦想”,去融合长久以来她无法融合的“圈子”。
太多的爱给了迪莉娅,其他孩子呢内斯的事情,父母已不怎样关注。汉娜有时会被totally遗忘。或许内斯小时候会有些憎恨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妹妹吧,不然也不会做出推她入水的举动。而当他把妹妹就上来,妹妹不撒开他的手时,读者就应了解了,内斯是迪莉娅在这个家庭中唯一一个能够依靠、求助的人了。内斯大了,也能体会到迪莉娅的不易,也会在饭桌上岔开话题,解救她于水火,但他毕竟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家,他要去哈佛。所以,当他要离开家的时候,迪莉娅是真的绝望了。当他承诺callback却食言的时候,迪莉娅真的悲哀了。毕竟,内斯是一个心思没那么细腻的男孩子,他有自己的生活和梦,他不会一向关注妹妹的心理变化,毕竟他不是她,不能真正体会到她的痛苦。
一切的错,迪莉娅想,来自恐惧。恐惧母亲再次离开,恐惧自己不能让他们满意。需要纠正这个错误,从哪里开始呢她一脚踏入了湖中心的水面。那个夜里,迪莉娅死了。作者描述的很美,读到那里,有种relieve的感觉,她最后解脱了。
关于文中杰克对内斯的暗恋、父母最初的相遇结合、父亲的出轨,不再赘述。迪莉娅这个从头就死的人物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她的死亡让所有人陷入悲伤,甚至歇斯底里,但文章最后,结束的很“暖”。母亲原谅父亲的出轨,二人拥吻,内斯揍了杰克,但和妹妹为他上药疗伤,随着迪莉娅完全地消失在这个世界,每个人似乎都渐渐地从悲伤中苏醒,让生活步入正轨,去理解事实。但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她,她给每个人都上了一课。
天下的父母,你们可知,孩子的许多告白是无声的,需要你们用心去发掘,不然可能会铸成大错,轻则误其终身,重则造成不可挽回的悔恨。一个人活在世上,有那么多无法掌控的事情,如果连自己的人生都不能掌控,还有什么意思呢也需一个人不怕寒言冷语,但温柔的刀子怕是能让你痛不欲生,等回过神来,已无力挣扎回天乏术。
我会想,如果迪莉娅早早地跟父母沟通呢早点告诉他们真实的想法,不就能够避免杯具的发生了吗不,她不会。有一种心理畸形叫童年阴影,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叫习惯,当你习惯去迎合别人的想法,那你就很容易被别人掌控了。迪莉娅是自己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她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无法可解的时候,只好选取死亡,一了百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入戏了。在她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没惨到那个地步,也没勇气透过死亡来结束一切,但我很难过地看到自己与她身上的相似点,也再次敲打自己,如果一向以来在走别人的路,终有一天,我会手足无措,会走不下去的。也不要祈祷会有人拉你一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可能在你入水后会有人拉你一次、两次,但无法救你于水深火热,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学会游泳,让自己变得刚强。总去袒露自己的伤疤,展示一副可怜的样貌,时间久了,只会招来人的嘲笑和瞧不起。但必须要有1-2个个性体己的朋友,让你的心事有个outlet,这样,不至于抑郁。
懂了很多道理,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吧,去做正确的事,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题记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莉迪亚是家中的老二,是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作为中国人父亲的黑头发和美国人母亲的蓝眼睛,这对夫妻对她寄予厚望,将所有注意力倾注在她身上,在她的尸体被发现后,家里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终于被打破,最终一家人开始了新的生活,而莉迪亚自***的真相,将会永远埋藏在小妹妹汉娜的心底。
故事的背景是70年代的美国,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没有世界名著那样的波澜壮阔,但它是如此的扣人心弦,这本书的感情是如此的力透纸背,就好像在一个明媚的秋天的下午,你刚睡醒午觉,带着再好不过的心情,你拉开了房间的窗帘,然后你发现——阳光洒满了房间。
也许我们这辈子不会遇到与种族有关的敏感问题,但就如书的封面上的那句话一样——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们,有找寻过真正的自己吗?
沉浸在题海里,因为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能出人头地,参加各种补习班,一步一步走向父母给自己设定好的未来,沉迷网络,试图在虚幻的世界中寻找真实,在所谓的爱情里纠缠不清,因为自已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或者是认为自己再也无法面对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像懦夫那样逝去。
我们到底忘记了什么?
忙忙碌碌地过着每一天,自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伟大的理想并且要去实践它,结果却在现实中不断迷失自己,辨不清方向,看不清前途,感受不到亲情的温度,体味不到四季的轮回……
我们被虚妄的希望拖下水,然后溺亡在希望的深渊。
站起来吧,扪心自省,找到真正的自己,找到心灵的皈依。
我轻轻的合上散发书香的《无声告白》,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满眼的透着生命气息的绿色,感受初秋的凉意,卸下一身的燥热,此时,清风拂面,鸣虫静默。
父亲是华裔,家庭赤贫,他靠着优异的成绩冲到了哈佛。他娶她,更多是因为,他太想融入白种人的社会,在那个种族歧视严重的70年代。母亲,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白人女孩,她的妈妈一心想让她成为医生,并且嫁一个哈佛毕业生。确实是嫁了一个哈佛毕业生,只是对方是华裔。
因为缺少而梦想,这很正常的人生驱动力。但不幸的是,似乎越是想依靠婚姻去拯救什么的时候,往往越是得不到。
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关于我是谁的哲学问题,回答好真难,于是我们一直在从别人口中知道自己是啥样的人,在社会中有什么样的价值和地位,其实00后10后他们更勇敢,知道自己的价值并不仅是单一的为社会做贡献,在多元文化中他们更有自信, 他们的小宇宙中有各种华丽闪耀的可能性,做各种自己想做的事情。
无声的告白不再是语言,那些小心翼翼遵守父母的话的孩子包括我自己,其实内心心思细腻而敏感,他们为了不让父母师长同学失望,一直乖巧听话,按照预先设定好的轨道走,而一旦出现了较大的偏差,他们会非常恐惧,如果再失去了外界支持,结果会有些糟糕。书中的小女孩莉迪亚在窒息的家庭环境中,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要实现父母无法实现的梦想,尽管她不喜欢,她一一按照母亲的吩咐,努力的想当一名医生,一直以来,她都只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守护一家人脆弱的幸福,一个不敢说出拒绝的女孩。小女孩一直生活在水里,当一直托着她不让淹没的哥哥内斯去上大学了,她最后的支持也失去的时候,她选择了沉溺,用无声的方式向父母倾述自己的内心,真相出乎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谁都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父母的爱是伟大的,但有时也会过于沉重。他们为我们付出了很多,他们想把世间最好的一切给你,无形之中我们就有了沉重的负罪感,一种道德的枷锁,而朋友同学之间的情谊是不一样的,他们有时会比我们的亲人更理解我们,那些一起度过的荒唐岁月似乎都有了镀金的色彩。
今天收到好友的坦白说,说我心思敏感细腻,其实我有时候神经也很大条,很多事情都是后知后觉。毕业即将分离前,那些温暖的拥抱,那些善意的嘱托,都值得用一辈子来回忆。毕业了,看着同学朋友们的刷屏照和视频,越看越揪心。用朋友的话说,有一条路只能往前走,那就是青春。青春纵然有些遗憾,但我们都有很认真的告别。感谢青春的那儿可爱的人儿,和你们的点点滴滴都让我原本单调的生活有了缤纷的色彩,有了前行的动力,让我知道原来青春还可以这么活。原本的生活枯燥无味,而你们就像一束光,像黑夜中明亮的星光。
无论我们的青春岁月是荒唐,还是充满奋斗的色彩,那些都将成为回忆,前行的路上会带着彼此给的鼓励和勇气,这些是无坚不摧的盔甲,挡得住风吹雨打,也是最有力的武器,不再担心前路的未知和迷茫,到时定会如期赴约。
最后只想真诚的说一句:有像你们这样的同学真好啊!
蓝以翔手里拿着席慕容的诗集,独自穿过了马路。走在校道上,还不忘在脑海中回忆席慕容那首《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当她背完整一首诗的时候,恰巧也到了图书馆了。
走进了图书馆的阅览室,她仍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位置。那是因为,阳光可以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这样她才不会觉得冷。同时抵达心底的阳光也可以温暖孤独的灵魂。
秋日的阳光总是淡淡的,微开的窗户仍有风吹进来,书页也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蓝以翔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看了两个小时,背完了七首诗。为此,她满足地笑了,白里透红的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分外可爱。
蓝以翔的周末是单调的,除了看书就是写作。在舍友们的眼里,她简直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文艺女青年”。但是,这突如其来的“荣誉称号”仅仅只是换得她的一声苦笑。毕竟,只有她知道,自己的梦想还是那般遥不可及。
书桌上除了那一踏踏堆得高高的教科书之外,还有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然而,那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都是她的好友欧阳送的。这其中参差不齐的课外书便有纪实作品,心理方面的书,励志书等等。
周日,宿舍里有的人在看电影,有的.人在绣十字绣,有的人在网上不断更新动态,不时道出“谁谁打算要在光棍节来临之前怎么想办法解决单身”。只有她,蓝以翔沉默不语的坐在床上,认真地翻看着好友欧阳送给她的那堆书里的其中一本《没有墓碑的青春》。这是一部纪实作品,讲述六七十年代的知青的故事。
睡在她下床铺的晓晴,搁下手中十字绣向蓝以翔问道:“文艺女青年,借本书给我看一下吧。”
“喂,小飞鸟,借本书给我看看啊,快无聊死了。”这时,蓝以翔方才听到晓晴在问她。
“哦,好,自己去拿吧。”蓝以翔随口答道,又继续埋头看她的书。
“哼哼,我随便挑了哦,我都问你四遍了,你都没听到。”说完,晓晴一个劲儿地在挑她的书。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晓晴突然郑重其事地向在坐的各位说道:“大家,请安静,下面由我为大家带来一个精彩的朗诵!”
“总是/要在凋谢后的清晨/你才会走过/才会发现/ 昨夜/就在你的窗外/我曾经是/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一朵/我爱 /也只有我/才知道/你错过的昨夜/有过怎样皎洁的月。”
“切,不就一首诗吗?”其她舍友颇为不满的说道。
“我还没念完呢。下面还有啊,亲爱的以翔,这是你最喜欢的一首诗,当你不经意
发现这张书签的时候,我想说,其实我喜欢你,不只是朋友的那种喜欢,你能明白吗?我想做你的翅膀,陪伴着你飞翔,请给我这个机会好吗?——欧阳2010年8月”晓晴就这样声情并茂地读完了。
转瞬间,大家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落到了蓝以翔的身上。蓝以翔还是很专心地看着她的书,对此全然不觉。
“小飞鸟!欧阳是谁啊?从实招来!”又是晓晴的声音。
“你刚刚问我什么?没听清楚,请你再说一遍吧。”蓝以翔一副很朦胧的表情倒映在晓晴的黑黑的眼珠上不容怀疑。
“算了,我不问了,你自己看吧,别哭了哦。”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说完,晓晴随手把那张书签递给了她。
以翔接过书签,黑色的楷体字,纤细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好友欧阳的字迹。“昙花的秘密,原来欧阳也喜欢这首诗”她一边看一边想。
“晓晴,你在哪找到这张书签的?!”蓝以翔看完后来不及思考,就追问晓晴。
“在《草叶集》倒数第三章那!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哦。”
蓝以翔被突如其来的书签给吓到了,看着晓晴一脸的疑惑,她并不打算为她解释。搁下手中的书,拿着书签连同《草叶集》走出了宿舍。
蓝以翔来到了足球场。她说不出此刻是什么心情,却又止不住凌乱的思绪在脑海中飞舞盘旋……望着静无一人的足球场,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赛跑。
时间如同书签上的距离来不及看清就已经悄然沉淀。她慢跑跑完了两圈,然后瘫坐在草地上。
“欧阳,怎么会喜欢我?”蓝以翔怎么也想不通,可事实就摆在她的面前,那张书签是证据,容不下她的怀疑。
20xx年8月,初中毕业后的第二个月的暑假。2013年11月。这中间隔了三年的时差。
这算是沉默的告白吗?没有人告诉她。
下午两点的天空沉沉的,有朵孤单的云朵漂浮着,一如蓝以翔的心情,说不出是难过还是喜悦。
欧阳是蓝以翔从小到大的朋友,和她一样喜欢文学。但欧阳比她更优秀,欧阳考上了2A,而她只考上3B。欧阳应该是让大多数女生心生爱慕的那种男生,学习成绩好,人也长得俊朗,只是暑假经常在海边逛,被晒黑了点。
蓝以翔喜欢他吗?
她从来没想过欧阳会喜欢上自己。他是她学习的榜样,是她的朋友,是她遇到文学上的问题就可以向他请教的老师……
经过了彻夜的思考,第二天早上便是双“11”,所有舍友都不忘向她祝贺,说她告别单身了。
“欧阳,节日快乐哦!以后小飞鸟会很勇敢地独自学习飞翔的……”蓝以翔按下了发送键。
此刻,电脑上播放着俞灏明的那首《一个人的浪漫》。
舍长不经意地冒出了一句:“这首歌,我喜欢!”
欧阳的告白在书里沉默了三年,许是巧合才会再次遇到,蓝以翔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朋友比恋人更适合,对于不满自己考上本科而重新选择高四的欧阳而言,也许这注定会是一次沉默的告白。
晓晴又在冒泡:“今晚下了晚修我们去联谊,告别单身吧。”
蓝以翔笑了,眼里含着泪。阿珍电脑上放着林志炫的《单身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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