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2-18 07:46:02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一】

公元496年,吴王攻打越国,惨败回国,在路上,吴王因受伤走上了“不归路”,不久,儿子夫毅也死了。

在3年里,吴国艰苦训兵,再次向吴国发起战争,3年的苦心没白费,打败了越国。越王勾践向新吴王夫差提出讲和,吴王最终看到了勾践的诚意,答应了他的请求到自国做奴隶。

在吴国的勾践,受到了奇耻大辱,还被安排在了一间小草屋里,房梁上还倒挂着一袋苦胆,勾践每次吃饭前都要舔一下苦胆,尝尝味儿,好时刻提醒自己不王吴国对越国的羞辱。

在范蠡的惜舍和西施的帮助下,趁吴国攻打齐国的机会下,攻打吴国,令吴国防不胜防,最后大败,吴王后悔极了,当时不该不听伍子胥和太子友的劝告,如今后悔莫及。打败了吴国的勾践当上了中原霸主。

看了这部影片后,我有许多的感慨: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作为一国之军君,为吴王做奴隶,心中一定愤愤不平,但为了自己的百姓还是忍着愤怒为夫差当牛做马,他的不顾牺牲自我的精神值得我学习。但我认为,还有一个人的功劳也是不可磨灭的,那就是西施,她不顾自己的情感,做勾践打败吴国的一颗棋子,以自己“沉鱼落雁”的美,为越国做出贡献。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二】

我的偶像老爸

你要问我的偶像是谁,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他不是明星,不是大款;而是我的老爸。他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但骨子里却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我很崇拜他。

还记得那一次,本来心情就受到了重创的我还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来势汹汹的洒水机,它的水溅了我一身,我已经没有力气去与那人辩论了,也只好忍着怨气乖乖的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车子又突然罢工了,这更使我着急忙慌;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推着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着回去该如何解释呢;我很快就到了家,刚进门,就看到了老爸的那张脸,我惊恐万分,顿时哑口无言,不过还是被老爸逼得说了话,我语无伦次的讲出了一路上的所有事情,说完了就立刻闭上眼睛,本以为老爸会对我大发脾气,甚至对我动手,我正等着老爸的耳光,没想到触摸我脸庞的竟是老爸那双温暖的大手;本以为睁开眼会看到老爸愤怒的面庞,没想到看到的竟是老爸那张善良,和谐的脸庞。老爸他那双闪亮的眼睛略带些慈祥,他看着我,让我顿时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果然,老爸让我先洗个澡,上点药,他要下楼去惩治那辆突然罢工的自行车。等着等着,老爸回来了,他告诉我,一切搞定。

我突然觉得老爸不是那么可怕,相反,我却感受到了他对我的关爱与呵护。

我感受着老爸对我的一次次呵护,一次次关爱,让我觉得老爸‘真好’。

这就是我的'偶像,它既不是明星又不是大款,但却有着一颗正直而又善良的心;他是我现在的偶像也是我唯一的偶像,之所以崇拜偶像,不是因为什么,而是因为他是我的老爸。

这就是我崇拜偶像的原因,这就是我的偶像老爸。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三】

在中国,所有读过书的人,大概都知道“卧薪尝胆”的故事,当然也知道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越王勾践。这一点儿也不错。自古而今,“卧薪尝胆”的故事不知道激励了多少“有志之士”在困境中自强不息,重新崛起。因而,在人们的心目中,越王勾践一直就是一个“处逆境而不失志”的经典人物。“卧薪尝胆”被作为一个成语收入了《汉语辞典》,这个故事也被编进了教科书,鼓舞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这种“待遇”,在众多的历史人物,特别是历代帝王君主之中亦是为数不多的。

据史书记载,越王勾践的祖先是夏禹的后人,是夏后帝少康的小妾所生的儿子——“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少康是夏朝的第六代君王,是帝相的儿子。帝相在位时,适逢有穷后羿和寒浞作乱,帝相为寒浞所***。这时帝相的妻子缗已经***,动乱中从一个孔穴中逃走,逃到了有仍(古国名,在今山东省济宁市一带,并在这里生下了少康。后来历尽周折,少康归夏为王,即位后便封庶子无余于越,负责在会稽管理对禹的祭祀。“少康恐禹祭之绝祀,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因禹去世于会稽山,而且就葬在了那里。这里的人们都把头发剪得较短,而且身上都刺着花纹,是表示强悍还是野蛮?亦或是一种习俗?不得而知。恐怕后来乃至当今的纹身之风就始于那时。越人在那里劈山开荒,修筑建造城邑,经历了二十多代以后,传到了允常,便开始称王。史书上对于允常的记载几乎没有,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此也中一带而过,只说“允常之时,与吴王阖庐战而相怨伐。”至于为什么“战而相怨伐”则没有交待,其他史料里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当然,也可能是本人没有查考详尽的缘故。不过,我们可以推测,那时的争战,无非就是因为“地盘”问题。

允常死后,他的儿子勾践即位。这个颇负美名和英名的人物从此便出现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之上。勾践在位期间做的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灭掉了吴国,使越国强盛起来。“当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关于勾践灭吴这件事,后面还要细说,所以在这里只是略略提及。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四】

我的偶像是当红明星赵丽颖,我被她靓丽的形象、高超的演技和成功背后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

其实她刚开始只是一个配角,到后来成了多部剧作的“女主”,成了当红一线明星。她没有靠山,父母都是农民。她小时候成绩不够好,虽然中考前经常熬夜读书,但还是没考上重点高中,后来报考了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的空乘专业。“是的,我只是个中职生,非专业科班出身。”——你能想象是一位偶像明星说的话吗?这正是当红明星赵丽颖说的。

赵丽颖刚开始演的都是小角色,但她经常去观摩主角们飙戏,并找机会向他们请教。尤其喜欢结交圈子里的老前辈,每次介绍自己时都会深深地给他们鞠躬,以此表示对他们的敬意和诚意,老前辈也会指导她一二。有一些人看不惯她的做法,认为她是在套近乎。赵丽颖却说:“我并不是这样想的,因为孔子说过,勿交不如己者,不跟高水平的人接触,怎么提升自己呢?所以我宁为凤尾,不为鸡头,因为做了凤尾,才有机会学习凤凰的长处。”有了前辈的指导,赵丽颖也成长得很快,也演活了不少配角。

现在正在热播的《女汉子真爱公式》,赵丽颖在剧中演的`角色特别可爱,爱情这东西本来就不能用数学公式来计算的,可她非常地执着,一直没有放弃。她对张翰特别霸道,还被狗咬了一口。赵丽颖在剧中演的真可谓是一个女汉子,让我不得不佩服。

由于受她的影响我想长大后成为像她这样的演员。我在网上查了成为演员的途径,我还是认为考艺术院校比较靠谱。所以我正在赶紧学习,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它,不要让它只是遥不可及的梦。无论遭多少白眼和冷遇,仍不放弃自己的梦想,这种精神是哪个职业都需要的。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这篇作文就是我努力的证明。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五】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信仰,那便是偶像。我心中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偶像,他们天生是属于舞台的,他们有着不同于其他组合的魅力,他们为了音乐的梦想,一次一次的闯关“难关”。无论别人怎么诋毁,怎么谩骂,怎么看不起,他们都从来没有放弃过,他们便是我最爱的bigbang.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认识他们,而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到了《谎言》。顺手查了演唱者,就慢慢记住了,也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五个人给人有五种不同的感觉吧。队长权志龙是很有才华的作曲者,也许就是因为有才华,他也是五个人中经历最为“坎坷”吧。同时也是五个人中最会“玩”得吧。崔胜贤(TOP是队里年纪最大的大哥,也是四次元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门面担当吧,他和权志龙都是rap担当,太阳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不仅是因为他出道至今的零绯闻,也是因为他的笑容和坚持。大成是队里的高音担当,也和忙内胜利是队里的综艺担当,虽然有时候大成笑起来感觉有点“傻',但是却给人很真诚,善良。胜利是队里的忙内,也是最活跃的一个人,担任着bigbang的”外交“吧,他永远都拥有属于他自己的自信。五种不同的性格却很奇异的相融,爆发了超乎想象的能量。他们一出道就有人讽刺他们,嘲笑他们为”最丑男团“。可是他们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当他们凭借《谎言》大红时,又传出抄袭,可是最后证实没有,后面的《hearbreaker》又传抄袭,大成的车祸和权志龙的吸毒事件等,都没有打倒他们,他们用实力证明了自己,他们也对偶像一词赋予了新的解释,他们站在了韩国乐坛的高峰,给那些讽刺,嘲笑,看不起他们的人狠狠的甩了一巴掌。有时候我也感觉自己很没有用,权志龙19岁能写出《谎言》,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么。为了不给自己的偶像丢脸,我也在努力的奋斗,为了自己的未来,

我一直坚持着属于自己的原则,我爱的是他们对于梦想和音乐的热情与坚持,我本人特别喜欢慢歌,可是听他们的歌,我也觉得很好,也许音乐永远是没有国界的,听了他们的'很多歌,最喜欢的还是《少年啊》和《谎言》。无论他们将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我对于他们的音乐的爱,永远不会变。

每个人对于偶像的定义都有自己的理解,每个人也都拥有自己的偶像,只希望到生命的尽头的时候,看着那个曾追逐的自己而会心一笑,青春真好!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六】

越王勾践观后感 春秋战国时期,吴国的强盛是因为有了伍子胥,伍子胥侍奉了两朝君王,帮助吴王治理朝政,建立了真正强大的吴国,吴越两国交战,所以吴国才战胜了越国。越国失败的原因:一是国力不如吴国;二是越王发动了一场不合时宜的战争;三是没有听取范蠡军师的劝告(劝告是逆耳的)。 吴国战胜越国之后,伍子胥一直劝吴王***掉越王勾践,以解除吴国的后患,吴王夫差总是听不进去,伍子胥设计想替吴国***掉越王勾践,计划也屡屡受挫于吴王。吴王决定讨伐齐国的时候,伍子胥一再提出反对意见,直言讨伐齐国之前一定要先灭了越国,并且以身家性命来劝诫吴王,声明吴国真正的敌人是越国,勾践一天不除,吴国的危险就存在一天。这些建议都不和吴王的心思,吴王是根本听不进去的,时间长了,反而觉得伍子胥烦叨,碍手碍脚,于是终于找了一个借口***掉了伍子胥。伍子胥一死,吴王再也听不到相反的意见了,耳朵里听到的全是夸赞之词,顺心又顺耳,时间一长,吴王的自大就膨胀到了及至,认为自己就是天下老大了,可以向其它国家发号施令了,结果老大还没当上,就被越王勾践给灭了。 历史给我们的是沉痛的教训,一个国家的兴旺,当政者必须要听取两种不同的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当身边有两种相反的意见时,当政者可以从中辨别方向和好坏,两种相反意见可以使当政者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事事都有警觉,自己也更有智慧;而当身边只有一种赞颂的声音时,当政者就会糊里糊涂地迷失方向,变的自大,变的无知,其结果就是衰败、灭亡。吴王如此,商纣王何尝不是如此,楚霸王、隋文帝、宋徽宗等都是如此。 历史是这样,科学也是这样。当只有地心学说的时候,科学停止不前,当日心学说和地心学说相互碰撞的时候,科学就在进步,就在发展;波动学说一统天下的时候,人们对波的认识是不完整的,当出现了新的粒子学说的时候,两种学说争论、碰撞,光的理论学说才向前发展了,建立了光的波粒二向性学说,科学又向前发展了一步。这样例子举不胜举。 所以,一个国家和一个单位的当政者,还有个人都得从历史中汲取教训,牢牢记住:“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要进步一定要听到相反的意见,要虚心听取相反的意见。“对三峡工程贡献最大的是那些提反对意见的人,是他们让我们少犯了很多错误。”评论如是说。

我的偶像是越王勾践作文【七】

越王勾践,几乎人人皆知,但司马迁的《越王勾践世家》读的人不一定太多。人们总是喜欢靠对别人转述的肤浅印象来引证或发挥,过去我也常如此,而今羞于如此,于是开始读原著。读书之后,所得远胜于道听途说。

这篇传很有意思,不仅记载了勾践的家世传承,还有另外一人——范蠡。范蠡,本应该放在“列传”中的一个人物,而放于此,说明什么?我这样初读古书的人还不敢妄加揣测其中有什么春秋笔法,但我想司马迁对范蠡很推崇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越王勾践是夏禹之后代。这其中有些历史大概太久远而没有文字记载,所以越王的谱系连司马迁也说不清,除了远祖,接着就从勾践之父说起。越王的传承史中,勾践算是出类拔萃的唯一一人。他胸有大志,总想称霸中原,这样他要扫除的第一个对象就是挡在其北方的吴国,而吴王也有同样的志向啊,于是好戏就在吴越争霸中展开。我不想说什么勾践兵败于会稽而向吴王夫差称臣的耻辱,也不想谈什么妇孺皆知的卧薪尝胆,更不想赞其称霸东南的辉煌,我只想了解一个接近真实的勾践。这个真实的勾践就在他与大臣文种与范蠡之间彰显。

勾践的霸业全赖他的几位忠臣的'辅佐,而这也表现了他从善如流的君主风范。当其困于会稽也,也是灰心丧气得不得了,认为自己完了。是文种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给他注入东山再起的勇气。而范蠡呢,则代他与吴国交涉并为人质于吴两年。这样的患难之交真是很感人的。事实也是,他对他的左膀右臂非常器重,从而靠他们的才智选准时机洗雪了耻辱,并成为春秋之一霸。当吴王夫差成为其阶下囚时,范蠡看出他的犹豫不决,代他决断,终使夫差自***,断绝了夫差东山再起之路。

然而,功成之后,范蠡说了一句著名的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也许是勾践在成就霸业后表现出不可一世与猜疑,使范蠡这样的智者看出了他的“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于是乘舟浮海而去。果然,文种就因谗而被勾践赐死。

勾践的伟业至此已开始黯淡,他死后,他的子孙又传了若干代,到战国时期,为楚所灭。不管怎样,勾践在华夏民族的历史上却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司马迁评说他:“苦身焦思,终灭强吴,北观兵中国,以尊周室,号称霸王。勾践可不谓贤哉!盖有禹之遗烈焉。”当我在湖北博物馆看到那把两千多年还寒光凛凛的勾践剑时,我曾想,从一把剑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代英主,因为只有这样的英主才能缔造一个强大和发达的国家,才能为后世留下这样的稀世之宝。

而勾践人性的弱点,不也成就了另一个智者的传奇吗?

范蠡是个当之无愧的智者。他的智慧不光表现在他对勾践二十多年的辅佐,他对越国人民的贡献,还表现在他能够在名利面前全身而退。他意识到他在越国已是“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于是执意离开。在他坚辞勾践时,勾践可是拿半个国家来挽留他的啊。这样清醒的认识,就是到今天又有几人有之?

范蠡浮海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在海边种地,开始第二次创业。很快又积攒起万贯家财,也很快为齐国人所了解,于是又为相于齐。这第二次位高权重之时,他又意识到位高跌必重、财多祸必至,于是又罢官散财,归隐于陶这个地方。这一回,他又自称是陶朱公,而这一回他又开始在商业上大显身手,成为一代富贾。范蠡的三次创业都业绩辉煌,真世所罕见。司马迁赞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

范蠡何以能成功?答案就在这篇传记中。范蠡一生不知有多少光环罩身,而司马迁都轻描淡写。而有一件家事,他却大书特书。为何?盖因一件小事折射出范蠡的睿智通达。

范蠡大概是有三个儿子,老三生在陶,是他第三次创业成功之时,这个老三就是标准的富二代了。可惜家中老二不知为何在楚国***了人,被判了刑。范蠡说,***人偿命是理所当然,但最好是不要死在刑场上。于是他想让老三去看一下。结果老大以死相争要为弟弟去楚国走一趟,范蠡无奈派其去了,让他带了大量的钱财并告诫他不要过问所求之人,要“听其所为”。

老大按其父亲的嘱咐,送了重金给一个叫作庄生的人,而后又不放心,自作聪明去贿赂了楚国一当权者。庄生向楚王进言大赦天下,楚王采纳。这一信息被那当权者及时通报给了老大。这时老大认为既然国王要大赦天下,他的弟弟自然也要被放出来,而庄生无所作为,这钱就白送了。实际上庄生是德高望重之人,清廉一生,收下他的钱财只是暂时收下,打算事成之后归还的。这些情理岂是老大懂得的?他只觉得庄生没帮上忙,他自然可以收回他的钱。于是,老大去庄生家中将钱财取回,还自以为聪明能干。这一举动惹恼了庄生,他又向楚王进言,不可为一富翁子***人开绿灯,而要使使大赦成为真正的德政,于是楚王当即下令***了老二,第二天才大赦天下。而这个老大,只好带着自己弟弟的尸体回家去了。

老大回到家中,其他人尽哀之,独陶朱公笑说:这一结果在我预料之中啊!不是老大不爱其弟,而是老大自小跟着我一起操劳,知道生计的艰难,不能舍财于人啊。而老三就不同了,生而见我富,不知钱从何而来,所以随便挥霍,从不知吝惜,当初想让老三去的原因就在于此啊。“事之理也,无足悲者”。

范蠡真是洞悉人性啊!对于权位与财富,他都追求,但他不是贪婪地追求,而是深谙辨证之理,懂得进退取舍之道。古往今来,能够这样做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吧?哪个人不都是锲而不舍地追求,要追求到极致,然后体会物极必反的悲哀呢?包括历史上朝代的更迭,包括我们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又将居安思危的意识扎根于头脑之中呢?我们总是在两极之间做大幅的摇摆,摆得大,摔得重。惜哉!

至于历史上传说西施随范蠡荡舟湖海的美丽故事,在这篇传中是一字没提。不知司马迁听说过这传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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