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文化遗产的结晶,是人类智慧的仓库。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不可不读。正如歌得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也是一盏灯,带我们走向知识的海洋。
有一天晚上,我该睡觉了,可我还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我只好拿着书进了卧室。我反锁住房门,自言自语地说:“你不让我看,我偷着看。”可是,那本书实在太幽默了,我的笑声被妈妈听见了。妈妈发现我的房间灯亮着,悄悄地用钥匙打开我反锁的房门,进来后大声说:“你在干什么?”当时我看得太入迷了,头也没转就说:“我正看书看得入迷呢,没什么事先出去吧,别妨碍我!”说完这句话我就感觉不对,是妈妈呀。我迅速扭过头看着妈妈。妈妈大声说:“上床睡觉!”我只好乖乖地睡觉。但我还是恋恋不舍想看那本书。一想,我还有手电筒呢,它可以帮助我。OK,就用它了。我小心翼翼地下床,拿了手电筒,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着看着,不知什么时候我睡着了,早上起来时,手电筒还亮着,书却掉在了地上。谢天谢地,没让妈妈发现。
让我们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京剧——中国的国粹,享誉世界的经典艺术。京剧是北京的一种象征,是民间艺术的一种歌颂,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传承。
记得小学四年级,我省为了迎接从南非来的一批特殊***,让我与京剧曾有过一面之缘。
当时第一次接触京剧,由老师向我们讲述了好长一段关于京剧的经典及传奇故事。从那时起,我知道了中国戏剧大师——梅兰芳,知道了他为了京剧苦苦练习,不怕挨饿受冻,一心只想着圆戏剧梦。
我们接演的是《京剧脸谱》,其中有张飞、曹操、关公等那些令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角色。在戏中,剧组年龄最小的我饰演的角色是“李铁梅”。我被选上的原因让人哭笑不得,因为我的头发很长。为此,老师还特意给我科普了一下:在京剧《扎红头绳》选段中,就是由李铁梅父亲为她买的一根用来扎头发的红头绳开始的。
在以后的排练中,越来越多的因为技术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暴露出我的问题,使我不止一次想过放弃,但是后来想想,能从年级里近600人中脱颖而出参加国际交流演出,是多么光荣的事啊!更重要的是京剧是国粹,我可不能为国“抹黑”啊!
于是,在排练过程中,我一直本着为校添彩,为国争光的信念为之奋斗。通过一次次演技成熟的蜕变,经过一次次枯燥的重复彩排,这一天终于到来……
晚上的演出,要求中午到场。吃完午饭,就开始了紧张的化妆工作和现场布置。由于京剧对于面部脸谱的要求特别高,所以剧组专门买来高级油彩。在这个过程中,大家也经历无数坎坷,比如:我的头发在编的过程中打结了,小花旦在戴尖针头饰的时候扎到了肉了,油彩流到眼睛里了……
不过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半年的封闭式训练,我们剧组及此次演出得到了南非***团队的高度赞赏!
也是通过这次特别的经历,使我对京剧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也真是因为这次与京剧的一面之缘,让我体会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京剧是一种潜藏在中国精髓的艺术,值得让人热爱、回味。感谢这次我与京剧的一面之缘,虽然之后我没有再过多的接触它,但是正是这次经历,让京剧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终生难忘……
人生在世,总要对一些事做出取舍。事后追忆,取也罢,舍也罢,总是一丝甜蜜。
——题记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时,妈妈在青少年宫给我报了国画班。据妈妈说,那是一门高深有趣的艺术。我于是满怀着兴趣与希望踏入了中国画的大门。
开学的第一节课里,我们学的与美术课并无他样——无非是将铅笔改为毛笔,把蜡笔改为涂料,在宣纸上草草地描绘出几只公鸡,并为其上色而已,但我却在其中感受到了无穷的奥秘与乐趣。
当我的手握上毛笔,我便迎来了第一个挑战——虽然方法差别不大,但毛笔却不同于铅笔的特性——铅笔可以很细,可擦,即使画错了也没有大碍,可毛笔不但更粗,无法消除痕迹,而且一旦控制不好力度笔便会洇水。这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我习惯于重笔,一笔下去,纸的反面定会上凹痕。可毛笔却一定要将手抬起,才能保证墨饱而不洇。为了解决这个麻烦,我在肘下垫了一个文具盒,并慢慢抬高,待调整到合适角度时,方拿开文具盒,并用左手固定住右手胳膊。这个方法勉强奏效了,那节课结束后,手酸得几乎抬不动的我在抱怨之余,却依然感到了中国画的深奥。这似一种神秘的力量,推动我以后在中国画的道路上一路前行。
解决了洇墨的问题后,我又迎来了一个与之完全相反的问题:色彩水印的交融。
这个问题出现在公鸡的尾巴上,公鸡的尾巴是彩色的,但其中是有不少渐变的。倘若单用浓彩去描,便会如一道道单一的彩线,把公鸡尾巴分成了不规则的几道。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只能用多些水蘸上颜料,把其洇在纸上,让色彩逐渐扩散,再用另一种颜料重复过程。两种色彩的水洇相交,便会自然地完成融合渐变。
我开始画鸡尾巴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顾用干毛笔点上浓浓的颜料往上涂,快涂完时才发现,公鸡的尾巴上颜色分明的程度实在太明显了。我只得亡羊补牢,向老师求救,水洇交融的方法这才进入我脑海的意识中,但尾巴只剩下了最后两色,所以也就只有一种是成功渐变了的。那幅画现在还保留在我家中,每当我看到那幅画,我就能想起各种国画的趣味。
后来的两年中,我继续学画,也越来越爱国画,可由于六年级学业繁重,我只能忍痛割爱,最终放弃了国画。
那多久之前的回忆,何时能让我重温?
今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往商店进发,手里的热度快要把十元给燃烧了。到了商店门口,索性将车往墙一靠,飞奔进去冲着老板叫道:“《游戏王》多少元?”老板说:“十元。”我精心挑选了一本,风风火火地赶到学校,摔下书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近几天,我除了在学校的阅览课、读书课看。晚上在家里,也告别了一向钟爱的电视,埋头“苦读”起来。一日三餐时,也边看边吃,即使只有萝卜干,我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睡觉前,不看半小时,我简直无法入眠……
自从周飞买了一本《阿衰》,我便整天跟在周飞后面不停地哀求着,希望他大发慈悲给我看一看。三天下来,他终于感动了,便给了我一本,我就像得了一件宝贝似的走到座位上欣赏。不知不觉一点钟到了,周飞无情地要了回去。虽然我一百个不情愿,可为了下次容易借些,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他拿走。过了几天,噩耗传来,他的书不翼而飞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心如刀绞,像亲密的朋友去世了。
但俞江松买了一本《碗豆笑传》,这也算是对我一种安慰吧。我问他要什么东西交换。他竟然狮子大张口要游戏机卡,啊!游戏机卡可是我的命根子。但为了“碗豆”,我只好狠了狠心,忍痛割爱。
我对漫画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今早还准备买《碗豆笑传》,可惜卖完了。为此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的漫画奇缘。
琴棋书画,曾是父母对小时候我的期望,但,只有钢琴,我坚持了下来并努力接受了它。
那时幼小的我,对优雅的坐在这大匣子,是怎么发出声音的很感兴趣,于是,父母早早地把我带到琴行,不加犹豫,便报了一个学期。我终于可以圆了我的钢琴了吗?
黑漆漆的钢琴反射着耀眼的灯光,黑白琴键静穆,仿佛从不曾响过,美丽整洁而优雅,我正美滋滋幻想着我弹奏它的样子,左摸摸右看看,似乎,我的决心愈加坚定了——我一定要学好钢琴。
有人说,少年人的心思容易转移,一定是正确的,我才不到半个月,就开始厌烦了,厌烦那一成不变的“1、2、3”,厌烦那一个个数上去的音符,厌烦那严厉的助教,才短短两个小时就让我急的恨不得直接冲回家,厌烦那一切的一切,特别是知晓了那圆舞曲何止一年,至少三四年才能弹钢琴家一般行云流水,幼小的我畏惧那漫长的时光来锻炼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我害怕了,我不想再坚持了。他打破了我对钢琴美好的第一印象。
特别是在第一次上课时,看似温和的助教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偷懒的念头,现在看来,真的是为了我好。不准偷懒,不准分神,这一切让那时的我感到恐惧,我真的想放弃了。
我一下课,便告诉父母我的想法,不同意坚决不同意,没有原因,也许只是不满我开始的信誓旦旦。
父母的命令不可违抗,而我只有把自己种下的苦果咬牙吞下,没有人知道我曾一怒之下想把车尔尼练习曲给撕掉,也没有人知道琴键见到了我多少泪水。哦,钢琴会知道,它会包容我原谅我,也许,他知道我一定会坚持下来。
对,我坚持了下来,一开始出于父母的“威逼利诱”,后来则是对钢琴的喜爱,喜爱它的样子,它纯美的音质。它的见证,见证我考级成功的喜悦,见证被老师骂后的悲伤,喜怒哀乐,这么多年来,它与我一起承担。
我与钢琴的“一面之缘”一直维持到了现在。哦,对,也许不只是“一面之缘”而是“不解之缘”了,希望我与其的缘分可以继续,一直继续……
“爸爸,我想学电子琴!”我看着橱窗里的琴,无心的说了一句。
虽然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爸爸听了以后,沉思片刻道:“是该让你接触一下艺术!”
于是,4岁的我开始了我的艺术生涯。去上了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电子琴课。
“好、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师。”老师简短地自我介绍后说道:“请先不要碰你们面前的电子琴,我先教你们一些基本的乐理。”可是他说的我都没听进去,我只顾盯着眼前新奇的怪东西,心想:这是电子琴吗?好想弹弹啊……。但老师却一直不厌其烦地讲着我听不懂的知识,我只好眺望窗外,无聊地等待老师讲完。
过了十几分钟,老师终于讲完了,我们可以弹琴了!可是老师只让我们弹最基本的七个音符、不能自由发挥,这样一来,我感到更无趣了。凭什么不能让我们弹想弹的!可我不知道,这是我在这节课上唯一能碰琴的机会了,我们练习几遍后,老师又开始讲理论。这时,我才意识到能够摸摸电子琴是多么美好!
不知是我与电子琴真的无缘,还是老师讲的知识过于枯燥。总之、我感觉自己的眼皮离自己的下眼眶越来越近,眼前的东西也越发沉重起来了,“不行了、好困……。”
“铃铃铃……”急促的铃声将我惊醒,“耶!”我第一个冲出来,把教室远远地甩到脑后。我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如今、我已记不得那教室、老师、同学的模样……。
回到家后,爸爸说:“我给你买了架琴,方便你练习。”但现在,我已提不起任何兴趣,只是把所有的键按一遍后,便去做别的事了。以后的一周里,爸爸再叫我练琴,我都不理会。
转眼间,又到了上课的日子,我早已对电子琴丧失了兴趣,便哭丧着脸对爸爸说:“我不想学了!退班吧!”说完、便跑进了房间。心软的爸爸见我如此,只好退班。
这便是我与电子琴的一面之缘,只此一面再也无缘。
每当想起这次经历,我便会后悔不已,为什么当初不能坚持下来呢?如果坚持了,也许我的人生会更精彩。就是这种半途而废,让我与电子琴之间,只有一面之缘。
小时候,我喜欢在墙上画画。左边画一个电插座,右边再画上一个小插头。上边再画一个喷气式客机,下边还要画上一个小轿车。于是,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学画画。
现在想来,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上了那么多画画课,可记忆中只隐隐约约浮现出这么一点点。
那节课,好像是女老师教我们画太阳的,画公共无人售票汽车以及更复杂一些的小轿车。
以前,我画的太阳是圆的,那节课,我学会了画尖的太阳。开始,幼儿园女老师用白板笔在白板的左上角画了一个角,就像在直角上标上一个钝角的符号,在钝角符号外边又画上几根线,中间画上一个笑脸,然后加上几根皱纹和一些饰品,就这样,尖的太阳就画完了。
在尖的太阳照耀之下,有一辆公共汽车和一辆小轿车在等红灯。老师让我们把她的得意之作再复制一张。我不记得我复制出来的大作是个什么样子。反正还是和那些喜欢赞叹自己得意之作的女生还是有差距的。
放学了,经过"长途奔波",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学以致用"。我恨不得把墙壁一块块的割下来,使劲削使劲削我的那只铅笔,直到把铅芯削没。然后我用刚刚从女老师那里学来的知识,在我家那雪白雪白的墙壁上画出一道道无法擦去的画痕。
也是从按个时候起,我还学会了画方形的小轿车,方形的公共汽车,虽然老师教我们画的是圆的。
上了小学以后,美术课和这堂课有着八九不离十的相似点。小学老师还用过一张不知道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画的画,让我们在课堂上复制。与那堂课的区别是小学的那张画是彩色的,除此之外的不同点是,幼儿园女老师是现场画的。
后来,我再也没上过课外的画画班了,也没在墙上画过画了,因为墙上已经被我画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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