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一直停留在那把蓝色的雨伞上......
那蓝色,明澈如天空,透彻如大海。
小时候,在下雨的时候,妈妈总撑着一把蓝色的雨伞来接我回家,我感到我的头顶上一片蓝色,肩膀上也笼罩于一片蓝色之中,满眼看见的也是一片蓝色的无雨的天空。
后来的一个下雨天,矮矮的我和妈妈讲话,却发现妈妈的身子一半在外边。风夹杂着雨滴,拍在妈妈肩上。妈妈那边的天空是灰色的,妈妈的肩膀湿了,额前的头发也湿了。而我,却在一片蓝色的天空里。我告诉妈妈她把伞打歪了,可妈妈却固执地说没歪。顿时,眼睛里有种不知名的东西在闪闪发亮。
时光飞逝,那把蓝色的伞在柜子里放久了,但是每到下雨天,它总是街上最美的蓝色。
或许是巧合,又是一个下雨天,有时那把蓝色的伞,伞下是我和妈妈,我刻意的将伞往妈妈那边移了移,妈妈在一片蓝色的天空中笼罩着。我的肩湿了,头发也湿了。当时,妈妈提醒我伞歪了,此刻我想起以前的镜头,我笑着说了一句,我打伞的本领可是跟您学来的呢,怎么会歪呢?于是我们进入了许久的沉默,回头看见晶莹的水珠滑过妈妈的脸颊。
妈妈这样做,值得。因为让女儿懂得了感恩。我这样做,值得。因为让妈妈到我的爱。
这一切,都因为妈妈打的那把倾斜的伞。
这样做,真的值得!
一个选择,会成为见证成功的标志,也会成为一次失败的见证,这关键在于,我们会选择什么。
——题记
还记得有一次,那天是阴天,风呼呼的刮着,让人感到异常的烦闷,但是,就在那时,我看到了一个让人心存善怜的场面,突然,让我那颗烦闷的心跳动了一下。
一只小麻雀,在强烈的大风下,站在纤细的树枝上,摇摆不定,扇着那弱小的翅膀,飘忽不定,,我不禁好奇:他不会飞吗?为什么不赶快飞到巢里去呢?这个好奇让我有了动力,心想着一定要救它,要是他摔下来,那会死的。
心里边想着,就边爬上了树,对我而言,爬树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事了,所以,我笨拙的爬上了树,可是爬到一半总是掉下来,不行!既然下定决心要救他,就一定要完成!终于,我爬了上去,一只手轻轻的抱住了小麻雀,慢慢的小心的从树上下来,仔细一看,小麻雀还不会飞呢!我把它轻轻的放在地上,看了看自己磨破皮的手掌,又看了看欢腾的小麻雀。
这样做,值得。
停留在半山腰的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抚摸着胸口那狂跳的心脏,觉得难受极了,大声向前面喊道:“我……我跑不动了,让我休息会。”爸爸在一旁摸了摸额头上的汗珠子,鼓励我:“再坚持一会儿吧,很快就到山顶了。”说完,又慢跑了上去。我不得不抬起我那如铅块一般的腿,向前走去。太阳在上空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时不时一阵微风拂过河面,荡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我走到山的边缘,向下望了望,原本高立的大楼却变得如斑点一般,只有那来来往往的车辆在不停#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gkstk.com end#的移动。突然,一阵清脆的鸟鸣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它划动了它那结实的翅膀,然后转了一个方向,沿着稀少的游人往上飞。这下,我可被吊起了无限的好奇心,加快脚步往上跑。我过了一个又一个弯道,超过一个又一个人群,这只鸟带我跑了好久。最后,我实在跑不动了,停下脚步,抬头一看,只看见一层又一层的白雾与矮小的石块。我到山顶了?!
我不敢置信,我竟比爸爸还快!我的心在胸腔中“怦怦”直跳,又兴奋又疲惫,最后干脆坐上了石块上。我似乎进入了仙境,这儿一切让我着迷,好奇,茫茫的白雾笼罩了整个大地,犹如仙女的衣裳披在上面,笼盖着万千生物。远处的寺里还透出一丝光芒,如漆黑夜里发出的明灯,撕裂了这无尽的黑暗。几棵松树“爬”到了山顶,那坚硬的树干在微风中摇曳,似乎在述说着什么。绿油油的叶子也被这白雾映衬地黯淡无光。
不知怎的,天际边的太阳正追被下山,火红的夕阳散发出一种宁静致远,令人深思的感觉,赤红淡浅的晚霞如红色的绸布悬挂在天边……万物都在我脚底,站得越高,看得越远,随感觉到寒风赤骨,但却能感受到他人无法感受到的快乐。感谢那只引我上山的鸟儿。经过努力,我终于看到了最美的风景!这让做,真值!
电影很好看,影片的主角是一个人类的孩子,他被狼群养大,但是由于老虎的追***,不得不离开狼群,回到人类的世界。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狼孩回到人类世界所发生的故事,那就错了。虽然我本来也这么以为来着。男孩不想回去,他觉得森林才是他的`家,于是当一只懒懒的熊请求他帮助自己收集过冬用的蜂蜜时,他答应了。虽然后来发现,其实那只熊根本不需要过冬,但是他们已经是好朋友了,不需要过冬又怎么样呢。在他们相处的这段时间,大熊为男孩能使用树藤等各种工具大为赞叹,并且鼓励他应该做自己。而男孩在狼群生活的时候,捡他回去的黑豹却最讨厌他使用这些伎俩,觉得这是不应该出现在丛林的。直到狼王被***害,男孩得知后要去为狼王报仇,黑豹才终于意识到,他是人类,不可能像狼一样生存和战斗,他应该用自己的方式,因为男孩是一个人类。男孩生活在丛林也是人类,不是狼,也不可能成为别的任何动物,所以不要被束缚,你就是你,以你的方式做你自己就好,只要你是善良的、敬爱大自然的,勇敢的,一点小伎俩,让你生活的更好又有何妨呢!结局大家一定都能猜到,就是男孩***死了大反派老虎,赢得了胜利,从此和丛林的动物的快乐的生活。
说起来挺喜欢里面那只大熊的。他一开始从巨蟒口中救下男孩,居然是为了让男孩帮自己弄蜂蜜,想想就很搞笑。蜜蜂把窝筑在很高的悬崖上,大熊不会爬,只能可怜巴巴的在涯底舔着几滴流下来的蜂蜜。而且他在此之前居然已经骗了不少动物来帮他弄蜂蜜了,但是都没有得逞。所以当男孩用人类独有的方式帮他弄到蜂蜜时,他无比惊叹。想这只懒熊馋了几年蜂蜜也没学会爬悬崖,后来居然为了救男孩艰辛的爬上了另一个悬崖,真是太不容易了!这熊虽然馋了点,懒了点,但还是很靠谱的《奇幻森林》-以你的方式,做你自己!
苍穹间一抹残阳斜斜地射进,氤氲着薄暮的茶香。独坐窗前,望着墙上贴着的那张渐趋泛黄的奖状。这样做,值得!
幼时的我,总是有些自卑的。自小爱看写文字的我到了写作文的年纪望着周围同学笔下的春之绮丽,夏之明媚,秋之若谷,冬之渺远边不觉怅然。每每望见台上的'一张张轻轻吟咏着时而激昂,时而恬谈,时而清新,时而华丽的范文时,再看看我笔下那些平淡若清水的文字,变深埋下头,独自惘然。
于是,每天清晨,便可望见一个瘦削的身影站在窗前,一字一句的背诵着,从不间断。
“桃花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张爱玲的柔美与娇艳;“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郑愁予的惆怅与惘然;“所谓父女母子一场”龙应台的沧桑与沉练;还有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间沁于骨肉的别离之意……无不若一场又一场美丽的邂逅,充溢着我的脑海。
阳光落尽,终将西落一地美好。
我去公园玩后,座着公交车回家了,我真的很喜欢回家,家里非常暖和,有沙发什么的,我还很喜欢坐车,主要是看看路上的风景,风景多么美好,有一座座的高楼大厦,有一片片绿油油的草地,还有穿行不息的汽车,在路上,我在想,到了家***`第一件事是什么,接下来要干什么,到家的时间总是真么快,一路的好风景就这样没了。
下了车,最吸引我眼球的是一个人,个子不算很高,手里那这几块石头,心里想:这个人拿石头干什么,专挑了一个人很少的地方,难道······,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恐怖袭击,no!no!no!不可能,在这种地方恐怖袭击,异想天开,还有什么可能性?好奇怪啊,我抱着疑问走了那里,一条狗,躺在马路上,真的很可怜啊。一动不动的。我刚要开口说话,他就说:“小屁孩,没你事,赶紧滚。”我又要说,又被打断了“滚!”这么没有教养啊。
他爸爸没教他怎么做人嘛。他这样做不对,小狗没惹他,他却去耍那只小狗,不知道要好好的对待动物吗。
后来,我听别人说这个人经常喝酒,喝完酒就犯浑,在小区里闹事,这不是一回两回了。而是经常这样,还听说他没有老婆孩子,是因为离婚了。精神上好像有一点问题。可能是这件事给他了很大的刺激,所以才会这样吧。
说实话,这只狗的运气真背,碰上了这么一个人,我真想教训他一下,可是毕竟不行啊,我和他素不相识,没有真个权利,只能希望那只小狗狗好运吧,不要再碰上这个人了。否则,如果再碰上那个人,可真要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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