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秋悟?那是人人解说悲秋事,不似诗人彻底知的心念。
何为秋梦?那是清梦初回秋夜阑,床前耿耿一灯残的情境。
何为秋味?那是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下得雨声多的感怀。
秋之情愫,秋之遥寄。
一直以来,对于秋天总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喜欢秋雨,喜欢丝丝飘雨中夹杂着的风儿抚摸我的脸,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听秋雨。我觉得秋雨就好比是俞伯牙《高山流水》中的'沉吟,总是显得那么得不卑不亢,很飘逸倒也显得自然。如果说秋雨是秋的馈赠的话,那么秋天的梧桐呢?当你站在梧桐树下凝望着秋梧那繁茂而又泛着圈圈儿亮光的叶伞时,你会欣喜地发现这叶儿是多么的美妙,你会发现橘黄色。草绿色等色调融合在一起所展现出来的那种童话般的色彩氛围是多么富有诗意,让人觉得亲切而又自然。我想也许秋天本身就是一位极具灵性的画家,执着地谱写着生命的质朴与纯真。
有人说秋天是一杯淡淡的绿茶,她没有花香的浓郁芬芳,也没有乌龙的深藏不露,只有几缕淡淡的清香,需要你精心细细品尝。是啊,许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仅仅只是那份恬然的心境,那份原始的感觉,以一种豁达的胸怀看待事物,感受事物。而四季之中,秋无疑是豁达的,俯揽了生物的兴衰荣枯,这需要怎样的胸襟!我想,秋之菊是明智的,她选择了在百花凋零的秋天悄然开放,在秋风中低声吟唱,在阳光中甜甜地微笑,纵使当秋天不在依旧,秋风不再吹拂,她的笑容依旧在泥土的自然气息中如漪涟般徐徐开放,是的,她很幸福。是秋,给了她温暖,给了她弥足珍贵的回忆。秋在流淌。
花自飘零水自流。水潺潺,云飘飘,秋之情,丝丝萦绕。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是的,我承认,在攘攘的红尘,我也会小心翼翼或匆匆忙忙。在伧俗的生活激流,也会避重就轻或玲珑圆滑。在尔诈我虞的生意场,也会迂回曲折或单刀直入。但。请原谅,私底下我依然喜欢童话,相信童话。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喜欢童话呢?我们不也曾像豌豆公主一样晶莹剔透吗?我们不也曾向魔镜叩问那烟花一瞬的华年吗?我们不也曾在小王子的温情的眼神下变成一朵低首的玫瑰吗?我们不也曾像美人鱼那样,为了爱,百般折磨我们的脚尖或灵魂吗?我们不也曾无数次目不斜视地走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身边吗?
是的,我们曾经都是童话的主人。所以,我们不应该看不出一只流浪猫眼神里的戒备和忧伤。不应该不到被绳索控制的小狗,它的委屈和无奈。不应该不知道那被枝剪被异化的花草,是多么向往“山中发红萼,纷纷开且落”的自由。不应该听不到山的低叹,水的轻唱。不应该感觉不到风的抚弄,雨的亲吻。
现在呢?现在我们不也是童话的主人吗?
我们不也是寂寞的行星吗?在既定的轨迹里行走,却奢求达到轨迹之外的目标。我们以为存在就是活着的.证据,冷漠得坦然。
我们不也是那被囚禁的小鸟吗?不过,小鸟被囚禁的是身体,它的灵魂永远在悠悠长空,而我们恰恰相反,我们心甘情愿囚禁的是真实的自己,还妄想在自制的笼子里高瞻远瞩。
还好,还有童话。幸而,我还相信童话。所以,在见识了贪婪,冷酷,欺诈后,还能目光柔软,笑靥如花。所以,还会为无关的人无端的事莫名泪下。所以,还怀念前生的际遇,向往来生的重逢。
是的,有了童话,我才站在自己的三生石上,眺望得到无数次的前生,才会有那许多故人涉水而来,把隔世的相思写在朝云上装点我的玻璃窗。我的旧精魂,于魏晋之时,也曾一识渊明吧?(或抑我就是陶居前的一株柳?处盛唐之际,也曾一醉太白吧?当北宋之朝,在岭南的五月荔枝天,可曾一晤东坡否?或曾卷帘伴易安?或也奏乐倾柳永?不然,不然那些旧句在我心中幻作花开的声音,是何道理?我爱,所以我信。
来生呢?来生我愿是一株柳,拖着我长长的秀发,临水而居。不用被枝剪被规范也不会看作异类。我愿是一颗流星,义无返顾地划向黑暗,用一生的光辉去赴永恒的约会。如果,如果我有幸来生还能是一个女子,我要嫁那幽默而富想象的郑渊洁,嗳,好象来生我要嫁的人还有儒雅的余光中先生,孩子气的罗纳尔多,忧郁的童安格,似乎还有家乡那株看我长大的桂树……嗨,反正还有无数精彩的来生,让他们排队好了!
嘻嘻,不觉从我的童话梦中笑醒。
引人注目是一种单纯不复杂的意识,充满了大自然的能量及万物复苏的感动。源源不绝的波涛,尽情涌现的'浪潮,洗净心灵及身体的疲惫。在所有波浪的声涛中,终归祷者般的沉静。果香调如黑醋栗、凤梨、密瓜,伴随著淡雅水生植物莲花和荷花的清香。充满清凉活力的首味,分层渐出的香味创造:一种兼具活力与喜悦,性感与沉著。
就像海洋表面的粼粼波光,就像第一场春雨后的朦胧迷雾激起生命的活动力,Hugo让男性以更亲密,更有活力的方式与香水接触。让人稳定的柑苔果香调,有葡萄柚、薰衣草与檀香等香味,再与青苹果和薄荷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最后以毛皮所带来的温暖感受作为结束。
一直,我都很推崇这样一句话:“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人生,应该是一种审美的人生。美包含的范围很广,有美的事物,也有美的心灵。拥有美德,也是拥有美丽的人生。
美有看上去很美、听起来很美、闻起来很美,当然也有摸上去很美(柔滑、细腻等等。最美的是心灵,我们看到一颗美丽的心灵,那种感受,应该是最美的。
美有客观的美,也有主观的美。比如说:面对夕阳,诗人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农民说:“太阳下山,该收工了。”
所以,事物美不美,其实还是需要心灵去感受。纯粹客观的美是有限的。
人类追求美。可是,如果没有一颗美的灵魂,就变成了追逐美。
人类追求美,是为了欣赏,为了让心灵得到愉悦和净化;而追逐美,则是为了占有,为了满足心理的***。
格雷诺耶是个私生子,生在又脏又臭的生鱼市场,他的妈妈准备把他一生下来就丢弃掉,她因此而被判了绞刑,他则被送到孤儿院,被一个恶毒的泼妇收养,十来岁被卖给皮货商人做学徒(也就是苦劳力。他从来没有体验到过爱,体验过正常的生活。在孤儿院、在泼妇家、在皮货作坊。只有艰辛、卑微的生活。没有爱,也没有仇恨。没有仇恨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正常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没有比较,就没有辨别,他以为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另外,他也没有能力去仇恨,他无力反抗,他默默地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着。不知道他有没有痛苦,如果痛苦的话,他可能活不下来。不痛苦,苦难对他就显得没有那么苦。
他天赋异秉,具有超常的嗅觉能力。但是,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可能也不知道。在没有爱的日子里,他沉浸在各种气味中。他的世界是由气味组成的。可是,在气味的世界里,不好的气味应该是更多的吧?特别是在他生活的那种环境中,好闻的气味应该是非常稀罕的吧。
一次外出送货,他好像第一次来到正常的人间。他也第一次嗅到了一种美丽的、极其迷人的味道。那是少女的味道。
他情不自禁地跟踪少女,一路上贪婪地呼吸少女身上那好闻的味道。少女是富人家的女仆,主人回来了,他为了不被发现,捂住了少女的嘴,却把她闷死了。他有些惊慌失措,匆忙逃走。
然而,那味道却再也无法从他的心里抹去。
无法抹去的是少女的味道,不是少女这个人。
他跟踪少女,贪婪地嗅少女的体香,可是,他眼里没有少女,只有气味。吸引他的只是客观的气味,与少女无关。如果那香味是从一条小狗或者一头猪的身上发出的,他一样被吸引。当少女回过头来,当少女递给他一个水果,那可爱的脸庞,会打动每一个人的心。可是,唯有他视而不见。他的感官中,只有嗅觉,只有味道。
他似乎从对自己的无知中苏醒了过来。他知道了自己的异秉,似乎也找到了人生的方向。藉着送货的机会,他毛遂自荐,到了香水制造商那里做学徒。他用自己的秉赋为香水商人配制了最好的香水,使得商人大发其财。他对财富没有***,对任何东西似乎都没有***,他只有一个目标:学习提取和保存香味的方法。
他时刻处于紧张的状态。可能是从小生活环境没有安全感,使得他以紧张状态作为他的常态。他的***很强烈,强烈的***加重了他的紧张感。在常人的眼里,他的***是很可笑的:他因为提炼不出破铜烂铁的味道而大发雷霆,几乎要把炉子推翻,我甚至担心他会把香水商人砸死。他如此专注,如此有力,他把所有的生命力都专注在提取味道上了。
他觉得从香水商人那里学不到什么东西了,就离开了他,去寻找一个能够实现他梦想的地方。他先是到了一个旷野的山洞里,在那里一个人独居了7年(电影里只有几句话带过。他离开了肮脏的生活环境,来到未受污染的旷野,涤净了身上的肮脏与污浊,他忽然发现,他是一个没有味道的人。
什么东西都有味道。可是,唯有他没有味道。这个发现,让他极其痛苦。因此,他更要追逐味道。自身没有味道,他就要用外在的味道来装饰自己,让自己拥有最为迷人的味道。
没有气味,是一个象征:他有感官,却没有内在的情感。他只是一个空壳,没有实在的本质。那是属于灵魂的。他有了一个躯体,却没有灵魂、没有情感。
他要味道的目的,不是为了迷人,迷住别人,而仅仅是为了自己的需要:我要拥有味道!要拥有最美丽的味道!
在他的世界里,似乎并没有他人。因为他人的存在,只有在与我们自己有了情感上的关系后,他人对于我们才有价值、有意义。可是,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人与他有情感上的关系。他似乎也不知道人和人之间是可以有情感上的关系的。人不过是世界的组成部分,就像世界会有一棵树,也应该有一个人。人和树,没有什么区别。对于他,都是“他者”。
于是,他又出发了。去到一个充满了芳香的地方。
他在那里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工人。他永远都是一个好工人,任劳任怨、扎实肯干,而且干得好。除了把工作做好,他似乎也不知道还可以怎么做。偷懒吗?偷懒是个有感情色彩的词,爱惜自己、懂得休闲的人才会偷懒。他不懂爱,不懂休闲,所以,也不懂偷懒。他不与人交往。可是他用自己的“勤劳”弥补了他的乖僻,让人视他为不惹是生非的勤劳的工人。
可是,他心底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他不会和别人分享。在他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别人,更没有“分享”的概念。
他的人生目标(这里只能借用这个词了,因为,对于格雷诺耶来说,“人生”是个陌生的词语,“人生目标”更是极其遥远,不在他的话语体系中就是提取和储存香味。他要寻找人世间最美好的香水,提取、保存,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找到了世间最美好的味道。那就是女性的体香。
他还找到了从女性身上萃取香味的方法。
这种方法就是在女性的身上涂上脂油,然后刮下来,之后用特制的锅熬炼出香精。没有女性会心甘情愿地被他涂上满身的脂油,第一个女性是个妓女,她被他吓着了,当然拒绝了他的行为,于是,他就把她***了。
我认为他的本意不是***人,他的本意是让这些女孩子们乖乖的,任由他来摆弄。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把她们***死。在他的眼里,那些女孩子们不是女孩子,甚至不是人,仅仅是携带着最美好的香味的一个物体而已。而他要把她们身上这美好的味道提取出来、永远保存下去。仅此而已。除了香味,生命本身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的。
他收集了12个女孩的香味。他做得非常成功。他从来不缺少做事的机警。那种机警,仅仅是做事的机警。
当然,12个女孩的死亡足以引起极大的社会震动,人心惶惶,大家的警惕性也提高了。这时,他只剩下最后的一个目标了。也是最难的目标:法官的女儿,当地最美丽、最迷人的'女孩劳拉。劳拉是他必须得到的目标,如果得不到,他就生不如死。
劳拉的父亲爱女儿爱到入微,所以他敏感地觉察到女儿面临的危险。然而,虽然百般保护,劳拉终究未能逃脱格雷诺耶的追逐。
对劳拉的追逐,使得格雷诺耶有点疯狂,警惕性降低,他被抓住了。
他当然得到群众一致的痛恨,***死他也不足以平民愤。
对于酷刑,他面无表情。对于肉体的痛苦,他早就麻木了。除了嗅觉之外,可能他的所有感觉都很迟钝,包括痛觉吧。当法官痛不欲生地问他“为什么”!他用空洞的眼神望着他。他需要解释吗?他从来不用语言来表达自己。他与这个世界是隔离的。他何必告诉你为什么?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吧,他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对于法官的痛苦,他可能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吧。
他被判绞刑。
他一直很镇定。没有任何情感的流露。他本来就没有情感。
在押赴刑场前,当押解他的人来到他跟前,他悄悄地把洒了香水(从那些女孩们身上提炼出来的香水的手帕拿了出来。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押解他的人忽然把他当做王子一样供奉,给他穿上了他平生从没有穿过的、最好的衣服。然后,像凯旋一样,载着他去刑场。
刑场上围聚了无数的人,大家都要亲眼看一看这个恶贯满盈的***人犯怎么被绞死。
他掏出洒了香水的手帕,刹那间,刽子手跪在了他的面前,向他认罪。群众把他当做英雄,向他欢呼。像一场盛会,像一次狂欢,人群激动、兴奋。接着,惊人的一幕出现了:所有的人,把自己脱得光光的,随意地拉住身边的人,就做起爱来。大家是如此尽兴、尽情,如此快乐!那是一场真正的狂欢。
格雷诺耶,站在绞刑架的高台上,仿佛君临天下,傲视着眼前的一切。所有的人都在狂欢,唯有他保持理性。他有感官的需要,有感官的敏感,甚至也有感官的***,有对感官的强烈的需求。可是,他没有感官的快乐,没有感官的情感。当他被香味吸引的时候,他仅仅是感官上被吸引,尽管那种吸引力极强极强,但是,带来的却不是幸福、快乐。甚至,当他第一次被卖水果的少女所吸引时,他脸上表现出的不是快乐、不是兴奋,更不是幸福。他的表情高度紧张,甚至是痛苦。那是一种强烈的刺激,也是一种强烈的感受,但是,不是情感。尽管他被吸引,尽管他喜欢闻那种味道,却不是爱。哦,连喜欢都不是,仅仅是需要!
所以,当所有人被香水迷得忘情,刺激得如此兴奋、如此快乐,格雷诺耶是唯一的一个保持清醒的人。因为他没有感情。没有感情,就无需控制自己的感情,也不会被感情迷惑。
可是,他还是被眼前的一幕深深地震惊了!
他知道他的香水可以迷惑人,可以让他随心所欲地控制人。可是,他不知道他的香水可以带来快乐。他更不知道的是,原来,香水是让人彼此相爱的!
当他的目光接触到那一篮翻倒的水果,他的脑海中回忆起那个卖水果的女孩。在他的记忆中,那个女孩应该只有气味,没有身体。女孩的气味一直伴随着他,可是他大约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女孩的容貌、身段。
此刻,他回想起那个女孩的脸庞,她回眸时那温柔的面容。他第一次想到:原来那女孩不只有气味,她还有美好的身体、可爱的脸庞;她不只是气味,她还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可以去爱并且爱人的人,一个可以和她拥抱在一起、可以和她做爱的人。
他本来应该抱着她,和她做爱,抚摸她的身体。可是,他把她闷死了。他不但把她闷死了,还在他的记忆中把她***死了。因为他只记了她的气味,没有记忆她的生命。她的生命在他的记忆中是死的。
当年在山洞里,他发现自己没有气味,因此而绝望。此刻,他发现自己没有感情,这是更大的、更彻底的绝望!
他知道了自己与别人不同。他知道了自己的缺乏。这缺乏是无法弥补的,无论他如何努力,他都不可能得到了。
他认识到自己是个没有灵魂的空壳,没有爱的躯体。
他万念俱灰!
平生第一次,他流下了眼泪。
这一串眼泪,预示着他的灵魂苏醒、感情苏醒。可是,苏醒的代价太大了!苏醒后,他才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多么大!他错过了怎样的美丽!
他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没有常人的野心。他只要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当他拥有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错了,自己努力去追逐,自以为得到,结果却是在破坏、在扼***、在失去。
他知道自己的方向错了。迷人的香味,是为了让人去享受和欣赏那发出香味的生命的,不是仅仅得到香味。他得到了香味,却把香味的生命***害了。他得到的仅仅是没有生命的香水而已。
他以为他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因为他在保存世上最美好的气味,所以他***人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但是此刻他知道了,他其实是在做着伤害香味的事情。
他做的,不但无益,而且有害。
在他达到目标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无可挽回。
他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为什么呢?说实话我一直没有想明白。是要寻找根源吗?人在对自己绝望时,会追想过去,希望找到自己之所以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根源是什么。他是想回到出生的地方来寻找自己的根源吗?
他把他所有的香水从头浇下,那从少女体内萃取的香水。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想让香水***死自己。他知道后果会有多么严重,所以才这么做。他对自己彻底没有希望了,他无法原谅自己。即使他得到全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呢?他要真正的生命、要有感情、要有灵魂,世界不能为他带来这些。所以他选择了放弃,放弃他这个徒有其表的躯壳。
他要和香水一起死去,死在香水里。
他也让香水和他一起死去。他的人生目标本来是保存气味,他之所以萃取少女的香味,就是为了要保存她们的香味。现在他把她们的香味保存在瓶子里,并且可以永远地保存下去。可是,他放弃了,他不要再保存这香味。保存香味这件事情,就像他的生命一样,毫无价值、毫无意义。那最最珍贵的香水,被他像水一样地倒掉了。倒在他的头上,或者是地上,都不重要。
倒在头上,因为他想让自己死。那是一个决绝的姿态。
他果然死了。被那些因香水的香味而失去理智的市民们吃了。
他把香水倒在他的头上,市民们爱他爱得发疯,一拥而上。当人群心满意足地散去,地上只剩下一堆衣服。
我对于这个意象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吃了他?这样安排有什么寓意?
我非常欣赏演员的表演。说实话在看的时候,我根本就忘掉了在看电影,忘掉了这是表演。我觉得那就是他,就是格雷诺耶。他的紧张、他的空洞、他对气味的追逐,细腻的表情,极其传神。真的难以想象一个人的表演可以达到这样的境界!这个角色是极难扮演的,没有语言,只有表情,而且是那么独特的表情,可他表演得恰到好处,极其到位。他的眼睛,那种因为想要得到而痛苦的表情,那种没有灵魂的渴望,没有爱的追逐,每一个细节都那么完美!
这部电影我不敢看第二遍。
有感觉而没有灵魂的人是可怕的。
有力量而没有爱的人是可怕的。
可怕,更可悲。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教师要奉献全部光和热。教师要不断学习,剔除以往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中陈旧的落后的东西,采取现代化的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去教育和引导学生。教师必须勤学不辍,不断充实自己。知识贫乏是不称职的教师,对教育事业不忠诚是失职的教师。教师要大力开发学生的聪明才智,让每个学生身上的才华都放射出灿烂的光彩,让每个学生身上蕴藏的智慧火花,都炽烈的燃烧起来。
教师要有自制力。自制力是意志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教师来说,具有自制力,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行为能够约束自己的动作、语言,抑制无意的激情和冲动,这既是职业修养中不可缺少的的心理品质,也是教育技巧高低的尺度。冷静是智慧的源泉,急躁是无能的表现。教师在盛怒时,要学会忍耐,压抑脾气,心平气和的跟学生对话。
我的爱好是画画。跟我差不多大的'同学,跟我比赛画画,都画的比我差哦!记得有一次,我在画画,没画几分钟,就听见妈妈在喊:“朱琦,吃饭啦!”(妈妈喊你吃饭为什么不答应啊?可以加:我只想一气呵成,就没有理她。)妈妈见没有声音,知道我在画画,不画完是不会吃饭的。
于是,妈妈故意说:“你再不出来,我就把骨头汤一扫而光。”
“随您的便,您喝吧!”我爽快地回答。
大约过半个小时,我终于画完了。等我画好出来时妈妈已经在洗碗了,她生气地说:“以后不及时出来就没饭吃!”(妈妈怎么不支持你呢?还不给饭吃。我相信她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可以加一句:说完,从微波炉里端出了热气腾腾的骨头汤!)(加:虽然妈妈这样说,)但我听了一点也不生气,因为我把画画完了,谁让我那么喜欢画画呢,(更何况还有一位疼爱我的好妈妈,在默默支持着我)!
暑假,要读一本好书,让自己与孩子们一同成长。于永正老师的为师之道《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是一本很接地气的教育名著,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读后,引发我在教育教学中的许多思考。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要做一位学生喜欢的老师,就要像于老师一样,必须具备教学上的智慧、教育中的智慧、同家长交流的智慧,以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的未来,以博爱的胸怀面对全体学生。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严而有爱、爱而从严,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
于老师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是老师喜欢的学生,都不希望自己是老师“讨厌的人”,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于老师理解学生这一纯真的愿望,抓住这一“闪光点”。不论学生在什么情况下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挖苦、讽刺、体罚学生,而是耐心地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克服缺点,鼓励学生勇于战胜困难,激励学生努力进取。于老师并没有波澜壮阔的壮举,但就是这些近乎琐碎的平凡小事,却赢得了学生尊重和喜爱。
于老师最重要的教育智慧在于他能把课上得有意思。有意思,“轻松”来自哪里?轻松来自老师的举重若轻,于老师备课时,可能把课文钻得很深,想得很多,但到了课堂上,不会一股脑儿把备课所得“灌”给学生。于老师一定要研究学情,了解了学生的基础状况,深入浅出,举重若轻。于老师的课有意思还来自游戏,因为儿童的生活方式是游戏。所以,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会时不时地与学生游戏一把,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从中体会、感悟。于老师课堂轻松来自他的幽默,学生都喜欢幽默的老师,幽默的语言可以使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幽默的课堂使人精神轻松。
于老师语文教学可以概括为“五重”一一重情趣,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重习惯,于老师的课有情有趣。在于老师的课堂上,学生没有紧张感,更没有恐惧感。学生在于老师的引领下,有滋有味地写字,有滋有味地朗读,有滋有味地表演,有滋有味地写作。于老师说,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的互动过程,情感因素在其中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于老师说不能干巴巴地教,不能冷冰冰地教。学生的情感世界空虚、精神家园荒芜,比知识贫乏更可十倍。
掩卷而思,为什么于老师会对语文教学能够如此高瞻远瞩?他既能跳出语文教学纵览全局,又能出神入化的融入其中,归根结底,我想还是缘于对语文教学的挚爱,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挚爱。由此我想,我们做老师的,只有像于永正老师那样成为学生喜欢的老师,至少要在学生的生命里留下什么,那就是留下语言,留下能力,留下情感,留下兴趣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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