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荡,我在城里已经住罢了二十年,但还未写出过一部关于城的小说。越是有一种内疚,越是不敢贸然下笔,甚至连商州的小说也懒得作了。依我在四十岁的觉悟,如果文章是千古的事--文章并不是谁要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的--它是一段故事,属天地早有了的,只是有没有宿命可得到。姑且不以国外的事作例子,中国的《西厢记》、《红楼梦》,读它的时候,哪里会觉它是作家的杜撰呢?恍惚如所经历,如在梦境。好的文章,囫囵囵是一脉山,山不需要雕琢,也不需要机巧地在这儿让长一株白桦,那儿又该栽一棵兰草的。这种觉悟使我陷于了尴尬,我看不起了我以前的作品,也失却了对世上很多作品的敬畏,虽然清清楚楚这样的文章究竟还是人用笔写出来的,但为什么天下有了这样的文章而我却不能呢?!起来,往日企羡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鬼魅狰狞,上帝无言。奇才是冬雪夏雷,大才是四季转换。我已是四十岁的人,到了一日不刮脸就面目全非的年纪,不能说头脑不成熟,笔下不流畅,即使一块石头,石头也要生出一层苦衣的,而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那么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没美文出来,是我真个没有宿命吗?
我为我深感悲哀。这悲哀又无人与我论说。所以,出门在外,总有人知道了我是某某后要说许多恭维话,我脸烧如炭;当去书店,一发现那儿有我的书,就赶忙走开。我愈是这样,别人还以为我在谦逊。我谦逊什么呢?我实实在在地觉得我是浪了个虚名,而这虚名又使我苦楚难言。
有这种思想,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来说,我知道是不祥的兆头。事实也真如此。这些年里,灾难接踵而来,先是我患乙肝不愈,度过了变相牢狱的一年多医院生活,注射的针眼集中起来,又可以说经受了万箭穿身;吃过大包小包的中药草,这些草足能喂大一头牛的。再是母亲染病动手术;再是父亲得癌症又亡故;再是一场官司没完没了地纠缠我;再是为了他人而卷入单位的是是非非中受尽屈辱,直至又陷入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困境里,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我没有儿子,父亲死后,我曾说过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现在,该走的未走,不该走的都走了,几十年奋斗的营造的一切稀里哗啦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毒病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而名字又常常被别人叫着写着用着骂着。
这个时候开始写这本书了。 要在这本书里写这个城了,这个城里却已没有了供我写这本书的一张桌子。 在一九九二年最热的天气里,托朋友安黎的关系,我逃离到了耀县。耀县是药王孙思邈的故乡,我兴奋的是在药王山上的药王洞里看到一个"坐虎针龙"的彩塑,彩塑的原意是讲药王当年曾经骑着虎为一条病龙治好了病的。我便认为我的病要好了,因为我是属龙相。后来我同另一位搞戏剧的老景被安排到一座水库管理站住,这是很吉祥的一个地方。不要说我是水命,水又历来与文学有关,且那条沟叫锦阳川就很灿烂辉煌;水库地名又是叫桃曲坡,曲有文的含义,我写的又多是女人之事,这桃便更好了。在那里,远离村庄,少鸡没狗,绿树成荫,繁花遍地,十数名管理人员待我又敬而远之,实在是难得的.清静处。整整一个月里,没有广播可听,没有报纸可看,没有麻将,没有扑克。每日早晨起来去树林里掏一股黄亮亮的小便了,透着树干看远处的库面上晨雾蒸腾,直到波光粼粼了一片银的铜的,然后回来洗漱,去伙房里提开水,敲着碗筷去吃饭。夏天的苍蝇极多。饭一盛在碗里,苍蝇也站在了碗沿上,后来听说这是一种饭苍蝇,从此也不在乎了。吃过第一顿饭,我们就各在各的房间里写作,规定了谁也不能打扰谁的,于是一直到下午四点,除了大小便,再不出门。
我写起来喜欢关门关窗,窗帘也要拉得严严实实,如果是一个地下的洞穴那就更好。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每当老景在外边喊吃饭了,推开门直感烟雾笼罩了你了!再吃过了第二顿饭,这一天里是该轻松轻松了,就趿个拖鞋去库区里游泳。六点钟的太阳还毒着,远近并没有人,虽然勇敢着脱光了衣服,却只会狗刨式,只能在浅水里手脚乱打,打得腥臭的淤泥上来。岸上的蒿草丛里嘎嘎地有嘲笑声,原来早有人在那里窥视。他们说,水库十多年来,每年要淹死三个人的,今年只死过一个,还有两个指标的。我们就毛骨悚然,忙爬出水来穿了裤头就走。再不敢去耍水,饭后的时光就拿了长长的竹竿去打崖畔儿上的酸枣。当第一颗酸枣红起来,我们就把它打下来了,红红的酸枣是我们惟一能吃到的水果。后来很奢侈,竟能贮存很多,专等待山梁背后的一个女孩子来了吃。这女孩子是安黎的同学,人漂亮,性格也开朗,她受安黎之托常来看望我们,送笔呀纸呀药片呀
书,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不管去哪里,都要随身带着一本书。
只要妈妈一停止给我买书,我就会哭着嚷着让妈妈永无止境的买。
每天去上学,书包里都要放着一本书,要是课间没有什么作业,我就抛开一切杂念,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有时候我会进入书本,就连别人叫我的声音都难以听见,幸亏有响亮的上课铃把我的灵魂唤回现实世界,不然的话,结果可想而知。
放学了,写完作业,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来。
我的床头也会放着一本书,临睡前翻几页。我不想囫囵吞枣,而错过其中的精彩。有时我恨不得书的内容可以增加100倍,这样的话,就有好一段时间可以不用另外看了。并可以像连续剧一样,既吊着我的胃口,又不失应有的精彩。
时间久了,书包里,床边,书桌里都飘逸着书的香味。连我心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洋溢着。幸好我有,良好的读书姿势,要是戴上了眼镜,妈妈就会把我的关进禁闭室里!
书,给予我高深的知识,也给我带来无限的快乐。不管在哪里,都有书与我作伴,就够了!
书的种类不可计数,书里的内容无奇不有。书是我们的朋友,更是人类的朋友。我喜欢书,我爱与书交朋友,因为它是我学习和生活的好帮手。
记得有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突然,舅舅打电话来告诉我,让我去他家玩,我一听,答应了。我拿着《十万个为什么》起身,像虔诚地教徒捧着一本圣经似的,边走边看。走着走着,我便与大门来了个“亲密接触”,我摸了摸脑袋,不痛,继续走。走着走着,又与电线杆来了个“亲密接触”。这两次“接触”差点让我“鼻青脸肿”,可我觉得一点也不痛,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书……。
书就像是一坛佳酿,只要你细细品尝,就一定能尝出其中的韵味。请把书当作你的玩伴吧,天天与它在一起,它会给你带来你意想不到的欢乐与收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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