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次,因为很饿,我看到别人小朋友吃零食,我也想吃,可我没钱。一天就偷了邻居的一只破凉鞋卖了两分钱买了颗糖吃。最后也被发现了,最后我成了我们村的强盗,谁家的东西不见都来找我要赔偿。我就只偷那么一两次而已,后来我也知道错了,就是因为这一次的`错误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之后不管谁家的东西被偷我都会被拉出去打,就这样我背上了强盗的罪名过完童年。
自从偷凉鞋那次我就已经改过自新了,再也没偷过东西了,可在别人的眼里我就是小偷,我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偷东西,长大之后我想回到童年,回到当时,不偷那只抢,不偷那只破凉鞋。可是我长大了,我回不去了。做小偷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
当然,如果当时我这件事情一直延续,变成我整个人生的主题,比如小学偷,初中偷,高中偷,大学偷,工作了还偷。那整个事情的性质就不同了。
人是会成长的,会改变的,当然也有很多东西是根深蒂固,是无法改变的。
世界是多元化的,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我小时候确实做过小偷,所以我不怪他们,虽然我改变不了过去,我可以改变未来。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由于想快点回家,我便抄了近道,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小巷,那条小巷黑得出奇……“呜~呜~”这是什么怪声?我有些害怕,两腿都发软了,但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咦?那是谁?我打着手电筒走了过去。哦!原来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小妹妹躲在小巷的一角不停地哭泣。
“小妹妹,你怎么了?”“我……我……我怕黑,不敢回家”那该怎么办呢?我回家还有事,也不能送她回家,我心中踌躇不决,闪出无数个小火花,又被一个一个的消灭,只剩下了最后一个想法,我毫不犹豫的把手中的手电筒给了她,希望手电筒所散发出来的一丝丝温暖,能够给予她勇气,引导她回家。
这时,我在她的.脸上再一次看到天使般的笑容,那么的天真无邪,使她鼓起了勇气,站了起来,对我说了声:“谢谢”继续前进。
看着她那前进的背影,但那句“谢谢”却依旧在我耳畔徘徊,我笑了。
“送人玫瑰,手捧余香”这时我才真正到了这句话的含义,让我感到快乐随处都是,这应该是我为那一面之缘的朋友做的事的最大回报!
在我的人生当中,有很多我想做的事。但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当一天家。
当家多好啊!可以不用上学,不写作业,还可以当爸爸、妈妈训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真是越想越开心。平时,都是爸爸妈妈买菜、做饭、收拾屋子……今天我要当一天家,孝敬父母,让爸爸、妈妈休息一天。
星期天早上,一起床,我就为爸爸、妈妈准备好早点,然后我就开始学爸爸妈妈的样子,打扫屋子,爸爸、妈妈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我满头大汗的样子说:“我们家的宝贝长大了,知道帮爸爸妈妈干活了。”虽然我累得腰酸背痛,但听着爸爸妈妈的夸奖,我心里美滋滋的。
通过这件事,我到了父母的辛苦,爸爸妈妈每天要上班,又要照顾我,还要干家务,真是太辛苦了,所以我平时要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还要好好学习,报答爸爸妈妈。
这就是我最想做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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