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忍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不老泉。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一个叫温妮的女孩在玩耍中无意中发现一眼泉水。这时塔克一家叫她不要喝泉水,因为塔克就是喝了泉水后而一直死不了的。温妮一开始还不信,但听了塔克一家讲述的种种事情后温妮也就相信了。可这时杰西却说她可以喝,喝完之后去找他。就在这时,有人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而且还要把它卖掉。幸好杰西及时制止了他。
我觉得想卖不老泉的人很可耻。就像塔克说的那样:死亡就像一个轮子,其他人都抱紧了它,可我们却从他身上掉了下来,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其实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规律。而那个想卖不老泉的人很笨。如果人生是无穷无尽的,那他就会眼看着他的亲人一个个、一次次的从他身边离去,只有他一个人还孤零零的活着。
我的故乡在昆明,但是我的第二故乡在福州。
每年,昆明最早成熟的水果是樱桃,而福州最早成熟的水果是枇杷。
初春的昆明,细雨蒙蒙,樱桃树贪婪地吮吸着雨雾带来的水分,一片片嫩叶和一个个花蕾在逐渐膨胀。天晴了,才几天,树上就开满了樱花,花瓣白里透红,花蕊是黄色的,微风吹来,散发出阵阵诱人的清香,引来许多蜜蜂和蝴蝶。
到了五一节前后,樱桃树上结满了果实。樱桃的颜色开始是青的,渐渐变成了淡红、大红,就象一张张小红脸蛋,嫩嫩的,一碰就破,非常惹人喜爱。吃起来甜中带酸,不过,看着樱桃可爱的样子,我真是舍不得吃。
几乎与昆明同时,福州的土壤和气候在孕育着枇杷。其实枇杷比樱桃稍早开花结果,在冬末,枇杷就已经顶着寒风长出花蕾。花开后,花冠是淡黄白色的,有一种它特有的芳香。它的叶子是椭圆形的,边缘象锯齿,很厚,背面有茸毛。往年,要到四月份才有枇杷卖,可是这两年,三月中旬你就可以吃到枇杷了。成熟的枇杷是黄色的,等到熟透了,它会变成橙黄色。福州的枇杷是椭圆形的,大个的象鸡蛋一般大小,不象昆明的枇杷都是圆形的。
摘一个枇杷仔细看看,黄橙橙的枇杷皮上长满了茸毛。剥开皮,黄橙橙的汁水似乎就要滴下来,咬一口,啊!甜津津的`,让人越吃越爱吃。
这就是我的故乡,两个故乡,两种鲜果,世世代代养育着故乡的人们,也养育了我。我想,我真幸运,我要吸收更多的樱桃的养分,枇杷的养分,故乡的养分。
自从上次乌龟赢了比赛,就有好多做广告的人来找他做广告。如:喝了乌龟牌饮料,长出跑过句子的飞毛腿。
乌龟在电脑上看见了一条新闻,上面写:兔子败给乌龟后,每天都在练习不睡觉神功,打破了一万个小时不睡觉的世界记录。兔子的楼上大尾巴松鼠声称:“兔子真烦人,他不睡觉,我们也睡不好。因为他的脑力太巨大了,让整座楼的电器都失控了,晚上电视一开一关,谁能睡着?”这条新闻后面又写着:小乌龟,你敢不敢在20xx年1月6日来挑战?不来不是好汉。(这一段的睡觉和比赛有什么关系?要设想出来。另外,乌龟看到新闻后怎么想的?有什么行为和心理也要写出来。
到了比赛的日子,乌龟慢腾腾地走到了赛场,发现兔子在起跑线上等着它呢。
比赛马上开始了,兔子像汽车一样飞快地向前跑,乌龟在后面慢慢地爬。不过,兔子发现了一棵大胡萝卜,就立刻跑上前去吃萝卜。吃完了,兔子看了看四周,发现乌龟还没有追上来,就又开始跑。
而乌龟,却碰到了一点小难题,他爬的太慢了。这时候,有一个占卦的人走过来说:“太好了,今天正好缺一个龟壳。”说完,那人就把龟壳拿下来,把乌龟给扔了。那个占卦的以前是个铅球运动员,这么一扔正好把乌龟扔到了终点。等到裁判员宣布乌龟获胜时,兔子才刚刚跑到终点。
兔子心里想:苍天啊,我不过叫了一根萝卜嘛,为什么又失败?我白练了一万两千个小时不睡觉的神功,白废了。(乌龟说:“练什么都没有用,不专心才是你的硬伤。”
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是我的最爱,其中《青铜葵花》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殊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从此,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深处,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城市,可是他们终于没有见面。
优美的文章让我终身难忘,而所描述的种种苦难却让我几次落泪。那种充满生机与情意的至爱让我万分感动。比起他们,我是那么幸福,那么快乐!我一定要珍惜一切,学会感恩、感谢,关心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青铜葵花》真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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