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为了拍《楚乔传》,她瘦了五斤,滚烫的沙地上,她穿着单薄的衣裳,在地上被“狼”拖来拖去;录节目时腿上磕出了伤也无所谓。
乡镇出身,学历低,成为了她招黑的“亮点”。喝水都招黑的她,不因此心情不好。
53人端坐在位子上等待上届学生口口相传的“老庄”来教第一堂生物课,虽过半年,我仍记忆犹新,于是我翻开泛黄的日记本,找寻着它,重新回忆一遍。
铃声响后不久,一位五十来岁的女教师大步跨进门,一个箭步跃上讲台,气定神闲,扫视全班:
“我是你们生物老师,可叫我庄老师。”
趁她自我介绍,我进一步打量她:细长的瓜子脸,略瘦;干净利落的着装,爽快。一头蓬发,自由,随性;目光幽默、风趣。
正打量着,庄老师开始了新课。
新课即花的结构,庄老师在讲台上用夸张的肢体动作诠释着,讲解着,而台下,同学们炸了锅。所以,我对庄老师的第一印象是:一口知识的深井,却不在乎人们能否从井中打上来甘甜的水。庄老师一直没有管理秩序,到后来不过轻描淡写地吐口一句:“别吵了”。于是,我坚定了看法。
秩序的混乱持续着,但是我却在短时间内改变了想法。
同学们似乎很排斥“花的构造”,尤其是玉米花的构造,更是理解的一塌糊涂。
庄老师指着黑板上的课件做了描述,问:“明白了?”
所有人面面相觑,没有只言片语。
庄老师轻叹一声,跃上讲台,将几撮额前垂着的蓬发甩到脑后,接着张开右手,放至头顶:“雄花生在顶上!”又将左手半张,挪到腰间:“雌花生在中间!”
望着庄老师疑似失传的“亢龙有悔”,同学们再也忍不住了,低头,弯腰,挤眉,弄眼,哄堂大笑。老庄接着大声问道:“明白了?”
“明白了!”这声响亮且整齐的合音几乎把屋顶掀翻。
“能及课上活跃,不失水准,包教包会者,老庄是也!”看完日记的最后一句话,我提笔添上四个字“佩服,佩服。”
每个人都有敬佩的人,我也不例外我敬佩的人有:老师、清洁工阿姨、爸爸、妈妈…其中,我最敬佩的人是妈妈。
我的妈妈慈祥的面孔,充满着仁爱。一头乌黑的秀发,妈妈身材很好,炯炯有神的眼睛,深藏智慧。我的妈妈还是一位关心我的人,还是一位对工作认真的人。
妈妈十分关心我。记得一次,一个寒冷的夜里,我生病了,高烧不退。妈妈一直守在我身边,一会儿用她的脸贴着我的脸,试着我退烧了没,结果没用。妈妈给我穿上了一件大衣,背起我,顶着呼啸的寒风,一脚深,一脚浅,走在昏暗的大街上。好不容易到了医院,妈妈用焦急的声音叫醒了正在休息的医生。医生连忙给我看病,断定我得了腮腺炎,最后给我打吊针。妈妈寸步不离地陪在我身边,悉心照顾。我的病好了,但妈妈却付出了躺床的代价。
妈妈不但关心我,工作也是一丝不苟。记得一天晚上,我作业做完了,眼皮都打架了,我就去睡觉了。只有妈妈在客厅写资料。半夜,我一觉醒来,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粗心忘记关灯了。我起来一看,顿时呆住了,原来妈妈还在写,我拿起一件大衣给妈妈披上,妈妈和蔼地说:“谢谢了,快去睡吧!”便又写起来。妈妈是一位工作出色的人。
我有一位这样的妈妈我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一粒米拥有万滴汗,而李绅的悯农便是诚诚恳恳地写出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在烈日炎炎的中午,你会怎样度过?喝一杯饮料,睡一会儿觉?而此刻对于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能有一点怠慢,因为这关乎农民一年的收成。一滴滴的汗水,洒在谷苗下面的土地上,为禾苗浇灌,让它茁壮成长。
在寒冷将要结束时,农民们又开始忙碌起来了。他们将要开始翻土,播种土豆,在土豆种完之际,又将在棚中撒下谷子,长成秧苗。过了十几天后,将完成一项重大任务——种玉米,让它长成玉米苗。称之为重大任务是因为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喂养有牲畜,玉米和玉米粉都可以喂给牲畜。在玉米种好的时候,秧苗又已长好了,又一刻不能停歇,将要把秧苗从棚中移到田里,而今天扯出了多少秧苗,便要栽完多少,每次都是栽到下午六七点钟后才能回家。
春天多雨,但并不大。每次下雨时,农民们依然在地里耕作,雨大了,随便在树下躲躲就行。记得小时候随奶奶一起去地里耕作时,突然就下雨了。当时不懂事,便对奶奶说:“下雨了,回去吧!”奶奶便说:“你是羊变得呀!”羊变得?为什么这样说呢?原来羊最怕下雨了。慢慢地,玉米苗也长起来了,又要开始忙碌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春天种下一粒种子,秋天可以收获许多粮食。这句诗,便反映了农民们为何这样辛苦,是为了一年的收成,能有更好的收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盘中那一粒粒米饭的背后,是有怎样的辛苦与勤劳呢?粒粒米饭都是农民辛勤劳动的汗水换来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年年都这样,不曾改变过,而农民们却从未说一句苦,一句累,每个人都是鼓足了劲儿使劲干。在有了好的收成时,农民们的脸上也有了咧嘴的笑容……
二十多天的暑假作文学习即将结束,在这些天里,我们每天都是在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学习生活中度过的。现在大家就要分别了,我还真有点恋恋不舍。虽然我们几个人在一起的时光只有二十多天,但我们的友情却架起了一座五彩的长虹。
在这期间,我结识了几个新同学,本来我们并不熟识,但很快就打成了一片,我们在一起时,那欢乐的笑声充溢在每个房间。我们能在一起学习,是一种缘分,一种幸福。我感谢缘分让我们走到一起,给了我许多快乐和收获。但是,快乐的时光为何这样短暂?回想起那一幕幕,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而今天,我们就要分别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教我们作文的是一位姓王的老师,她讲课与众不同,风格独特。大家都知道,在自己不喜欢写作时,如果老师硬逼着我们写,那么我们只会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像挤牙膏似的.挤出毫无生气的语句来。而王老师从不生硬死板地给我们讲解作文的方法,而是联系我们的生活实际,让我们在生活中学作文。王老师讲作文的独到之处还在于,我们写作文时,王老师也跟我们一起写,她写出来的作文只要稍加修改便是一篇佳作,让我们好佩服呢。一想到王老师对我们这么好,我想我们一定不会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期望,今后一定多读多写才行啊!
在这些日子里,我既收获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又收获了很多喜悦与快乐。这段美好的时光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她身上的衣服不贵,亲民价格;因为脚小没有合适的高跟鞋,她的鞋子总是大一寸,却从来不去订做;经济舱里总是可以看到她的身影;捐款会上,当别人接受采访时,她在一旁默默的吃东西。
公众人物背会的辛酸,往往比你想象得多,这样的让我佩服。
书是什么?是智慧的源泉。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一本好书可令人受益一辈子。我热爱书,在我眼中,书像磁铁一般吸引我这一颗“螺丝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看书中,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说难听了,我这心里啊,一天不看到书,不“闻”到书香,心里就难受,就像吸鸦片的人没吸鸦片一般,感觉浑身发痒。
我只要捧起书,就放不下,一看便是大半天。有那么一次,妈妈叫我去写作业,我心想:算了,反正作业一下就写好了的,先看一会书好了。我捧起书,津津乐道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啊,怎么那么快就到晚上了,o(︶︿︶o 唉,又一天过去了。书就像精神“海洛因”支配着我的大脑,怎么管都管不住,我认为,我是“走火入魔”了。书真的吸引着我。
我为书活,书带给了我一些新奇的事,有趣的事,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懂得了不同的写作方法,对我的帮助很大,书真让我着迷。
在看完很多书后,我总结了几个道理。读书是好事。应该让每个人都读书。读书放松大脑,是件趣事。读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来叫你新知识,总的来说,就应该多读书,多读无害啊!!
书海无涯,在今后,我想自己出一本书,给天下所有人看,它有简短的语言,让孩子老人都轻易的读懂。学无止境,我们应该多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书真是让我太着迷了。我爱看书。
她的后背上有一块因为拍戏时从马上坠落而落下的“勋章”,腰上也因此落下了伤。可是这并不影响她的心情,和拍戏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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