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书包这个大家族里,有一件物品是我特别熟悉的,它就是我的文具袋。
这个文具袋是去年英语比赛后发给我们的奖品,它非常好看。
它的肚子可大了,里面有尺子、橡皮、橡皮……我从文具袋里拿出尺子和铅笔,它们帮助我在纸上画出美丽的图案。接下来轮带橡皮大哥了,它能把写错的字都改正过来,就像一名敬业的警车叔叔一样,把一个个坏人都捉拿归案,它可以说是文具界里体积最小的一员。
我的文具袋有三层,第一层里有钢笔、水性笔,第二层里有修正液、橡皮,第三层里有铅笔、尺子,外面还印有一只小老鼠,小老鼠有两只大耳朵,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小巧玲珑的小嘴巴,看起来很乖巧。
这就是我的文具袋,这就是那个让我特别熟悉的文具袋!
我的家里,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它的名字叫花花。它不仅长的特别好看,而且,它的作用可大着呢!
它的身上披着黄白色的大衣,一派王者风范,一双美丽带着一点点凶的眼睛和一张樱桃小嘴,让它王者的风范又增加了。
虽然它看起来有一点点的凶,但是它非常地温顺。它饿了的时候,会喵喵地叫,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饿了。”这时,我就会来喂饭。它高兴时会发出咕噜声,出去玩时也不会随意地挠人。
它的寿命一般在15——20年左右,母猫一胎能生7——8个。
有一天,我看见花花的脸上有几根黑黑的小胡子,我刚要把它剪掉,就听到花花喵喵的叫了起来,我没有明白花花要干什么。于是我放下剪子,从百科全书里寻找答案。原来猫咪的胡子是用来测量老鼠洞的,如果猫的胡子碰到了洞壁,那么就证明它进不去,如果没有碰到洞壁,那么它是可以进去的。花花刚刚喵喵叫是告诉我,它不能剪胡子的!
花花非常地灵敏,有一次,我看见花花从冰箱上向下跳,我以为它会摔伤,谁知,它已经在空中作好了落地的准备,这样,它就不会被摔伤了。
花花抓老鼠的能力很强,它捕到老鼠以后,先用尖锐的指甲将老鼠的皮刺穿,让老鼠成为它的囊肿之物。老鼠死了以后,它先会玩弄一番,再开始吃。
我喜欢小猫——花花。
在我家书柜里,有一个极其精美的相框,里面有一张红色的剪纸。剪纸呈“福”字型外框,这张剪纸虽然不大,但做工极为精细,让人无可挑剔。这张剪纸是外婆过年时送给我的,充满了节日的喜庆,我把它珍藏了起来。
仔细一看那剪纸,一个胖乎乎的大头娃娃,花瓣一样的头发,细长而浓密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还有一个小鼻子。他穿着一件花衣裳,上面绣着菊花的图案,两只袖子上还有几只凤凰。他那馒头似肉乎乎的小手中拿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玉如意,开开心心地笑着,喜着。我自己给它编了一个故意:从前,有一个聪明机智的小男孩,出生在一个穷苦农民家,一次,小男孩种了一朵荷花,可到了第二天,荷花竟变成了一只闪闪发光的玉器,小男孩开心极了。“有它,我能去换一件暖和的衣服。”话音刚落,霎时间,玉器闪闪发光,光线越变越强,在一阵耀眼的光束之后,一件棉衣穿在小男孩的身上,小男孩乐极了,抱着如意又蹦又跳。给它起名为“如意”。从那以后,小男孩用它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生活富裕了起来。
古人把剪纸当作喜庆的象征,每张剪纸都有着自己的寓意,保佑人们幸福美好。
昨天,我从渔寮带回来一个海螺,它大大的,这个海螺一共有棕、黑、白三种颜色,它还系着一根黄色的绳子。
每单我对着嘴吹起它,就会听到呜呜的'声音,这时我想起了一首歌,我就唱了起来:“小螺号,嘀嘀地吹,海鸥听了展翅飞……”然后,我就眺望远方。
昨天,我准备把它带回来时,我听见摆在沙滩旁边的电视机在唱,所以我就情不自禁的吹了起来,但唱着唱着觉得有些别扭,但我依然还是继续吹了下去。我只听见呜呜声。其他的声音都听不见了。原来,这个电视机的摊主准备收摊了。
有时,我望着他,就会陷入无限的遐思:它住在海滩上吗?为什么我却从来都看不到呢?它……而现在,我又吹起了它,我突然觉得这个声音很好听。
它虽然有点儿损坏,但我依然还很喜欢它。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种风味食品,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风味食品是潮汕牛肉丸。
在我们潮汕地区,潮汕牛肉丸是最有名的风味食品之一。它圆溜溜的,大如汤勺,丸味香滑,细嫩松脆。其实想吃到香喷喷的牛肉丸,就要准备好材料:牛霖,肥肉、鱼露、潮州薯粉,虾米,金银蒜,沙茶酱,胡椒粉,麻油各适量。再将牛肉,肥肉切小块,虾米洗净发好,切碎,将所有原料倒入高速搅拌机中打成肉胶,唧成丸装,入70度开水中,慢火煮至水开,丸即熟,新鲜牛肉丸就会使你垂涎欲滴。
然而我最喜欢吃的是牛肉丸火锅,首先先煮好70度左右的开水,往里放些油,再把牛肉丸放入锅里煮,放入汤料,不一会儿,一锅香喷喷的牛肉丸火锅就会出现在你的眼帘!让你大饱口福!
味道鲜美,口感爽脆的潮汕牛肉丸将以它无以伦比的美味吸引着更多外来客!
瞧!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风味食品——潮汕牛肉丸!
大家好!我是可爱的珍珠鸟,小小的头,又细又尖的嘴,柔软的羽毛,两只小腿,凑成了可爱的我。
我体型娇小,叫声细柔,我的性格温顺,但我很怕人,所以我很警觉,因为人有好有坏,所以我为了安全,躲在了安全的地方。
我与别的鸟不相同,我像人类一样一日三餐,睡觉时间只睡20分钟,不一会儿,我就可以醒来,我的羽毛在夏天和冬天变化,夏天我的“珍珠鸟”会消失,羽毛变清,冬天,我的“珍珠鸟”出现,羽毛变重,差不多像人类一样要换上皮大衣。
人们都喜欢我们,因为我们不打扰他们,又不毁害东西,所以人们亲密叫我“小珍珠”,我进入了龙养种类,但是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因为笼子里没有一点儿自由,我们就会很烦,导致了死亡,所以我劝人们不要捕捉我们这些可爱的动物了!真想让那些被困朋友重返家园,幸福生活在一起,我大部分住在南方地区,北方应很少见。
我们一胎生一个,最多两个。
人们喜爱我们,当然我因此感到很欣喜。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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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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