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人是和我住一个小区,他叫张正严。张正严长得身体瘦小,比我低半头呢,所以在他面前我有种“大哥大”的感觉。他耳朵也是很小但是灵着呢,他家在三楼,只要我叫一声,他就像兔子一样跑到楼下。他的手和胳膊细长,干什么事都轻手轻脚的,不像我是个粗莽的人。他眼睛小小的,说话的时候一眨一眨的,透着一种灵气。他爱跑步,我的爱好也是跑步,所以我们是铁哥们。
男孩子嘛也难免有些调皮捣蛋的时候,我们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张正严来找我玩,他手里拿着一盒图钉,我们一边走一边把图钉放在路上,放了许多图钉,而且是尖朝上面,目的嘛不用讲了……结果我们一不小心踩上去了,痛得我们直叫唤。从那以后我们俩再也不干如此坏事了,因为会自食其果的。有时候我们玩得也很开心,捉迷藏、玩滑板、骑自行车、打游戏牌等等。
人在童年的时候。有这样的童伴真是件幸运的事,我感到很快乐,我很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短短的头发,皮肤白白的,水汪汪的大眼睛,虽然我的妈妈很严格要求我,但是我也知道他是为了我好。
妈妈每天非常的累,都是起早贪黑得去门市上干活,因为我妈妈开了一个买卫浴的门市,她是老板,所以他要非常关心自己的门市,还要关心我和妹妹,要干家务活,做饭,所以我很喜欢我的妈妈,因为我亲爱的妈妈她很勤劳。她也非常节约,总是自己吃苦,让我和妹妹吃好的,穿好的。
又一次刚刚早晨六点多妈妈已经把饭做好了,去门市上去了,我和爸爸吃完饭,爸爸就把我送到门市上去了,我一看妈妈正在门市上给一个客户正在谈呢,到了中午的时候,她只是自己吃了一个烧饼,一包榨菜,喝了一点水,就算是午餐了,妈妈很爸爸一起吃饭的时候会吃好的,但是妈妈吃的也不多。
我亲爱的妈妈我非常喜欢你,希望我下一辈子也当您的儿子。
让我想想,噢,想起来啦!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他。
他有一对大耳朵,一张小嘴,一双灵巧的小手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他在班里学习名列前茅。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他的学习成绩很不好,经常被老师批评。后来,他非常勤奋,努力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
最让我敬佩的是他做什么事都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有一次,他看到别人都在滑旱冰,他也想滑,于是他便每天学习滑旱冰。经过一次次的跌倒,他又从跌倒的地上爬起来继续练习。最后,他终于学会了滑旱冰。还有一次,他非常想学骑自行车,于是他便努力地去学。他刚刚上自行车,只听“啪”的一声,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摔得的胳膊上、腿上都是伤痕。但是他咬牙坚持,心里发誓:决不放弃。终于他能够很熟练的骑自行车了。
你看我这脑子,都忘记你他是谁了吧。告诉你吧,他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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