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在人流之间,看着各不相同的微笑,心中略有不悦——不曾见过那一抹独一无二的微笑。
回家路上,一张70分的数学试卷把我省体力的生机都掏走了,一场失败的考试。看见远处有一个老太,拘着痛在垃圾桶里翻来翻去。我以后不会跟她一样吧。
回过神,看见一个乞丐想我走来。他身上穿着破烂的黑皮夹克,裤子上沾满了各种污渍,我条件反射的向斜后方一躲,躲过了那“叮当”作响的塑料杯。那个老太向我走来,手里的黑色塑料袋“咣当”作响,里面装满了易拉罐。我给她让了路。她从紫色衬衫的口袋里掏出一块钱,把它轻轻放入了塑料杯,“叮当”的声音不禁让我震撼了。老太的白发一丝不苟的盘在头后,紫色衬衫缝缝补补过很多次,但依然很整齐,黑色的旧式裤子穿在她身上朴素极了。老太笑了,老太的脸上绽放了一朵菊花,眼角的鱼尾纹也皱在一起,干裂的嘴唇像被风吹***河床一样。这微笑一条温暖的阳光射进我的内心,黑暗消之而去,我知道,老太有自信和自尊才使她露出了微笑。
那一抹微笑,使我重新找回了自信。考试前我总会对自己说:“你不是不好,只是不努力而已,加油,努力。”
生活中令我们难忘的事情有许多,它们就犹如天空中的繁星,数也数不清,而那件事,就像星星中最亮的一颗,闪闪发光,成为我最美好的回忆。
暑假终于到了,我们全家打算去爬山。在一个细雨蒙蒙的早晨,我们决定出发了。我的心情异常激动,尽管天气阴暗,但是也阻挡不住我爬山的步伐,收拾好行李,我们便踏上了旅途!
一路上,小雨滴滴答答的唱着歌,我也参与进来,一路欢笑,一路歌唱,更有一路的期待。不知不觉的,我陶醉于其中,迷迷糊糊睡着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们已到了山脚下,睁开朦胧的睡眼,我不禁惊叫了一声:好高的山呀!高的直入云霄,远处又有几层薄雾相衬,显得更加神秘,真是让人期待呀。
我们赶紧买了票,我便迫不及待的开始爬山了。刚开始我冲劲十足,两台阶两台阶的跨,边唱着歌边向前冲,脚底下像踩着“风火轮”,轻轻松松的。大概过了不到半小时,我渐渐觉得体力不支了,步伐渐渐慢慢了下来,身上的汗水和雨水夹杂在一起,很不舒服,这时我才感受到爬山的不易。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快爬到顶峰了,但是,我此时真的是快坚持不住了,两腿哆哆嗦嗦,大口的喘着粗气,真有点想放弃,爸爸此时似乎看出了我的动摇,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孩子,你如果现在放弃了,那么你前面的苦和累不都白费了吗?山顶的风景才是最美丽的!”我顿时恍然大悟,经过短暂的休息,我向着那最美的风景继续前行……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我终于爬到了山顶,此时雨停了,一缕阳光照射下来,向下望去好美,我舒展了一下筋骨,浑身又充满了力量。真是先苦后甜呀。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它却依然印在我的心里,那件事打动着我,我的坚强和勇气也打动着我,我的付出和努力更打动着我。我渐渐的明白:人有信念,才会有动力;人有动力,才会有梦想;人有梦想,才会有超越。这次,我超越了自己,让我们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吧!
我爱书,因为我喜爱书中那美妙绝伦的文字语言,沉醉于那或扣人心弦,或平缓感人的故事情节,更无限向往于书中语句给我的巨大震撼力!我爱书,书对我有莫大的吸引力。
我爱读书,能随着书中的人物而去喜怒哀乐,为故事中的英勇之士落难而愤愤不平,也为人物的幸运来欢笑。我就是这样,读一本书,我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在不同时间会显现出不同的表情,我对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尤为关注,常常使我牵肠挂肚。书的吸引力对我来说有多么大啊!
我爱读《安徒生童话》,它语言生动活泼,构思极为精妙,情节真情感人,似乎是真的,但虚构、夸张地厉害,似真似假,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寓意深刻,我爱读它!它那令人激动而含义深刻的句子,深深地震撼并吸引了我!
我爱读《笑猫日记》,它是以笑猫作为第一人称“我”的,以日记形式记下了笑猫身边发生的故事,语言流露真情,但并不华美,让人感到流畅感人,我爱杨红樱阿姨的这本书,是因为它贴近生活,灵动感人。它吸引了我。
我追求读书时的乐趣,向往书的震撼,在潜移默化中,我不知不觉便成为了“小书迷”,因为书籍吸引了我。
再见了我的初中生活转眼间,我的初中生活即将结束,三年短暂而又漫长的岁月,已经变成了我记忆中的历史,初中的'生活让我向往,让我快乐。
再见了,我的同学们,我们在一起生活了整整三年,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呼吸同一个教室的空气,我们一起经历了风雨和彩虹,这里有我们的笑声,也有我们的哭声,我们一起为同一个目标奋斗。去追寻我们的理想。我们手挽着手,互相鼓励,互相帮助,走过高山、踏过平地,度过一千个日日夜夜,现在我们将要分别,我真不愿接受这一切,但是人有悲观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让我们期待下次的再见。
再见了,我的母校——伏道一中,我熟悉了这里的一切,一草一木都觉得很亲切、踏实,在这里我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我喜欢这里的天空,喜欢看这里的国旗,更喜欢这里的空气,在这儿三年的生活,让我学会了宽容,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更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校园里有花有草,有小鸟显得生机活泼,更有竞争力,让我们互相攀比,超越自己。母校别了,我会永远记住你。
初中的生活有波涛汹涌的江水,也有宁静平淡的小溪,有激情、有活力。三年中让我学到了许多,有丰富的知识,有感人肺腑的哲理,希望每一位学生从这里走出后,都能找到目标,都能驶好自己的风帆,世间就是这么残酷,我们不能停滞在怀念中,应该去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初中生活即将结束,希望每位同学都能给初中生活画上圆满的句号,交上一副完美的答卷。再见了,我的初中生活。
人生如歌,友谊是乐曲中最动听的乐章;人生如画,友谊是画面中最美妙的色彩;人生如诗,友谊是诗篇中画龙点睛之笔。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不能没有友谊,我们也不能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
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就等于拥有一份精神财富,他可以在你开心是你的时候与你分享,在你悲伤的时候与你分担,在你成功的时候提醒你不要得意忘形。在这样的环境中,你还能感受温馨真诚与快乐,这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
我曾经也有过这样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个特别活波可爱的女孩,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就是因为这个朋友的出现,让我改变了自己。
在还没认识她以前,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总害怕与别人说话,不敢与别人交流,所以我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直到有一次。那天雨下得很大,爸爸妈妈还没来接我,于是我像小骏马一样蹦跑,才跑了一会儿,我就累得不行了。于是我便在别人的屋檐下躲雨。又来了一个人来这躲雨,他一看见我,就像见了老朋友似的,热情地说:“你好,你也是来这里躲雨的吗?”我的脸顿时通红,一声不吭。没想到对我这个“木头人”能聊得如此起劲,于是我也尝试着与他交流,不久,我们便成了好朋友。我们每天都等着对方。我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胆小,害羞,从人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是后来我离开了那座城市。
友谊是一抹云彩,染饰我们的生活;友谊是一股清泉,润泽我们的生命:友谊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旅途;友谊是一座火炉,温暖我们的人生。人的生命中因有友谊,才能绚烂!
记得有一次家里大扫除,我在柜子底下翻出了一张剪纸,只一眼,我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
这是一张做工精美的剪纸,图上是一个种满花草的蒙古包,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坐在里面,伴着满屋的花香,认真地读书。
看着看着,我不禁浮想连翩:
一天晌午,随着“咚”地一声,蒙古包的大门忽然被撞开了,随即一个小女孩闯了进来,嚷嚷到:“爹爹,不公平,为什么哥哥他们可以读书!”沉默了许久,一个无奈的男声响起:“唉,水仙,这是族里的规矩啊!”
她叫水仙,生活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民族里,她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蓝天、白云、小草,她想去保护它们,可是,族里的一项规定打破了她的梦想:女子不能读书。她去求族长,却被他们打,偷哥哥的书看,却被族人用族规伺候,受尽折磨。她用尽了一切方法,可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水仙不明白,女子为什么不能上学?
在水仙一族里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在族外向东三百里的地方有一巨石,名曰圣石,谁能使圣石发出光亮,谁就是族里的圣女,用有无上权力。“既然有无上权力,那就可以读书了吧?”水仙不肯放弃希望,想要去试试。
一天上午,水仙偷偷跑出家族,向东走去。那条路叫幽远路,到处是危机,据说幽灵见了也要躲得远远的,但是,水仙凭借坚强的意志,躲过一劫又一劫,终于来到圣石前。
预言曾这样说过:月神的纯血之子啊!以你的鲜血为引,打开尘封的大门,为圣石指引方向吧……
水仙咬破手指,鲜血溅在巨石上,圣石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不肯放弃,血一滴滴染在石头上,当她快要昏迷时,一股柔和的力量拖住她,隐约听到一个苍老严肃的声音:“月神的纯血之子啊,吾以神之名义,赐圣之称号于圣女水仙,你的力量仅次于神!月之圣女,带领你的子民走下去吧!穿过荆棘丛生的黑夜,前方,就是光明……
水仙回来了,她受到了族人的尊敬,水仙努力研读书籍,一年不到,已满腹经纶,同时,她把家族管理得井然有序,族人把她看成神一般的存在。
想象戛然而止,不过我却感受颇深,一个手元缚鸡之力的女子,凭借自己的信念,突破了重重困难,以一自之力,把庞大的民族管理得井井有条。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可以这样?可以,当然可以,坚定自己的信念,一路走去,即使荆棘重重,但曙光,就在前方!
匆匆走过,走着那段似曾相识的路,仿佛落了什么似的。也许,我只是记住了目的地,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记不清那真实的乡村的模样了,记忆里只留有那微乎及微的故乡印象。好像是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悠闲的孩童从这个乡村走出来,忘了梦里的路原来近在眼前。总觉得好像缺失了某种意义上的过往,好像那过往早已被现实取缔了。
走在路上,差点忘却了自己曾紧紧拉着爷爷的手奔向那个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永嘉昆阳里斜。
那天,也许是被无意间召回了那个久别的故乡,我受邀赶向永嘉参加一个“全氏宗祠重修庆典”的活动,恍然察觉到自己正悄然离开了些什么,带着茫然的神情,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仿佛那是必然隔着一层膜的。假若把故乡比作一根扎在心底的绳子,那根绳也许已开始渐渐被内心松绑,留着的只有模糊的绳头上打过结的记忆。
有些东西,失去了或许也就永远难以寻觅了。听母亲说,小时我最喜欢缠着爷爷去永嘉幽静的山里走路,与其说走路不如说是采山间的狗尾巴草把玩或是摘几多雨露后清晨的喇叭花,在人烟稀少的山里凭着天生孩子气的臭美作乐。可惜,那并非是在我记忆里的东西。我把记忆全停留在了爷爷离开的那个场景里,犹记得自己双手持着一根竹子把爷爷送进了混泥土深处看不见的去处。
宗祠庆典那天,感觉一切都被唤醒了,那根失去的绳子好像可以被找回来,那根欲断未断的绳子仿佛可以被我重新接好。于是,我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思索儿时的记忆和故乡,我要用文字记录下忙碌中忘了的一切。忽然想起了二爷爷,或许是因为爷爷过早离开了我,他是爷爷的弟弟所以我才亲昵地叫他二爷爷吧。“你还记得你爷爷吗?”当我把曾经拿着竹送走爷爷的记忆从心里拉出来时,二爷爷忽然说:“那不是竹,是爷爷的魂魄。”
其实,在那之前我离开故乡已足有四年之久,曾经挂念的故乡渐渐从忙碌的生活中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我总是试图避开那段忧伤的离别,而今的一次回乡使我突然有一种醒悟:我也许应该把记忆写在笔记本里,以防每天走路总是害怕丢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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