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这书很好,光是北外高翻学院的考研指定用书就够吸引人眼球了,目前只看了二分之一,发别一下个人观点
1、和很多大牌翻译书类似,里面的句子政治性太强。当然了,毕竟跟作者的工作经历有关。如果例句的选择可以题材更加广泛就好了,因为可以有幸翻译政府文件的人太少太少了
2、作者的英文讲解很生动,很到位,但说实话,有些章节的核心内容其实很简单。那些语法是中国学生从高中就开始狠抓的,没有必要讲得太多。该明白的人,早都自己弄清楚了。如果有的基本语法还不懂的,看这本书就是浪费了。
3、中式英语,对于普通学习者来说,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词汇问题。如果这本书在vocabulary可以加大些比重个人觉得更好。
4、最后,个人在看书的过程中有点疑问,就是作者一直在强调concise,但其中有些方法和有些英文写作书的指导大相径庭,希望在本书看完后可以有更好的领悟。
总之,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但是个人认为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看此书可能收效不大。
说起来很是轻松,似乎,他们是飞来的。看了《闯关东》,才知道世事无常,世道艰难。想象当年,战火纷飞,灾害频发,何等凄凉啊!如果不是没有生路,谁愿意去闯关东?看看这个“闯”字吧!何等的气魄啊!闯出一片天!山东人是很有豪气的,水泊梁山,义和团都是在那里闹起来的。中国那么大,他们只能去关东!因为关东人有霸气,和山东人意气相投。山东人又很精明,很仁义,因为他们的骨子里流淌着孔老夫子智慧的血液。所以,关东肥沃的黑土是给他们准备的。他们精心的盘算,哪里种烟,哪里种粮,养多少牲畜,雇多少长工,赚了怎么办,赔了怎么办。可是有几个人能幸运的称为地主呢?更多人只能去淘金,放排,伐木。看《闯关东》里的场景,真是让人震撼!一个个虎背熊腰的汉子,朝着老金钩虔诚地跪下,齐喊:“山神爷爷!保佑您的穷孩子吧!俺们给你上供了!”这种呐喊如此熟悉?在哪部书里看过?对了,《水浒传》里阮小七站在竹筏上大喊:“爷爷生在天地间!”这顶天立地的汉子无论走到哪里,干什么营生,豪气是不会变的。还有,伐木的时候,他们高喊:“顺山倒了!”这个习惯,现在的东北人还保持着,前几年回农村,伐木工人伐木,还要喊一声:“倒了!”因为此地是平原,没有山,就把“顺山”省略了。这可不是一种习惯,这是一种遗传,遗传的是一种气魄,一种精神!我写过许多关于关东的文字,所表达的就是这种气质,可是我的能力有限,只能粗笔勾勒出大框,挖掘细腻的东西,最本质的感觉,这是我最大的追求。
有人说:“闯关东是一部血与泪交织的历史。”血,是从心里流淌出来的,比从身上流淌的的更疼!山东年年受灾,哪个家乡人不心疼?又想起了老金钩,淘金的朝山东的方向跪下,祈祷:“保佑咱山东的亲人,都平平安安的!”这是撕心裂肺的呼唤!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身上淌血了,能止住,能擦干,心里的呢?心里流血,又止不住,擦不了,只能变成泪,流淌,可是泪水,也是止不住的。故乡之思,亲人之思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变淡,反而会像酒一样越酿越浓。用这种苦水酿出的酒浇愁,愁更愁!血泪打击下的山东人不会被打垮,他们唱,他们喊,在高山上,在大江上,在密林里,在雪堆上,任瑟瑟秋风吹散碰头,任潇潇暮雨打湿垢面。咱们选择了“闯”就敢斗天斗地,没啥好怕的!另外一个原因,怕有什么用呢?已经踏上了绝路了,回头是死,上前还有希望!人只有在绝路上,才能寻到希望,这就是所谓的“兔子急了跳墙”吧!跳墙还有不同的跳法。有的人跳错了墙!我不止一次写过土匪,他们中大部分是英雄豪杰,当然也有少数人是害民贼,他们中有一些也是闯关东的,可是他们干不动,闯不起,就干了土匪,欺负更弱小的人,这太不公平了!
二月里的一天,急诊室里送进来一个垂危病人,陪同着还来了一大帮的病人家属。
这病人可能是有非凡的家庭背景吧?因为刘阿姨看见了停放在大楼前的高档车队,还有科主任和护士长殷勤跑动的身影……
刘阿姨低下头,在默默的拖地。耳边有人喊:“是刘阿姨吧?您还记得我吗?”
刘阿姨抬起头来:眼前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我是小狗子啊!”
“小狗子?啊!啊!”
想起来了,一下子全想起来了……
三十七八年前,在北达街的南胡同里,(就是现在的安居小区位置,市供电局营业大厅西侧)住着一户姓赵的人家。那家男人是铁路上扛小杠的搬运工,女人是带着孩子,从农村来后改嫁给这个男人的`。男人先前的老婆死时,给他扔下了一大帮的孩子。加上女人带来一个瘦瘦弱弱的男孩子,全家人就靠那男人一点点的工资过活,生活的十分艰难。
随娘改嫁来的男孩儿小名叫狗子,约八九岁的样子,整天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从没见他笑过。这孩子手脚勤快,拾柴、捡煤核儿,拉风匣……凡是小孩子力所能及的活儿全于到了,
刘阿姨当年同这家是隔壁邻居。有一回,刘阿姨下班回来,看见赵家夫妇正在打带来的这个男孩子,他们下手很重很重,是毒打、暴打呀!刘阿姨赶紧上前,拚命的拉开,好劝歹劝,救下了这个孩子。孩子已被打的鼻青脸肿,浑身是伤,衣服也被撕破了。
刘阿姨知道,这家的男人经常打孩子,打这个带来的男孩子时,下手就更重些。最可怜的是每次这个男孩子被继父打完后,还要受到亲生妈妈更狠的暴打。那女人,是把对男人的怨恨,加倍的发泄到这可怜的孩子身上呀!
刘阿姨这年刚刚做了母亲,实在看不了这悲惨的场面。她走过去,轻轻的抚摸男孩子的头和手。为他整理凌乱的头发,男孩子嘶哑着嗓子,哭个不停。过了好半天,刘阿姨拉起他,为他拍去身上尘土,劝他回家。他摇了摇头,慢慢的解开身上棉袄的扣子,竟然从怀中拉出一只小狗崽子来……
刘阿姨惊谔不止,只见小狗崽子半闭着眼睛,浑身发抖,半死不活的样子。是受了内伤?还是受到了惊吓?搞不清!
后来,刘阿姨家先搬走了,对老赵家以后的情况,就完全不清楚了。
现在,刘阿姨面前站着的是一个成熟的中年男人形象。他出奇的高大、魁梧,举手投足间,处处显示出成功男人的非凡气慨。
啊!当年的小狗子竟然出息成这样!
“***妈她还好吗?”
“妈妈已经去世三年了。”
“这是……?”
“这是我爸,他现在已经是癌症晚期了。”
“想起小时候的事儿,你还记恨你爸吗?”
“恨!”小狗子回答的斩钉截铁!
“不要记恨了,毕竟他把你养大。”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他又狠命的打我妈妈,我冲过去,指着鼻子对他严重警告!从那以后,他再不轻举妄动了,后来,我当兵出去闯荡……前几年,我把他同妈妈一齐接到我身边,妈妈去世后,我依然照顾他……”
“刘阿姨,我可以抱着您照一张像吗?您年轻的时候,是多么美丽啊,那时候,我就好想扑在您的怀里!”
男人不容分说,从公文包里取出相机。求旁边的人帮忙拍照。
鬓发斑白的刘阿姨,被一个大男人紧紧的抱在怀里,不由得羞红了脸颊。她迅速掀起衣角,擦去眼角的泪花……
又过了几天,病人死了。刘阿姨看见小狗子哭的惊天动地!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
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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