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的经历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或许可能漫长到有人一辈子也没学会成长,然后长大,也可能短暂到昙花一现,先、小小的年纪便会像大人一样懂事,明事理。而且每个人都会拥有成长的经历。我自然也不例外。
我从小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或许,他们都是小王子,小公主。而我却因为,父母开了一个令他们羡慕的超市,从小便被妈妈放在一旁。甚至,有时超市里忙了起来,我便会被妈妈绑在椅子上面(因为我那时还是太小了)。稍微大了点就开始帮父母一起经营超市。我开时上货,一开始因为我个子小一直只能把货放在一二两排,整箱的水,我也怎么搬,它都雷打不动不动,所以,也这是尽我自己的微薄之力。妈妈就说我长大了。从那时我开始成长。
再大一点时我已经可以试着搬那对我来说重如泰山的一箱水。大部分的货物也可以够得着了,这不仅是我身体上的成长也是我在能力上的成长。我也会屁颠屁颠的跟着爷爷去送货,说现在这是去认路,再大一点就自己去送。
原本是个幌子,可最后却成了真的。现在近一点的货物大部分都是我送的,连周围的人都认识我了。每次过去他们也笑盈盈的。再远一点的地方,也是姐姐或妈妈带着我一起骑电瓶车去。妈妈再一次夸我长大了。
在岁月中成长,在生活中成长,在实践中成长,每一种成长都代表着一个人慢慢地长大。我也是就这样,慢慢长大。
岁月无痕,时光无迹。转眼间我已经成为一名初二的学生了。窗前那一本厚厚的相册,仿佛能重现夕阳坠入地平线的瞬间。而内心的记忆,组成了一张张照片,唤醒了,融化了,我们冰封的感情。
在很小的时候,那时候简直可以称上玩的不知道自己姓啥,那时候的每一天都是那么无忧无虑。记得有一次,我很傻得把洗衣粉当奶粉冲着喝了,结果我妈立刻把我扛进医院了。现在想想,那时也真是傻的可爱啊。而现在,这些儿时的事情早已成为最美好的回忆了,偶尔打开记忆的画轴,这些仍历历在目!但最美好的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
接着我又迈入了六年的小学生涯。小学里,我学习都是比较随心的,想复习就复习,不复习就干些其他事情。我写作文也同时如此,一切随心就好,干嘛非得追求那些古板的格式呢?大作家萧红的很多小说,都是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精品,具有极强的艺术生命力。她那种敢于冲破传统小说格局的勇气和魄力,创造出一种介于小说、散文、诗歌之间的新型小说样式,为中国当代小说体式的变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这种不拘一格的精神,是我是非常喜爱的。但我记事的也比较晚,到了现在才来思考今后的打算。但总而言之,小学这六年是我度过最开心的时候。
而如今一晃,我早已成为一名初二的学生了。自从步入初中以来,我发现自己真的变了:我的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变得更加善解人意了;我变得更加会与人相处了。最重要的是,我发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两件东西——“友情”与“亲情”。这两个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的。如果你没有,那就去争取;如果你有了,那就好好珍惜。而如今,我们又即将面临初三的分别,我不敢奢望未来会怎么样,只希望我们能开心的相处好现在的每一天。毕竟,这些都不能重来……
就这样,我慢慢地长大……
或许是年少无知,又或许是赋予孩童身上的那股冲劲,对充满诱惑的外界报以无穷的好奇,令我喜欢上女孩们心目中的偶像“花木兰”的勇敢刚强,同时又不乏女儿家的柔情、体贴。就一句“跟着感觉走”,足以抱住千万少女之心的,让她们大胆地面对生活的重重、种种,大方地诉说心中的丝丝、缕缕。
他与她的故事
她,是个敢做敢为的勇敢女子,她与他是“自由恋爱”的,在当时封建的小村庄,思想迷信的贫苦大众中,那是很少见的,同时也是被视为不正当的行为。仿佛那近乎一世纪的光阴年华,在她眼中,宛如昨日烟尘,挥之不去。那时他是村里出了名的“穷秀才”,在一家书店当学徒。每天担着几十斤的书到几十里外的城里去卖,鞋穿破了,露出那黑黑的大脚趾,都不舍得丢。每次担着书回来时,鞋总是红红的,那一丝丝的血迹仿佛他对学习的那股热情,永不消退。他很勤奋,不甘心一辈子挨穷,于是十分发奋地读书,整颗心都投进了学习的怀抱。每天卖完书回家总经过她家那边的小巷。她总是也端着一碗水在巷口等着他,还不时说上几句鼓励的话,眼中充满了期待。风静静悄悄地吹着,把她的秀发都吹散了。但在他的眼中,她的一颦一笑都愈显迷人。例如“一定要克服困难”之类现在看似好老土的话,却是他发奋的动力。如此美丽的夜色,连卖花女的茉莉清香都似乎在为他们所营造。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刻停止了转动,时间老人也被这情愫所感动得放下他那从不疲倦的步子,双手捧着脸痴痴地看……
虽然那样的日子很穷,常常吃不饱,穿不暖,但我坚信,那是她心中最为甜蜜、幸福的回忆。
有一种等待叫做心如刀割
他凭着自己出色的表现,在一次有几千人参加的大型中突围而出。在东北找了份好的工作。之后,他离开了这个贫困的小村庄。就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她没有带伞,光着脚丫,跑过那平时因为怕蛇而从不敢走进的、草有1米深的茅草地,雨打湿了平时爱美的她那被梳理的卷卷的秀发。她不管,不停地跑,不停地跑,直到他熟悉的背影映入眼帘。他微笑着向她挥挥手,踏上了船,走了。好像,好像“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句诗的意境般潇洒。从船的第一声响起,“嘟……”,仿佛已震碎了她的心。
两年,在这两年里,他在东北尝足了苦头,历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最终也攀上了事业的高峰;而她,一次次地拒绝她妈妈为她安排的婚事,每天站在码头眺望着远方,等待着,坚信在这来来往往的船儿中有一只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载着他归来,带上自己一起离开这个封建的小村庄……
望眼欲穿的日子自然难熬,但她心中的信念从未动摇。始终他回来了,带上她离开了,在东北建立属于自己的家。我想,那时他的一句普普通通的话 “我回来了”,就足以令奶奶感动的死里活来吧。
跟着感觉走
一年后,他们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他幸福地望着自己手中抱着的宝宝那粉嘟嘟的小脸蛋,用充满感激的语气问依在身旁的她,说:“告诉我,你怎么能为我等两年?”她眯着眼,神秘的问:“你看过‘花木兰’吗?”他傻傻的摇摇头,感觉莫名其妙。他捏捏宝宝的脸,口水顿时从宝宝嘴里流了出来,她心疼地吻了吻宝宝,说:“以前我没念过什么书,只是在你的书堆中看过‘花木兰’,当时我就把她封为我偶像了。因为她曾说过人是应该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的。因为爱,所以愿为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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