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时:少女遇见并喜欢上了邻居青年作家R,后因为母亲的改嫁,不得不离开,但她所有心思都在作家身上。五年后:她重返维也纳,每天到他窗下痴心等候,一心只想见到自己的意中人,而他每每与她擦肩而过,都对她视为陌路。
后来在一个晚上他终于注意到了她的存在,可他没有认出她,那是她第一次遭遇被他忘却的命运。她与他度过了三个夜晚后他告诉她要出远门并保证一回来就告诉她,可知道她死前都没有得到过他的一张纸条。
她就在等待中慢慢绝忘,那三晚柔情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儿子。不想拖累他,她决定独自承担。她因为孩子得到救赎,然而孩子却死了,而她也得重病在死前写下这封信。
她拒绝了所有求婚,她想随时响应他的号召,终于等到这时刻,可他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已经相遇过很多次,他从来没有认出过她。事发的前一天是他的生日,对于他的生日,她每年都会派人送去白玫瑰花,来纪念那个他忘了的时刻。
那晚因为他的一个招呼她就把温柔的的男友抛下跟着他走了,让男友成了一个可笑的傻瓜。可即使他面对赤身裸体的她还是没有认出她。尽管在她几次提醒,尽管他的仆人在一瞬间就认出来她,尽管她从小就爱着他,尽管她是他孩子的母亲,可是他依旧认不出她,从没认出过她,把她当做妓女,付给她过夜费。
男人收到信,看完信,在他四十一岁的生日这一天。花瓶将永远没有来自一个陌生女人的白玫瑰,而这个男人此刻心中才多少有了一些女人依稀的倩影。 他看着书桌上那只蓝色的瓶子空着,他感到了死亡,还有那不朽的爱情。
第一看的杂志上提到斯台芬·茨威格也收到过两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正是这两封来信让茨威格有了灵感,也可以看成是的“自传”。这一介绍让我产生了一个误会,茨威格就是文中的R作家,这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真实存在,女人也是真实的。我把它看成了了茨威格自传。当时在这个前提下我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的爱情,也不明白作者又是何其幸运有这样一位女人这么爱着他。上大学后,再次想起了这个故事,误会也解开。现实生活中是否有这样的女人我不知道,但再次看时内心依然无法平静,不过对于女人的行为第二次看比第一次多了一点理解,后来又看了几次虽说不能完全理解女人,但感觉明白了女人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只是为了她的自尊和她的'爱。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在记忆的城堡中,有许多难忘的事让我记忆犹新,但唯独一件在我的印象中最深刻,最令我难以忘记。
记得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早晨,我和妈妈一起去公园锻炼身体。
来到公园,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了一个背着破烂不堪的麻袋,身穿灰色衣服的老头儿。他佝偻着身子,好像在寻找什么。走近一看,原来是个拾荒者。拾好这一个垃圾桶,看了看背着的袋子,满足地笑了笑,嘴里低声的自言自语道:呵,呵,这本书看完有钱买下一本啦!”什么?我的耳朵出了问题?我心想。
这时,那老头从脖子上扯下一个塑料袋,只见里面装着一本书。老头拿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他一会儿眉头紧锁,一会儿又露出灿烂的笑容,一会儿伸出手指算算……
我走上前去,问道:“老爷爷,您为什么要读书?”老爷爷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想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来填补我所缺的文化和知识,要知道,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的人只属于有学问的人。”
我掏出早上老妈给我的零花钱:“给,您给我上了一堂课,只有珍惜时间,利用这些时间去学习新知识,否则不会在社会上立足,这是学费。”
你,和我素未平生的你:
你不认识我,甚至我也不认识你,只是偶然读了“你的一封信”,关于你的爱情,关于你的一生。在我的眼里,你是个为爱情疯狂的女人,我既觉得可怜,又有一种敬意。
我感受到你炽热的情感,在新的开始便读到那种热烈的味道。你的灵魂也害怕孤寂,可是却生出这种孤勇,将所有的情感倾注于一个对你一无所知的男人身上,他无法回应你,因为他完全没有记住你,甚至应该说他完全不认识你,仿佛你是居住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所以,你炽热的情感注定只能沸腾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一生。
我看见你神经质的固执,否则你怎么会在还未见过一个人便埋下爱情的种子?否则你怎么会以为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便是你张望世界的眼睛?否则你怎么会在离开的那两年用意念困顿自己?否则你怎么会不顾一切回到可以凝望他的城市?否则你怎么心甘情愿甚至是以苛求的姿态与他在一起?否则你怎么会出卖肉体只为了让他与你的孩子生活得干净且奢侈?否则你怎么会放弃爱慕者的求婚,只为了保持自己的自由等待一份几乎不可能的召唤?否则你怎么会年复一年,将他的生日当做重大的节日来庆祝,献上一束不署名的白玫瑰?我看见,你把自己当做祭品,甘愿将身心、整个一生奉献给他,并且永远都会原谅他对你的所有陌生和遗忘,不愿意给他一丝责任、牵绊和忧虑,只愿意他想起你的时候,怀着爱情和感激。你说:这是爱情。
你其实比谁都敏感,并且心灵剔透。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感受到他的双重性格,透过窥探来的信息——举手投足、嬉笑谈话、社交圈子等等,分析出一个完整的他。你是一个适合爱情的女人,但却在你的字里行间,感受这份爱情对你的占有。如果我想说,只是这份爱情不适合你,或许你会用那种轻松的、甜美的、满怀感情的声音告诉我:“不,我的爱情适合我。”
爱情,是人情感当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如此固执地将爱情放大为一生,我却心生恐惧。爱情不是依托,不是圆满,而是自身本就圆满,因为爱情而更加圆满。但也许,执着或者不执著,都是合理的爱情。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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