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把他挂身边,到底什么是高手?I LOVE YOU。到底有几分跑的比想象更快。
——题记
我是一名中学生,我的爱好就是打篮球。
我刚接触篮球是在2002年是由于大郅赶赶加入NBA的`达拉斯小牛队,成为了亚洲的NBA第一人,由此,我喜欢上了篮球,于是我一个人站在空旷的球场看着远方的白云和手中的篮球,不禁心中一颤……
于是,不管是骄阳似火,还是寒风凛冽。球场上都少了那个穿火箭对服的我。那时我练习着常人看起来枯燥无味的动作,一次次转身摔倒,都没能扼住我那颗热爱篮球的心;我没有因为衣服淋湿而回家,也因为转身失误而懊恼,更没有因为运球卡到而放弃,而是不懈的向前向前再向前。
一次次的投篮不中,一次次的上篮偏出,没有下住我,没有选择放弃,因为我有一颗挚爱篮球的心。
几年来,篮球伴我走过了许许多多的日子它像一块磁铁一样。
高兴时我和几名队友在球场上来回奔跑,运球,转身上篮,动作一气呵成,球进时,我和对友一同击掌庆祝,可谁又知我为了练习这一套动作而失败了多少次,摔倒了多少回。
为我带来了多少快乐。
我爱篮球它给我生命中画上了一抹绿色。
我爱篮球,它给我生命中加上了一道花边。
我爱篮球,它给我的生命中增添了一度热。
啊!篮球。你让我不得不爱!
当火车停止了长达17小时的路程时,终于到站了!这就是我向往已久的大上海,但事实上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繁华。也许,我只身在一个极为普通的区域里。当我疲惫不堪的来到宿舍时,已到下午六点。第二天一大早广播就通知我们去餐厅集合,我心想着应该到分班了,上千个人聚集到一起,开始分化着,不幸的是我被分到了——夜班!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无比的惊慌失措,因为从来都没有经历过夜班的我根本不了解夜班到底是什么含义······
晚上,我们来到厂子,开始了第一个夜班。平生的第一个夜班让我感到无比的困顿,甚至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第二天见到晓园时满脑子的热情与激动都被她一时的冷淡所打破,起初还想着也许她忙乱于工作中······
星期天休假时,她约我出去玩,本以为只有我们俩,正当我走到生活区门口时,我才发现在她旁边聚集了很多人。我下意识的告诉她不想这么多人出去,但是她并没有听懂我的意思,只是一屑不顾的告诉我今天有活动!当我们来到晓园所谓的活动中心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所说的活动就是参加某某化妆品红外套与督导的选拔,我当时一点心情都没有,看着她和同行的朋友聊得那么投机,不争气的眼泪滑落到我的脸上。旁边的朋友问我怎么了,我嘶哑的声音告诉她:想家了!可谁都不了解我当时的心情!
等我回到宿舍时,已经克制不住自己此时的心情,任凭眼泪滑落,也许这样才能让自己释放已久的心情!后来,晓园打电话告诉我,她早已看出了我当时的心情,让我不要放在心上。我回想着快毕业时,晓园问我会不会忘了她,她会不会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回答他:“怎么可能忘了她,但是我一直坚信走到哪朋友交到哪,朋友不是时刻牵挂在嘴上的,而是时刻留在彼此心里,在对方有困难时第一时间帮助她,这才是真正的朋友”。我做到了,但是她呢?
想想来上海的这几个月里,小爱就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还是因为和男朋友吵架;和鸭子的一次通话,让我感觉我们之间距离好远,甚至没有共同语言;同在一家公司的晓园,见面没超过5次;难道真的有一成不变的友谊吗?曾经是那么友好、那么······
在一次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小雨,小雨在一家国际高尔夫里面做球童,听说我想辞职的'消息,她介绍我去他们公司应聘行政助理,经过再三考虑,我还是报着试着看的态度去了,经过两次赛选我最终被录取了。在球场里的每一位员工都非常热情,我与他们迅速建立了友谊。这里的经理很和蔼,很耐心,从最初级的工作开始教我,接电话、发传真、文档格式,我由衷的敬佩他、感激他!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与学习,我认为自己掌握了行政部的日常工作事务,我开始了一个胆大的想法,回家!我要在自己的家乡发展!在离开上海之前,我过了一个最难忘的生日。我生日那天请了好多朋友,有来自天南海北的,甚至还有认识不到一个月的,但是他们给我过了一个令我最难忘的生日、来上海最开心的一天!那天,我收到了小爱与鸭子的祝福短信,但是迟迟不见晓园的祝福。我深知道她早已忘记我的生日,忘记了农历2月初2的那天······
人的一生中可以遇到许多人,也有许多人可以成为你的朋友,而有些人则会成为你一生的知己。每个人都会成长,而成长的过程难免会有所遗忘,感谢与我在人生中相遇的人,感谢曾经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请大家珍惜身边的每一位朋友!
我静静地躺在窗槛上,享受着从茂密的树从中斜射来的几缕阳光。这宁静安逸的午后,竟是我就收死亡判决的时候。春天,我挣脱束缚,拼命从枝干中破茧而出;夏天,我与炎炎烈日抗争,努力为去人们遮阳;秋天,我无力再与瑟瑟秋风斗争,我也不再有精力去斗争,我,最终还敌不过岁月的变迁和生命的残酷……我,从树枝上脱落,随着风去飘荡,这一刻,我仿佛释然不了少。又刮过一阵秋风,我迎着阳光,又被吹上了天空,这一瞬间我感到了生命的升华。我不过是茫茫人海的一片叶子,生命的尽头,我将与世长辞,当我下落的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用着短短的几秒钟,来诠释我最美的颜容,我要在生命的那一刻,来画满我人生的彩绘,我坚信这短短一瞬间,是生命的永恒。因为这一刻我无怨无悔。秋风袭来,我在次飘拂不知飘了多久,我停了下来,落在了一个繁华地带——布拉格广场。听教堂声音的纯厚,望人群的喧闹,看那和平鸽飞了又来,来了又飞。我不禁感叹命运对我的不公,可我又要用什么去挽那长久的命,来看世间的沧桑与美丽,我苦叹……恍惚中,我又变回了人……拾起一片落叶,它黄色的叶片上有一丝绿色的痕迹。我感叹,生命苦短。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当去珍惜它,爱护它,没有了生命,我们连行尸走肉都不是;我感叹,世间匆匆。春去秋来,弹指会见时间就没有了,我们应当去利用它,珍惜它,让以后会想起不会空白,不留遗憾。秋天的'落叶,感谢你的生命如此精彩,你随风而舞,随风而动,如此风华正茂。短短生命里,我也要竭尽全力,舞出自己的天地,在人生的风中尽情畅游。秋天的落叶,感谢你让我学会珍惜,生命,说长不长,说短它也不短,我们无力挽留,能做的只有珍惜。这是一幅令人期待的风景,绝对没有放弃的理由。
生活点滴,让我懂得了很多。秋天落叶,你让我懂得了珍惜。
凝望着窗前风里摇曳的树影,彰显得是那么的孤独无奈,毫无自主的被摆弄着,但风雨的摧残似乎没有削减它的锐气,过后依旧是它昂头挺胸不屈服的傲容。人也会如此吗?是否会掸开苦难来袭时那份心灵承受的薄弱?树有着坚强的生命力,那么我呢,我也会如它一样有着骨子里抹灭不掉的韧性吗?
带着青春余留的气息在病魔的毒爪下,我已闻到了窒息的味道,世界是美好的,可人生总是那么多秋,每天都有着生命之花在枯萎,心的堡垒也被世态炎凉、人情冷暧而在摧毁。浮华世界,百味人生,感知着生命的脆弱,感知着世事无常的的介入,我只如风暴里的一粒烟沙,我必须意志坚强,否则,我就有随时被埋没的可能。
人生好比舞台,而我却被安排试演一个悲角。我不想如此的去接受命运的安排,我不想有那悲哀的结局,我想披着坚强的羽衣,我想用那份毅力、那份豁然、去篡改本已定位的结局。我想活着、活着感受生活的美好,感受亲人的温暖;我想活着、活着去实现人生的理想,去体现生命的价值。我能吗?可以吗?我似乎听到了遥远的天际你传来的声音:我的傻丫头,你行的!
时光如梭,三十二载春秋就如此的走过了,没有太多的光鲜,却拥有了最朴实的温暖,在我人生最低潮的日子里,有你默默的关怀,有你不离不弃的守候,让我感受着来自于你的那份至深的爱恋,亲爱的,谢谢你将我珍藏,让我走进了你心里,此生,我已将你定格在了我的生命里,为你化蛹成蝶,翩然一世。
窗外的雷声轰隆不停,雨也在肆意的张狂,思念开始泛滥,很想你,很想你温暖的手臂将我轻揽入怀,让我沐浴你的`柔情似水,只是,我想你的时候你可有灵犀?是否也在将我想起?
天涯路远,你在彼岸,我在此岸为你站成了一条风景线,一路的旖旎,一世的安暖。
清泪如雨,爱似婵娟,总喜欢将我所有的思念都凝聚在笔端,汇集成一池锦绣,芬芳着爱的香甜。
风雨交加的夜,有你的爱陪我度过,原来也如那一轮明月,清辉洒在我心里,沉淀在灵魂的最深底。
流年似水,带走了我的芳华,黯然了我的生命之花,却剥离不了我灼热似火的心。
你曾说,今生有我你已知足,我又何尝不是,繁华满目,魅影交横,我却钟情于你给的莲心,守一寸圈地。
也许我的生命走不到人生的终点,但在我有限的日子里有你温馨的浪漫,有你无微不致的关怀,有你无偿的宠爱,我会拼尽最后一丝心力坚强着,看你阳光般的微笑,与你一起沐浴醉人的爱河。
苦难是无情的,而你却在我阴云密布的天空为我撑起了一轮希望的朝阳,让我有了与病魔抗争的勇气,在我的心坠入深渊成碎的时日里,是你的温情给予了缝合,让我的心律重启。即便,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彻底的灰飞烟灭,但也不悔人生,我走进过你心里。。。《文/南宫紫陌》
跨入了学校的大门,在新同学中,我又结识了一位好朋友——龙亿舟。他个子很高,是我们班最高的同学。在他那友善的脸的背后,蕴藏着我们俩永恒的友谊。
金秋十月,树上那稀稀拉拉的叶子,干得像旱烟叶一样。站在校园的大草坪上,让人心旷神怡。放学了,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左腿突然扭了一下,走不了路了。这已经是我的老毛病,左腿稍微一动,就得扭。“我今天还有课呢,又得迟到,真讨厌!”我 从洗手间出来,左腿膝盖又酸又疼。我咬紧牙关,强忍疼痛,一瘸一拐地走回教室。教室里的同学早已是寥寥无几。当我准备背起书包赶快回家时,我突然发现我的 书包不见了,椅子也早已经搬到了桌子上,一切好像被收拾过一样。我心想:又是谁啊?那么讨厌!我连忙以我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到了教学楼门口,眼前的一幕 使我惊呆了,我的好朋友龙亿舟呆呆地站在那里,手里提着我的书包,手里拿着手机,应该是要给我打电话。我连忙走上前去,说:“龙亿舟,我来吧……”还没等我说完,他就关心我道:“我看你没回来,就帮你把书包拿了出来。你怎么了,脚崴了?”我回答道:“嗯,刚才上厕所的'时候崴了一下。”于 是,他搀着我,缓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上过街天桥,又一步一步地走下来,来到公交车站。他直到看着我上了车,才离开。我知道,那一天,他也有课,但从他的脸上 却看不出一丝着急的意思,而是饱含着对我的关心与体贴。站在公交车上,我的腿仿佛不酸了,也不疼了。从公交车的车窗远眺学校,金黄的落叶衬着红色的教学 楼,显得格外美丽!
友谊是永不落山的太阳,让朋友走进你的心田、滋润你的灵魂。我相信我们俩的友谊必将永远长存在我们彼此的心里。龙亿舟,你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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