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有很多的人,如父亲,母亲,姐姐……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是我同学:刘辉。
刘辉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还有一对机灵的耳朵呢!他身高一米三五左右,很喜欢助人为乐。
我记得有一次,我起得很早,刘辉,拿着跳绳和出去玩。我们来到一个小广场,开始练习。我们的第一场比赛比的比赛中,三局两胜。刘辉第一局一跃以90,我跳下八九未来。第二局比赛刘辉跃升百,百而我跳。刘辉第三局欣然接受了120,我跳了一百个。比赛结束,刘辉赢了。我垂头丧气坐在不开心的一棵大树下。这时,刘辉来到我面前,说:“只是为了有个好结果努力工作”然后我突然明白了,信心再度回升,回家继续练习。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了,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让我感到很自豪!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爸爸,他有一张大大宽宽的嘴巴,嘴巴周围有一大堆灰灰的胡子。爸爸经常把那胡子剃掉,可是那胡子偏偏认为“天生我才必有用”,于是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鼻子既不塌也不挺,看起来很怪。眉毛好像画出来一样,很浓很弯。头发稀稀疏疏的。两个眼睛一眨一眨的,他以前老爱说我的眼睛爱眨,要看医生,我看他自已才是的。他的性格非常独特。
他爱养生。天天在绿化带旁边呆着,一边做健身操,一边按摩。有时感冒了,他不赞成吃药,说是吃药有副作用,他就做“四豆汤”喝,慢慢调养身体就会好。他还经常泡玉米须茶喝,美其名日“养生茶”。他不会在办公室电脑旁呆得过久,因为怕电脑辐射对身体影响。他经常带着我去广场台阶跳跃,每次至少要跳两百多下,说是为了我长高。他在与别人闲谈时,总会说:“我不会那么快死的`,我要活一百岁的。”逗得别人直笑。他给我算了一笔经济帐,就是他如果活一百岁和活五十岁相比,会多挣多少钱,后来算出二百万哦!所以他就把身体健康放第一位,挣钱放第二位。
我的爸爸真让我喜欢,也让和他玩过的小朋友喜欢。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数学老师,她瘦瘦的,长着大大的眼睛,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她经常穿那几件衣服,只有在特殊日子才穿特别的衣服。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去老师家学数学。在做习题的时候,一道数学题我不会解,我绞尽了脑汁,还是一点儿进展也没有。这时一个想法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偷看一下课本应该没问题吧!于是我的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决斗,分别代表一好一坏。两个声音决斗了好久,终于,决斗结束了,坏恶魔赢了。
我打开了课本,不巧被老师看到了,她走了过来,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打开课本?”“我不懂这道题怎么做,所以想打开书本看看。”我回答道。我以为老师会严厉地批评我,结果,老师没有说我,更没有批评我,而是坐下来,仔细地给我讲解题。老师在不厌其烦地给我解答,真是个好老师。
数学老师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却十分关心我的成绩。老师不是母亲,却胜似母亲,我真喜欢老师。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我妈妈的个子不高,身体还有一点胖,头发还有一点棕。虽然妈妈的皮肤有点黑,但是在我眼里,她却很漂亮。
每当我做错了什么事,她可不像有些家长不是打就是骂,而是心平气和地给我讲道理,告诉我这次哪错了,下一次应该怎么做。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听写英语单词,我有几个不会写。妈妈就让我把不会的单词写三遍,直到我会写为止。
妈妈还特别关心我的写字姿势,当我写作业眼睛离书本太近时,她就会提醒我:“儿子,把头抬高点,要不眼睛会坏的。”然后她又幽默地说:“现在不爱护眼睛,长大戴一幅眼镜,就不英俊了。”这句话可把我给逗乐了。从此我更加爱护自己的眼睛了。
怎么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我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外公。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不怎么管我,我的妈妈想管我却是有心无力。因为我打小就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唯有外公对我的爱和付出最多。
我的外公非常喜欢我,他非常体贴入微,对我总是知凉问暖。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的一天夜里,我突然发高烧,这可是把我的外公急坏了,为了防止意外,唯有去医院看急诊。那天夜里外面下着大雨,出租车又叫下到,为了赶时间外公背着我,外婆打着伞,一路小跑把我背到医院急诊部。看完了医生,挂上了吊针,我安然无恙了,外公却是气喘吁吁,汗水夹着雨水湿漉漉地一身……
外公对我的学习和品格也抓得很紧。他总是希望我做人能像冬天里的“腊梅”一样,傲然斗雪、不惧艰难勇往直前。他也希望我从小就能立志修身,在长大之后,才能有治理天下的道理。为此,他总是常常伴读到深夜。
随着岁月匆匆流逝,我在一天天的慢慢长大,我的外公平时的教诲我还不能全懂,甚至还有叛逆心理。但是,外公在用他滚烫的心付出的爱,使我倍感温馨,也使我不断地得到激励。此时,为我能有最喜欢的“良师益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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