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当了快一年的小记者后,我的感受挺深的,也有些喜爱上了当小记者。但当我认为不能再当小记者时,它却又在我的生活中引起了我的注意。
本来我以为,六年级下学期还可以继续当小记者。可当同学知道我的心事后,却告诉我,小记者是全年制的,而我下半年要升初中,小记者好像不收初中生。听到这个消息,一开始我很失望,心想明年是当不了小记者了。可当我沉下心来时,又觉得这个同学说的也不一定靠谱。我为此思考了很久,还是得不出个结论。最终,我决定,这种事可遇不可求,顺其自然吧!
事实证明,那位同学的想法是错的。在优秀小记者评选结束之后,报名也一起开始了。对此,我早就有所耳闻,只是还是不确定我能不能报名。直到顾老师找到了我,并对我说起了报名的事,问我要不要参加。我多么想告诉老师现在就报名。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总是特别紧张,而且我也需要三思而后行,所以我还是告诉老师思考一下再做答复。毕竟多一点时间,多一点思考,也多一点余地嘛!
事实上,我还是想当小记者的,但是,六年级下学期这几个字使我有了一丝考虑。早就听别人说六年级下学期比较紧张,面临毕业考,学习也是主要任务。当了小记者后,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要持之以恒,千万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不然,小记者对你来说也失去了意义。
放学后,妈妈见我一言不发,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还是学校里发生什么事了?”我思考了一下,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妈妈,又说出了我的顾虑。妈妈先是愣了一下,继而沉默了一会。许久,她才从嘴中吐出一句话:“我只想问你,你喜欢当小记者吗?”“喜欢,可是……”“你喜欢就好,记住,任何事不可强求,一切得按你的想法来做。你喜欢就去做吧!”还没等我说完,妈妈就打断了我的话,自顾自地说着。
我沉默了,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是啊!喜欢就去做,何必难为自己,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我猛然回头,下定了决心“好,我报名!”妈妈欣慰地看着我,笑了。
直到第三天,顾老师才问起我小记者的事。我早已决定要报名,顾老师也有些欣慰,帮我打好了资料。于是,我的小记者又开始继续了。
在很多时候,人总爱给自己找麻烦,添顾虑。其实不然,我们自己没发现,遇到许多事情,抛开顾虑,按照你的想法走下去,你会发现,眼前海阔天空!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人活在这世上,不光光为别人而活,更重要的是为自己而活。做最真实的自己。
但丁曾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的,人生在世有时候不要太过于在乎别人的流言蜚语。只要自己是对的,就坚守,不要动摇。勇敢做自己。挪威大剧作家易卜生有句名言说:“人的第一天职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做自己。”的确,做人首先要做自己。生活中做自己,不在意别人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不追求别人的金钱权利。好好做自己,把自己做好,争取成为一个成功且对社会有用之人,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做最纯真的自己,安心做自己。
我的世界,我做主。在这多彩的世界里,我们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弹自己拿手的乐器,烹饪美味可口的饭菜以及享受舌尖上的美味。我们可以多运动,坚持锻炼身体,去和大自然拥抱,去公园走走,欣赏美丽的风景,呼吸新鲜的空气,亦是一种美妙的享受。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会很自由,很放松,完全不受他人限制,爱干什么就做什么,开心做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应该做命运的主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由命运摆布自己。我们要勇敢面对生活。遇到困难不退缩,历经挫折不气馁。不开心心情不好时学会调节自己,我们要主宰自己的命运,好好做自己。做简单的自己,不要考虑太多,不要累自己。不要过于在乎别人的眼光。我就是我,我没有谁能代替,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别人说三道四又怎样?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心态要放正,只要自己是正确的就坚持。简单做自己。
哲学家告诉我们:“做我们所喜欢的,然后成功就会随之而来。”由此可见,个人的爱好是多么重要。自己喜欢什么,爱好什么,感兴趣什么就去尝试,去做,去实施。当你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你会体验到一种快乐,并且热衷于这些爱好。它们会给你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你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或许成功就会随之而来。随性做自己。有勇气做真正的自己,单独屹立,不想要做别人。是的,人在这世界上是为自己而活。有勇气,有决心,有力量,有追求,才能有成功,有收获。大胆做自己。
社会是个大染缸,在世上如何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做到这点,谈何容易?此时,我们就要洁身自好,清白做自己。
人生漫漫,岁月如歌。在这精彩的人生中,我们要学会做自己,好好做自己,做的自己做最幸福快乐的自己!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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