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我的成长是与红色文化密不可分的,甚至我到目前为止成长的每一个过程,都是在红色的文化里熏陶的。
我常在自己的个人简介里写下这样的话:“祖籍在井冈脚下,生长于赣南山区,蜷居南昌某高校”。这么一说,也便把我和红色文化中的三个摇篮联系在了一起。我们都知道,井冈山是中国革命的摇篮,赣南是中央苏区的摇篮,而南昌又是军旗升起的地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摇篮。
我的祖籍是在井冈脚下的永新县,用祖父的话来说,那是一个抬头见井冈的地方。于是我从小就在祖辈的教导中,了解着关于故土,关于井冈,关于中国革命的过去。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课本里,在课外书中,又读到更多关于故乡的字词,关于那段属于中国革命历史的记述。
我清楚地记得,“三湾改编”在永新,“龙源口大捷”在永新,我清楚地知道,我从永新登井冈的路,是红军曾经走过的路,踩着的是革命的足迹。提到我的故乡,我是自豪的,因为它记录着中国革命的最初,记录着一个伟大祖国的前行足迹。从小到现在,我多次登上井冈,每一次,都有新的感触,每一次,都对生活多一点希望。祖国越来越繁荣强盛,更叫人记住曾经抛洒热血的革命先烈。
我出生在赣南山区,在很小的时候,便知道赣南有个叫瑞金的地方,那是曾经中华苏维埃政府的所在地,被称为“红都”。慢慢长大,知道赣南还有另一个名字,叫“红土地”。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赣南的大部分土壤都是呈红色,还是因为赣南几乎所有的县区都与红色文化密不可分。就拿我所在的小县崇义来看,历史中也曾有过“上堡整训”这样的记录,当时的我党高级军官王尔琢就牺牲在崇义,纪念碑名还是由肖克将军亲笔题写的。
我们无法忘记,那段属于赣南的红色传播,那段属于中央苏区的历史。写东西的我,偶尔捕捉了一些关于赣南的文化信息,《苏区干部好作风》的民谣,是当地人民对苏区干部的最高评价,陈毅元帅的《梅岭三章》,记录了南方游击战争的艰难,抒发了我军坚定不移的胜利信念。
再说说南昌,上大学来到这座城市,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不能说很熟悉这样一座城市,却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地走了那些革命的遗迹。寻访了那些纪念着红色文化的标志。去过了八一起义纪念碑、革命历史博物馆,走过了八一起义纪念馆、朱德训练团。每一次出行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游玩,多了一层历史的洗礼,多了几分心情的凝重和深沉,每次回来却也是收获不少。
我们不能忽略,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南昌城里的那一声枪响,它划破了原本宁静的夜空,写下一段历史。这一枪,是武装斗争打响的第一枪,自然也具有非常的意义,而江泽民同志题写的“军旗升起的地方”,更是把南昌这座英雄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革命联系在了一起。
其实我不是一个喜欢参加征文活动的人,因为我通常以为征文大多是应景之作,写不出什么真情实感。而这一次,不能不说有些机缘,无意间在办公室看到这本《红色江西》的读本和这样一个活动启事,一下子有种热情涌动,于是写下了上面的文字。也许往往是饱含了太多的情感,才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言语去表达,因为再多的文字,都无法合适的记录自己的满腔衷肠。
有一句话叫,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而红色江西就是这样一段属于江西的,属于那个革命战火年代的过去。它是一段让老一辈革命先辈怀念起来都倍感艰辛的历史,更是一段值得每一个在这个新时代成长起来的青年人在心里铭记的历史。读着《红色江西》里的每一段文字,就是在回顾那一段过去,那些往事历历在目,有熟悉的,也有不熟悉的,而每一段都是那么牵动人心,每一次的革命进程都是今天幸福生活的铺垫,是前辈的鲜血换来的。
有时候这样的话说多了反而显得有些虚情假意,还记得小学的时候常常写下这样的词句,读着这本书里的文字,我越发怀念那个属于记忆里的岁月,记得作业本上写下,红领巾是革命志士的鲜血染成的。而现在社会越来越现实,越来越多的人只看到了金钱和地位,只看到了利益和权力,忘了今天的生活是有着怎样的历史,忘了今天的幸福是建立在怎样的奋斗基础上。
学习红色江西的历史,真正的意义就在于让更多的人回顾这么一段过往,回顾属于井冈,红米饭南瓜汤的生活,回顾属于瑞金,苏区干部艰苦朴素的传统,回顾属于南昌,血雨腥风斗争的场景。再想想现在,饭饱衣暖、生活富足、平安和谐,还有什么不满足,还有什么值得我们去贪婪和谋取。
当然,不是我要去标榜自己什么,也不是我能改变怎样的现状,只是作为一个在红色文化里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我觉得我有必要写下这么一段文字,不管它能起到怎样的作用,能让多少人产生一点点触动。
只因为我觉得有那么一段历史,是不应该被我们所遗忘的,只因为我是一个江西人,一个在红色文化里成长的青年人。
别让贫困掩埋你的斗志,别让奢侈磨灭你的勤奋;在顺流逆流中保持平静的心态,拥有一颗平常心,你会发现世界的美丽,生命的璀璨。
湖南卫视变形计之少年何愁,讲述了一位深圳富二代和一位云南彝族贫困少年的互换生活。深圳富家少年易虎臣,13岁,玩世不恭,一年换了6、7部手机,云南彝族少年吴宗宏,14岁,懂事的山里孩子,一个月零花钱10元,他要负责每个星期背最重的洋瓜走5个多小时的山路去上学,他要和爸爸在夜里忍着寒冷去山上采松脂,他要帮老师冲厕所,喂猪,他是那个小小的学校里最大的孩子。
生活在城市里的易虎臣和我们一样,依赖父母,没有吃苦精神,不会去感恩f父母,为了满足物质的需求而大胆坦然地花父母的血汗钱。而生活在山区的吴宗宏截然不同,虽然家里穷,但不自卑,虽然条件差,但依然执着地追求学习。
每当看到易虎臣就好像看到了现在的我们,易虎臣是讨厌他的父母的,但我虽然不讨厌他们,可当我遭受指责时,我也会对他们产生偏见,易虎臣是不会吃苦耐劳的,我们在家里都是受别人的关爱,也不常做家务事。
我们要想当个人人心目中的好孩子,就应该学习吴宗宏身上的优点。他是有理想的,只要有了理想我们才会为之而奋斗,所以我们制定自己的理想,一分耕耘一份收获。
吴宗宏是勤奋的,而我们也可以将那用来放松的课间十分钟用来学习,知识改变命运,我们有着比他更好的学习环境,我们更应该珍惜。
吴宗宏学会了自食其力,而我则没有很好的自立能力,我应该去帮助父母,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还要懂得去关爱父母,父母是养育我们的人,他们同我们血浓于水,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去报答他们
结局是美好的,也是给予人希翼的,两个少年都学会了许多,但未来依旧漫长,要牢记今日的品德,给未来开拓光明的道路。
这世上有金钱的贫乏,但不会有灵魂的缺陷,这世上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只有暂时的迷茫,只有用爱去感化它,融化隔阂,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这个星期,老师用课余时间,让我们看了一部很有价值的电视———《变形记》。
这个电视的主要内容是:有两个相同年龄的男孩,性格截然不同。一个叫易虎臣,是城市里的公子哥,他脾气暴躁,不孝敬家长,不尊重老师,不团结同学,在学校,只要老师一管他,他便野蛮地打起老师来,被同学们称为“最不受欢迎的人”。他家庭条件优越,只要是他要得东西,爸爸妈妈都尽量满足他。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太臭美了。无论到哪,他都不会忘了梳头,衣服也有十几件,连鞋都有六七双。而另一个孩子叫吴宗宏,他一直住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十分艰苦。每天要走五个小时才到学校。每次放学回家后,他便会帮着家人做事。比如:做菜、喂猪…在学校,他尊重老师,热爱同学,乐于助人,在家他孝顺父母。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是个善良、纯真、懂事的好孩子。后来,这两个孩子互换了七天的生活条件,易虎臣来到农村生活,才过了几天,他就受不了了。因为,那儿的教室很破,饭也不好吃,还要干很多事,就连洗头也没有清水。这显然让易虎臣很难接受。而吴宗宏却在城市的学校受到同学们热烈欢迎,在家帮易爸妈做家务,易爸妈很高兴。他还通过打工赚了好多钱,给易妈买了一箱牛奶。在农村的易虎臣也渐渐通过体验,变得懂事起来。最后,他们又换回了自己家。再一次回到家,易虎臣身边的人都夸他很懂事。他还亲自给家人做饭,令易爸妈很欣慰。
看了《变形记》后,我的感触很深,因为我平时在家不仅从不帮妈妈做家务,甚至连自己的书房都是妈妈打扫,还经常挑食。我觉得我的一些习惯有该改一改,我应该向吴宗宏学习。我今后一定会多帮妈妈做家务,自己打扫书房,不挑食。同时,还要好好学习易虎臣的知错就改,做一个讨大家都喜欢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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